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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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经济情况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工部[2013]58号
各二级学院、各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学校推行国家助学贷款、评定国家奖助学金、实施临时困难补助、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2013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认定等级和比例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认定为: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A级)、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B级)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C级)。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按在校生5%认定,其他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超过在校生的25%。
三、认定程序
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附件:
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潍坊学院或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统计表》(excel格式)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
学院
专业
年级
班
在校联系电话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月日
注:
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认定决定
学院
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所在学院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二级学院: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农村
家庭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
□是□否
单亲
□是□否
烈士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签章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附件3:
潍坊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统计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所在学院
专业
年级
层次
贫困档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