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苏桥镇中心小学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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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苏桥镇中心小学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市建安区苏桥镇中心小学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号
采购人:
市建安区苏桥镇中心学校
代理机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五章资格、符合性审查与评标办法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市建安区苏桥镇中心小学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围:
苏桥镇中心小学现有学生人左右,人左右不住宿中午吃一顿饭,人左右住宿吃三顿饭。
餐厅面积平方米,能容纳人就餐;学校保证食堂水、电正常供应,费用由经营方负责。
由拟合作单位与校方协商后,进行服务和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提供的现有条件:
()校区学生食堂已具备经营条件。
()给排水、照明、动力线路、已接通。
委托经营期限:
叁年(含试用期个月);
第一年承包价格标准:
元年(第二年及第三年承包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最新评估价格为准)。
.交付(服务、完工)地点:
苏桥镇中心小学
.分包:
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相关的经营围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严重违法失信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魏文路与东泰街交叉口东泰大厦楼室)持本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审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魏文路与东泰街交叉口东泰大厦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市建安区苏桥镇中心学校
地址:
市建安区苏桥镇
联系人:
葛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市魏文路与东泰街交叉口东泰大厦楼室
联系人:
于女士
电话:
第2章项目需求
一、采购容
苏桥镇中心小学现有学生人左右,人左右不住宿中午吃一顿饭,人左右住宿吃三顿饭。
餐厅面积平方米,能容纳人就餐;学校保证食堂水、电正常供应,费用由经营方负责。
餐厅为学生提供早、午、晚餐。
负责菜单的制定(含所需原材料品名、数量、价格等)及申报和公示工作,要求营养搭配合理。
保证餐品花样做到周每日食谱不重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早餐:
两个素菜、各类粥、辣汤、包子、面包、馒头、花卷、油馍、油条、鸡蛋等。
.午餐:
品种多样,有米饭、汤面、捞面、卤面、烩菜等。
其中米饭配荤素菜品,荤菜中的肉类不得少于总菜量的;卤面、捞面配汤;同时根据每人餐量大小,适量加配餐品。
.晚餐:
荤素菜品、包子、馒头、花卷、油馍、各类粥等。
注:
每周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置,菜单须交由膳食委员会审查并榜公示;必须保证平均每个学生每天不少于二两肉及适量豆制品、一个鸡蛋的最低要求;三餐均保证就餐人员不浪费情况下最大量用餐。
二、合作经营目标和方式
、经营目标:
餐厅经营按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相关规定,一年达到省中小学校二级及以上食堂标准。
、采取整体委托经营方式。
学校只提供场地。
、中标单位如非本地的经营企业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在市注册分公司,并取得相关经营手续(含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作经营条件:
()学校只提供生产场地和就餐场地,维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需根据其经营策划添置相关的设备。
设备添置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同时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规定要求。
经营期满,经营场所包括固定装饰装修物(如监控、显示屏)等不动产归学校所有;由经营方自行购置可搬离的厨具等资产归由其自行处理(不含原有为正常经营维护更换物品)。
三、投标报价
、第一年承包价格标准:
元年(每年含第一年承包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最新评估价格为准)。
拟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或高于此标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响应文件将不再评审。
、合作经营方按学生就餐情况及成本核算制定合作期间饭菜收费标准,合作经营方制定饭菜收费标准必须低于同质量市场价,须与膳食委员会和校方就收费标准进行协商,最终定价须经膳食委员会和校方同意。
由学校监督做好每学期就餐及退费工作。
四、服务要求
、采购人厨房已通水、电,并配备有灶台等配套设施;操作空间宽敞。
、学校有偿提供水、电,价格根据政府定价执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中标人应使餐厅满足经营条件,包括且不限于对餐厅部分设备及餐具配置,使餐厅厨房及就餐用品齐全。
中标人负责餐厅使用、保管和卫生清洁工作。
原材料、人工、保险、水电费、垃圾清理及日常卫生保持等所有运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经营期间所需所有设备含低值易耗用品、炊具、餐具、就餐桌椅、餐饮刷卡系统等由中标方自备,履约完成后,学校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须征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
履约完成后,学校不承担任何补偿及转让工作。
、中标人负责经营方管理围区域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
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由经营企业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
中标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守法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及法制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校搞不法经营。
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中标人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食堂的食材及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食药监局所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中标人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社保及人身意外保险,并对其人身安全进行负责,如出现相关问题,与采购人无关。
、中标人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能适应不同口味的人员就餐。
、为确保饮食安全,学校有权对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承包商必须虚心听取校方意见。
、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并交纳相关保险,依法用工。
如发生用工纠纷,由经营方自行承担责任。
、须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上级各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学校成立有膳食委员会(其中包括学生、家长、老师代表等),对食堂伙食质量、食品卫生、费用收支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
每周菜单须交由膳食委员会审查并榜公示,学校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学生食堂满意度调查。
对膳食委员会满意度测评结果不满意的,认为不合格的食堂经营企业,膳食委员会有责令改正的权利。
、经营企业须保证保质保量免费为师生提供开水。
、中标人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保养、维修的费用由食堂经营企业自行负责。
经营期满后,须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学校和餐厅现有环境及其他基本情况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各投标人不得以现场情况不清在评标、结果公告、中标、合同履行等各环节提出其他要求。
、学生缴纳的伙食费用,其中不低于必须全部用在学生餐标上,剩余部分包含:
场地租赁费、相关人员工资、水电气费、食宿生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中标单位暂时不用设置民族灶及窗口,如后期有必要添加需要中标单位服从调整,改造费用自行解决。
五、学校餐厅建设运营要求
、“明厨亮灶”建设执行标准:
《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豫食药监餐饮〔〕号)和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教体卫艺〔〕号)等有关中小学食堂建设的规、规定。
学校食堂要按照(整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标准建设运营,打造透明、安全的健康厨房。
、投标人承诺按照《市建安区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
、建设运营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功能分区、科学设置操作流程,在经营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建立健全部安全控制体系。
日常经营管理中,食堂的食材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留样等关键环节须做到可追溯,建立完善的采购进货台账、过期食品台账、添加剂台账、餐厨垃圾台账、餐具消毒台帐、一月菜谱存档台帐、小时留样台帐、索证验收台帐等等部安全管控体系,做到餐饮业务、食品安全管理和实操结合的总体管控:
通过对投标人和生产厂家的资质、证照、供货围、有效期进行严格审核管理,不符合条件的不入库。
投标人应进行严管细抓,确保食品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同时要对经营中广大师生、家长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建立并完善餐厅财务管理制度。
餐厅必须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账目,做到账实、帐账、账证相符,并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建立并完善餐厅相关管理制度,食堂必须按照实际需要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责任制度、卫生制度、安全制度、样品菜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信息公开制度、剩饭菜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
并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执行情况检查。
()食堂经营企业必须执行政府及学校相关的财务制度,认真按照区教育体育局规定,加强学生食堂的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收支行为。
中标人与校方在银行设立联名账户,实现账户资金的共管与监督,严禁超额支出资金。
按照支出管理办法,支出时由食堂经营企业出具正规票据及申请进行支付。
食堂经营企业明细账由学校自行监管,教体局不定期进行检查。
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挪用食堂资金(伙食费)或建立“小金库”,严禁设立账外账。
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接受并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指导和管理。
六、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终止合同
、在一个学期,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平均值低于的,或学校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结果两次以上(含两次)为不满意的;
、试用期满学校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试用期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
、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
、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认定使用劣质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
、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
、管理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财务管理不规、账目不清、做假账及其他财务违法违规的;
、非正规程序取得经营权或在学生食堂招标过程中借用他人企业资质等弄虚作假的;
、私下转让、分包、挂靠经营的;
、企业及企业法人年检不合格的;
、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行为的。
注:
如出现上述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学校依法保留要求投标单位赔偿的权力,如有新的技术规及相关要求执行最新标准;未完善部分执行相关规定。
七、支付条件及时间:
、招标人每月一次结账支付,支付比例不允许超过(本月经营天数总经营天数)的比例。
、结账支付时余款不足。
不足部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不允许随意降低餐标标准及要求学校或学生另行支付。
八、其他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元)。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市建安区苏桥镇中心小学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号
项目容:
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址:
市建安区苏桥镇
采购人
采购人:
市建安区苏桥镇中心学校
地址:
市建安区苏桥镇
联系人:
葛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市魏文路与东泰街交叉口东泰大厦楼室
联系人:
于女士
电话:
合格的投标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企业投标提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执业许可证。
(非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自然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投标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法人投标提供。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投标提供)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三个月任何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三个月任何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或者附投标人相关承诺函或声明。
(格式自拟)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严重违法失信的投标人。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
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
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八、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相关的经营围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报价
第一年承包价格标准:
元年(每年含第一年承包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最新评估价格为准)
委托经营期限:
叁年(含试用期个月)
现场考察
不组织(自行考察)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进口产品参与
不允许
投标有效期
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不允许
投标截止及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
及开标地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魏文路与东泰街交叉口东泰大厦楼室)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以下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澄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日前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份(盘)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授权函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资格审查和评审委员会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对开标、评标过程实施监督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证明文件,且不得超过人。
履约保证金
收取,伍万元(¥元)
代理服务费
收取
一、说明
.适用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所述的采购人。
.定义
“采购项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采购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
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投标人”:
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
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的进口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
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严重违法失信(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
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
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期)》中的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
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费:
依据《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共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以估算餐费总额为基数计算,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标准和市场价收取。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需求
()投标人须知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容(如有的话)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参数及要求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
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