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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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x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审批

1-1、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的审批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用地申请

2、土地权属证明

3、申请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规划意见(附图)

5、宅基地审批表

6、其他有关资料

申请人取件

不予批准(1个工作日)

 

签发(2个工作日)

提出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

未通过审查

受理(6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流程图

 

承办机构:

镇政府服务电话:

515603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审批

1-2、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的采伐许可

县人民政府下达年度木材生产限额计划

 

集体林木材生产限额计划

国有林木材生产限额计划

直接向县林业局申请,由林业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业站提出分解方案,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将木材生产限额计划到村组或林权单位

村组再将计划分配到户,分户造册,在本村组公示7天,无异议的交林业站作为农户或林权单位申请林木采伐证计划依据(为方便林农,乡镇人民政府可直接在公示后的计划分配造册表上审核、签署意见,并发文统一审批)

 

采伐单位或农户申请(统一使用《黟县集休、个人木竹采伐申请表》),由村民组、村委会签署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乡镇林业站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承办机构:

镇政府、林业站服务电话:

5154010

法定时限:

自受理至作出决定20日,作出决定至核发采伐许可证10日。

承诺时限:

自受理至作出决定15日,作出决定到核发采伐许可证5日是。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审批

1-3、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土地调整的审批

审定

审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

 

承办机构:

镇政府服务电话:

515603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审批

1-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经营批准

调查

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农经岗位)进行调查和实地勘测

承办机构:

镇为民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5156365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审批

1-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审批

不予许可,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说明理由

承办机构:

镇政府服务电话:

515603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行政征收

3-1、社会抚养费征收

发现违法生育嫌疑或举报查明情况属实

 

立案:

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立案登记表》

 

调查取证:

制作调查笔录,调查核实当事人收入

生育情况,调查事实情况的各类证据

 

告知权利:

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制作送达回执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审查《计划生育调查报告》

 

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

 

7日内送达当事人,制作送达回执

 

执行决定

结案归档

 

承办机构:

镇计生办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六、行政强制

6-1、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

执行

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机构:

西递镇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分局服务电话:

5155826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六、行政强制

6-2、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确定为免疫区

 

调查免疫区对象

免疫

自愿

书面通知免疫

拒绝

组织兽医强制免疫

 

承办机构:

镇为民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5156365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五、行政强制

6-3、置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强制措施

6-4、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6-5、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6-6、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的强制措施

6-7、当洪水威胁群众安全时组织群众撤离

通用流程图(见下页)

 

行政强制通用流程图

执法检查或接受举报等

执行行政强制

 

承办机构:

西递镇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分局服务电话:

5155826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七、行政确认

7-1、就业、失业登记

申请人申请(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政府收到申请后,20日内完成审核(需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报县人口计生委

 

 

材料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受理

(即办即结,不予受理当面告知理由)

 

登记

 

承办机构:

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服务电话:

5156721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七、行政确认

7-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与注销

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签字盖章

女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

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面决定

收回和注销:

经批准再生育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档案管理

 

承办机构:

镇计生办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七、行政确认

7-3、生育服务登记

窗口申报受理

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填写婚育状况证明书

村级初审

乡镇计生办审查复核

登记(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即办即结)

 

承办机构:

镇计生办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七、行政确认

7-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窗口申报受理

申请人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村级审核

乡镇计生办审查、复核

乡镇计生办办证,送达申请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信息上报、档案管理

 

承办机构:

镇计生办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7-5、兵役登记

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承办机构:

镇武装部服务电话:

515603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七、行政确认

7-6、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窗口申报受理

申请人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村级审核

镇社会事务办审查、复核

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办证

信息上报、档案管理

 

承办机构:

镇计生办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八、行政裁决

8-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8-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裁决

通用流程图(见下页)

 

行政裁决

书面或口头申请裁决

发生纠纷

通用流程图

 

不予受理的,从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决定受理的,从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受理通知书、裁决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从收到裁决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出示执法证,进行调解(至少2名执法人员)

调解不成,开庭裁决前5日内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

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5日内制作调解书

择时开庭,作出裁决

制作裁决书,裁决书3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案归档

承办机构:

镇政府

服务电话:

515603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9.行政规划

9-1、乡(镇)总体规划编制,9-6、村庄规划编制通用流程图

成立乡镇、村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进行调查研究

提供有关材料向县政府报批

承办机构:

西递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九、行政规划

9-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公告

提供有关材材上报料

承办机构:

西递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9、行政规划

9-3、辖区内近期建设规划制定、修改

乡镇政府拟定近期建设规划制定、

修改工作方案,落实编制单位

 

依据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全面分析,

制定、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初稿

 

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合理化

建议,制定、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草案

 

乡镇有关会议提出审议意见,根据审议意见,形

成近期建设规划文本审议稿形成

 

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修改完善

 

形成近期建设规划文本,通过乡镇会议通过

后,上报县政府(县住建委)备案

 

承办机构:

西递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九、行政规划

9-4、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镇政府审查形成初审意见

承办机构:

西递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九、行政规划

9-5、编制乡道规划及修改方案

公示

 

承办机构:

西递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业主委员会备案,10-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通用流程图

资料归档

承办机构:

镇为民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3、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调集征用

补偿

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给予补偿

 

承办机构:

镇人民政府服务电话:

515603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4、为应对突发事件时征用单位和个人财产

补偿

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给予补偿

承办机构:

镇人民政府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5、城乡低保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社会求助的初审

村级按程序初审

承办机构:

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岗位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22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6、农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

村委会申请

报镇民生办公室受理

作出审核并报送县民政局决定,制作审核通过决定书。

由镇领导协商作出审查和是否转报县民政局的决定

民政助理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送达通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

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岗位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10、其他权力

10-7、受灾人员救助初审转报

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

村委会、居委会对申请进行评议,通过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

 

报镇民生办公室受理

作出审核并报送县民政局决定,制作审核通过决定书。

由镇领导协商作出审查和是否转报县民政局的决定

民政助理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送达通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

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岗位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8、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核准、核销的初审

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核实,核准(销)结果报镇政府

 

镇民生办公室受理

作出核准(销)并报送县民政局决定,制作核准(销)决定书。

由镇领导协商作出审查和是否转报县民政局的决定

民政助理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送达通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

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岗位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9、受理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审核

申请人

镇民生办公室受理

作出审核并报送县民政局决定,制作审核通过决定书。

由镇领导协商作出审查和是否转报县民政局的决定

民政助理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送达通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

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岗位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0、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

申请人申请

乡镇民生办公室受理

作出审核并报送县民政局决定,制作审核通过决定书。

由镇领导协商作出审查和是否转报县民政局的决定

民政助理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送达通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

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岗位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1、申请保障性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

申请人

镇民生办公室受理

作出审核通过并报送县民政局决定,制作审核通过决定书。

由镇领导协商作出审查和是否转报县民政局的决定

民政助理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送达通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

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岗位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2、对已领取廉租住房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房的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审核

申请人

镇民生办公室受理

作出审核通过并报送县民政局决定,制作审核通过决定书。

由镇领导协商作出审查和是否转报县民政局的决定

民政助理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送达通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

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岗位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3、出具20周岁以上、妊娠14周以上、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孕妇终止妊娠的证明

申请人

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受理

作出审核通过的决定,并开具证明

计划生育办公室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由镇领导协商作出审核决定

 

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送达通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

镇计生办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4、户籍所在地已婚妇女申请再生育的审核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

承办机构:

镇计生办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5、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恢复生育手术费的补助

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发放补助

 

承办机构:

镇计生办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6、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和企业退休职工及城镇人员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初审转报

申请人

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受理

计划生育办公室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由镇领导协商作出补助决定

 

作出审核通过并报送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制作审核通过决定书。

作出审核不补助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送达通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

镇计生办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7、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审核

提供服务(通知申请人鉴定的时间和地点)

承办机构:

镇计生办服务电话:

5156488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8、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流浪乞讨住所地的乡级、乡镇人民政府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给予安置

承办机构:

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岗位服务电话:

5156707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19、加强道路保护,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调查摸底

 

确定检查对象

 

检查

对检查结果分别处理

 

归档

 

承办机构:

镇综治办服务电话:

5156720

监督机构:

镇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5156709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黟县西递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其他权力

10-20、汛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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