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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安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

第一章前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和相关规划实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5〕3号)、《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国土资函〔2015〕53号)精神及相关要求,安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安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

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安县设立绵阳市安州区的批复》(川府函〔2016〕78号)文件,安县于2016年5月20日改名为安州区。

一、规划调整的原因与必要性

(一)规划调整的原因

1、2013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时提出,要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2、国务院在研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要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尽快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

3、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

4、中期评估结果显示,安州区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已突破2020年原规划目标,难以满足“十三五”发展和稳增长等战略的需求,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

(二)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

中央、省市新型城镇化要求适当控制特大城市中心城区规模,划定生态红线和城市用地扩展边界;转变发展方式,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区域中心城市服务业发展、支持升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领域有序开放,形成新的服务业增长点,积极培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信息和节能环保等消费热点,调存量与扩增量并举,加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力度,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路子。

根据《安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升中心场镇的带动效应,结合各乡镇发展布局、区位优势、资源分布、产业特色和城市建设需要,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原则,分类推进小城镇建设。

二、规划调整任务

1、严格落实市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充分衔接。

2、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按市级要求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障“十三五”稳增长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3、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设土地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4、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建设用地规模管控,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格局,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三、规划调整依据

(一)相关政策标准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5〕3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4、《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国土资函〔2015〕53号);

5、《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26号)。

(二)相关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10);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三)相关基础资料

1、《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3、《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安州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5、安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

6、其他相关规划和调查评价成果。

四、规划调整范围

规划范围为安州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包括15个镇、3个乡,共计18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18168.34公顷。

五、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基期年:

2006年;

规划目标年:

2020年;

规划调整基期年:

2014年;

规划期限:

2006年-2020年。

六、区域概况

安州区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距成都110公里,距绵阳科技城10公里。

区境山丘坝兼有,2014年幅员118168.34公顷。

辖三乡十五镇。

安州区历史悠久,人杰地灵。

自东晋永和三年(公元347年)建制,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既是清代旷世才子李调元,又是现代著名作家沙汀的故里。

县城位于花荄镇,距离绵阳市中心20公里,距离成都120公里。

安州区气候宜人,生态环境优美,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无霜期长。

年均气温16.3℃,年均降水量1260mm,空气质量常年达国家二级标准,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2%。

自然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

区境内有水泥石灰石、磷矿、煤、硫铁矿、重晶石、铝土矿等矿产资源29种,储量丰富;有动物资源948种,其中大熊猫、金丝猴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77种;有植物资源814种,其中银杏、珙桐等国家一级珍衡植物及枣皮、杜仲、乌药等中药材资源100多种。

目前,是全国最大的铬盐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魔芋加工基地、全国著名的水松纸生产基地、全国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四川省商品粮和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川西北最大的黄磷生产基地、川西北最大的油菜籽加工基地、四川省中药材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和中药材枣皮(山茱萸)及乌药的著名产地。

第二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区土地总面积118168.34公顷,其中农用地102836.4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87.03%;建设用地12047.4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0.20%;其他土地3284.4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77%。

(一)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37864.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04%;园地7096.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1%;林地50312.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58%;其他农用地7562.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0%。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0585.14公顷(其中城镇用地2513.8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286.27公顷、采矿用地785.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6%;交通水利用地1204.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其他建设用地257.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2%。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中,水域1754.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8%;自然保留地1530.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

 

表2-1安州区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2014年现状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118168.34

100.00

农用地

耕地

37864.90

32.04

园地

7096.15

6.01

林地

50312.71

42.58

牧草地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7562.66

6.40

农用地合计

102836.42

87.03

建设

用地

城乡建设

用地

城镇用地

2513.86

2.13

农村居民点

7286.27

6.17

采矿用地

785.01

0.66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0

0.00

小计

10585.14

8.96

交通水利用地

1204.48

1.02

其他建设用地

257.82

0.22

建设用地合计

12047.44

10.20

其他

土地

水域

1754.22

1.48

自然保留地

1530.26

1.29

其他土地合计

3284.48

2.77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后备资源贫乏,耕地占补平衡难度大

2014年全区其他土地面积为3284.4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77%,农用地整理潜力不足;其他土地中自然保留地合计1530.26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29%,土地后备资源贫乏。

近年来,安州区经济增速较快,建设用地规模不断增大,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全区城市建设用地还将进一步增加,建设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仍将占用部分耕地,区内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较大。

(二)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较大,节约集约水平较低

根据2014年安州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2014年安州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286.2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0.48%,占土地总面积的6.17%。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43.52平方米,已超过《镇规划标准》中人均建设用地标准125平方米的控制上限,农村居民点用地大多缺乏统一规划,在分布上是平坝区人口相对比较集中,农村居民点多,丘陵区散户较多,居住零星、分散、独立成院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且居民点沿着公路延伸带状分布建设,这种结构松散的布局增加了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

(三)建设用地规模扩展迅速,需求旺盛,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安州区城市建设、交通、工业发展等建设用地需求的不断加大,土地供求矛盾日益加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与绵阳科技城的建设,各项建设占地还将增加,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建设用地将供不应求,矛盾凸显。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定位

幸福美丽新安州。

加快融入绵阳主城区,提高中心城区人口和资源集聚能力,加强城乡统筹发展,推动民生事业、公共服务与主城区全面对接,提升宜业宜居宜游品质,满足城市高品位、多元化需求。

两新产业增长极。

坚持“两新”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协同发展,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以汽车产业、新型化工、医药食品为重点,形成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经济升级版。

生态经济新高地。

始终把生态环境作为城市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培育生态产业,推进全域旅游、绿色生产、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塑造生态文化,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和谐共赢。

(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根据安州区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以及安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确定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为:

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165亿元以上,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7:

53:

30,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土地利用战略

1、统筹城乡与区域土地利用战略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城乡土地整体利用的观念,兼顾城市与乡村的土地利用需求,统筹安排与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

坚持“三景融合、三生合一”(农业成景观、农居成景点、农村成景区,生产、生活、生态合而为一)发展理念,统筹谋划城乡空间、功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加快建设特色乡镇和美丽新村,推动统筹城乡全面发展,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构建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共生的城乡新格局。

2、节约集约为根本的建设用地调控战略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城镇用地理性增长和存量建设用地集约挖潜。

积极采取内部挖潜、边缘控制等节地措施,整顿现有零散分布的村镇产业用地,推动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集聚,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

加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和集约挖潜力度,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

3、土地生态安全战略

按照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国际空港现代田园大城市的要求,坚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加强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强化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改进土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人居环境质量,结合“生态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着力塑造生态化田园城乡景观,促进区域土地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的可持续土地生态系统演变,构建生态环境友好型地区,提高宜居指数。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按照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分解落实的原则,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任务和“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的要求,确定规划期内安州区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目标: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58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2890.00公顷,全区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3070.71公顷。

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067.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2433.00公顷,全区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2441.34公顷。

2、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437.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951.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217.00公顷以内。

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615.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96.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792.00公顷以内。

3、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原规划目标,2006—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6.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756.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67.00公顷。

规划期间,2014—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81.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567.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00.00公顷以内。

区级预留指标:

全区预留170.14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其中20.00公顷由区上统一调配,另外150.14公顷用于暂时未确定选址的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项目。

4、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原规划目标,2006-2020年全区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面积4113.00公顷。

调整后,为实现安州区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500.00公顷。

5、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以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为核心,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进一步转变,追求以尽量少的土地资源目标来实现既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到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人以内。

6、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镇、村绿化用地比重,逐步改善生态环境。

到202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

7、园地、林地目标

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区园地目标4662.00公顷,林地目标57044.00公顷。

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全区园地7045.15公顷,林地50602.05公顷。

安州区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详见附表1。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

(一)严格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指标的原则

为保证土地资源利用的统筹利用,在进行本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时,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符合上级规划,特别要落实建设用地总规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重要指标。

(二)优先保障生态屏障用地原则

维护自然地貌的连续性,稳定重要河流、湖泊等生态网络体系,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面等生态用地形成基本生态屏障;生态屏障用地布局因地制宜。

(三)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的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基础上,对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提高耕地及基本农田的质量;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保护耕地的方向进行。

(四)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的原则

必要的基础设施是保证区域内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基础设施布局应当与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格局相协调,应当规避基本农田、生态屏障用地,减缓建设项目实施对当地生产生活、乡风民俗、景观环境和文物保护等产生的负面影响。

(五)优化城镇村用地结构和布局,合理安排重点城镇用地规模的原则

城镇村用地数量和布局切合本区域发展定位;在统筹存量土地利用的基础上,提高城镇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少占耕地和水域,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重点安排中心城区、重点建制镇的规模和范围。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全区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综合考虑安州区的资源环境条件,在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区至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一)总体结构调整

统筹区域内各类各业用地,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规划期间,保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科学保障建设用地规模,在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

2014年,全区农用地面积102836.4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047.44公顷,其他土地面积3284.48公顷,三大地类比例结构分别为87.03%、10.20%、2.77%。

规划至2020年,全区农用地面积102268.8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615.00公顷,其他土地面积3284.48公顷,三大地类比例结构由2014年的87.03%、10.20%、2.77%调整到2020年的86.55%、10.68%、2.77%。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合理调整农业结构,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统筹利用其他农用地,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14年安州区农用地面积102836.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03%。

至2020年全区农用地面积102268.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55%。

1、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2014年,全区耕地面积37864.9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37067.00公顷,比2014年减少797.90公顷,比重由32.04%调整为31.37%,减少了0.67个百分点。

安州区原规划基本农田目标为32890.00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2433.00公顷,调减457.00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2441.34公顷。

2、减少园地规模

2014年全区园地面积7096.15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7045.15公顷,比2014年减少51.00公顷,比重由6.01%调整为5.96%,降低0.04个百分点。

3、适当增加林地规模

2014年全区林地面积50312.71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50602.05公顷,比2014年增加289.34公顷,比重由42.58%调整为42.82%,上升0.24个百分点。

3、适度减少其它农用地

2014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7562.66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7554.66公顷,比2014年减少8.00公顷。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结构调整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乡居民生产条件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原则,不断优化用地配置结构,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功能区、重点建设项目等建设用地需求;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布局对的村镇用地需求。

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不影响土地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建设用地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1、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挖掘存量的原则要求,立足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保障发展所需的建设空间,适度提高国土开发建设强度。

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面积12047.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0%;至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面积12615.0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提高到10.68%,比2014年净增567.56公顷。

2、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1)城镇用地

2014年,全区城镇用地面积2513.86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3006.99公顷,比2014年净增493.13公顷,比重由2014年的2.13%调整为2020年的2.54%,上升0.41个百分点。

(2)采矿用地

2014年,全区采矿用地面积785.01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785.01公顷,本次规划采矿用地无变化。

(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安州区管辖范围内无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3、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286.27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7304.00公顷,比2014年净增17.73公顷。

4、保障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204.48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1261.18公顷,比2014年净增56.70公顷,比重由1.02%调整为1.07%,上升0.05个百分点。

5、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57.82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257.82公顷,本次规划其他建设用地暂无变化。

(四)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安州区的其它用地全部为水域和滩涂,按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对其他土地不作调整。

安州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详见附表2。

三、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一)农用地布局调整

农用地布局主要参照农用地布局现状与农业发展规划的有关目标要求来确定,安州区将以黄土镇、兴仁乡、乐兴镇、塔水镇、清泉镇、宝林镇、永河镇等乡镇为核心,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1、城镇用地

以乡镇发展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未来发展方向为依据,明确“一心、三轴、四区”城镇发展布局,加快打造集约高效、协调发展的城镇新空间。

“一心”指花荄镇。

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县城与周边乡镇的产业互动、交通互联,打造全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商业、信息综合中心。

“三轴”指一主两副城镇发展轴。

主轴为绵安北城镇发展轴,打造以汽车制造、生物医药和商贸服务为主的东部城镇发展轴。

次轴一为中部辽安大道沿线城镇发展轴,连接花荄、兴仁、秀水,并延伸到雎水,沿辽安大道形成贯穿东西的发展轴线。

次轴二为成青路和干河子,分布有桑枣、秀水、永河、宝林等镇,形成以旅游、化工、物流为主的城镇发展轴。

“四区”即核心发展区、现代农业区、重点提升区和生态涵养区。

核心发展区包括花荄镇和界牌镇,由科技城集中发展区统筹规划,以四川工业园区为核心载体,重点发展“两新”产业。

现代农业区包括黄土镇、兴仁乡、乐兴镇、塔水镇、清泉镇、宝林镇和永河镇,发展特色生态农业种养殖。

重点提升区包括雎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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