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225223 上传时间:2022-10-1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4.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docx

《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docx

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

 

兽医实验室应急预案

【篇一: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能力,确保不发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铜山区畜牧兽医站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分类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实验室操作、运送、储存等活动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划分为三级:

Ⅰ级(重大)、Ⅱ级(较大)、和Ⅲ级(一般),依次用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临床症状和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二)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

染,或出现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或造成其它人员感染。

3、省畜牧局认定的其它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三)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i级)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2、实验室发生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外扩散或造成其它人员感染。

3、省畜牧局认定的其它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铜山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应对处臵工作。

三、本预案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专业处臵、密切配合;

依法办事、科学规范。

四、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各实验室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进行预警。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

预警信息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领导小组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畜牧行政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臵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

、责任报告单位。

各实验室均有责任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2

、报告时限和程序。

实验室发现生物安全事件,应在

2小时内上报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对于突发、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危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畜牧行政部门。

3、报告内容

(1)事件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

实验室名称、涉及病原体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感染或暴露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2)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①初次报告。

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密切接触者人数、畜禽数主要的临床症状、涉及病原体、可能原因、

 

已采取的措施、初步判定的事件级别、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

方式等。

?

②进程报告。

内容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臵进程、势态评估、

控制措施等内容。

同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实

验室生物安全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③结案报告。

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领导小组对事件的发生和

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

件的防范和处臵建议。

五、应急程序与处臵

(一)出现重大及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级、ii级)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臵,控

制事态。

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局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及一切处臵工作的指挥、调度。

1、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控,并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核实并提供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名单;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臵工作,提供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情况。

(二)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i级)

1、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被感染人员就地隔离,尽快送往定点医院;立即关闭事件发生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控;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进行相关疫苗的预防接种;配合市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臵工作。

六、应急及处臵终止

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处臵工作结束,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终止响应:

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安臵;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病人和病畜禽;明确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经上级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臵工作结束。

七、善后处臵与评估

(一)善后处臵。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臵工作。

对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中的应急处臵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二)评估。

要对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八、信息发布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必要时,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

【篇二:

小反刍兽医应急预案】

 

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小反刍兽疫是我国一类动物疫病,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小反刍兽疫应急与防治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发生疫情或存在疫情发生风险时,各地兽医行政部门应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建立责任制,做好小反刍兽疫监测、调查、预防、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密切监视国际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疫情发生风险,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小反刍兽疫疫情监测工作。

与周边国家接壤的省份要密切监视边境地区山羊、绵羊以及野羊等小反刍兽疫情动态。

林业部门发现羚羊、黄羊等异常死亡,要立即通知兽医部门采样检测。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发热、口炎、腹泻为特征,发病率、病死率较高的山羊和绵羊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诊

断,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五)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六)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级人

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

报告。

三、疫情确认

(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

具备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根据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初步判定为疑似疫情的,必须指派专人按规范采集病料,送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最终确诊。

(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诊结果,确认小反刍兽疫疫情。

四、疫情分级与响应

小反刍兽疫疫情分为两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特别重大)疫情:

1.两个或多个省份发生疫情;

2.在1个省有3个以上(含)地(市)发生疫情;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级疫情的。

确认I级疫情后,按程序启动《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二)在1个省2个以下(含)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Ⅱ级(重大)疫情。

确认Ⅱ级疫情后,按程序启动省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

五、应急处置

(一)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

1.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家畜、畜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

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2.疫情溯源。

对疫情发生前30天内,所有引入疫点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来源及运输工具进行追溯性调查,分析疫情来源。

必要时,对原产地羊群或接触羊群(风险羊群)进行隔离观察,对羊乳和乳制品进行消毒处理。

3.疫情跟踪。

对疫情发生前21天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输出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运输车辆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去向进行

跟踪调查,分析疫情扩散风险。

必要时,对风险羊群进行隔离观察,对羊乳和乳制品进行消毒处理。

 

(二)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

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封锁、防止扩散。

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疫点。

相对独立的牧户或养殖场(户),以病死畜所在的场(户)为疫点;放牧畜以病死畜放牧场为疫点;散养畜以病死畜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家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运载病畜的车、船、飞机等为疫点;在市场发生疫情的,以病死畜所在市场为疫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疫区。

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范围的区域划定为疫区。

受威胁区。

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划定疫区、受威胁区时,应根据当地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人工屏障(道路、围栏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存在情况,以及疫情溯源及跟踪调查结果,适当调整范围。

2.封锁。

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跨行政区域发生疫情的,由共同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发布封锁令。

3.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疫点内的所有山羊和绵羊,并对所有病死羊、被扑杀羊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饲料和垫料、污水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4)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进行消毒;

(5)禁止羊、牛等反刍动物出入。

4.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动物检疫消毒站和临时监督检查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

(2)禁止羊、牛等反刍动物出入;

(3)关闭羊、牛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停止活羊、牛展销活动;

(4)禁止运出反刍动物产品,运出动物产品时必须进行严格检疫;

(5)对易感动物进行疫情监测,对羊舍、用具及场地消毒;

 

(6)必要时,对羊进行免疫。

5.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检疫监管,禁止活羊调入、调出,反刍动物产品调运必须进行严格检疫;

(2)加强对羊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