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策划书方案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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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策划书方案交底
安全策划书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云南金茂丽江城区君悦酒店施工总承包工程
交底部位
安全策划书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2012年12月7日
施工单位
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页数
共18页
技术内容: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指标
1.1.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1.2.重伤率在1‰以下;
1.3.轻伤率在3‰以下。
1.4.杜绝食物中毒、火灾事故。
1.5.杜绝民工上访、不发生刑事案件。
1.6.杜绝职业病发生。
2环境保护控制目标
2.1.施工无扬尘,污水排放入渠沟;
2.2.机械噪音不拢民;
2.3.施工、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2.4.创云南省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创中建协绿色施工样板工地
2.5.CI达标:
满足企业要求,确保局级达标,争创总公司达标工地;
3文明施工目标
3.1.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有关文件执行。
3.2.临时设施、临时供电系统达到部颁标准;现场施工机械、施工材料、工器具停放布局合理、规范、整齐;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无积水、无脏物;施工便道畅通;施工材料上盖下垫;标语标牌、安全警示显目、整齐、规范;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3.无因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等原因受到地方投诉。
4安全管理制度
4.1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责任
4.2劳务、安全领导小组责任
4.3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责任
4.4项目总工程师安全岗位责任
4.5项目生产经理安全岗位责任
4.6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职责
4.7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4.9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4.10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岗位责任
5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5.1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主要途径。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首先要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者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普及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强化安全意识,从而保护自已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5.2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项目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专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及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等组成。
6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会议是结合项目工程建设,检查、总结、部署、平衡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安全管理控制过程的一项主要工作机制。
项目经理部都应适时召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规定,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7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识别和发现不安全因素,揭示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防护措施,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性的重要手段。
安全检查必须结合施工现场实际适时组织
7.1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由组织实施部门(或检查小组)制定检查方案,编制安全检查表,由检查负责人交待检查线路和检查任务后组织实施。
(2)、检查结束后,检查负责人进行隐患汇总、检查评议、检查总结,并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视情况分别进行处置。
(3)、隐患处置分为:
a.提出口头整改、批评、警告。
b.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每项隐患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c.罚款处理。
对屡教不改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和严重的违章行为,参照项目部安全生产处罚实施细则进行罚款处理。
d.停工整顿。
针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隐患问题,若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项目或施工行为,立即下发停工指令。
停工指令的内容应指明危险所在,提出解决和处理隐患的措施及方法、限期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复工前须达到的效果和重新报检程序等。
(4)、隐患整改和停工整顿的验收。
对照隐患整改、停工整顿的具体要求,检查组织实施部门(或检查小组)及时组织进行复检及验收,验收时必须形成书面的验收结论,验收表内必须要有整改和验收人的签名。
不合格的验收项目,应继续进行跟踪整改,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7.2安全检查重点项目
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施工工序的危险程度,结合季节性施工安全要求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为确保承建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项目部将在工程施工期间,逐项、分步骤、有重点、全过程的对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控,建立重要危险源清单及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重点项目(工序/场所,但不限于):
各类库房、起重作业、高处作业、高边坡开挖、洞室开挖、锚喷支护措施及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排架、施工环境(含交通运输)、通风换气、车辆及施工机械设备(含特种设备)运行、砂石拌和系统运行、塔吊运行、组合模砼衬砌作业、防洪度汛、消防设施及措施、其它经辩识确认为重要危险源的重要设施(施工环境/施工项目)。
7.3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参照国家、行业部门、上级和业主单位针对相关施工项目、工序、场所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管理规定,结合工程施工组织、环境、条件、技术及施工人员素质而编制确定。
8安全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8.1目的:
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8.2.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施工工序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
8.3.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防护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
(2)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3)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a.悬挑式脚手架;
b.卸料平台。
(5)拆除工程
采用人工拆除的工程。
(6)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a.特种设备施工;
b.钢结构施工;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本项目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办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9.1.外部劳务工是企业生产施工力量的补充。
劳动队泛指使用的临时工、季节性农民工和能进行工序施工能力的劳务队伍。
一般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三证”(资质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的三级以上施工企业。
9.2.对与二级以上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经地方政府公证。
要深入了解劳务队伍的施工安全管理状况,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对其它的劳务队人员要纳入公司内部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9.3.合同制民工或临时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合格后放上岗作业。
9.4.加强劳务队伍施工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和监督。
指派专人现场管理,严格对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对安全质量实施动态管理,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要实行旁站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因素告知制度
10.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被交底人中必须有班(组)负责人。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
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10.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10.3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在某些情况下还必须同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上述三方面交底。
10.4项目部对各班组人员按工种分别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有双方确认手续,同时根据施工队伍人员的变化及时补充。
10.5在分配施工任务时必须按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状况及时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施工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10.6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及工程重点、难点、危险点,应有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会同有关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7安全交底内容要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
10.8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10.9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10.10安全交底后,交底人员要及时检查现场施工中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
10.11各类安全交底资料由安全专职人员存档备查,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各类安全交底及其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10.12保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11持证上岗制度
11.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制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2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项目部对电工作业、焊工于热切割作业、厂区内机动车辆作业、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等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1.3项目部需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11.4对国家没有文明规定,但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一些作业岗位的危险程度在逐步加大,频繁出现安全事故,对在这些岗位上作业的人员,也必须按特种培训要求进行要求。
11.5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11.6在签订的劳动施工合同中,按照所承担施工项目所需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和数量,对协作队伍提出明确的要求。
并对其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11.7本管段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1).年龄满18岁,小于55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从事过工程施工的人员;
(5).符合相应工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11.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期(两年)进行培训复审。
符合国家要求的其它人员复审可延长至四年一次;
11.9离开本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1.10特种作业清单
(1)电气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工、焊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
含起重机械司机,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12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
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2.1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所属地区政府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2.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
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12.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12.4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12.5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13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
为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所提供的安全操作场所,各类脚手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搭设,并加强对脚手架的管理,特制定制度:
13.1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制度
(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m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3).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4).脚手架搭设完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13.2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
(1).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3).整体落地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4).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13.3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
(1).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
整体外观是否稳固、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3).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4).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检查、验收记录。
13.4重点部位(电梯井、采光井)的脚手架验收制度
(1).重点部位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设;
(2).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
13.5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1).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承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
(2).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承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3).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告。
13.6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
(1).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2).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工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3).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4).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14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4.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4.2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14.3.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
14.4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14.5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14.6发现火灾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火警电话:
119)
14.8定期或不定期的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14.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14.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杜绝商网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建股份《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等规定,特编制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南亚北区项目部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职能部门。
15.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5.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15.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5.4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5.5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15.6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5.7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6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6.1开工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接受所在市、区安全生产监察局及建设主管部门的文明监督检查。
16.2夜间施工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噪音控制到最低限度。
16.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施工范围外不准堆放任何材料、机械,以免影响秩序,污染市容、损坏行道树和绿化设施。
16.4市区主要马路和旅游风景区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2.5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在其他路段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1.8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
16.5不非法占地,及时清理淤泥;运送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淤泥、垃圾,沿途不漏洒;沾有泥沙及浆状物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
16.6工地四周不乱倒垃圾、淤泥;不乱扔废弃物,排水设施流畅,工地无积水。
16.7施工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材料、机具分类,并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标识清晰。
16.8搭设的临时厕所、浴室有接、载、流措施,粪便、污水不外流。
16.9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及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
17施工现场场容卫生规定
17.1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措施。
17.2对在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建筑材料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场布图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立标识。
对易损坏设施要有保护措施。
17.3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
清运点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17.4施工区和生活区要分开。
工地办公室、职工宿舍、更衣室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水、污物。
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17.5工地食堂设置要符合卫生规定,防止食物中毒。
17.6施工现场的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并符合规定,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18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
现场安全文明是现场施工管理重要工作之一,是施工单位展示自身管理水平的平台,同时也是甲方项目部工作重点之一。
为此,项目部对现场的安全文明作出如下要求,请两家总包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文明专项方案,提交监理和甲方单位审核。
19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卸料平台
19.1水平洞口防护
1、边长在25~200mm(含200mm)的水平洞口防护
采用洞口楔紧2根木枋,上盖18mm厚木胶合板用铁钉钉牢,面层刷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间距
2、边长在200~500mm(含500mm)的水平洞口防护
采用洞口上部盖18mm厚木胶合板用φ8膨胀螺栓固定,面层刷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间距
3、边长在500~1500mm(含1500mm)的水平洞口防护
采用洞口上部铺木枋@400mm,上盖18mm厚木胶合板用铁钉钉牢,木枋侧面与地面之间的缝隙也用
20cm角度45°。
洞口周边设置交圈的φ48钢管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水平杆、立杆刷间距为
示标志。
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100mm。
4、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水平洞口防护
洞口周边设置交圈的φ48钢管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大于1800mm,防护栏杆下部设置
刷间距为400mm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防护栏杆外立面满挂密目安全网并在最上一道水平杠处悬挂
19.2临边防护
一、基坑临边防护
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000mm时,必须搭设基坑临边防护栏杆。
基坑临边防护栏杆采用钢管搭设
下深度≥700mm(若基坑顶面有混凝土压顶梁则预埋1φ18钢筋,深度≥500mm、外露
防护栏杆的水平杆、立杆以及挡脚板,必须刷间距为400mm的黄黑相间的警示油漆
2、防护栏杆靠基坑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在醒目处悬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
3、基坑排水沟设置在防护栏杆外侧,采取有组织排水。
二、楼梯临边防护
1、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采用φ48钢管搭设防护栏杆,水平杆二道(需要挂设安全网的位置为三道水平杆
2、防护栏杆的水平杆、立杆必须刷间距为400mm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
3、防护栏杆立杆固定方式:
采用冲击钻钻孔,打入1φ18钢筋,深度≥200mm、
4、建筑物有裙楼的,裙楼部分的楼梯防护栏杆必须挂设安全网。
建筑物无裙楼的地方要求确定是否挂设安全网;
5、楼梯间必须设置照明,采用36V低压供电,并设置灯罩。
三、楼层、屋面临边防护
1、当临边窗台或屋面女儿墙高度≤800mm,外侧高差大于2000mm时,需要搭设临边防护
2、楼层临边防护栏杆采用φ48钢管搭设,水平杆设置三道,立杆间距不大于1800mm
3、立杆与建筑物必须有牢固的连接。
有结构柱处采用钢管抱箍方式拉结,其余部位采用冲击钻钻孔
并每隔2根立杆设置一斜拉杆,底部打入1φ18钢筋与拉杆焊接,深度≥80mm、外露150mm
4、防护栏杆的水平杆、立杆以及挡脚板,必须刷间距为400mm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
5、作业层的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00mm;屋面层防护栏杆不低于1500mm,第一道离地20cm角度45°。
18mm厚木胶合板封严,面层刷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间距400mm红白相间油漆,并在最上一道水平杠处悬挂“当心坠落”警200mm高18mm厚木胶合板挡脚板,防护栏杆的水平杆、立杆以及挡脚板,“当心坠落”警示标志。
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100mm。
,设置三道水平杆,立杆间距不大于1800mm,立杆打入地面以150mm,与立杆焊接),防护栏杆下部设置200mm高18mm厚木胶合板挡脚板,。
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100mm;,并设置夜间警示灯;);100mm;外露150mm,与立杆焊接;1~4层标准层楼梯防护栏杆必须挂设安全网。
其他楼层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1800mm,防护栏杆下部设置200mm高18mm厚木胶合板挡脚板,打入1φ18钢筋,深度≥200mm、外露150mm,与立杆焊接,。
也可利用原有外架连墙杆预埋的短钢管与立杆用旋转扣件连接;。
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100mm;第二道离地850mm。
19.3安全通道
1、在进入建筑物入口处,或建筑物边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处均需设置安全通道2、安全通道防护采用φ48钢管搭设,长度为3000~6000mm(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危险半径
3、安全通道防护棚采用双层防护,两层之间距离为800mm,顶层铺脚手板、下层铺
4、安全通道防护棚顶层设置防护栏杆,高度1200mm,两道水平杆,栏杆刷间距为
5、安全通道防护棚两侧应设置八字撑,并满挂密目安全网,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
6、安全通道防护棚进口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