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网络规划专家管理办法12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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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网络规划专家管理办法1212

中国电信集团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适应企业转型、全业务经营和精确管理等工作对网络规划人员的要求,加强网络规划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健全完善网络规划专家队伍,保证网络规划工作的稳定与发展,持续提升网络规划对企业战略和业务发展的支撑响应能力,和对网络演进、投资配置和工程建设的指引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电信集团各级公司网络规划专家队伍的选拔、管理、使用、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信集团网络规划专家是指具备较高素质和专业知识,有多年网络规划工作经验,业绩优良,在网络架构设计、网络发展技术研究、网络规划编制、建设方案制定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发挥重要和骨干作用的网络规划人员。

第四条根据岗位职责,网络规划骨干分为网络架构规划、网络发展技术研究、网络规划管理等综合性骨干,及核心网规划、承载网规划、接入网规划、无线网规划、业务网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和节能减排规划等专业性骨干。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以集团公司、省级分公司、地市级分公司三级网络规划体系为依托,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制度,全面加强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网络规划专家队伍,主要职责是:

1、根据集团人力资源规划,制定网络规划专家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省级公司、地市分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会同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推进全集团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集团级网络规划专家队伍的选拔工作,为集团级网络规划专家的管理、使用、培训、考核等工作提供指导与支持。

(二)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负责组织实施网络规划骨干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相关文件和制度,具体实施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的选拔、管理、使用、培训、考核等工作;指导各省级公司网络规划骨干队伍建设工作。

2、建立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队伍信息库及信息交流平台,推进网络规划人员的沟通交流、经验共享。

3、按年度制定和实施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的能力提升计划,组织集团级骨干开展全集团重大网络规划的编制、咨询和审查等工作。

第七条各省级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组织,做好本省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省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办法,制定省级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

会同省级公司网络发展部推动省内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向集团公司推荐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人选;为省级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的管理、使用、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提供指导与支持。

(二)省级公司网络发展部的主要职责是:

1、具体实施省级网络规划骨干的选拔、培训、使用、考核等各项工作。

2、建立省级网络规划骨干队伍信息库及信息交流平台,推进网络规划人员的沟通交流、经验共享。

3、按年度制定网络规划骨干工作计划和能力提升计划,组织省级网络规划骨干开展省内重大网络规划的编制、咨询和审查等工作,配合集团公司做好本省的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参加全网范围内的网络规划编制、咨询和审查等工作。

第八条各地市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和省级公司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负责集团级和省级网络规划骨干的推荐,网络规划骨干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第三章网络规划骨干的选拔

第九条网络规划骨干的选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从省级公司和集团相关研究设计单位的网络规划人员中选拔产生,省级网络规划骨干从省公司相关部门、地市分公司和相关研究设计单位的网络规划人员中选拔产生。

第十条网络规划骨干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学习能力强,吃苦耐劳,忠于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掌握电信网络规划相关理论方法,熟悉电信技术、业务和经营管理体系,对电信业务、网络和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研究

(三)具有丰富的网络规划工作经验,多次组织或参与重大网络规划编制工作,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过集团或省公司网络规划评审工作,业绩优良。

网络规划骨干的具体任职条件见附件1。

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大家公认的网络规划人员,个别条件不满足的,可以在一定比例内破格选拔。

第十一条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由各省级公司和集团研究院专家组成,近期总人数保持在200人左右,未来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扩充。

其中省公司骨干按照170-180人左右考虑,31个省公司分为三档(见附件3),其中一类省8-10人(共70-80人左右),二类省5-7人(共50-60人左右),三类省2-4人(共30-40人左右)。

另有北京、上海、广东三个研究院20-30人。

为符合电信集团提出IP,IT化发展趋势要求,承载网规划专家、业务网规划骨干设置各在30人以上。

省级网络规划骨干队伍人数应与其省内的网络规模容量相匹配,近期一类省份的省级网络规划骨干应在30人以上,二类省份的省级网络规划骨干应在20人以上,三类省份的省级网络规划骨干应在10人以上。

省级公司的分类见附件3。

第十二条网络规划骨干的选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一)启动:

集团公司对集团级和省际网络规划骨干名额和专业设置给出指导建议,组织各省级公司开展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的推荐工作。

省级公司根据集团相关要求,确定省级和地市级网络规划骨干名额及专业设置,组织各地市分公司和省公司相关部门开展省级和地市级网络规划骨干的推荐工作。

(二)报名与推荐:

符合条件的网络规划岗位员工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选拔。

各地市级公司和省公司相关部门各按照省公司下达的总体推荐名额和各领域设置名额,在员工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初选,确定推荐人选。

(三)省级网络规划骨干的选拔:

各省级公司可根据实际,采取业绩考核、专家组评审、考试等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省级公司网络规划专家名单,并从中推荐集团级专家,上报集团公司。

(四)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的选拔:

集团公司成立评审组,对各省级公司上报的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人选的任职资格、工作简历、工作业绩、近年来主持或参与网络规划工作等情况进行审议,向集团公司提出聘任建议方案。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网络发展部研究确定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名单,颁发正式聘任文件。

第十三条网络规划骨干的聘期一般为两到三年。

集团公司在每个聘期内组织一次集中选拔,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空缺岗位的选拔聘任,将优秀的网络规划人员及时补充到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队伍中。

第四章网络规划骨干的使用和培养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和省级公司分别建立集团级、省级网络规划骨干人才数据库,及网络规划骨干的学习和经验交流制度

第十五条网络规划骨干除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外,还需要按照集团公司和省级公司安排,支撑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培养和指导网络规划人员、共享网络规划经验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点工作支撑:

根据集团公司或省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参加专项工作组,制定重大网络发展战略、支撑重点产品开发部署、进行重要课题研究。

(二)共享网络规划经验:

通过网络规划骨干经验交流会、网发信息网站、网络规划论坛等多种方式开展经验交流活动,通过规划项目中目前网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使网络规划骨干能够互相借鉴、互相学习。

各级网络规划骨干的具体职责要求见附件2。

第十六条各级分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网络规划骨干配备办公用具及相关经费(如:

笔记本电脑、通信费、交通费等)。

各级网络规划骨干在参加本级公司岗位竞聘时应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优先安排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参与集团重大项目、业内重大会议、技术研讨,重点培训等学习锻炼机会,使之先行了解掌握集团最新的网络技术发展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骨干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的有机结合。

第十八条各省级分公司要高度重视网络规划骨干人才的培养,为网络规划骨干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给任务、压担子、重发展、重能力,使一批年轻的、有发展潜力的、专家型人才脱颖而出。

第五章网络规划骨干的考核和管理

第十九条网络规划骨干的日常考核由所在单位具体实施。

集团级、省级网络规划骨干在进行全国规划工作时,由集团公司、省公司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骨干所在单位,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建立网络规划骨干队伍的动态调整机制,各级网络规划骨干在聘期结束的全面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续聘,否则自动解聘,重新参加集中选拔和竞聘上岗。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本年度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工作计划并向各省公司通报。

各省和地市分公司应在通报下达后进行省级、地市网级网络规划骨干的选拔和聘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二条各级网络规划骨干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将取消骨干资格:

(一)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网络规划结果重大偏差,引起重大损失。

(二)无故不接受组织分配任务,不服从组织调配。

(三)严重违反规划工作制度。

(四)不再具备任职条件和技术能力。

(五)聘期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

各级网络规划骨干离开网络规划骨干岗位,从次月起不再享受网络规划骨干相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级网络规划骨干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应与网络规划骨干签订相关责任书、保密协议等。

(二)集团公司对集团级网络规划骨干发放聘用证书,并统一编号。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省级公司可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网络规划骨干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2、网络规划骨干的主要工作职责

3、省公司分类

附件1各专业网络规划骨干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附件2各专业网络规划骨干主要工作职责

附件3省公司分类

一类

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四川、湖北、湖南、安徽

二类

上海、北京、广西、江西、云南、陕西、新疆、甘肃、贵州、重庆

三类

海南、山东、河北、河南、辽宁、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内蒙、青海、宁夏、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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