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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提高水平,完善施工企业诚信机制,依据《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9〕40号)的规定,结合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工程施工的各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现场行为等对施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信用评价每半年为一个评价期。

一个评价期内有3个月及以上施工期的,对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施工期少于3个月的,不对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价,只对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公示、公布、处罚并记录。

第五条信用评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监督站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安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监督站长、安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物资部、计财部负责人和指挥长为组员,负责领导和监督公司的信用评价工作,审核信用评价结果,指导公司信用评价检查小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评价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公司信用评价小组:

由公司安全质量负责人任组长,安全质量部副部长任副组长,安全质量部、指挥部、监理单位派员组成检查小组,负责公司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现场检查

第八条现场检查是指在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公司和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同、标准和规范,对施工企业进行的现场工程质量检查和现场管理检查,检查方法及相关扣分标准按《现场工程质量检查扣分表》(附件1)和《现场管理检查扣分标准表》(附件2)执行。

第九条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单位反映经过确认的问题,进行对标扣分。

第十条公司组织的现场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每个评价期检查不少于2次(多于2次时按2次折算),各标段检查项目和频次应基本一致。

第十一条现场检查中每项检查扣分必须有2名以上检查人员签字,并经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拒签的检查结果,应由检查负责人签字并注明原因。

第十二条每次检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检查扣分结果上网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建单位,并报监督站核备。

第十三条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期结束后公司组织复查。

第十四条指挥部负责建设项目各标段信用评价平时考核,并及时报公司安全质量部;每个评价期最后一次信用评价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考核。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由公司统一汇总上报。

第四章 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 不良行为是指在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第十六条不良行为分重大不良行为和一般不良行为。

重大不良行为指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他为一般不良行为。

第十七条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分别为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

每项一般不良行为扣分值为2~25分;重大不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直接评定为C级上报。

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分别为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现场检查及有关单位反映的情况,对其中符合认定条件(附件3)的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公示、处罚并记录。

同一项不良行为,不得因检查人不同而重复记录。

第十九条公司将认定的不良行为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并通知监督站;公示时间为5天,被公示具有不良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诉。

公司对申诉内容进行研究、核实,保证不良行为认定客观公正。

第二十条公司于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不良行为内容、合同主体、责任主体及主要责任人、处罚情况等书面报送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监督站。

第二十一条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公司和发现单位应立即向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监督站报告。

第二十二条不良行为上网公布30日内,施工企业应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对重大不良行为的责任人应予以更换,处理结果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在公司限定的期限内完成不良行为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况延长公布期限和追加扣分。

第五章 信用评价

第二十四条在评价期内,已经竣工交付的工程因质量原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等级质量事故,负有重要及以上责任的施工企业直接定为C级上报。

第二十五条在建设及试运营期间,对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施工企业,公司在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将其主要事迹及建议加分值上报铁道部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现场工程质量检查扣分表

2.现场管理检查扣分标准表

3.施工不良行为认定公布期限和处罚标准

4.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相关计分及排序原则

5.项目评价结果(E)

6.项目评价结果(F)

附件1:

现场工程质量检查扣分表

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

        工点名称:

施工企业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

内容

扣分标准

检查手段

检查部门

扣分及原因

原材料设备构配件

检验

1.厂制品无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每批(台)次扣2分。

针对主材、特殊材料查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物资部

安质部

2.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材料,每批次扣3分。

根据各类产品的检验标准查试验报告,核对使用代表量

物资部

安质部

3.检验频次不足,每缺一次扣1分;检验指标不全,每缺一次扣1分。

物资部

安质部

存储

4.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及成品、半成品未按规定存放或出现钢筋严重锈蚀等问题,每处扣1分。

现场与资料检查相结合。

查存储台账、现场布置情况

物资部

安质部

5.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及成品、半成品未按规定标识或材料名称、规格、检验状态标识错误,每处扣1分。

物资部

安质部

混凝土

拌合方式

6.不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材料计量

7.未计量,每次扣2分;计量不规范,每次扣1分。

原材料、电子计量设备等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配合比

8.未做配合比设计或未签认的,每次扣2分;拌制前未做施工配合比,每批次扣1分。

查配合比试验报告、记录和监理日志等

工程部安质部

9.现实情况与施工配合比不符,每批次扣2分。

核对和查看原材料报告相结合

工程部安质部

10.拌合站配合比未按规定要求录入,每次扣2分。

查拌合站电子称,查拌合站台账

工程部安质部

钢筋工程

11.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扣3分。

根据施工图纸核查现场

工程部安质部

12.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外观不符合设计、验标要求,或未作接头力学性能检测或检测频率不够等,每处扣分2分。

现场核查,并查看焊接试验报告

工程部安质部

13.钢筋加工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现场检查

工程部安质部

14.现场安装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每批次扣2分;现场绑扎不符合规定或设计要求,每处扣1分。

现场检查

工程部安质部

 

过程控制

15.未按要求做同条件养护试件和试验,每次扣2分。

现场核对,查看试验台账

安质部工程部

16.标养试件未按要求做养护,每次扣1分。

现场检查

安质部工程部

17.未按要求进行混凝土养护,每处扣1分。

查现混凝土场养护情况及养护记录

安质部工程部

18.施工缝不符合设计和技术方案的,每处扣1分。

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并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19.试验指标不合格,每批次扣2分试验指标缺项,每批次扣1分。

查试验报告

工程部安质部

20.现场未做坍落度、入模含气量和入模温度测试,每项次扣1分。

查混凝土浇筑日志、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21.拆除模板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验标要求,每项次扣5分。

查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及强度实验报告

工程部安质部

实体质量

22.强度、弹性模量不满足设计或标准要求,每处扣5分。

采用回弹仪等仪器检测、查试验报告

安质部工程部

23.存在超标裂缝,每处扣2分。

查验收记录并进行现场测量

安质部工程部

24.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每处扣1分。

采用钢筋保护层检测仪等工具现场实测

安质部工程部

25.混凝土表面露筋、蜂窝、空洞、麻面、缺棱掉角超过规范标准,每处扣1分。

现场目测

安质部工程部

26.外形尺寸不符合规定或设计要求,每处扣1分。

现场目测

安质部工程部

路基

路基处理及填筑

27.填料类别不符合要求的,每批次扣5分。

现场检查

安质部工程部

28.填料质量控制指标(级配、粒径等)超标,扣1分;未按要求做检测,每项扣2分。

查检测报告

安质部工程部

29.未按要求做工艺试验或未按试验参数施工,扣2分。

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查看检测报告

安质部工程部

30.压实检测漏项或第三方检验不合格,每处扣2分。

查检测报告

安质部工程部

31.地基处理效果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试验,每处扣2分。

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查检验或试验评定

安质部工程部

32.过渡段未按规定或设计要求施作,每处扣2分。

查施工日志、隐蔽记录、监理日志,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33.路基填筑未按规定或设计要求进行沉降、侧向位移观测,每项扣2分。

路基填筑(分区、分层、碾压等)未按规定或设计要求进行,每批次扣1分。

查测量记录等相关内业资料,按照施组和工艺参数要求检查

安质部工程部

34.路基高程、宽度、横坡、平整度等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坡度尺、水准仪等现查检查

安质部工程部

挡护工程

35.挡墙高度、厚度、片石厚度不合格,每处扣2分;挡墙反滤层和泄水孔未按设计、规范设置,每项扣1分。

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36.挡土墙及片石护坡未按设计、规范设置结构缝,每项扣1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37.挡护工程砂浆拌制无配合比或不按配合比施工,每项扣1分。

现场核查,查看砂浆配比

工程部安质部

38.路基防护和排水措施不符合设计要求,每项扣1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桥涵

桩基

39.地质条件未按程序确认,每处扣2分;资料不详细,每次扣1分。

检查地基检验报告、地基验收记录

工程部安质部

40.桩基未按要求检测,每处扣3分;桩基经第三方检测。

每发现1根Ⅱ类桩基扣2分、1根Ⅲ桩扣3分;桩基检测报告不及时,每次扣1分。

查看检测报告等内业资料

安质部工程部

41.桩顶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2分。

查看内业资料

安质部工程部

42.地基处理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每项扣1分。

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现场制梁

43.移(架)梁设备、吊(顶)具未进行静动载试验、试运转、验收,每项扣2分。

查实验报告、验收报告、工艺设计等资料

安质部工程部

44.造桥机制梁无结构工艺设计或施工工艺设计,每项扣2分。

查看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

工程部安质部

梁部

45.移动模架和支架未进行静载试验,每项扣2分。

查看检测报告

工程部安质部

46.鹰架制梁无施工工艺设计、承载力和稳定性未进行检算、未进行预压,每项扣2分。

查看检测报告

安质部工程部

47.悬臂灌注梁段无施工工艺设计、挂蓝稳定安全系数小于2.0、挂篮组拼后,未作载重试验、两侧不平衡偏差大于设计要求数值、施工过程中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线性检测。

每项扣2分。

查看检测报告

安质部工程部

48.张拉控制指标不满足设计或验标要求,每批次扣2分。

检查内业资料及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49.压浆、封端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每批次扣2分。

检查内业资料及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50.梁体混凝土养护间混凝土内部温度、内部温度与表面温度差以及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差超过规范,每批次扣2分。

检查混凝土养护记录

安质部工程部

51.梁体预应力孔道与设计位置偏差超过规范,每处扣2分。

根据施工图纸,现场测量

安质部工程部

涵洞

52.未按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设置结构缝、防水层等,每项扣1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53.涵洞填土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隧道

地质超前预报

54.未按设计要求开展地质超前预报,手段缺少的扣3分;频次不足的,每次扣2分;地质超前预报分析资料不齐全、不详细,每次扣1分。

检查内业资料及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洞口

55.洞口未及时做,每处扣2分。

排水设施未按要求施做、边仰坡刷坡不到位或开裂、坍塌等,每处扣1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开挖

56.擅自更变掘进开挖方式的,每处扣3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支护

57.初期支护未及时施做,每处扣2分;厚度不足或托空、不平整,每处扣1分。

未采用湿喷机进行喷射混凝土施工的,每处扣3分。

现场核查、测量

安质部工程部

58.梁架结构、钢架间距不满足要求,每处扣2分。

梁架倾斜、安装位置、接头连接、纵向拉杆不满足要求,每处扣1分。

现场核查、测量

安质部工程部

仰拱

59.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超过90m,Ⅳ级围岩超过50m,Ⅴ级及以上超过40m或设计要求,每处扣3分。

现场抽查,查看施工日志、监理日志

安质部工程部

60.仰拱混凝土与仰拱填筑混凝土同时浇筑,每批次扣1分。

仰拱拱角泡水,每处扣1分。

现场核查,查看施工日志、监理日志

安质部工程部

变形测量

61.量测断面距离设置不符合要求,扣3分;量测项目和频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量测点设置不符合要求,每点扣1分。

现场抽查测量、查看测量记录

安质部工程部

防水

62.防水板搭接、焊接不符合要求或破损,每处扣2分,渗漏水每处扣3分,防水板铺设基面平整度差,每处扣1分。

采用平整尺度等工具检查

安质部工程部

63.变形缝处贴式止水带、止水条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每批次扣1分。

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衬砌

64.厚度不足、脱空,每处扣2分。

采用雷达无损检测检查

安质部工程部

65.二次衬砌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

Ⅰ、Ⅱ级围岩超过200m,Ⅲ级围岩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超过90m,Ⅴ级及Ⅵ级围岩超过70m,每处扣3分。

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轨道

道砟

66.使用无生产许可资格厂家生产的道砟,扣5分。

检查技术资料

安质部工程部

67.道砟材质检验指标不合格,每处扣3分;粒径级配、颗粒形状、清洁度指标不合格,检验频次不够,每处扣2分。

现场目测、查看试验报告

安质部工程部

无砟轨道

68.施工前未通过沉降评估,每处扣3分。

检查内业资料

工程部安质部

69.防水层、隔离层未按隐蔽工程验收,每批次扣2分。

检查隐蔽检查记录、检验批等资料

安质部工程部

70.轨道板外观有破损、掉快和裂纹,每处扣2分。

现场目测

安质部工程部

71.测量精度不满足设计或验标要求,每处扣5分。

现场测量

安质部工程部

72.铺设精度不满足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测量

工程部安质部

无缝线路道岔

73.钢轨焊接生产前未通过型式检验,扣5分;钢轨焊头未经探伤检验,每个扣2分。

检查检验报告

工程部安质部

74.铺设安装精度不满足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75.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76.无缝线路焊缝锁定违反设计规定,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有缝线路轨道

77.钢轨接头位置违反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78.使用非标准轨违反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轨枕

79.未按要求做螺旋道钉锚固抗扭力试验,每处扣1分。

工程部安质部

80.轨枕间距及偏斜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81.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铺设过渡枕,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安质部

柱、杆、塔、架、缆、线、

配件

82.埋深、防护的安全距离和限界不够,每处各扣2分。

现场抽检、量测

工程部安质部

83.未做耐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的,每项各扣2分;未进行现场核对测试,每项次扣2分。

检查记录资料

工程部安质部

84.未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测试和试验,每台扣2分。

检查记录资料

工程部安质部

85.埋设安装设备,造成其他工程质量受影响,达不到设计或标准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抽检、量测

工程部安质部

86.电标桩埋设不符合规定或不及时埋设,每处扣1分。

现场量测

工程部安质部

87.电缆两端未挂去向牌,每根扣1分。

现场开盖检查

工程部安质部

88.未按要求接地,每处扣2分;防雷地线阻值超标,每根扣3分。

现场检查、量测

工程部安质部

89.不按图施工,每处扣2分。

图物不符或不及时修改图纸,每处扣2分。

现场检查

工程部安质部

90.无电缆进场绝缘测试记录扣2分。

检查记录资料

工程部安质部

91.隐蔽工程没有隐蔽前监理现场检查签认记录,每处扣2分。

检查记录资料

安质部工程部

电力供电

92.配电装置安全净距不符合相关规定,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93.电力电气设备实验项目不齐全,每项扣2分。

检查检验报告

工程部

94.变压器安装位置、方向不符合设计要求,每项扣3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95.硬母线、软母线相间及对地的安全净距,以及其他母线装置的安全净距不符合设计规定,每项扣3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96.金属箱式变电装置的箱体接地或接零不可靠,每项扣2分;无标识每处扣1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97.闭口销或开口销用线材或其他材料代替,每项扣3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98.隧道内电缆槽道的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无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牵引供电

99.接触线接头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100.接触悬挂空气绝缘间隙值小于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101.避雷器安装位置、规格、型号、引线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地基与基础

102.地基无验槽记录,每工点扣2分。

查看验槽记录等业内资料

安质部工程部

103.未按规定进行地基承载力检验或检测结果未达到设计要求,每处扣2分。

查看检测报告等业内资料

安质部工程部

104.桩孔无隐蔽验收,每工点扣2分。

查看隐蔽记录和检验批

安质部工程部

105.桩基未按要求检测,每处扣3分;桩基检测不合格,每根扣2分。

查看检测报告等业内资料

安质部工程部

106.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试验未达到设计值,每项扣5分。

查看检测报告

安质部工程部

房建站场

主体工程

107.后浇带的设置和处理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根据施工图纸,现场查看与业内资料相结合

工程部安质部

108.砌体工程中的砂浆配合比无确认或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每次扣2分。

现场查看与业内资料相结合

工程部安质部

109.未按要求留置砂浆试块,每次扣2分;砂浆试块留置频次不足,每块扣1分。

查看试验报告

工程部安质部

110.砌筑方法及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查看与业内资料相结合

工程部安质部

房屋防、给排水

111.卷材防水施工工艺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检查

工程部安质部

112.室内防水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现场查看

工程部安质部

113.屋面和地下室及室内每处渗漏扣2分。

现场检查及试验

工程部安质部

装饰装修工程

114.抹灰、吊顶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1分。

 

现场查看

工程部安质部

115.所有装饰装修材料未经检验和确认,每次扣5分。

现场查看及检查试验报告

工程部

116.建筑幕墙工程未作“三性检测试验”,每次扣5分。

查看检测报告

工程部

117.建筑幕墙工程安装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查看

工程部

118.主体工程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每项扣1分。

现场查看

工程部

钢结构工程

119.钢加工前,未进行工艺规程的编制和交底工作,扣5分。

检查业内资料及现场核查

工程部

120.钢结构连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扣3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121.钢结构涂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3分。

现场核查

工程部

测量

测量工程

122.测量仪器未按规定校验标定,每台扣1分。

查看业内资料

工程部

123.测量记录、业内资料不规范不齐全,每处扣1分。

查看校验报告

工程部

124.轨道中桩,曲线定位及桥梁墩台中线及高程等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查看测量记录

工程部

 

盾构隧道

管片生产

125.管片生产原材料材质检验指标不合格,每项扣3分;管片养护不到位,每处扣1分。

检查业内资料及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126.管片存在露筋、孔洞、疏松、夹渣、有害裂缝、缺棱掉角、飞边等缺陷,麻面面积大于管片面积5%时,每发现一处扣2分。

安质部工程部

127.管片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频次进行三环拼装、螺栓孔抗拔、破坏性抗弯(折)和管片抗渗试验的,每缺一次扣1分。

安质部工程部

管片拼装

128.每环相邻管片平整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检查业内资料及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129.纵向相邻管片平整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安质部工程部

130.衬砌环直径椭圆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安质部工程部

131.成型隧道超限每处扣一分。

安质部工程部

同步注浆

132.同步注浆材料和注浆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检查业内资料及现场核查

安质部工程部

133.隧道渗漏水每处扣1分

安质部工程部

其他

134.违反其他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每项扣2分。

安质部工程部

135.违反其他一般规定和主控项目要求,每项扣1分。

安质部工程部

合计扣分

检查组成员签字:

施工企业签认:

备注:

1.建设单位应依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结合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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