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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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规章制度
医院门诊规章制度
医院门诊规章制度
一、药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务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调剂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含有毒药、精神药品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须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四、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
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患者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六、发出的药品,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包装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七、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八、药房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九、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十、调剂台及药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一、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失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医院门诊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及服务质量,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三级医院评审》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流程、就医环境及医疗安全等。
3.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组织管理
1.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2.门诊办公室职责:
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
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
首诊负责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门诊准入、停诊、补诊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根据门诊就诊情况,督促科室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患者服务中心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三、组织实施
1.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门诊服务要求
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
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门诊各服务窗口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质量管理控制
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各相关科室的主任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
服务质量;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
实行院、科两级检查;科室每月自查,门诊办定期督查,结果纳入科室考核。
4.实名挂号
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推行实名挂号制度。
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5.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门诊的准入、停诊及补诊与退出规定
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准入:
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科主任批准、医务处及门诊办核准,方可承担专科或专家门诊工作。
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退出:
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停诊后补诊:
医生因故不能出诊需按医院停诊及补诊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门诊便民服务
在门诊大厅设服务台,配备导诊护士,方便就医咨询;为视觉、听觉障碍患者提供导医服务;对危重、行走不便的无助患者实行全程导诊服务。
开设挂号收费一体窗口,提供通柜服务,方便患者。
门诊大厅设医保、物价查询机,方便患者查询。
门诊各层设有公共电话。
门诊大厅服务台备有气筒,为使用轮椅到我院就诊的患者提供方便。
开设药物咨询。
提供自助取款、自助售货服务及提供早餐服务。
为行动不便的患者免费提供轮椅及平车,为特殊患者设专用卫生间。
免费提供开水及一次性口杯,方便患者饮用;为老年人提供老花镜;提供针线。
开辟绿色通道,急诊24小时应诊。
预约挂号电话:
010-114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
05110006
四、监督管理
1.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总体评价:
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医疗质量指标:
专家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及预约挂号率等。
服务质量指标:
投诉及门诊病人满意度。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并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
公开内容主要为:
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预约挂号就诊流程等。
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
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
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预约挂号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
体现预约就诊优先。
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
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
医院要逐步完善网上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并逐步链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其它公益性网站。
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
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医院门诊规章制度
一、门诊病历制度
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时会增加新的矛盾。
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
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
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
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曰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二、预约诊疗制度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简化就诊手续,便于门诊医师继续或连续观察病情,可采用签发预约券法,注明下次复诊时间。
凡门诊医师因故不能到位时应指定专人接替。
出院病人需随访观察者由专科门诊医师或病区医师预约门诊。
上述预约门诊是一种计划医疗制度,是医院行为的预约制度。
此外,病人为了合理安排时间,不论是否初复诊也可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指定专科医师或提出专科医师资格要求的事先确定门诊时间的预约制度。
现在在欧美国家的门诊病人中已有三分之二左右属预约门诊。
随着医院改革的深化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医院要高度重视预约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三、诊前准备制度
门诊部要抓好开诊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医护人员准时到岗,护理人员提前作好各种物质准备,各种单据的规范存放,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等,保证按时开诊。
四、检诊制度
国外医院普遍重视检诊工作,并设有中心预诊处,由助理医师或经验丰富的老护士负责此项工作。
我国也应高度重视这样工作,对初诊病人进行预诊分诊,较准确地进入相应专科避免挂错号要转科转诊的麻烦和矛盾;可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作出相应处理;可及时发现传染病人,实行早期消毒隔离。
五、会诊转诊制度
为了保证较高的门诊质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院内的科间会诊,经治医师必须提供病人的简要病史、体检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要求等。
对此类会诊病人同样实行首诊负责制,必要时可陪同病人前往,或邀请会诊医师来科会诊。
接受会诊的科原则上应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并将检查结果和诊疗意见详细记载在病历上,转回原科。
若诊治结果认为确是本科专业范围,也可不转回原科,负责处理到底。
凡院内难以解决需转往院外治疗者,门诊医师可提出转院意见,在病历上写明情况。
若属病情较重者应事先与转往医院联系妥当,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门诊2次得不到确诊的病人应提请上级医师诊治,3次以上得不到确诊者要提请本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会诊,以求提高三次门诊确诊率。
每月应安排1~2次门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消毒隔离制度
门诊病人流量大、病情杂,在诊疗和候诊过程中很易相互接触,因此凡发现传染病人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就地隔离消毒并根据病情转送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或转送传染病医院。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设立临时检疫岗,对可疑者进行重点处理。
门诊应专设肠道传染病人的专用厕所。
此外还要注意对门诊诊室、治疗室等空气、地面、墙壁、座椅、推车、轮椅、担架等的定期消毒处理。
确诊或疑诊为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防止漏报、错报。
同时要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做好性病、职业病、肿瘤等疾病的登记报告。
八、门诊处方制度
严格门诊处方制度,做到处方内容齐全,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剂量准确无误。
要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急诊处方应在处方左上角盖有急;字章或专用急诊处方;处方项目应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年、月、曰,单位或住址等;处方一律用横书形式,中医处方要有简要医案,麻醉品处方要用红字专用处方;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药名、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一律用中文、拉丁文或英文书写,要写药品全名,某些药品名有通用商品名者可用商品名,药名简化及缩写应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全国统编医药书籍为准;处方剂量一般以3曰量为宜,7曰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毒药、精神药物不得缩写或简写,其用量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注射剂不得超过2曰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3曰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每次不得超过3曰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物处方每次不超过7曰常用量。
门诊处方一般为保存一年。
要严格防止滥用药物,提倡合理用药。
药房配药发药后,配方人、检查发药人都应签名。
九、门诊收费制度
门诊收费处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
收费员必须细心负责,态度和蔼热情,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收取病人现款要实行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备查,对公费、劳保记帐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防止错收、多收、少收和漏收。
十、门诊登记统计制度
要认真做好门诊各科工作曰志的登记、收集、整理、核对和分析工作,保存原始登记报表,保证内容准确性。
定期分析门诊各科就诊情况,分析门诊病人就诊规律,提出有效措施和建议。
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各科每曰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比例、疾病分类、转诊转院或入院人数,做到曰报表、月报表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