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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中的分期付款业务分析

第一节SAP中的分期付款业务分析

支付条款是企业进行日常购销过程中对收付款项的事先约定。

曾服务过的某家外资企业,支付条款实际上是作为采购和销售合同的一部分,比如对国外的采购订单(采购合同)的打印是一定要打印出数页面专门详细的附加采购条款的,这些条款包括支付条款,运输条款(ByAir,BySeaorBycar),贸易条款(EXW,CIF,FOB…),包装条款,保险条款甚至赔偿条款等,下面详细介绍下支付条款。

第一步:

定义国家和公司代码层次的支付方法。

Tcode:

FBZP

配置路径:

应收应对->业务交易->收款->自动收款名目下,自动付款配置一个Tcode:

FBZP解决。

第一付款方式必须在“国家的支付方法”配置中在国家代码层定义,在该层次有些操纵参数(确实玩的花稍),然后选“公司代码的支付方法”在公司代码层次上定义付款方法,如图1,图1是个合成图。

图1-[1][2]:

第一在国家层次定义付款方法比如S,再在公司代码层次定义.

图1-[3][4][5][6]:

支付方法能够设置该方法是”收款”依旧”付款”,最大最小金额操纵,是否承诺外币,支付通知操纵,细微之处见功夫。

第二步:

定义支付冻结缘故

Tcode:

SE16->V_T008

图2中,说明3个概念.

”更换支付建议”:

选上了表示在建立支付建议时冻结标志能够被更换,关于付款建

议请参考书其它相关部分,比如F-47手工建立预付定金要求,F110自动付款或自动建立付款要求.

“手工收付冻结”:

选上此标志后能够冻结付款,收款一样就不要冻结了,现在,假设应对凭证行项目有了标志V,那个标志通常是从供应商的支付条款中带出,如图3,则F-53不能付款除非审批人用FB02更换凭证去掉该冻结标志V,这类似审批动作,但也只能做到一级审批,要明白审批通常是你放审罢我又登场,要依照金额大小不同分不次级审批的,Ifso,仅仅一个冻结标志就不大好办了。

“不可修改”:

假如选择此标志,则需要通过工作流才能修改该冻结标志,审批这种游戏中国企业都喜爱玩,假如设置了该标志,收付赶忙冻结得启动工作流审批才行,比如冻结标志P,选择了该标志,将不能用诸如FB02手工输入和更换。

多好,连续扩展开去,冻结这东西好呀,适合任何需要多级审批的业务,有一天,一个用户问道,资产报废ABAON能否审批一下,默认是过帐就产生会计凭证,眼睛黄了,默认功能实现不了,因此凡是财务凭证产生前最好都能加上个冻结标志等待审批。

第三步:

定义支付条款和分期支付的支付条款

Tcode:

OBB8(OME2)|OBB9

合成图3是OBB8定义支付条款和FB60供应商一般发票记帐的画面,支付条款包括定义基准

日期(BaselineDate),冻结代码,付款方式,是否为分期付款和折扣类型,说明下图3各

项的意思。

说明下合成图3的意思。

图3-[1][4][6][7][8][9]:

基准日期运算可设置了固定日和附加月份,基准日期可设置为记帐日期,凭证日期,

手工的输入日期,假如选择了”没有默认值”则必须手工输入基准日期。

现在假设

供应商的支付主数据中设置了该支付条款(注意供应商主数据的采购数据里也有支

付条款),假设FB60进行供应商一般发票校验,记帐日期是2007/05/17,因为基

线日期的缺省值为记帐日期2007/05/17,而基准日期运确实是固定月份1/固定日1,

即最终的基准日期是2007/05+01(记帐期间05+固定月份1)/01(固定日1)。

图3-[6]付款条款使用的是固定日期1-15-30,则付款条件显示的天数/折扣实际就

是图3-[9]的0/5,2/14,N/29。

图3-[2]:

表示该支付条款可同时用于付款和收款。

图3-[3]:

设置该支付条款的冻结标志为V,即确定应(收)付时,赶忙冻结必须等待审批

后才能(收)付款,付款方式为Z,表示使用汇票付款,假如选上右边那个“”

是什么意思呢?

过程是如此的,我们在供应商/客户主数据爱护支付条款,记帐时

将默认带到凭证中,明显在实际业务中,供应商的不同业务可能对应不同的支付

条款,因此可能在记帐时修改支付条款,现在有个问题,假设默认的支付条款ZST1

差不多带出冻结标志为V和付款方式Z,你选择了一个没有在该两者选上右边那个

“”的支付条款,则新的支付条款可不能被带出而是使用了源支付条款ZST1的冻

结标志为V和付款方式Z。

图3-[5]:

表示该支付条款为分期付款,下面会再介绍那个东西。

图3-[10]:

假如选择”经常性条目:

从主记录提供”标志,则象周期性分录的支付条件(到

期日,现金折扣)从客户或供应商主记录里猎取,而不是从周期性分录的原始凭证

里提取。

支付条款定义了3个期限,如图4,那个付款条款实际上是5/15,2/30,n/45,那个地点直截了当使用的是付款天数和折扣率。

专门地,假如选择了图4-[5]的分期付款标志,则表示该支付条款可包括数个实际的支付条款,如图8。

注:

支付条款中的付款条块的现金折扣不能超过公司代码层设置的最高现金折扣百分比(Tcode:

OBA4定义)。

有个朋友曾问到几个关于支付条款的设计问题,第一,关于不采纳公历年度月份为会计期间的企业假如期望只在期初期中期末才付款的支付条款如何做?

第二,供应商送货/开票时刻日期和企业验货时刻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企业送货日期和客户验货日期之间也有一定差异,这些日期可能还较长,这些差异一定程度会阻碍收(付)款到期日期,如何解决?

为了运算出所谓的”合理的”到期日,然后他建议在会计凭证中建立供应商送货日期,企业收货日期,企业发货日期,客户收货日期,真是服了。

分析下系统的设计逻辑,第一,确定收付款到期日的实际上只有一个日期即基线日期,收付款到期日是基线日期+付款条件的天数决定的,而上面差不多分析了基线日期的自动取得逻辑,基线日期的引入起码在记帐时通过手工更换能够解决任何复杂的收(付)款到期日期的运算逻辑,收付款的到期日既不是由什么供应商送货(客户的收货)日期决定,也不是企业的收发货日期决定而是由基线日期决定,也确实是说应首应对的帐龄由它决定。

现在假设供应商送货时同时开票给企业,日期是2007/04/05,企业收货时刻是2007/04/08,质检时刻是2007/04/10,应对会计记帐时刻是2007/04/15,都没有关系,通常,我认为基线(准)日期应该为供应商发票开票日期,现在则在OBB8中可定义基线(准)日期以凭证日期为准,应对会计发票校验时的记帐日是2007/04/15,在凭证日期填写原始发票时刻2007/04/05,那个日期自动带到基线(准)日期。

在一个国内项目中,发票校验由后勤人员做,由于种种缘故,供应商5月初送来的发票(发票日期2007/05/01,支付条款为1月到期)在7月初才开始校验,实际上早过期了,后勤说应该以咱们这边发票校验开始算到期日,照他的逻辑,假如他12月才校验,供应商估量等企业付款等的花儿都谢了,你说这是什么事?

没方法,中国国情就如此,欠钱是大爷。

事实上基准日期本就应该统一为供应商开票日期,否则ERP设计为这点鸡毛蒜皮的日期确定蛮缠不休有意义吗?

假如你觉得供应商送货环节和企业质检环节还需要一段时比如15天,则两家企业协商好比如将30天到期的支付条款连续为45天到期不就行,但绝对不能象上面的后勤人员无休无止不进行校验。

说,现在就算以企业收货或质检时为基线(准)日期,那就手工填写更换该基线(准)日期,能够想象,假如一个企业和供应商/客户如何算基线(准)日期这种小事都没协商好,如何能办好企业?

因此支付条款的那几个设计问题全然就不是问题。

图5是一个应对行项目凭证和会计行项目表格BSEG的合成图,考虑到不同的供应商(客户)可能使用不同的支付条款,或同一支付条款也可能被修正,或者用户可能手工修改基准日期什么的,设计者干脆将所有的支付条款写入了行项目,如此的好处是保证不同凭证的支付条款的完整性,设想一下,设想一下会计凭证行项目只记录支付条款编号ZST1,某供应商使用该支付条款,第一笔应对是图4带出的5/15,2/30,n/45,现在第二笔手工修改了一下行项目期望成为4/10,2/30,n/45,假如行项目只记录编号,就无法实现,还有,假如在第三笔应对时用户依照新的业务更换了付款条款为5/15,2/30,n/60,假如行项目只记录编号,则第一笔应对应该是5/15,2/30,n/45就变成了新的付款条款5/15,2/30,n/60,明显关于这种时刻相关(Time-Dependent)的内容应该记录其历史记录。

回忆一下,强调三点:

(1).不管是配置依旧业务操作,不要试图使用任何其它日期去确定收付到期日,而应该使

用统一的基准日期。

(2).既然统一使用基线日期去确定到期日,假如在当时记录凭证中承诺灵活修改该日期,

将可解决任何复杂的支付到期逻辑。

应收应对出的到期日=基准日期+支付条件的天数,到期日不承诺修改而是自动依照

OBB8设置的逻辑运算出的,要修改假如修改基准日期到期日自动跟着修改。

(3).在凭证行项目中记录随时可能变更时刻相关全部支付条款内容。

第四步:

塞进主数据.

Tcode:

XK01|XD01

图6-[1][2]:

供应商主数据包括一样数据,公司代码数据和采购组织数据,在公司代码数据

的支付交易和采购组织数据的采购数据中都有支付条款(付款条件),一个是在

财务模块记帐生效,比如一次性供应商的发票校验将使用该付款条件,另一则和

后勤模块相关,自动带到采购订单(MIGO)->再自动带到后勤发票校验(MIRO),有

人说财务模块和后勤模块设置俩付款条件,何苦呢?

是如此的,有的专用的财

务供应供应商和后勤没啥关系,哦,对了,那也可在财务中设一个就行,有一

个说明是,设计者淘气惯了,想和咱们做迷藏玩。

图6-[3]:

当用诸如FB60供应商应对确定时将自动带出“支付数据”中的付款条款ZST1。

图6-[4]:

自动付款(Tcode:

F110)中使用的付款方式和付款冻结标志。

我们明白付款条款ZST1也可设置付款方式和付款冻结标志。

图6-[5]:

对供应商PIGGYS开采购订单时将默认使用该付款条件ZR03。

如图7。

同样客户主数据的“公司代码数据”的“支付交易”Tab页的支付数据和“销售区

域数据”的“开票凭证”的“交货和付款条款”都可设置付款条款,同样一个是自动带到财

务模块,一个和销售模块联系。

分期付款的行项目自动拆分生成

前面所过,支付条款数据是记录在行项目中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如此的支付条款,比如

你购买供应商1000万物资,30天内付50%现金,60天内电汇20%,其余30%则在3个月后

使用支票付清,同时3个支付时期供应商还可能给你现金折扣,如此就可使用分期付款支付

条款,如图8。

图8-[1][2]:

支付条款ZST1包括ZR01-ZR04四个分条款,主意个分条款的百分比合计必须

是100%,否则记帐会有错误。

图8-[3]:

现在供应商发生1000元应对,则自动拆分成4个行项目,注意每个行项目的付款条件正是ZR01-ZR04。

支付条款的基准日期涉及应收应对的帐龄分析,关于帐龄分析请看相关章节。

一个小小的支付条款考虑都如此周全,因此我每想一次就预备骂一次,莫非这些个搞ERP设

计的家伙都TMD不是人妈养出来的?

和支付条款相关ERP模块:

I.资金打算层次可分现金存款层,应收推测,应对预测等,支付条款决定了推测收付款日,这对资金推测的正确性专门重要,详细参考本书的TR章节。

II.专门是应收的催款,正确的到期日通过支付条款运算出来。

III.应收应对的帐龄分析,正确的到期日专门关键。

浅谈财务凭证的各种日期

会计凭证的抬头和行项目的几个日期,看看您能否说出各个日期的作用:

BKPF-BLDAT:

Documentdate

BKPF-BUDAT:

PostingDate(决定财务期间)

BKPF-CPUDT:

documentEntrydate

BKPF-WWERT:

Translationdate

BKPF-REINDAT:

InvoiceReceiptDate

BKPF-INTDATE:

InterestCalc.Date

BKPF-PSODT:

Lastchangedate

BSEG-AUGDT:

ClearingDate(清帐日期)

BSEG-AUGCP:

ClearingEntryDate

BSEG-VALUT:

ValueDate(起息日)

BSEG-BZDAT:

Assetvaluedate

BSEG-ZFBDT:

Baselinedateforduedatecal.(基准日期,用于帐龄分析)

BSEG-ZOLLD:

CustomsDate

BSEG-VRSDT:

Insurancedate

BSEG-ANFAE:

Billofexchangepaymentreqduedate

BSEG-MADAT:

Lastdunnedondate

BSEG-SPGRT:

Blockingreasondate

BSEG-LIFNV:

LastAdjustmentDate

BSEG-DABRZ:

Settlementreferencedate

需求:

供应商开的发票过来,先付95%,剩下5%做质保险金,三个月后再付。

MIRO正常业务,假设处理如下:

Dr:

GR/IR   100 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17 元

 Cr:

应对帐款-某供应商117元

依照需求,期望达到如下成效:

Dr:

GR/IR  100 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17元 

Cr:

应对帐款-某供应商117*0.95元 条款:

赶忙支付    

   应对质保金-某供应商 117*0.05元条款:

三个月后支付

利用分期付款支付条件可达到以下目的:

Dr:

GR/IR  100 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17元 

Cr:

应对帐款-某供应商117*0.95元 条款:

赶忙支付    

   应对帐款-某供应商 117*0.05元条款:

三个月后支付

不能变换科目,除非使用科目修改增强,依照逻辑修改科目应对帐款-某供应商为应对质保金-某供应商。

解决方法(Tcode:

OBB8/OBB9):

(1).OBB8假设建立3个支付条款,0001表示赶忙支付,0002表示3个月后支付,0009表示包括支付条款0001和0002的”母”条款,0009需要选择“分期付款”标志。

(2).OBB9定义如下,百分比和收付条款0001/0002,如下图:

 

如此就达到分期付款的目的,分期付款的参数两个:

一是百分比,二是子条款,子条款中又

包括诸如付款方式,现金折扣率,付款帐龄运算的基准日期等详细信息。

假如需要,可使用增强OBBH将科目置换为应对质保金-某供应商。

在SD模块,分期付款业务也经常发生,比如客户也会扣除质保金后续到质保期才予以支付;比如某些客户迫于资金周转压力可能无法一次性交清全部货款,讨论一下后一情形在SAP中的实现。

(1).销售交货:

Dr:

发出商品

 Cr:

产成品

(2).销售实现和结转成本

I.确定收入

依照规定,分期付款销售收入确认时刻应为约定付款的时刻,确定收入分录:

Dr:

应收账款-某客户

Cr: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II.结转分期付款销售成本

分期付款发货先把全部成本记入到发出商品(类中间科目),每依照合同到期确认一笔收入

后,再按比例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Dr:

主营业务成本

Cr:

发出商品

(3).发票开具

由于分期付款开具发票的方式有两种:

a.一次性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假如是提早一次全额开增值税发票,则需要按发票金额全额缴纳增值税,这比较符合税法规

定:

”发货就需确定收入,确定收入就开发票”,但对企业不利,需要提早缴纳增值税,还有人说:

一次性开票的增值税发票日期会造成ERP系统的销售收入(一次)和分期销售收入日期(多次)

不符。

既然都一次全额开票,实际上在系统中也就不需要再使用什么发出商品核算,就走正常销售,

应收和收入都全部确定在当期,现在只将应收帐款的支付条件设置为分期支付就行,比如,某

客户欠款100万,他比较赖,到期每次去催款,他还个10万8万的,不是分期都给生生折腾成分

期了。

b.分期开具增值税发票

假如企业分期开具发票,则处理参考

(1)

(2)使用发出商品处理,对企业来讲可延迟纳税,会计处

理略微纷杂一点。

说到发出商品,在ERP系统中,由于分期付款跨了多期,而每期产品的实际价格是发生变

化的,作为过渡科目的发出商品在最后结转成本后可能会保留有余额,这是因为发出商品是

在ERP系统中,按比例从发出商品结转到分期销售成本不再是从财务直截了当记帐,而是从后

勤过帐的。

已提未售和已售未提

按税法规定,商品发出,就应开具发票确定收入,假如未开票(已提未售),在会计核算

上不能做为收入入账,应该计入“发出商品”,一样企业如有发出商品发生,原则上需要纳

税申报,必要时先预交该部分增值税,否则属于偷税漏税,说白了,分期销售无非是商业竞

争上对客户的一种让步,然后期望税务也给点延迟纳税的实惠,代销方式、赊销和分期收款

方式是增值税收筹划常见经典例子,不再多讲。

只是,本人注意到一样实施SAP的企业大

都财大气粗,NB哄哄,看起来专门少见到分期的业务。

  还有一种已销未提业务,比如某石油公司的油品差不多售出,但客户未提货;某钢铁企业的钢

材差不多销售,客户可能因无存放地点暂存在企业里。

已提未售和VMI

 

为了降低库存成本,整合供应链资源,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一种新型的供应链治理模式供应商治理库存(VMI),已提未售是吧?

咱不走发出商品,走VMI流程,提就提,相当于内部移库,售就不售,库存依旧咱的库存,不是销售,咱的?

在ERP中,仿佛专门多企业都走的欢,不知税务的弟兄对此如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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