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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

前言

求职择业是大学毕业生在人生道路上面临的重要选择。

本书编印的目的是为我校毕业生解疑释惑,使毕业生能够了解就业政策,了解我校就业工作的基本流程,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

本手册由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编写,供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干部参考。

若手册内容与国家新发布的就业政策文件有不同之处,以国家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第一章就业相关政策及规定

毕业生择业、就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下请添加页码

《毕业生推荐表》的管理及各项奖励的认定

《就业协议书》的管理

毕业生就业计划的制定、派遣及改派

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

毕业生从学校获取招聘信息的途径

第二章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技巧

毕业生要做的10件事

毕业生就业要把握的5个主要时间段

毕业生怎样组织编写自荐材料

参加招聘会的注意事项

网上求职应注意的问题

毕业生签约前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章就业相关政策及规定

毕业生择业、就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1、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规范下,以学校组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实行“供需见面”的方式,落实毕业生的就业方案。

2、毕业生除在学校公布的用人信息和招聘会邀请的用人单位内应聘外,也可自己主动联系用人单位,但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并有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学校根据“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原则,努力为毕业生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择业环境,同时学校对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推荐。

4、学校公布国家下达的部分重点单位的需求,鼓励毕业生从中选择,志愿到所公布的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学校给予优先保证。

5、学校支持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到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6、学校鼓励毕业生到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资助的用人单位就业。

7、凡被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毕业生,因已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参加研究生考试的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必须在协议书“附件”中注明。

否则按违约处理。

8、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按当年招生计划中的委培、定向单位就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9、凡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应在当年派遣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

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地。

10、毕业生应使用学校统一的、专人专号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放的协议书签订的协议必须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学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1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的,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到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事项须在就业协议书内写明。

12、毕业生离校时不管是否落实就业单位都应按规定领取报到证(升学的毕业生除外),对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毕业时学校将其报到证、档案及户籍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地。

13、结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工作单位,学校为其办理报到手续时,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的字样。

14、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协议后必须履行。

学校或用人单位任何一方在协议书签字、盖章,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换。

如单方要求终止协议,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关于国家促进毕业生就业新政策要点可查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中《国家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16、涉及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收费问题,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财司函[2005]90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

《毕业生推荐表》的管理及各项奖励的认定

1、《毕业生推荐表》的管理:

毕业生在向用人单位提供推荐材料时,必须使用就业中心统一印制的《毕业生推荐表》。

该原件必须加盖所属学院公章方可生效。

毕业生《毕业生推荐表》以及个人推荐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规范,学院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

2、《毕业生推荐表》的发放: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在每年适当的时间向各学院发放毕业生的《毕业生推荐表》,再由各学院发至毕业生。

3、以下两类毕业生不发放《毕业生推荐表》:

①已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和提前攻博或硕博连读的硕士毕业生。

②委培生、定向生、国防生以及在校时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毕业生(包括签订国防科技奖学金等类别的学生)。

4、《毕业生推荐表》补办程序:

《毕业生推荐表》如丢失,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丢失补办申请》,由所属学院核实后加盖公章,至就业中心领取新表。

5、各项奖励的认定:

毕业生需要证明其在校期间所获各种奖励,如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定并加盖公章的,须先到所属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再携带证书原件至就业办公室办理。

《就业协议书》的管理

1、《就业协议书》定义:

《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毕业生两者之间权利义务的书面表达形式,协议条款是协议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明确表述,对协议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编制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2、《就业协议书》的发放: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在每年适当的时间向各学院发放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再由各学院发至毕业生。

3、以下两类毕业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

①已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和提前攻博或硕博连读的硕士毕业生。

②委培生、定向生、国防生以及在校时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毕业生(包括签订国防科技奖学金等类别的学生)。

4、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相关原则:

①参加升学考试而未确定是否录取的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必须在协议书中说明报考待录取的实际情况,若不能履行已签就业协议,应按已签协议承担相应责任。

②若因出国或被录取为研究生并放弃就业的毕业生,应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交回《就业协议书》的全部原件。

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有协议书约定条件之外的其它约定的,必须在协议书的“备注”栏中说明。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之外签订的任何协议,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不予签字盖章。

④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单位填写协议并签字盖章后(无用人自主权或无落户自主权的单位必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和盖章),协议书交学院,由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再交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

协议书一式四份:

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本人一份,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份,毕业生所属学院一份。

如果用人单位有特殊原因不能先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需出具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接收证明,毕业生持该接收证明至所属学院签字盖章后,交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字。

最后由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用人单位处,待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及时返还给所属学院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各一份。

⑤协议书签约后必须按以下时间返回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一份以做为派遣依据。

春季毕业为每年的3月15日前,夏季毕业的为每年6月15日前,年底毕业的为12月15日前。

如不按时落实就业单位返回协议书,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5、违约后领取新《就业协议书》的相关程序:

毕业生违约的受理时间:

一般情况下研究生在毕业当年的1月4日起受理,本科生在毕业当年的5月4日起受理。

《就业协议书》专人专号、专人专用,严禁借用他人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得变动,不得单方面违约。

因特殊原因确需重新签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分三种情况办理相关解约手续:

情况1:

用人单位已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无论毕业生所在学院或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否签字或盖章,毕业生提出违约,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①毕业生需征得原协议单位的同意,原协议单位需出具同意解除原协议的书面函件原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毕业生需下载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并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③毕业生持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原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毕业生持以上手续和原协议书至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申请违约,经同意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情况2:

用人单位违约,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①违约单位出具要求违约的书面函。

②毕业生需下载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并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③毕业生持以上手续和原协议书至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情况3:

对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而被录取为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①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已在协议书上约定不报考研究生,但事后报考研究生而被录取并坚持要攻读的毕业生。

②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未与用人单位约定报考研究生事宜,事后报考研究生而被录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本人坚持要攻读的毕业生。

③被录取研究生后,拒不通知用人单位,而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的。

凡被录取研究生不办理违约手续的,学校按协议书要求将其档案和户籍关系以及相关手续寄发用人单位。

④其他注意事项:

毕业生在派遣后因任何原因与单位解约的,学校就解约问题不给出任何意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不再为毕业生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

6、《就业协议书》丢失后申请领取新协议书的相关程序:

毕业生应对本人的协议书谨慎保管,丢失协议书的,原则上不予补发。

凡互相借用、复印、涂改、伪造的协议书无效。

协议书损毁的,应凭原件和学院的书面意见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换取新协议书。

因特殊原因不慎丢失协议书而要求补发的,须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丢失补办协议书申请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由学院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并盖章后,报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批,就业指导办公室在就业信息网上公示3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补发。

毕业生就业计划的制定、派遣及改派

1、就业计划制定: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经学院审核,报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备案,学校依据有效就业协议编制就业方案,为毕业生办理派遣和档案、户口转接等手续。

2、就业派遣的相关原则:

①学校派遣毕业生将颁发《报到证》,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

我校毕业生的报到证由陕西省教育厅统一开具。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

报到证只允许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损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②在校有学籍的学生,因其他原因中途退学者不予派遣;因行政处分取消学籍者,取消其派遣资格。

③结业生自荐就业,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报到证、档案、户口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

④委培生、定向生和在职生应回委培、定向和在职单位就业;国防生以及在校时与有关单位签订培养协议的毕业生,须按协议约定单位和有关政策规定就业。

⑤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就业方案时,出国留学或到国外工作、因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等原因和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规定将其就业单位列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报到证、档案、户口发回其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⑥毕业生派遣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⑦凡在夏季派遣前取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在夏季派遣时应全部派遣离校,不能拖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将按有关规定派回该生生源所在地。

经有关部门批准推迟毕业的毕业生,须给所在学院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取得毕业资格后,必须及时主动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在取得毕业资格后可随下次春或夏季派遣,如派遣前未仍为落实就业单位,学校将派遣手续转回生源所在地。

⑧定向、委培和在职研究生毕业生不予派遣,将户口、档案直接转其定向、委培和在职单位。

3、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后改派手续的办理:

毕业生派遣后,因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的纪律等原因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学校不予办理改派手续,学生应到当地有关部门请求解决有关就业的问题。

符合改派条件的毕业生,分两种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情况一:

毕业生派遣时未落实具体就业单位而派遣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需提供的改派材料:

新接收单位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原就业报到证原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改派申请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

情况二:

毕业生派遣后因个人原因或用人单位违约而要求改派到新接收单位:

①毕业生须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改派申请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由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批。

②需提供的改派材料:

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证明、新接收单位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原就业报到证原件。

其他注意事项:

①改派需本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的,改派人需向代办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以办理改派,且每个毕业生只能改派一次。

③改派毕业生在改派完成前不再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

④改派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受理,并经省就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4、丢失报到证的毕业生按下列程序补发:

①在原报到证标明的报到地发行的主要报纸上登报声明丢失。

②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丢失声明报纸(登报10天后)、“就业报到证通知书”的复印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报到证丢失补办申请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

③毕业生需重新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④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请省级毕业生主管部门补发,补发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原报到证丢失,补办”字样。

⑤毕业生丢失补办报到证需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毕业后两年内)。

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

1、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

要清楚用人单位性质:

如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用人自主权,可以接收档案,各类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用人自主权的,需将档案转递到该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必须注明是否落户,以便准确投递。

2、转户口、档案的依据:

以协议书签订内容为准,原则上毕业生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学生档案由所属学院保管,学生毕业时,其档案由学生所属学院按要求负责整理、装填、密封、填写档案投送地址,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机要通信局统一寄出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如果档案寄出后被退回,由各学院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4、毕业生的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同学按规定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

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

有关户籍的问题请咨询学校保卫处户籍科。

5、毕业生档案的寄出时间:

春季派遣硕士毕业生档案5月底寄出,暑期派遣研究生及本科生档案7月底寄出。

6、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所属学院查询。

毕业生从学校获取招聘信息的途径

我校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公布:

1、校就业信息网。

网址:

.cn

2、网络飞信平台。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各学院设立了通信员,通信员将通过网络飞信向毕业生发送重要招聘信息。

3、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招聘单位要求直接电话通知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干部。

4、招聘书面信息张贴和《关注就业》报等其它方式。

 

第二章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技巧

毕业生要做的10件事

1、确定择业目标。

客观评价自己、分析自己实力;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本人的性格、兴趣、爱好、特长等,了解自己适合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同时根据就业政策,就业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地制定求职择业方案。

2、制作一份比较详细的求职计划。

求职计划要目标明确,力求现实,具有可操作性。

3、制作一份求职简历。

求职简历要简洁大方,重点突出,富有特色,针对性要强。

4、注意核实已修学分。

对学习成绩问题,要注意核实已修学分和科目是否符合毕业要求,避免出现失误,影响按时毕业和即时就业。

5、对英语成绩问题,如果四级(争取通过六级)没有通过,要抓紧复习,争取通过,以免造成就业被动。

6、对就业有关问题,要求毕业生去学院或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老师,听取老师的意见和建议。

7、获取有关就业知识方面,可听取“就业指导课”、参加就业指导讲座、进入校就业信息网(,随时在网上学习对自己有益的就业知识。

8、有计划、有准备的参加学校、社会、网上组织的招聘会,要求着装得体,礼仪规范。

9、利用网上签约平台,拓宽就业渠道。

签约前每天注意浏览就业信息网,及时掌握最新就业动态和就业信息,力求抢抓就业机遇。

10、签订就业协议要“把握机遇、理智抉择、审慎签约、诚信为本”,力争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实现自己的就业理想。

毕业生就业要把握的5个主要时间段

9月份

1、做好就业前的心理准备,制定一份适合自己的求职计划书,包括求职目标、求职策略等。

2、要了解国家和我校有关就业政策、签协议应注意的事项和流程,特别要注意就业工作进程各阶段的时间界限,做到心中有数。

3、要搜索、查询和自己专业紧密相关单位的信息,了解相应的岗位要求和条件。

准备个人简历、照片、各种证书、成绩单以及复印件等。

4、九月份开始,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陆续举办就业系列讲座,希望毕业生积极参加。

10月份

1、从10月开始,招聘单位将陆续进入校园举办招聘活动。

招聘活动有大型、中型、专场三种,招聘活动信息将通过就业信息网“招聘信息”栏发布。

专场招聘会,一般都会由招聘单位负责人通过影音资料等演示、介绍本单位情况,毕业生就感兴趣的问题可以提问,这种方式给毕业生的信息量大,有利于毕业生职业选择。

希望毕业生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大型、中型、专场招聘会(注意南、北两个校区招聘会信息的兼顾和利用),争取多和用人单位接触与沟通,抓住机遇,签订协议,尽早找到自己合适的就业单位与岗位。

2、要了解自己要去的行业和单位,并通过上网查询、实地考察、工作实习等各种方式进行,做到心中有数。

3、对社会上各种招聘会要关注,有些单位只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多为大型企业),要注意及时搜集信息。

11月12月

1、关注各种招聘信息,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2、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一般在10月下旬开始,毕业生自愿到人事部网(网站:

,11月初查询报名序号、下旬进行公共科目笔试,通过笔试后再填写《报名推荐表》继续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经过体检、考察等程序,最后录用。

3、报考各省公务员的毕业生,本人或家人要密切注意当地媒体发布的有关招考信息,避免错过机会。

当然,对于一些重点地区公务员招考信息,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通过校就业信息网及时转发。

次年1月至5月

1、一月至四月份是各地举办招聘会的高峰期,希望毕业生同学经常关注我校就业信息网、各省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及人才网的公告,并希望积极参加。

与此同时,二月至四月份各省省委组织部开始对毕业生进行选调工作,有意回本省从事公务员工作的毕业生,要密切关注。

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公务员的录用工作也将在这期间进行。

2、3月至5月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希望毕业生积极报名。

有关服务西部的优惠和鼓励政策,可查阅“国家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校就业信息网就业政策里查询)

3、三月,我校将举行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这是我校每年最大的一次招聘活动,希望未就业的毕业生抓住机会,积极参会,落实就业单位。

4、学校三月中旬将上报研究生春季就业计划,请春季毕业研究生尽快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3月15日前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以免错过春季派遣机会。

5、本科毕业生考研结束后,都应对自己的考试有比较清晰的判断,假如考试不太理想,就要积极准备个人材料,抓紧时间同用人单位联系,尤其是我校三月份举办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就业的同学们千万不要错过此次签约机会。

次年6月

六月上旬,学校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本科生、夏季研究生就业计划,请毕业生尽快将签订的三方协议书在6月15日前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这样,同学们才能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毕业生怎样组织编写自荐材料

自荐是大学毕业生择业过程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编写好自荐材料对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

自荐材料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求职信、个人简历、学校推荐表、成绩单、附件(证书复印件)等内容,如毕业生想到外企工作,自荐材料中应有相应的英文材料。

求职信

求职信(自荐信)是一种自我推荐的信件,它通过表述求职意向和对自身的概述,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和兴趣。

一封好的求职信可以向用人单位说明你的才干。

所以,求职信无论在文本上还是内容上都必须给用人单位留下好印象。

写求职信时,要切忌以下六点:

①错字连篇,主次不分。

②长篇累牍,无的放失。

③条理不清,逻辑混乱。

④好高骛远,炫耀浮夸。

⑤过分谦虚,缺乏自信。

⑥用词不当,礼节欠缺。

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是一个人的生活、学习、工作经历。

毕业生写好个人简历,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全面了解自己,从而为自己提供就业机会。

个人简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个人资料。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身体状况、兴趣、爱好、性格及自己的联系方式等。

②学业有关内容。

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主要课程成绩、外语、计算机掌握的程度。

③本人经历。

大学以来的简单经历,主要是学习的情况、担任社会工作和参加过什么社会实践活动。

④所获荣誉。

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及奖学金等方面所获荣誉。

⑤本人愿望。

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和特长,适合从事的工作。

编写个人简历应注意的问题:

①个人简历是一份材料,重在证明个人身份详情、学习经历、生活经历、学习成绩以及工作经验等,其目的是用来支持自荐信。

②个人求职简历不同于工作简历。

一般的工作简历只是个人的一份历史记录,仅仅反映自己曾经做过什么。

而个人求职简历不仅要反映自己能做什么,做过什么,还要反映做得如何,具备了哪些素质和能力,从而给用人单位一个醒目的印象。

学校推荐表

学校推荐表在毕业生自荐材料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一个校方的认证,具有权威性,用人单位对此有较高的信任度。

学校推荐表一般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及奖惩情况,自我鉴定,组织意见等部分,希望毕业生应重视推荐表的填写。

求职申请表

近年来,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要求毕业生填写求职申请表。

用人单位根据回收的求职申请表情况做出初审。

求职申请表的内容一般包括两方面:

一是个人资料、家庭背景、受教育以及实践工作情况;二是个人素质情况的问答。

求职申请表涵盖的内容与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更加接近。

因此,毕业生在填写求职申请表时,重点要突出,条理性、针对性要强,要符合不同单位不同职位的要求,力争获得应聘机会。

参加招聘会的注意事项

1、参会前对自己有个正确的定位。

不要眼高手低,也不能自卑。

事先写好简历,把自己的工作经历及求职意向清晰表述,在简历中把自己的联系方式注明,以便用人单位能及时与你取得联系。

2、要按时到会,参会时不要带太多证书原件,可带上复印件。

因为参会人多、手杂,以免保管不当丢失证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充分利用招聘会的会刊。

上面刊登了参会所有招聘单位的用人情况和条件。

毕业生可寻找自己感兴趣的招聘单位所在的场馆,这样可节省时间、精力,提高应聘效率。

4、树立良好第一印象。

参加招聘会着装得体、思路清晰、吐字清楚,注意礼节,注意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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