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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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规章制度汇编
工作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运行和设备管理,保证检修人员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明确设备检修程序,规范作业行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光伏电站电气工作票的管理。
2、引用标准
2.1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场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11)。
3、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
3.1凡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试验、调试、检查、测量、施工等工作,必须办理电气工作票。
电气工作票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场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11)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场电气部分)》(2009版)规定执行。
3.2电气工作票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3.3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3.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3.3.2二次接线和照明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3.3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3.4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4.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3.4.2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4.3控制盘、保护盘及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4.4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4.5非当值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3.5电气工作票填写:
3.5.1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审核和签发电气工作票,应认真核对电气运行图、设备变动竣工报告、继电保护资料等,必要时到现场实地查勘。
填写工作票应字迹端正、清晰,内容完整、正确;
3.5.2工作票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中性
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在工作票上,签发人、收票人、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必须签全名;
3.5.3工作票“工作班人员”一栏内应填写参加本工作票工作的所有人员。
3.5.4工作票中的检修设备名称应使用标准名称、编号;
3.5.5安全措施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下列安全措施必须填写:
1)检修的设备或停电系统按安规要求必须拉开的开关和刀闸;
2)应装接地线(或接地闸刀)地点;
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地点。
3.5.6运行人员应根据检修方所填写的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要求,结合运行方式的实际情况,正确的落实相应的检修工作安全措施。
3.6工作票的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
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和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3.7在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3.8工作票上所列的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一个电气连接部份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
3.9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总的工作负责人应对全部工作内容和落实相应安全措施负责,当其中一个班有电气试验工作时,总的工作负责人应负责通知其他班人员全部停止工作。
3.10工作票安全措施项目较多,不够填写时,可另附安全措施附页,格式同正页,附页编号应同该工作票编号。
3.11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拉开部分接地刀闸或移动标示牌和遮拦等改变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者,须得到运行的许可,必要时,由检修人员挂临时接地线,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3.12继电保护进行断路器(开关)实校工作时,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上应盖有“试验工作,内部联系”章,工作负责人告知与设备相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做好开关联动的安全措施,经运行许可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校工作。
3.13在预定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3.14事故抢修工作(指紧急停运,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须经过值班负责人批准,做好保证安全的全部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并将操作过程记入操作记录薄内,工作超过四个小时,仍应补办工作票手续。
3.15一般情况下,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交运行人员。
临时工作,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工作开始当天直接交给运行人员。
计划检修、节日检修工作,应将工作票提前三天送交运行人员。
3.16运行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认真审阅检修所填的全部内容,正确无误后签收,若填写的设备名称,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符,安全措施有误,关键字句涂改等应将工作票退回。
3.17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可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一次。
3.18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3.19建立电气工作票专用记录簿,记录工作票编号、检修设备名称及内容、许可工作时间和完工时间等。
3.20执行工作票制度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场
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11)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场电气部分)》(2009版)规定执行。
4、电气工作票中所列人员安全责任
4.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应由上电工程分公司按安规对第一种、第二种电气工作票签发人的要求,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书面提出,经公司安环部审核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的名单报源项目部备案。
4.2工作负责人应由班组长、班组技术员担任。
4.3工作许可人一般应由运行班长或主值班人员等担任。
4.4工作票签发人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工作票签发人可以担任工作负责人,但一张工作票上,签发人不可同时担任工作负责人。
4.5工作票相关人员安全责任
4.5.1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进行。
4.5.2工作许可人:
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的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5)工作票终结时检查设备是否符合投运条件,常设安全设施是否已恢复。
4.5.3工作负责人:
1)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善且符合实际现场情况,正确安全组织检修工作;
2)对工作班人员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4)检修工作结束后,检查设备满足投运条件,恢复设备原样(检修工作许可时的状态),清除施工现场,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5.4工作班人员:
1)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认真执行本制度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督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制度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电气工作票许可
5.1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5.1.1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5.1.2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5.1.3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5.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在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事先应取得对方同意,事后恢复安全措施。
6、电气工作监护
6.1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6.2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工作票审核人变更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之间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6.3外包工、外来施工人员在高压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职监护人,专职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并督促其离开高压设备区。
7、电气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
7.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每日工作结束收工时,应清扫工作地点,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许可人,次日复工时,应征得值班许可人同意,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7.2检修工作结束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进行:
7.2.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7.2.2将该系统或设备相关联的所有工作票收回,办理设备试转单,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取下设备检修的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7.2.3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
7.2.4试转工作结束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7.3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向值班员交待所修项目,异动情况(并交异动报告)、试验结果、现场清洁无遗留物和存在的问题等,检查设备名称正确齐全,然后在工作票上填上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8、电气工作票合格率统计
8.1专业管理人员应建立工作票登记档案,将收执的工作票进行编号装订,按月统计合格率,对不合格工作票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注销后的工作票保存1年。
8.2工作票合格率的考核指标为100%,安全员每月对工作票合格率进行统计并填写月报,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安全电站。
工作票合格率统计结果作为公司对部门当月奖金考核的依据之一。
8.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统计为不合格工作票:
8.3.1工作票中工作任务与措施内容不相符、款项有关内容填错或遗漏、修改超过一处、修改处不签名或盖章者;
8.3.2安全措施不具体、不清楚或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8.6.3工作内容附有试验工作未办理相关手续者;
8.3.4工作票超过批准工作时间而未办理延期手续;
8.3.5工作票严重损坏或丢失其中一联,填写字迹潦草,复印联字迹不清;
8.3.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不具备资格者;
8.3.7工作票合格率的统计方法为:
(合格工作票数/工作票总数)×100%
操作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统一操作票的填写和执行标准,加强操作票的管理和考核,提高操作票填写和执行的合格率,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光伏电站生产。
2、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等相关规定。
4、操作票应填写的内容:
4.1操作任务(填写时,语言要确切,内容要具体);
4.2必要的联系和汇报;
4.3应拉开(合上)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4应装设或拆除的接地线(接地装置、地线编号)、合上和拉开的接地刀闸;
4.5检查开关、刀闸的位置及测定一次设备绝缘;
4.6装设接地线/合上接地开关前的验电;
4.7投入自动装置、保护装置的联片及投入自动装置、保护装置连片前的验电和检查装置运行无异常;
4.8取下或装上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保险);
4.9检查设备运行正常(运转平稳),无异音(味)等;
4.10检查负荷分配以及其他与操作紧密相关的参数值符合规定;
4.11运行规程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中对运行操作所规定的检查项目。
5、下列操作必须使用操作票,并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复诵、录音制度:
5.1消弧线圈、主母线倒闸(包括旁路母线)的停送电操作;
5.2系统联络线及送电线路的操作;
5.3380V以上的场用母线倒闸操作;
6、执行操作任务必须使用操作票,但遇到以下情况可以不填写操作票,但必须操作项目应记入运行值班记录本。
7、事故处理;
7.1断开、合上断路器的单一操作;
7.2拉开接地开关或拆除全场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7.3投入或退出一套保护的一个连片;
7.4直流接地故障时短时断电查找接地点。
8、填用操作票的统一要求
8.1倒闸操作票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格式印制,由电站门统一编号,按序使用,不得缺页;
8.2填写操作票需按值班调度或值长的命令核对无误后进行,调度操作命令要有明确记录;
8.3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项操作任务,任务要填写明确,写明电压等级,使用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
8.4使用典型操作票时,凡不进行操作的项目需注明“不执行”或打(X)字样;
8.5执行完毕的操作票,按月累存照本制度统计合格率。
9、操作票的编号原则
9.1多页操作票页码编号必须连续;
9.2操作票编号由XXXX(年份,4位数)-XX(月份,2位数)-XXX(编号,3位数)。
以“201511001”号操作票举例说明,是+年+月+该月第几张。
9.3最后三位编号以月为周期编号。
10、操作票的填写标准
10.1倒闸操作均应填写操作票,严格遵守生产现场操作票管理规定,要坚持“操作前想一想,操作中对一对,操作后查一查”的严谨作风;
10.2填写操作票必须规范使用标准操作术语、设备双重编号和操作项目操作地点;
10.3填写操作票应做到“三考虑、五对照”。
即考虑一次系统操作与二次的联系及影响,考虑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预防措施,考虑系统改变后的安全经济性和操作顺序的合理性;对照现场设备实际运行状态,对照系统的运行方式,对照系统图册,对照运行规程,对照上次的操作票;
10.4操作开始时间为当值值长下达开始操作命令的时间,操作结束时间为最后一项操作任;
10.5操作票的填写、签字,须使用蓝色、黑色钢笔或中性笔,不准使用铅笔或圆珠笔;
10.6操作票票面整洁,不得有污渍,不得涂改。
10.7一个操作任务操作项目一页不能写完的,应在页末各注栏右下角注明“接下页”,在下页任务栏左上角落注明“承上页”;
10.8操作票中操作项目部分的空格必须打截止符号“”。
11、操作票的执行规定
11.1操作票监护人应当由工作经验较丰富的人员担任。
11.2倒闸操作票的执行必须获得值长“开始执行令”后,方可进行。
11.3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必须全程监护。
11.4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复诵制度,唱票、复诵必须吐字清晰、声音宏亮。
11.5执行操作任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票逐项进行操作,严禁跳项、并项、漏项、弃票操作和擅自更改操作票。
11.6操作过程中,严禁监护人参与操作,在操作人无法进行操作时,联系值长处理。
操作过程中,若发现疑问或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汇报值长,认真查找原因,待原因查明后方可继续操作。
11.7操作时不得擅自使用解锁钥匙或解除防误闭锁装置。
特殊情况下需使用解锁钥匙或闭锁装置失灵、需临时解除闭锁时,必须经当值值长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11.8操作过程中,如遇发生事故,立即停止操作听候值长调遣。
11.9对操作中的重要项目,如35kV线路断路器、接地开关,在操作前后必须联系当值值长,在得到确认后方可相应操作。
11.10进行无操作票的单项操作时,操作前后必须联系当值值班员,得到许可和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或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11.11在操作前后,必须对所进行的操作项目及相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状态正确方可进行下一项的操作。
11.12操作完毕后,由监护人及时向当班值长汇报操作情况及设备所处状况。
11.13重要操作项目必须在相应操作项目后注明操作时间,如110kV线路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变压器高低压侧断路器合上与拉开时间以及接地线的装设与拆除时间等。
12、操作执行程序
12.1操作人、监护人接到操作任务后,由操作人准备操作票;
12.2操作票填写完后,交由监护人审核,监护人/值长审核无误后,由操作人、监护人/值长依次签名,若审核不合格,退回操作人重写;
12.3
操作人写完操作票后,准备操作及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与保护用品,由监护人进行工器具的确认性检查;
12.4手写操作票值长下达操作命令前在操作票填写下令时间及签名;
12.5接受值长下达开始执行令时,填写操作开始时间。
操作人在前、监护人在后,到达操作项目地点;
12.6监护人按操作票所列操作项目进行唱票;
12.7操作人手指设备,核对操作项目地点和设备双重名称编号并复诵;
12.8监护人确认操作项目地点和设备双重名称编号正确后,发出“对、执行!
”命令。
12.9操作人执行完操作命令后,向监护人报告“执行完毕,XXX断路器/倒闸/设备确己XXX位置”。
12.10操作人、监护人共同检查操作项目执行情况,确认操作到位后和设备状态正常后,由监护人、在操作项目记号栏内打“√”后,再执行下一步操作项目。
12.11不能执行的操作项目,必须经监护人/值长同意,在该项操作记号栏写“未执行”,在该项备注栏注明未执行原因,再执行下一步操作项目。
12.12
所有操作项目执行完毕后,由监护人在操作票上填写操作结束时间,并立即向操作票批准人汇报“XX时XX分,XXX操作任务执行完毕!
”
12.13执行调度命令而进行的操作任务,值长在接到操作监护人汇报操作任务执行完毕后,立即向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
12.14执行完毕的操作票由监护人在第一页操作任务上盖“已执行”章。
12.15作废及未执行的操作票应在第一页操作任务上盖“作废”“未执行”章,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未执行原因。
13、当发现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或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时,立即向有关人员提出并制止,并汇报当值值长进行处理。
14、凡是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规定应统计为错票,并及时进行培训教育,加以改正。
15、电站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各值操作票执行情况,发现有可能构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的,该票为不合格工作票,并对相关人员按未遂事故规定进行考核。
16、使用过的操作票保存1年,到期后由电站统一销毁。
1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不合格操作票
17.1无编号或未按规定编号;
17.2多页操作票编号不连续,有漏页、撕页;
17.3无操作开始、结束时间或所记时间不真实者;
17.4无操作任务,操作任务未写明双重编号,操作任务与操作项目不符;
17.5一张操作票填写两个及以上操作任务者;
17.6操作项目未按规定执行;
17.7操作票有漏项、添项者;
17.8未按规定签名或互相代替签名者;
17.9字迹不清或涂改者;
17.10未按规定盖“已执行”印章或错盖印章者;
17.11填写中使用同上,或“省略号”者;
17.12操作术语不符合规定者;
17.13有续页而未写“接下页”或“承上页”者;
17.14所余空白格未从第一格空格部分打截止符号“”;
17.15操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与实际名称、编号不相符者;
17.16实际操作中因误操作发生事故、障碍、未遂事故或不安全现象的操作票。
18、操作票的统计
已执行的操作票经电站审核后进行合格率统计。
未执行的操作票不作统计。
操作票合格率
监护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光伏电站监护操作管理规范
2、凡实行操作的工作项目,事先应认真写好操作票,要根据操作顺序书写正确字迹清楚,不能涂改。
3、正常操作必须按上级值班人员命令进行,所有操作命令均应复诵。
4、电气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值长审核,监护人/值长审核无误后,由操作人、监护人/值长依次签名,若审核不合格,退回操作人重写。
5、执行操作监护制的操作项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
.1由值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操作票进行认真讨论。
电气操作票还应对照模拟图核对操作项目。
5.2监护人在技术上应高于操作人,一般为值长担任。
操作时操作人在前,监护人手持操作票在后,认真监护。
5.3操作前应核对实际设备,然后监护人按操作顺序认真唱票,操作人复诵并用手指点应操作的部件,监护人认为无误后发布允许操作的口令“对,执行”,然后操作人执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监护人应立即打上“√”号。
发生疑问应共同核对弄清后再进行操作。
如发现操作票有错误,应停止操作,立即汇报值长、待查清原因,改正错误后再行操作。
操作人和监护人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
5.4操作完毕,应全面检查核对,确证无误后即可向发令人汇报并取得发令人同意方可离开。
5.5操作完毕应全面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6、已使用过的操作票,应加盖“已执行”印戳;未执行的操作票,应加盖“未执行”印戳;作废的操作票不应撕掉,应加盖“作废”印戳。
用完的操作票应保存1年。
倒闸操作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倒闸操作,特制定此制度。
1.2倒闸操作制度对杜绝误操作事故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所有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条文执行。
2、操作票应填写的内容:
2.1操作任务(填写时,语言要确切,内容要具体)。
2.2必要的联系和汇报。
2.3拉、合开关和刀闸。
2.4检查开关、刀闸的位置及测定一次设备绝缘。
2.5检查必要的负荷转移,电压反映。
2.6应拆(除)装设的接地线(接地位置、地线编号)合上和拉开接地刀闸。
2.7切换或检查分接开关,投退保护元件及自动装置。
3、操作票的使用范围:
3.1变压器、消弧线圈、主母线倒闸的停送电操作。
3.2系统联络线及送电线路的操作。
3.3380V以上的电站用母线倒闸操作。
3.4填用操作票的统一要求:
3.4.1倒闸操作票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格式印制,按顺序使用,不得缺页。
3.4.2填写操作票须按值长的命令核对无误后进行,操作命令要有明确记录。
3.4.3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项操作任务,任务要填写明确,写明电压等级,使用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
3.4.5填写操作票使用蓝、黑色的钢笔或中性笔,严禁使用铅笔填写。
字迹工整,清晰,不可涂改。
3.4.6操作项目填写除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项目填写外,下列内容也要填入操作项目栏内。
1)验电及装拆接地线(短路线)的地点,并注明地线编号。
2)停电操作应有装设临时遮栏,悬挂标示牌项。
3)设备恢复、运行(备用)操作应拆除临时遮栏,取掉所悬挂的标示牌。
4)在电源线路侧装(拆)接地线或拉(合)接地刀闸,必须写明,接调度命令后合(拉)××接地刀闸或装(拆)接地线。
5)主要设备、开关(变压器、线路、母线等)操作时间应记在该操作项目后。
3.4.6操作票填写完最后一项后,应画终止符号。
3.4.7一个操作任务如需同时拉开几个开关和刀闸,允许先行拉开各开关,再分别拉开各刀闸,在拉开刀闸前必须写明检查××××开关确已拉开。
3.4.8全部停电时可按一个操作任务进行操作,送电时按每个电气联接部分分别操作。
4、填写操作开始与终结时间:
4.1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签名,监护人检查、签名,值班负责人(值长)审核签名后执行。
4.2填写过的操作票,根据执行情况在右下角盖“已执行”或“未执行”、“作废”印章。
4.3操作票需填两页以上时,前面最后一页写明“接下页”,续页填写“承上页”,项目顺序编写要连续,在终了页签名。
4.4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用操作票:
4.4.1紧急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完后补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