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体检要求.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2071448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4.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校体检要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高校体检要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高校体检要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高校体检要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高校体检要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高校体检要求.docx

《高校体检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校体检要求.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校体检要求.docx

高校体检要求

南京大学2008年入学新生身体复检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对学生培养要求,特制定以下入学新生身体复检实施办法。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入学注册:

  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指定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

  2、高血压病(体检所测血压超过140/90mmHg,并经两次复查后血压仍不正常,以及患继发性高血压者);

  3、严重心律失常(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反复发作、重度房室传导阻滞、频发期前收缩等)。

  4、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5、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6、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7、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保留其入学资格1年,回当地医院治疗,1年后回本校医院复查,肝功能仍不正常者。

  8、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入学注册。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指定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就读学校有关专业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就读的专业:

化学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就读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材料物理。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就读的专业:

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学校有关专业

  1、主要脏器:

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环境科学类、考古类、地质学、建筑工程。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cm且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指定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生物医学工程。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材料类、医学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生物工程。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医学、法学、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医学各专业。

  8、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法学、新闻学、外语专业。

  9、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四、患有下列疾病者,需与学校签定有关协议后再予入学注册

  1、慢性肝炎(除第一部分第7条以外)。

  2、先天性疾病、较重的慢性疾病、各种大手术后。

  3、心脏疾患、心律失常、各种心脏手术后。

  4、代谢性及内分泌疾病。

  5、癫痫病、各种精神、心理疾患。

  6、因各种疾病而导致的行走、活动障碍。

  7、其他影响个人学习、生活及易发生意外的疾患。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文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

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也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11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也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

专科专业:

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申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专科专业:

烹任与营养、烹任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

专科专业:

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任与营养、烹任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

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

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任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任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

专科专业:

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

专科专业:

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

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木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申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专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97]后联字2专文件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一、有下列疾病或主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

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

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不能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

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冶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己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

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

(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种恶性肿瘤。

各种结缔组织侯病(胶原疾病)。

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

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慢性肾炎。

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

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2、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3、除上述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疾病,能否报考。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专业要求研究确定。

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1、切除一肺叶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复良好,或其他主要脏器(如肝、脾、肾、肠、胃等)做过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恢复良好者;凡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关节炎等病史(14岁前患过上述各种疾病确已治愈者,不在此例);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无症伏者,不能录取到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公安技术类、乐器类、体育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测绘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学、农学、植物保护、草业科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冶,法医学等专业。

专科专业不能录取到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等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手术治愈二年以上(间隔缺损小于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练。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专科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动脉导管未闭”已手术治愈一年以上,目前心功能、体质状况良好,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部份第1条。

3、重度下肢静脉曲张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部份第1条。

4、任何一下肢不能运用: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两下肢均跛行;显著胸廓崎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章第一条。

5、皮肤过敏症;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上高中后未复发者。

不能录取到化工类、药学类专业及香料香精工艺专业。

6、色弱,不能录取到化工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生物工程、持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氢化工程、林产化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主态学、心理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侦察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7、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色弱外,还包括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干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各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8、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色盲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9、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到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等专业。

专科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及以与上专业相同相近专业。

10、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到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表演。

专科专业:

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专业。

11、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能录取到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等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12、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能录取到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心理学类、环境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运输、轮机工程、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及医学各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13、一眼失明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能录取到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14、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不能录取到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

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15、嗅觉迟钝或丧失,不能录取到医学各专业、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心理学类、公安技术类、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草业科学类、动物医学类、水产类各专业,及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专科专业:

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各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16、严重口吃,口腔有主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者,不能录取到通信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交通运输、飞行技术、航海技术、医学各专业。

汉语语言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音乐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公安学类各专业、教育学类各专业、法学、外交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17、男性考生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低于160厘术不能录取到体育学各专业。

18、男性考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下,女性考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下不能录取到航海技术专业。

19、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报考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

专科专业:

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20、行路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

驼背;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不能报考教育学类各专业,公安学类各专业,外交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广播电视新闻、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等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教育部

卫生部

普通高校招生放宽体检标准

http:

//edu.QQ.com 0000年00月00日00:

0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尹鸿祝吕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进一步放宽了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规定除患有传染性疾病,严重的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重症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在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在充分征求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日前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取代原有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将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实行。

“指导意见”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如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学、摄影、天文学、矿物加工工程等专业。

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对今后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的指导性建议,如主要脏器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等专业。

“指导意见”同时强调:

“不宜就读”建议仅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指导意见”指出,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如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等专业不能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就读学前教育、航海技术、烹饪工艺等专业。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残疾考生招生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省级招生委员会可吸收本省残联作为成员单位,加强协调与合作。

  这位负责人说,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合法、合理且有详细说明和解释的补充规定,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完)

不宜就读的意思是可以填报,分数到了也会录取,但在实际就读期间,自己会发现自己读这专业有许多劣势或不便。

所以学校预先提醒一下考生注意……然后自己斟酌

4楼正解不宜就读还是能报的

找到解释了,不宜就读主要是考虑就业可能会有影响,还是要看各校的招生简章上是不是有限制,如果没有明确限制就不会退档。

酷六上有视频,专家解读。

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已经多次修改,现在执行的是2003年颁布的《指导意见》。

相对于此前的体检标准,该《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要求有所放宽,所使用的“口吻”也变得温和起来,如文件的名称由“体检标准”改为“指导意见”,减少了“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第一次使用了“不宜就读”的字眼等等。

正是这种柔性的字眼,使有的考生产生了错觉,认为只要高考成绩上线,其他都是可以商榷的,于是不顾自身条件,仍一厢情愿地去报相关专业。

殊不知,这完全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侥幸心理。

因为在我国高校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目前还比较紧缺的形势下,各高校都会在同等条件下对身体条件符合的考生优先录取。

南京大学

体检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对学生培养要求,特制定以下入学新生身体复检实施办法。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入学注册:

  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指定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

  2、高血压病(体检所测血压超过140/90mmHg,并经两次复查后血压仍不正常,以及患继发性高血压者);  3、严重心律失常(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反复发作、重度房室传导阻滞、频发期前收缩等)。

  4、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5、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6、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7、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保留其入学资格1年,回当地医院治疗,

1年后回本校医院复查,肝功能仍不正常者。

  8、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入学注册。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指定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就读学校有关专业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就读的专业:

化学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