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市委发09号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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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市委发09号1
舞发﹝2011﹞9号
中共舞钢市委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
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1年9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探索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新路子,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积极贡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目标
由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1.加速农民向中心镇、中心社区集中。
到“十二五”末,全市搬迁入住城区、中心镇和中心社区的农户达到55400户,占2015年预计农户总数的80.35%,其中:
2011年累计集聚农户4433户,2012年累计集聚农户10100户,2013年累计集聚农户20200户,2014年累计集聚农户33680户,2015年累计集聚农户55400户(见附表1)。
2.加快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25万亩以上,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0%,其中:
2011年,全市累计土地流转面积116000亩,2012年累计土地流转面积130000亩,2013年累计土地流转面积157500亩,2014年累计土地流转面积188200亩,2015年累计土地流转面积250000亩(见附表2)。
二、规划
由市住建局牵头确定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各乡镇配合实施。
中心镇规划费用由市财政承担,中心社区规划费用由市、乡财政各承担50%。
3.完善总体规划。
聘请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的规划设计单位,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对我市“一城四镇十七中心社区”总体规划布局的论证。
2011年年底前完成4个中心镇全部规划设计。
4.完成社区规划。
2011年年底前各乡镇完成中心社区规划任务(新增枣林镇三里河社区、杨庄乡龙湖社区,杨庄乡原晁庄社区、灯台架社区并入龙湖社区)。
其中:
八台镇丰台社区二期、枣林镇枣园社区二期、安寨社区、尹集镇柏都社区二期、张庄社区二期、尚店镇宝润社区二期、杨庄乡龙湖社区等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具备开工条件,2012年元月份开工;武功乡、铁山乡、杨庄乡等城乡结合部2011年年底前完成城乡改造方案,2012年元月份开工;其他社区2012年“五一”前全部开工。
5.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
按照“文化、生态、宜居、特色”的要求进行规划和设计。
要符合现代农村生活特点和地方特色,突出舒适、经济、实用和节地、节能、节材。
6.实行城乡规划统筹。
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产业培育、劳动力转岗就业、新型社会管理规划结合起来,同步谋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7.注重规划的严肃性。
规划一旦确定,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要按审批程序报批、评审。
三、土地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制定相关政策方案,各乡镇配合实施。
8.完善手续。
各乡镇2011年年底前必须完成中心镇、中心社区所需土地增减挂钩的报批工作和2012年开工建设的所有手续。
2011年9月30日前各乡镇确定出土地增减挂钩地点、面积,完成相关资料,并会同国土部门上报审批。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内的商业运作部分,在报批方案时应先行规划,办理土地征收后进行招拍挂。
9.搬新拆旧。
拆旧建新方案由乡镇负责制定,经发改、农办、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论证后报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指挥部批准。
严格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拆旧区原宅基地并清除地上附属物及其他设施,确保及时复耕归还挂钩指标。
10.严肃查处。
坚持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子,不建没有经过规划设计的房子。
开展查处违法占地专项活动,杜绝未经规划违法占地,未经批准违法建设。
由国土部门负责违法占地的查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
四、资金
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相关政策方案,各乡镇配合实施。
1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一是2012年市财政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在此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每年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投资增长幅度不低于10%(对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及农户购房奖补办法继续按舞发〔2010〕6号《舞钢市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的优惠扶持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二是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土地挂钩指标节余部分的50%由乡镇自主运作,其收益由乡镇投入到社区建设;中心城区集中使用的指标,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补贴给乡镇,补贴资金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中心镇、中心社区内的商业运作部分,土地招拍挂所获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部分全额返还乡镇。
12.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开展不同形式的运作办法,加大商业运作力度,实现整村搬迁的新突破。
2012年,每个乡镇都要启动一个市场运作、项目带动、整村搬迁的社区。
对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整村搬迁,复耕归还土地挂钩指标且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经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指挥部检查确认后,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奖励。
13.构建融资平台。
充分利用城乡建设投资公司融资平台,以各乡镇为主广泛进行社会融资。
14.拓宽信贷渠道。
市农行、市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方案,积极探索新的信贷形式,筹措更多资金,用于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和农业产业项目。
15.整合涉农项目资金。
水利、交通、扶贫、林业、农业、文化、教育、科技、金融、供电等部门要积极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将各项惠农政策、资金、支农项目强力进行整合,打捆使用。
各部门在涉农项目实施前必须报市政府审核,确保有关项目集中向新型农村社区实施。
16.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继续深化落实单位帮扶、企业援建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
五、建设
由市住建局牵头,从技术、质量监督等方面指导全市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工作,各乡镇配合实施。
17.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市住建局要在社区规划中把好关,把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美化、亮化、绿化统筹设计好,在绿化、公共空间、文化娱乐等方面要按城市同等标准,让农民住上比城里人更舒适的房子,享受更舒适的环境。
注重城镇的文化内涵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彰显中心城的带动作用、中心镇的辐射作用、中心社区的聚集作用。
18.严格工程建设程序。
在建设中,各乡镇与建设等有关部门要严格进行招投标、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与工程验收。
在施工企业选择上,要做到“群众参与、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竞标确定”;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社会监理、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等形式,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要有统筹施工协调方案,做到科学施工;各乡镇要组织迁入村村民代表组成质量监督小组,监督房屋建设质量。
六、项目
由市发改委牵头,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19.突出产业支撑。
要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兴工业项目和现代农业项目,以项目发展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
在中心城区主要依托市产业集聚区“一高一主两辅”的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引进和发展一批节能、环保、低碳、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项目和工业项目,引导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
统筹考虑中心镇和中心社区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引导精、特、优工业项目和现代农业项目向中心镇、中心社区产业园区集中。
20.落实项目帮扶。
每个社区在建设规划的同时,必须确定明确的产业支撑。
各乡镇要对农户的收入状况、增收意向、增收渠道、技能水平等实行分户调查、建档立卡,因地制宜制定增收计划,引导扶持聚集农户每户至少有一个致富项目或一条就业渠道,实现“进得来、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
21.发展现代农业。
市农业局要加强与省农科院等农业科研机构协作,深入研究我市现代农业产业的基础、方向、重点,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2011年年底前,制定完成全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22.预留发展空间。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要通盘考虑,合理规划出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有效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生动力。
七、技术
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相关技术项目对接和落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23.使用新建材。
各乡镇在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中要采用新技术和新型环保节能材料,降低投入成本。
24.对接新技术。
每个土地流转项目要有高新技术作支撑,要有一个科研院校或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至少要有一名高级技术人员作指导,借助科研技术成果提升土地流转项目的品牌效应和产出效益。
25.争取新项目。
要积极向上级争取科技项目,通过招商选资吸引涉农项目,用于扶持园区产业项目和土地流转项目的发展。
八、人才
由组织部门牵头,制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政策方案,人事、劳动部门、各乡镇配合实施。
26.引进人才。
2011年10月底前出台涉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专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为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27.加强培训。
各乡镇要积极与劳动、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配合,依托“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用5年时间对所有劳动力免费进行转岗就业技能培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九、保障
(一)社会保障
28.实现城乡户籍一元化管理制度。
结合城镇化建设,加快建立独立的户籍管理数据库,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城乡统称居民,享受同等社会待遇。
29.继续实施全民医保。
继续推行全覆盖、无缝隙全民医保政策,提高大病风险救助标准,实施新农合异地直报制度,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30.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在社区建设过程中,由各乡镇根据实际需要为特困户提供安置房,为五保户免费提供集中供养场所。
31.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大户积极参与农作物保险,减少因农作物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32.建立养老保险政策。
2012年年底前将全市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
(二)社会管理创新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具体方案,建立社区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定位,立足居民需求,开展全方位服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运行到位。
33.统筹安排。
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机制。
通过建立一站式社会管理综合服务大厅,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基本民生服务;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技术、人口控制等公共事业服务;公共设施、生态维护、环境保护等公益基础服务;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
34.创新机制。
推进新型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健全政府与社会组织协作机制,支持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加快组建专业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
35.加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要在中心镇、中心社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社区要规划建设20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五室、三站、二栏、一校、一场、一厅”(五室:
社区办公室、会议室、老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警务室;三站:
救助保障站、农业综合服务站、计生服务站;二栏:
宣传栏、社区事务公开栏;一校:
社区居民学校;一场所:
室内文体活动场所;一厅:
一站式社会管理综合服务大厅),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其他社区管理或服务机构。
所有岗位人员从现有职能部门下派或乡镇现有富余人员、大学生村干部中调配使用。
36.建立商业配套设施。
由商务部门负责商业网点规划,构筑快捷便利的居民消费性商贸服务业体系,发展商贸综合体、超市、特色商业街、便利店、餐饮服务和社区商业。
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提升发展农村商贸业,构建商务信息平台,建立顺畅的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通道。
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业。
鼓励相关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市场化方式提供购物、餐饮、洗衣、维修、中介、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社区服务。
37.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各社区在规划时要预留一定社区服务设施空间,为金融、邮政、通讯等部门提供必要的服务场所。
金融、邮政、通讯等部门负责合理规划和布局全市中心镇、中心社区行业机构网点,大力发展服务设施;商务部门负责以规范家政服务为重点,住建部门负责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为重点,文化部门负责以规范文化娱乐服务为重点,网络中心负责以规范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服务为重点,拓展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业社会化、产业化、网络化。
38.引进高层次社会化服务。
大力引导具有较高专业水准、较大规模的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市场管理服务、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服务、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等专业技术要求高、影响面广的知识密集型中介企业,逐步进入中心镇、中心社区,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层次与水平。
十、机制
39.加强领导。
成立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指挥部,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抽调住建、国土、财政、教育、劳动、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人员组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乡镇和部门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40.实行帮扶。
实行市领导分包、市直单位帮建、企业援建中心镇、中心社区制度。
每个中心镇、中心社区由联系乡镇市领导分包,协调、督促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进度,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见附表3)。
进一步加大单位帮建力度,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建计划,从财力、物力、人力、技术等方面开展帮建(见附表4)。
由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各大中小企业根据自身特点,积极联系中心镇、中心社区,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援建(见附表5)。
41.规范管理。
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全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
社区建成入住前,要健全社区党组织,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由市民政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社区规划在村级换届前重新调整新的行政区划,明确调整方案,并在2011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调整方案和社区命名任务。
42.落实奖惩。
市委、市政府与各乡镇分年度签订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推进责任书,按年度下达的目标任务,实行百分制年度考核,年终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奖优罚劣(百分制年度考核办法另行文)。
一是对乡镇的奖惩。
对圆满完成全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任务,且在年度考核中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乡镇,授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市财政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对连续3年总分前三名的乡镇,追加奖励资金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
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年度目标考核排名前三名的乡镇党政一把手,授予“推进新型城镇化突出贡献奖”;对连续2年排名前三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记三等功1次,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参考依据。
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给予黄牌警告,党政正职向市委常委会作书面检查;对连续2年完不成任务且综合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党政正职给予行政降级处理;对连续3年完不成任务且综合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给予党政正职免职处理。
二是对帮建单位与帮建工作队员的奖惩。
对圆满完成年度帮建任务,帮建成效突出、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帮建单位,授予“推进新型城镇化帮建工作突出贡献奖”,授予帮建工作队员“推进新型城镇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连续2年帮建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帮建单位,为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符合条件的帮建队成员列入干部提拔考察对象。
对完不成年度帮建目标任务的帮建单位和帮建队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一把手写出书面检查;连续2年完不成帮建任务的,对帮建单位一把手行政降级处理,对帮建队员停发6个月津贴;对连续3年完不成帮建任务的,给予帮建单位一把手免职处理,对帮建队员停发1年津贴。
三是对行政村村干部的奖惩。
对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贡献突出、且实现整个行政村搬迁的村,授予“推进新型城镇化先进村”荣誉称号,奖励村集体3万元,授予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推进新型城镇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列入社区领导班子考核对象。
对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组织不力,严重影响推进工作进程的,对村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处理,对村主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程序进行罢免。
附:
1.舞钢市2011-2015年农户向城镇(社区)
集中计划表
2.舞钢市2011-2015年农村土地流转计划表
3.市领导分包中心镇、中心社区一览表
4.市直单位帮建中心镇、中心社区一览表
5.企业援建中心镇、中心社区一览表
附表1
舞钢市2011-2015年农户向城镇(社区)集中计划表
乡镇
现有农户总数
2011年
累计聚集户数
2012年
累计聚集户数
2013年
累计聚集户数
2014年
累计聚集户数
2015年
累计聚集户数
预计总户数
(按人口年自然增长率5‰)
聚集户占预计总户数百分比
枣林镇
13962
522
2095
4190
6980
11500
14315
80.3
八台镇
8568
412
1285
2570
4280
7050
8784
80.3
庙街乡
3759
450
565
1130
1900
3100
3854
80.4
铁山乡
6833
568
1025
2050
3420
5650
7005
80.7
武功乡
7227
197
1085
2170
3620
5950
7409
80.3
尹集镇
7956
1003
1200
2400
4000
6550
8157
80.3
杨庄乡
7113
640
1070
2140
3560
5850
7293
80.2
尚店镇
11831
641
1775
3550
5920
9750
12130
80.4
合计
4433
10100
20200
33680
55400
68947
80.35
单位:
户
附表2
舞钢市2011-2015年农村土地流转计划表
乡镇
现有耕地
面积
2011年
累计流转面积
2012年
累计流转面积
2013年
累计流转面积
2014年
累计流转面积
2015年
累计流转面积
枣林镇
74005
29560
32000
37000
46000
63000
八台镇
40436
13950
16000
21000
25000
35000
庙街乡
21356
4900
6000
10000
14000
18000
铁山乡
20078
7500
因铁山乡位于城郊,自2010年起市委市政府不再给该乡分配流转任务
武功乡
36764
14500
16000
20000
21000
29000
尹集镇
24186
9950
12000
14000
16000
21000
杨庄乡
24545
9120
11500
13000
15700
19500
尚店镇
69494
26520
29000
35000
43000
57000
合计
310864
130000
157500
188200
250000
单位:
亩
市领导
联系乡镇
分包中心镇、中心社区
高永华孙书申滕毅
尹集镇
尹集中心镇张庄社区李庄社区九头崖社区
白立凡闫广甫谢炎涛
庙街乡
庙街社区九龙山社区
高宝山王冬梅于奇峰
尚店镇
尚店中心镇瑞祥社区王店社区五峰山社区
甘栓柱王培朝刘吉功
武功乡
武功社区曹集社区后营社区
李国顺世利平刘海欣
枣林镇
枣林中心镇安寨社区三里河社区
郭志勇田兴文杨书山
铁山乡
上曹社区
高淑新马爱锄陈建政
八台镇
八台中心镇
孔阳唐巍巍李凯
杨庄乡
吴庄社区龙湖社区
附表3
市领导分包中心镇、中心社区一览表
附表4
单位
牵头单位
帮建单位
中
心
镇
尹集中心镇
市委办
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农联社、农开办
八台中心镇
人大办
环保局、公路局、工行、残联
枣林中心镇
政府办
财政局、市委党校、体育局、国资办
尚店中心镇
政协办
住建局、民宗局、农行、移动公司
中
心
社
区
张庄社区
检察院
教育局、统计局、网络中心
李庄社区
文化广电局
林业局、地税局、人行、寿险公司
九头崖社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改委、工商局、技术监督局、林场
安寨社区
组织部
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农发行、石漫滩水库管理局
三里河社区
卫生局
团市委、档案局、行政审批中心
瑞祥社区
总工会
移民办、农业局、人保公司
王店社区
人口计生委
舞钢供电局、安监局、市场发展中心
五峰山社区
水利局
市直工委、科协、地方志、邮储银行
上曹社区
公安局
老干部局、妇联、盐业局
武功社区
政法委
畜牧局、田岗水库管理局、建行、国税局
曹集社区
法院
司法局、工信局、文明办、药监局
后营社区
商务局
广电总台、气象局、邮政局
庙街社区
人武部
信息中心、烟办、中行、联通公司
九龙山社区
统战部
招商局、农机局、物价局
吴庄社区
宣传部
审计局、供销社、粮食局、科技局
龙湖社区
纪检委
旅游局、爱卫办、园林局、医药局
帮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帮建工作队,帮建工作队队长由牵头单位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队员由各帮建单位抽调一名股级以上干部组成。
市直单位帮建中心镇、中心社区一览表
注:
1、原中心镇、中心社区帮建单位、帮建工作队帮建工作考核到2011年9月底;
2、2011年10月1日起市直帮建单位、帮建工作队按调整后的帮建点开展帮建工作。
附表5
单位
援建企业
中
心
镇
尹集中心镇
舞钢公司、舞钢实业发展公司、鸿康药业公司、康福宝公司
八台中心镇
银河纺织有限公司、长远矿业公司、丰鑫源粮油收储公司、群望工业纸板公司
枣林中心镇
安钢舞阳矿业公司、统源食品公司、东泰塑胶公司
尚店中心镇
中加钢铁公司、申发钢铁公司、宝润实业公司、华双有限公司
中
心
社
区
张庄社区
舞钢大酒店、泰展能源公司、汇丰冶金炉料公司、天利建筑公司
李庄社区
大华房地产公司、千丰矿业公司、立方科技公司
九头崖社区
万客来量贩、石漫滩旅游开发公司、宇龙纺织有限公司
安寨社区
海明集团公司、柏龙浩苑、双龙面业公司
三里河社区
石油公司、电信公司、枣林面粉厂
瑞祥社区
瑞祥牧业公司、创新出租车公司、天元水务有限公司
王店社区
舞联出租车公司、中石化公司、王店大理石厂、润达物资公司
五峰山社区
三恩药业公司、振宇纺织公司、中泰混凝土公司
上曹社区
众益棉业公司、易源科纺公司、冠华钢加、天剑炉料公司
武功社区
平福钢加、硕基钢加、金利达钢加、振豫钢加
曹集社区
朝阳橡胶厂、沈宏钢加、镁碳砖厂、盛博钢加
后营社区
河南合作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新纺工贸公司、银海纺织公司
庙街社区
烟草公司、九牧牧业公司、九牧饲料公司、昱鑫重工公司
九龙山社区
中加矿业公司、鑫海纺织公司、宏太鞋业公司
吴庄社区
瑞峰医疗科技公司、年华水泥有限公司、金海纺织公司
龙湖社区
三和盛公司、宏磊炉料公司、正基科技公司
企业援建中心镇、中心社区一览表
主题词:
农村工作新型城镇化△意见
中共舞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