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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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方案doc
目 录
1.编制依据
1.1国家、规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编号:
JGJ33-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编号:
JGJ80-9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编号: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
1.2企业文件:
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标准工作程序《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综合管理手册》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程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不合格品(项)控制程序》
1.3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办事处南线里新址装修工程,本工程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南线里小区。
工程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079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地下室为机房、厨房,一层为大堂、餐厅,二层至五层为标准及豪华套房,六层为办公用房。
3.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
方针:
精心施工预防监控遵规守法诚信至上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控制轻伤事故频率在千分之二以内,无中毒事故。
4.危险源的辨别
4.1办公过程:
超负荷用电、不注意防火、漏电。
4.2采购过程及采购产品:
采购对环保有要求的物资前,未与合格分供方签定环境管理协议,对设计健康安全的物资供应方未提供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4.3材料检测、试验过程:
对环保有要求的物资未进行环保检测。
4.4建筑施工过程
4.4.1平整场地:
施工机械安全隐患
4.4.2临建设施:
安装屋面檩条、屋面板时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负荷过大;通风不畅室内空气不好;工地食堂卫生;建设未按方案搭设,施工质量差。
4.4.3施工放线:
高空坠物、铁锤伤人等。
4.4.4屋面工程:
临边防护不到位、防水施工时注意防火及有毒物质、高温中暑。
4.4.5装修工程:
操作架失稳、油漆等有毒易燃物质安全隐患、高空作业安全隐患、外架拆除安全隐患、临边防护不到位。
4.4.6防水工程:
不注意防火引起火灾、防水施工时不通风引起工人中毒。
4.4.7水暖电通风工程:
操作架不牢、电焊操作工人不佩戴防护用品、管子码放过高、机械使用不当、超负荷用电。
4.4.8设备安装:
指挥不当砸伤人员。
4.4.9施工设备使用:
非专职人员上岗、无操作证(上岗证)、违反操作规程等。
5.安全责任管理
5.1组织机构
见附表
5.2各部门职责
5.2.1项目经理
——负责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负责项目全体人员对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方面的提高。
5.2.2项目生产经理
——协助经理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
——制止一切忽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做法,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有权令其返工或停工整改。
5.2.3项目总工
——对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技术责任;
——工程开工前,对项目所有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总交底;
——纠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及制定其防护措施。
5.2.4质安部
——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企业的有关规定;
——负责组织危险因素的收集、整理及评价;
——负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控制;
——参与项目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方案;
——负责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编制项目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表》;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5.2.5技术部
——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企业的有关规定;
——负责编写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监督其具体实施;
——负责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监督和指导各职能部门行使职业健康安全职能。
5.2.6机电部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方案的具体实施;
——负责每月对各个工种进行交底;
——负责每周的周一交底;
——负责每周的分项交底;
——发现现场存在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2.7物资部
——负责物资采购的控制;
——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方案;
——制定现场库房、领料发至制度,发放劳保用品。
5.2.8综合部
——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方案;
——负责现场食堂、宿舍、办公室的环境卫生;
——负责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
5.3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5.3.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同承包作业队队长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包括交通安全)的责任,并存项目经理部。
5.3.2每年年初,公司与项目经理部及承包队伍签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包括交通安全)的责任及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处理规定,并存公司安全科、项目经理部各一份。
5.3.3各专业进场必须具备市建委盖章的花名册及“三证”齐全,各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由合约部、质安部、综合部登记注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教育、项目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根据进场教育考试情况,未经教育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参加施工生产。
6.安全生产措施计划
由项目质安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总项目名称表,从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辅助房屋及设施、宣传教育等方面在年初编制项目本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表》,年终编制本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费统计表》,并上报公司安全科。
7.安全技术措施
7.1现场管理措施
7.1.1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7.1.1.1办公过程:
1)为避免办公室内用电安全,根据电缆负荷要求,将取暖、空调、电脑等用电设备分别配置电路。
2)制定办公室临时用电规定制度,每天下班及时关闭用电设施。
3)所有用电设备均设漏电保护器。
7.1.1.2采购过程及采购产品:
采购对环保有要求的物资时,应先与合格供方签定环保管理协议。
对涉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物资供应方,应提供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7.1.1.3材料检测、试验过程:
对有环保要求的物资,在使用前应先进行环保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1.1.4场地运输:
机械施工区域,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机械倒车时,倒车后方应有人指挥,严禁有人停留作业。
7.1.1.5临建设施:
1)安装屋檩条、屋面板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2)定期检查工人宿舍的用电情况、严禁私拉、私接电线。
3)经常开启宿舍门窗,进行通风换气。
4)放置防鼠药,以防止疾病的传播。
5)保证不低于3m2的人均使用面积。
6)施工过程以及临建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1.1.6施工放线:
1)作业时必须避让机械,躲开坑、槽、井,选择安全的路线和地点。
2)机械运转时,不得在机械运转范围内作业。
3)测量作业钉桩前,应检查锤头的牢固性,作业时与其他人员协调配合。
不准正对人员抡锤。
7.1.1.7防水工程:
1)患皮肤病、角膜病对沥青有严重敏感反应者不得进行沥青作业。
2)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卫生间聚氨酯防水施工要注意防火,保持通风良好。
7.1.1.8水暖电通风工程:
1)严格按支撑架搭设规定施工。
2)电焊操作工人必须佩戴防护用品。
3)管子码放高度控制在2m以内。
4)机械使用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施工。
7.1.2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1.2.1夏季防中暑措施:
1)现场办公室安装空调降低室内温度;
2)气温过高,停止施工;
3)为工人煮绿豆汤,以防止中暑;
4)发放防暑降温物品。
7.1.2.2雨季安全措施:
1)在脚手架上施工必须穿防滑鞋。
2)现场所有用电施工机械必须具有防潮措施,不得在雨天室外作业。
3)高空操作人员雨后施工,要注意防滑,要穿胶底鞋,不准穿硬底鞋上高空。
7.1.2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7.1.2.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经理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即开工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7.1.2.2各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安全交底。
7.1.2.3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并填写《班组日志》。
7.1.2.4每周一项目生产经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综合安全交底,即周一安全交底。
7.2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7.2.1安全装置
7.2.1.1防护装置
1)建筑物外防护架:
①采用外径48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缝的钢管搭设,钢管的表面必须刷油漆。
②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搭设前由工长对其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确定一名监护人员。
③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大雨及夜晚应暂停脚手架作业,大风雨前后要对脚手架进行全面的检查,雨雪过后及时清扫积雪、积水,并采取防滑措施。
④安全网颜色为绿色,规格统一,不得有任何破损,大风后对外架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架管必须统一刷黄色油漆,网眼必须百分之百绑扎到位。
⑤施工脚手架必须保证横平竖直,垂直度不大于2‰,小横杆可伸出外架10cm,不得多或少,必须采用卷尺和调线的方法进行验收。
⑥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外架拆除前必须确保拉接牢固。
⑦外维护架首层设置双层防护网,以上每四步架子设置一道防护网,作业面必须设置一道。
⑧具体外架搭设见本工程《外架搭设施工方案》。
2)防护栏杆、防护网
①临边防护
——施工外用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Φ48的管材,并以扣件固定。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m~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架设栏杆柱。
洞口安全防护措施
——当洞口短边尺寸在25mm~250mm时,用钢丝网或盖板覆盖,并防止盖板挪动;
——洞口边长在250~500时,用竹夹板盖住洞口;
——洞口边长在500~1500时,如无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网时,用扣件扣接钢管形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
——洞口边长在1500以上时,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见附图2。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或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3)防护棚
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宽3m,长6m。
防护棚上必须满铺脚手板,并在上部800mm高处设置一道水平兜网。
7.2.1.2信号装置
在楼梯、临时道路、在施部位设置照明信号。
7.2.1.3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
①在防护栏杆上、洞口、临边处挂“危险”警示牌;
②进入现场的显要位置过“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③临时通道处挂“安全通道”;
④在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挂禁止“禁止烟火”;
⑤在仓库内设“仓库重地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7.2.2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
7.2.2.1防护设备:
1镶有特制防护镜片的面罩;
2鼓风机;
3纱布口罩、过滤式防尘口罩;
4塑料专用手套;
5护耳塞;
6绝缘手套、绝缘鞋。
7.2.2.2事故应急措施
①事故发生预防措施具体见本方案中第7、8项内容。
②现场配备碘酒、纱布等急救物品。
③报警:
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a内部报警:
要简述说明出事地点、事故情况、报警人姓名。
b外部报警:
必须详细准确的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现状及报告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c报警电话:
内部:
生产经理—————139********
项目安全员赵万臣—————133********
外部: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交通————122
4应急措施:
a在发现事故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助。
b项目设紧急联络员:
于亚新
c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生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后,再采取紧急措施。
d事故发生后,立即切断电源、关闭可燃气体,防止事态扩大。
e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f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或意外伤亡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g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或意外伤害事故的人员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疗观察。
h密切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工作。
⑤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在24小时内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书》。
7.2.2.3噪声控制设施
搭设木工棚用以隔声;使用低噪音振动棒、电锯;夜间施工尽量安排无噪音工作,混凝土浇筑尽量安排在早8:
00~晚10:
00间施工,卸材料时不得野蛮施工,尽量减小声响。
7.2.2.4防暑设施
办公室安装空调,食堂每天给工人煮绿豆汤进行防暑降温。
项目配备一定的防暑降温药品,并存放在项目安全员王仿江处。
7.2.2.5卫生设施
①在项目食堂设置消毒柜定期对卫生、食堂水池满贴白色瓷砖;
②设放置灭鼠、蚊、蝇、蟑的药物;
③购买冰柜,用以冷藏易腐食品;
7.2.2.6职业病防治公告栏,警示标识
在工地宣传栏上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
7.2.3个人防护用品
7.2.3.1安全帽:
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按标准进行签鉴定,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每顶安全帽上都应有以下三项永久性标记: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
7.2.3.2防毒(尘)面罩:
进行防水、倒运水泥等有毒、有扬尘的施工时,必须佩戴防毒(尘)面罩。
7.2.3.3防护镜:
进行电焊、混凝土剔凿等施工时必须佩戴防护镜。
7.2.3.4防护鞋、手套:
7.2.3.5防坠落护具:
在临边、洞口、操作面外维护架外立面设置安全网;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7.2.4采购:
根据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采购的通知》(编号:
建二三通字[2002]84号)文件,项目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均由物资中心采购,统一管理。
7.3.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7.3.1机械设备管理流程图:
纠正与预防措施
设备的退租与报废
7.3.2机械设备安装:
7.3.2.1施工机械安装位置要符合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7.3.2.2电焊机、搅拌机、木工等机械要有防雨、防噪音措施;
7.3.2.3按施工机械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基础应牢固、稳定,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
7.3.3施工机械验收
7.3.3.1大、中、小型机械由公司项目管理部、机械分公司和项目部组织验收;
7.3.3.2施工机械验收按《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执行。
大型机械按北京市政府要求做好记录。
7.3.4选择合格的操作工:
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北京市有效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7.3.5施工机械使用管理
7.3.5.1建立规章制度,用好管好施工机械
a)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b)岗位责任制:
——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坚持实行大型机械的机长负责制和中小型机械的机组长负责制;坚持实行机长和机组长任命书制度。
机长和机组长一经任命,不要轻易变动。
——为严格执行机械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要对操作人员颁发机械操作证。
操作人员经“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机械。
一人操作多机时,要逐项考核,并将可操作的机种填写在操作证上。
操作证要随身携带。
7.3.5.2施工机械使用
a)项目所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是合格设备,并按《项目施工机械明细表》要求进行登记;
b)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应具备验收记录,大型起重机械要具备有效证件;
c)操作人员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岗位要求,持证上岗,按规定的制度操作和保养设备,认真填好运转记录,见《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履历书];
d)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限位灵敏,确保安全有效地运行;
e)施工机械的环境污染值不得超标。
要具备有效的防尘装置和良好的密封性能,减少漏气、漏油、漏水现象,加强维护保养,减少设备噪音。
f)大型机械实行强制保养、计划修理;中小型机械加强例行保养,定期修理。
7.3.6设备的保养和修理
7.3.6.1保养及修理级别:
例保、一保、二保、三保、四保(小修)、中修、大修。
7.3.6.2保养和修理按《施工机械保养和修理规定》执行。
7.3.6.3二保(含二保)以下由机组人员进行,三保以上由专业保修人员和机组人员共同进行,大修、中修由专职修理工在修理厂进行。
7.3.7监督检查:
项目每半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施工机械安全检查记录》。
7.3.8持续改进:
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改进,保证施工机械管理有序,安全运转。
7.3.9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
7.3.9.1由于指挥不当,操作不当、维修不及时、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损坏者,属机械设备事故,填写《机械设备事故表》。
7.3.9.2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
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含)~5000元以下者;
大事故:
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含)~20000元以下者;
重大事故:
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含)元以上者;
7.3.9.3事故价值评估
因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报废,损失价值按设备净值评估,由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
7.3.9.4事故的处理原则
对事故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
a)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b)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c)没有制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7.3.9.5事故处理
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均由机械分公司、公司安全科负责处理,大事故及重大事故报局备案。
7.3.9.6发生机械事故,应在12小时内按本方案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应急措施具体见本方案第7.2条内容。
7.4.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电箱,分电箱和开关箱三级。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配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额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内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极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规定。
6)施工现场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室内临时照明采用36V的安全电压。
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胶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8)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应作保护接零。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9)电焊机使用规定;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
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
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机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中间不得超过一处接头,接头及破皮处应用绝缘胶布包扎严密;
电焊机把线和回路零线必须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钢盘等作回路地线。
二次线不得泡在水中,不得压在物料下方;
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10)龙门架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7.5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7.5.1现场保卫工作组织机构
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7.5.2治安、保卫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
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10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各施工段工长、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思想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立专库、专管,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
由业主指定的分包队伍,仍由总包负责保卫工作,总包与分包签定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建立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8)库房等重要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9)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10)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