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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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赁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锦集5篇
塔吊租赁合同篇1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租用塔机台,用于工地,安装高度(标高),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用工程名称:
二、租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四、收费标准:
1、租金:
每月租金元,(大写:
),机操人员工资每月元(大写:
);合计金额元(大写:
)。
2、塔机一次性进出场费共计元(大写:
)包干(已包含塔机安装、拆除、修理、日常维护费,标准段及超高段标准节的所有进出场费及办理塔机使用有关的安监等相关手续费等所有费用)。
3、超高标准节(标准节高度2.8米/节)每节租金元/天,附着4000元/道(附着长度单根超过七米,每增加一米加收元)。
4、由甲方负责配备两名机操人员。
塔机指挥人员由乙方配备,也可委托甲方配备,工资由乙方支付。
乙方不得要求机操人员疲劳操作,如需增加机操人员,乙方按每月元/人向甲方支付机操人员工资。
5、费用计算方法:
设备进场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从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台班费)。
如因乙方原因推迟塔机使用时间,仍从塔机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租金。
五、付款方式:
1、租赁费付款方式:
租赁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在下一季度7日内付清。
余款在塔机报停后一个月内付清,如未按时付清,每天按租赁费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
2、合同签订甲方进场进行地脚螺栓的安装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
)。
塔机标塔段全部进场并开始安装后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否则甲方可停止安装,并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经济损失。
3、如因该工地现场条件限制,必须采用特殊方案安拆塔机,另增收技术措施费和大型机械台班及人工费,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收取。
4、支付款项时甲方须提供足额租赁发票,产生的税额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完整可靠,应具设备本身所应具备的工作能力,并每天给足保养时间1小时,超出使用和维修时间则应扣减租金及赔付乙方相应损失;塔机高度必须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因甲方塔机高度不足(主要指超过标准塔高后标准节的配置不及时)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等则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塔机上岗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指挥、遵守乙方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每天正常上班时间应随叫随到,保证塔机正常运转。
3、负责塔机的修理、保养,但时间需征得乙方认可。
设备发生一般故障,甲方应在当天内全力抢修并排除故障,若机构出现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3天。
每月维修时间不得累计超过3天,若超过3天甲方将自动扣减租期及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4、负责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图纸和预埋地脚螺杆。
5、负责塔机的安全操作,提供的机组人员应遵守《塔机十不吊》及乙方现场的劳动纪律,服从乙方现场的合理安排。
在施工中,如果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装;在正常操作范围内,如因甲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及责任。
七、乙方责任
1、负责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机或撤机,乙方无权阻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终止此合同。
2、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浇筑塔机基础,如在基础砼浇筑时造成甲方预埋地脚螺栓出现偏位或浇筑砼质量差,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电压在360V~400V之间。
如因电压不稳造成塔机电器部件损坏或停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施工现场应在距塔机基础5米内配备专用配电箱及电缆线。
4、乙方保证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向甲方提供塔机安装和拆除条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派人配合,共同完成塔机的安拆作业。
因乙方原因造成塔机进场后超过三天不能正常安装、退场时候不能正常拆卸出场致使塔机停滞工地,乙方应按拖延天数向甲方全额支付租赁费用。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塔机“十不吊”标准,严格要求使用,不得强制使用,因乙方强制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向甲方提供机组人员食宿场地。
7、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证设备不遗失或破坏,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8、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卸塔机,如擅自撤卸塔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由此造成的机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结清甲方费用归还所有设备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否则该合同继续生效。
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
(盖章)承租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电话:
帐号:
电话:
维修服务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篇2
合同编号:
____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____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机基本参数:
1、塔式起重机型号:
____
生产厂家:
____
出厂编号:
____
出厂时间:
____
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
____KN・m最大起重量kg
起重臂有效长度:
____m
独立安装高度:
____m最大安装高度:
____m
附墙后自由高度:
____m设置道附墙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大学城中医学院普济路南贵阳中医学院新XX学生公寓项目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的报装告之手续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贵安新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甲方负责该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
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杆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6、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合同。
7、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含吊钩)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8、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9、甲方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______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
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涉。
甲方必须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甲方在塔机进场前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制作塔机基础或铺设塔机行走基础。
11、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收回。
13、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
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如连续三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倍扣除租赁费。
1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过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或由于劳资方面纠纷的原因,造成塔机停用则倍扣除租赁费。
15、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机混凝土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
如因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塔机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X和指挥(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卸、顶升加节、安装或拆除附着装置等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输、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退场顺利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补充条款:
六、相关费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
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或者双方协商解决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1)装拆费____元;拆卸费____元。
2)顶升加节或降塔费用。
每节为____元/节。
3)安装或拆卸附着装置____元/件。
4)小计:
塔机检测费。
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由甲方申请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非甲方原因导致再次或多次检测的,再次或多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机租赁保证金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____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5、设备的进场费____元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6、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电费由乙方负担。
7、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
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租用方(乙方):
____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委托代理人:
地址:
____地址:
电话:
____电话:
____日期:
________日期:
塔吊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25000元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12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30元,每套附墙每天30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
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3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12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此合同履行地为银川市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
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开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员:
材料员:
电话:
电话:
塔吊租赁合同篇4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情况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
甲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
2.2、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塔吊相关的技术资料。
3.2、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自行承担。
3.3、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支付甲方设备租赁费元(大写:
)。
租赁费计费方式:
起重机在施工现场立塔之日起开始计费。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设备月租赁费为元(大写:
)。
4.3、设备租赁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
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
6、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6.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乙方,到设备交还甲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租赁设备正常运行前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备案,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负担。
7.设备交还
7.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通知甲方。
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与解除
8.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月日签定日期:
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
层,总高米。
第二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
1、名称:
塔吊
2、型号:
3、数量:
台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月租金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元/天。
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
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
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
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
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
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
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
(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
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
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天计取租赁费。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
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2、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3、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
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
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5、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
6、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
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