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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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章程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章程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前身为琉璃地区中心校,2004年上划到成都市锦江区隶属于锦江区教育局。
2011年迁建到位于成都市外东包江桥片区,并加入成都市盐道街小学优质教育链,更名为“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
学校先后评为成都市文明单位、成都市首批心理健康实验学校、成都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锦江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锦江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是锦江教育支持学生发展分中心、锦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分中心。
在盐道街小学“厚德如盐适融入道”的教育理念下,学校提出“繁花似锦馨香四逸”的办学追求。
以尊重为核心,培养阳光、明理、笃行、善思、乐群的锦馨学子为目标。
在落实国家基础课程的基础上,以心理健康教育为办学特色,以“责任感”培养为切入口,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校由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经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校名与地址】本校全称为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简称为盐小锦馨分校),英文表述为CHENGDUYANDAOJIEPRIMARYSCHOOLJINXINBRANCH,住所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榕声路166号。
第四条【校歌】《白鸽飞向蓝天》
【校训】阳光、明理、笃行、善思、乐群
【办学理念】厚德如盐适融入道
【办学追求】繁花似锦馨香四逸
【学校纪念日】九月一日
第五条【学校标识】。
太阳代表学校的阳光教育理念,绿色大地代表学校办学追求的质量是绿色质量,给学生营造的是绿色生态的生长环境,而幼芽代表学生,在阳光教育的照耀下,在绿色生态的环境下健康成长。
标识中的盐字代表学校是盐道街小学教育集团中的一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六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负责学校工作,依法治校;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校长由教育局选拔任免。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可推荐副校长人选,由区教育局聘任;或根据工作实际,由区教育局选聘副校长。
第七条【校长职权】校长行使下列主要权力与义务:
一、校长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校长职责和义务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具体规章制度,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
(三)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的需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推荐或选聘副校长,确定学校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人选。
(四)在学校编制定额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考核、奖惩教职工。
(五)以勤俭办学为原则,按照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管理学校财产;对财政拨款等学校资金,按照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校园建设、内部教育教学设施的添置与维护上,领导和组织好后勤工作。
(六)参加培训。
(七)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解聘、停聘、辞退或者处分。
二、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正确履行校长职责。
(三)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按《教学大纲》要求开齐各门课程,建设好各类教学设施、基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抓好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四)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关心、尊重教职工,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和支持教职工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进修,抓好师资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
(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好校产和财务,确保学校财产、物资安全。
(七)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八)尊重和依靠学校党组织,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
(九)实行校务公开,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支持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职权,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建立与家长及社区的联系制度,发挥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对学校工作的参谋、咨询与监督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密切合作,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环境。
(十一)接受法律监督、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八条【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招生(入学)方案、内设机构设置、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学校基建项目实施、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校务公开、对外合作办学事宜及其他学校可以自主决定的重大事项等重大事项由校务会议决策,校务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党支部正副书记、纪检委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等,会议由校长主持。
重大问题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校长决策,最后由教代会或全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决定。
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其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组织。
【校务委员会】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行政、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等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家长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征集家长志愿者,逐级成立班级、年级、校级家委会。
家长委员会应采用民主集中的形式进行议事决策,并充分发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促进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教育合作,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教育信息的交流,增进家庭与学校教育者之间的理解与沟通,协助提高学校的效能,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校长担任;设副主任两名。
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评议组。
学科评议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二名。
学校设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日常事务。
学科评议组主要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等进行评议,组织相应人员的答辩工作,对参评人员是否达到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提出意见,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
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
职称评审委员会应结合学科评议组评议意见,对参评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
【岗位聘用委员会】岗位聘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校长担任;设副主任两名。
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评议组。
学科评议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二名。
学校设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日常事务。
学科评议组主要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等进行评议,组织相应人员的答辩工作,对参评人员是否达到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提出意见,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
岗位聘用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
岗位聘用委员会应结合学科评议组评议意见,对参评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十条【党团组织】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主要包括:
(一)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
(二)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干部人事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一条【内设机构】学校设立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发展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师生心理发展中心等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教导处主要职责:
(一)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并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审查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教师的学科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总结学校教学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积极贯彻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意见、规定和指示,安排好教师的工作量、课表、作息时间表、学科活动表,建立稳定的教育秩序。
(三)根据各门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学科的课程标准要求,开展随堂听诊,每学期听课40课时以上,保证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四)做好试题的保密和考试组织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质量分析。
每学期要对全校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作分析报告。
(五)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各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交流教学经验与科研信息,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六)检查教学全程各个环节的质量,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掌握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领导和组织学生的社团活动,活跃和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兴趣,促进学生发展。
组织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充分听取家长意见与建议。
(八)落实学校特殊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个案分析会,指导教师拟定个别教育计划,通过心理咨询等工作支持学生发展。
(十)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做好招生、编班、考勤、成绩考核、奖惩、休学、转学、毕业、学生名册、两免一补等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
做好学科教师的月考评和期末的全面考核。
二、德育处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以立德树人为本,贯彻德育大纲,通过班主任工作、少先队活动、学科教学的德育渗透、社会综合实践活动、主题校园文化活动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三)组织管理班主任工作,指导年级组的工作。
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指导班主任制订并实施班级工作计划,组织班主任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建立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组织有关评比工作。
指导写好学生评语,开展班级管理研究,组织德育科研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常规管理,正常进行每日常规教育和检查,搞好每周总结评比活动。
协助总务处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五)体育、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关心学生身体健康,搞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评工作和体检工作。
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卫生习惯,增强学生体质。
组织管理好学生的大课间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六)管理学生的宣传工作,重视校园演播室、橱窗、黑板报的建设和管理,主持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和重大节日的庆典仪式。
(七)协同团委指导大队部工作,定期培训学生干部。
根据学校学生奖惩条例组织相关评比,对学生实行奖惩。
做好后进学生管理工作,健全学生管理台帐。
(八)开展好家长委员会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学生家长会。
抓好社区德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功能。
三、总务处主要职责:
(一)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协助校长管理学校钱、财、物,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遵章守纪,接受监督。
(三)按照教育局、物价局和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每学期公布代办费清单,以便监督。
加强学生的助学金和减免费的管理和使用。
(四)管理好校产校具和各种物资设备,抓好固定资产帐簿的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每年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做好生活后勤管理工作,办好食堂,做好饮食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卫生。
(六)加强校园常规管理,做好绿化、净化校园的工作,增添校园文化氛围,建设文明、健康、舒心、协调的育人环境。
(七)积极做好教学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按计划正确发放师生的书籍、簿本等物品,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八)认真执行基建维修项目的有关管理制度,根据事业规模和经济实力,做好校舍的维修改造、扩建、新建等工作。
坚持基建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坚持工程结算审计,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九)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巡查工作,检查消防设施、防盗报警设施的使用情况,保证器材完好,应急有效。
四、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行政会议议题的准备,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
(二)组织和拟定学校规章制度,以学校名义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告、通知等。
(三)管好学校校车及用车。
(四)负责学校行政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及时搞好公文的分类、整理和归档。
(五)负责筹备、组织学校召开的综合性会议。
(六)人事管理工作。
做好教师的公招、聘用、教籍、岗位定级、工资、劳动合同、评优选模等工作。
(七)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
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全面规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各种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
对不同类型的教师分别制定进修规划,注意青年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练好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功。
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为他们参加学习和教改实验提供方便。
建立教师的业务进修和业务考核档案。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方式,使各科教师都能用普通话教学,校内坚持讲普通话。
(八)负责学校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
(九)负责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五、发展室主要职责:
(一)协助校长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现代教育理论学习,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课题研究。
(三)负责校级课题的规划、管理和研究,定期开展课题研究成果展示活动,针对实际情况,对课题研究做出修正。
(四)负责教职员工科研课题的筛选、审核和过程管理。
组织召开教科研工作年会,对教职员工提交的论文组织评选。
(五)撰写学校年度报告,选编论文集,教科研动态信息资料等。
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职责
(一)制定学校信息化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提出新建、扩建、改建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制定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计划,抓好图书室、实验室、电教室、体育室和卫生室的建立和管理,不断充实图书资料、教学仪器、电教设备、体育器材和卫生设备。
提倡教师自制教具,开展教具的自制活动。
负责学校校园网和多媒体教室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工作,保证校园网线路通畅、网络设备安全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为教育教学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提供网络、多媒体教学等各种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支持及服务;
(四)为学校教育教学资源提供网络技术环境,搭建网络资源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规范管理;
(五)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网络网络应用及安全培训等工作。
组织相关师生竞赛活动;
(六)负责学校会堂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大型活动或会议提供灯光、音响等技术服务;
(七)承担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
七、师生心理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一)结合学校师生心理状况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实际情况,负责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中、长期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部分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进行重点监控,定期追踪;
(三)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题讲座和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全方位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方法;
(四)开展个别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心理障碍和进行危机干预,引导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构建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及时解决学生可能遇到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六)组织开展特殊教育资源室工作,定期召开特殊学生个案分析会,拟定个别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不断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程序,完善管理方法,强化日常管理与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八)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加强心理健康特色校建设;
(九)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
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党组织或校长提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选拔任用。
第十二条【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
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教职工提出制度立、改、废的提案,提案经校行政办公会研究拟定制度立、改、废的方案,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教职工大会上表决,同意的比例达教职工总人数的80%时予以通过。
第十三条【教育教学】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
年级组设年级组长1名,教研组设教研组长1-2名,备课组设学科把关教师1名。
(一)年级组长的主要职责
1、年级组长应在校长、教导主任领导下,经常分析本年级学生的思想动态,拟定教育内容,推动本年级班主任和教师按照学生特点贯彻执行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学校各项教育工作要求。
2、领导本年级组的教师全面贯彻方针,协助教导处和少先队大队部落实本年级组的各项教育工作和少先队活动。
3、领导本年级组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本年级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培养和提高本年级组青年教师的班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4、协助教导处处理解决本年级组学生在校的偶发事项及其它有关工作。
5、领导本年级组教师,根据学生的特点,开展思想教育、行为习惯的培养,协调各年级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了解教情、学情及各班教学常规的落实,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及时与分管领导和同组教师共同探讨,改进措施。
6、领导本年级组教师,服从学校领导,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7、主持年级组教师的有关会议及学习讨论,检查督促组内教师遵守办公制度,向教师及时传达学校下达的有关信息,向领导汇报教师的要求和意见,沟通学校与教师之间的联系。
8、协同班主任管理好本年级的学生,协同教导处做好学生的各项竞赛、辅导等工作。
(二)教研组长的主要职责
1、教研组长在教导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全组政治和业务学习,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2、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组的特点,制定学期教研组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学期末写出教研组工作总结。
3、协助教导主任安排好教师的教学任务,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4、指导教师制定好学科教学计划,采取措施,落实“加强双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要求,帮助教师尽快熟悉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
5、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先进经验,开展教改实验,深化教学改革。
组织安排研究课、观摩课,总结和交流本组教师的教改经验,积极培养本学科青年骨干教师,提高本学科整体教学水平,定期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实效。
6、组织教师搞好评卷及其总结工作。
7、协助教导处做好对教师业务考核工作。
(三)学科把关教师职责
1、学科把关教师把握本学科课程标准、教材,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有较强的指导教学工作能力。
2、认真组织同年级同学科或同学科教师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要求。
认真组织集体备课研究教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定期组织好教学研究活动(备课、听课、评课)组织学科课外活动。
4、学科把关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30节。
随时了解掌握本学科的教师教学情况,了解掌握学生学习、课业负担等情况,并能根据实际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科教学质量。
二、实行班级(或走班等)授课制。
三、学校按规定开设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自主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原则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为面向全体、立德树人。
第十四条【校务公开】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事项
(一)学校行政管理公开
政策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公开,办学目标、治校规划公开,各类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公开,岗位及职责公开等。
(二)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公开
职评工作公开,校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公开,教师评优、评先工作公开,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公开。
(三)学校财务管理公开
收费管理公开,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及其他重大投资工程项目等公开。
(四)教育教学公开
公开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课程岗位安排,课程设置,招生范围等。
(五)其他教育事业发展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办法等。
二、公开工作机制
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程序等。
成立以纪检委员为组长,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的校务公开监督审议小组。
主要负责对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接受教职工、家长及社区的监督,突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第十五条【纠纷解决机制】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
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十六条【办学监督】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入学】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十八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根据学习需要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接受平等教育。
二、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三、参与学校管理,评议教师和学校工作。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学生义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规范行为,友爱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刻苦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热爱学校,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及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五、文明守纪,爱护公物,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条【学生代表大会】发挥学生自主性,给学生自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机会和平台。
一、.学生代表大会是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学代会在校党支部领导下,按照《学代会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代表学生的利益、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