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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主要表现是:

①调整对象的国家协调性②经济法结构体系的综合性③经济型④调整方法多样性⑤经济法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特点。

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答:

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③市场管理关系④社会市场保障关系。

3.简述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

答:

一,经济法的地位:

①从经济法产生来看,可以说是经济法师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②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来看,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③从经济法和相邻的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看,经济法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有区别于相邻法律部门的界限。

二,经济法的作用:

①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②巩固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促进科技进步③巩固和发展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协作关系,保护其合法权益④保障和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发展对外开放。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

①资源优化配置原则②国家干预原则③经济民主原则④经济公平原则⑤经济效益原则。

5.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

其特征是什么?

答:

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特征:

①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直关系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复杂性、广泛性和隶属性③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

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答:

它主要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

经济法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他们分别享有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经济行为、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等。

奖惩制度是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7.什么是法人?

其有哪些特点?

答: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特征:

①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是按法律程序组成的,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③法人能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法人有独立支配自己财产的能力,那么它就可以以自身独立拥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④法人拥有人身权。

8.确立经济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

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指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力保障实现的经济权责关系。

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国家颁布、施行相应的经济法规。

二是要有相应的经济法律事实。

9.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答: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特征体现在企业性、法人性、法定性三方面。

公司的种类:

一,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合公司。

二,公司对外信用基础不同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

三,

照。

19.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责任形式?

答: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债务责任的承担上。

责任形式:

1,承担责任①两种责任并存,即无限责任包括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责任并存。

②单一责任形式,即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责任追偿。

20.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答: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特征有:

①经营管理上有别于普通合伙企业②内部构造有别于普通合伙企业③风险承担有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21.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答:

①有限合伙企业人数,2~50人。

另有至少1人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标明“有限合伙”字样③有限合伙企业协议④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单不能以劳务出资⑤有限合伙人出资义务⑥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

22.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解散,如何进行清算?

答: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①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⑤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事由。

清算规则:

①确定清算人②通知和公告债务人③清偿债务④编制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⑤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

23.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答: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具有以下特征:

①投资主体的单一性。

②财产归属于投资人③责任的无限性④企业地位的非法人性。

24.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答:

设立条件:

①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③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设立程序:

申请、登记。

25.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答:

一,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及法律要求。

管理方式有三种:

①投资人自行管理②委托管理③聘任管理。

二,个人独资的委托人和被聘用管理人的义务。

三,个人独资企业其他事物的管理。

26.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如何进行清算?

答:

解散事由:

①投资人决定解散②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即失去了继续经营的必要条件③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清算:

①清算人的产生②通知、公告债权人③清产偿债及责任消灭制度④编制清算报告、办理登记手续。

27.简述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

答:

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它是股权式的合营企业。

其自身特有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

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由法定的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中外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管理体制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中外合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它是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其自身特有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合作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确定;合作企业的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分担方式;在一定的条件下,外国和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以合同先行收回投资等。

28.中外合资企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

答:

合营企业的投资者可以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29.中外合作企业中外方回收投资的方式和条件什么?

答:

外方回收投资的办法有三种:

①在按投资或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的合同中约定扩大外国和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②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外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③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的方式。

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应符合下列法定条件:

①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和作者所有②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经财政税务机关的审查批准③中外合作者依合同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④外国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并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后,报审批机关审批⑤外国合作者应在企业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

30、企业破产制度的概念及其价值取向?

答:

企业破产制度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因各种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过重整、和解或清算等法定程序,是债务得以延缓或公平清偿的债务清理制度。

企业破产法是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公正审理破产案件,全面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是形成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部重要法律。

31、《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及其企业破产的界限?

答:

该法只是用于企业法人的破产,不适用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企业以外的其他营利性组织。

破产界限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2、管理人的产生程序及其职责?

答:

破产管理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依法指定的接管债务人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护、管理、变现、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管理人的职责:

①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薄、文书等资料②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③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④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⑤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⑥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33、共益债务的概念及其范围?

答: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或为程序进行之必须应由债务人支付的一切债务。

共益债务范围:

①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为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③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④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⑤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⑥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4、重整的概念?

答:

重整是指不对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的财产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经债权人、债务人或债务人的出资人申请后,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对债务人的整顿计划,允许债务人继续经营其业务,并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须按照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地清偿债务,从而实现债务人再生的制度。

35、财产破产的分配顺序?

答: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①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

36、什么是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答: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以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具有违法交易性、民事侵权性和危害社会性、主体特定性等特征。

37、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

答:

规范作用、补救作用、保障作用。

38、什么是欺骗性交易性行为?

欺骗性交易性行为有哪些主要表现?

答:

欺骗性交易性行为是指采用假冒、仿冒、擅自使用或伪造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主要表现有以下四种:

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仿冒知名商品③假冒他人企业的商品④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39、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

答: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有关人员以财务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①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其他主体可能构成贿赂行为,但不是商业贿赂②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而非其他目的③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④该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

40、什么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它具有秘密性、价值型、实用性、保密性等特点。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披露、适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③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适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41、不得从事有奖销售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答:

①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②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③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42、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有哪些?

监督检查部门有哪些权利?

答:

主管部门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职权有:

①询问权②查询、复制有关资料权③检查有关财务权④行政处罚权。

43、产品质量法的定义及其调整对象?

答: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规范和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

①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②产品质量责任义务关系③产品质量检验、认证关系。

44、简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和主要内容?

答: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一个层次有别、分工明确、彼此连接的产品质量管理监督体制。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主要内容有:

①产品标准制度②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③产品质量认证制度④监督检查制度⑤奖惩制度⑥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

45、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答: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①保证产品质量是生产者的首要义务②包装及产品标示符合法律要求③遵循产品生产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①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验制度,严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②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产品③销售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销售产品,即不伪造冒用他人的商标产地等④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以假充真、以此充好。

4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

4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

答:

①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②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参照其执行③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

48、消费者的权利?

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49,经营者的义务:

①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③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④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⑤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⑥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⑦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义务⑧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⑨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⑩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利的义务。

50.专利权人的权利?

①实施专利的权利②转让专利的权利③许可专利的权利④请求保护的权利⑤标记的权利义务: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指依法承担缴纳专利年费和实施其专利。

5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2.合同的特征?

①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②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③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协议。

53:

合同的基本原则:

①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遵守法律的原则⑥合同必须履行原则

54.无效合同?

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已经成立的合同由于违反法定事由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55.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

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6.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导致合同可撤销、可变更的事由?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57、合同的内容?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金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办法。

58、价格的概念: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价格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包括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其他生产要素价格。

59、价格的种类:

①市场调节价②政府指导价③政府定价

60、.税收的特征:

①强制性②无偿性③固定性。

61、会计核算的内容?

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②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62、广告的原则?

①真实性原则②健康性原则③正当竞争原则④可识别性原则

63、价格的种类?

①市场调节价②政府指导价③政府定价。

64、经营者的定价原则:

公平、合法、诚实信用。

65、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

66、政府指导价及政府定价的适用范围?

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缺少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67、国家对价格如何进行调控?

①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②建立价格监督制度③必要时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实行收购保护价制度④实行价格干预措施⑤采取价格紧急措施。

68、税收的分类:

按课税对象分①流转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②资源税类: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③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④财产和行为税类:

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

69、税法的作用:

①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②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关系的法律依据③税法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④税法在国际交往中体现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⑤税法是对经济领域违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同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有力武器。

70、税法的构成要素:

①征税客体②纳税主体③税率④税目⑤纳税环节⑥纳税期限⑦税收优惠措施⑧违章处理。

71、税款征收的主要内容:

①纳税期限②核定税额③纳税担保和税收保全④强制执行⑤税款退还和补缴。

72、证权的概念和特征:

证券是发行人为了证明或者设立财产权利,依照法定的程序,以书面的形式交付给权利人的凭证。

具有三个方面的法律特征:

①证券是一种投资凭证②证券是一种权益凭证③证券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凭证。

73,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①公开公平公正原则②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③合法原则④分业经营、分业管理⑤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⑥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74、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①内幕交易行为②操纵证券市场行为③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④欺诈客户行为⑤禁止或限制的其他交易行为。

75、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

是指投资者委屈的某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或实施对某上市公司的兼并,以法定程序公开购入该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或全部股份的行为。

收购方式有:

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其他合法方式收购。

76、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①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原则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③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77、保险的种类:

①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②单保险和重复保险③原保险和再保险④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78、保险合同:

特征:

①保险合同时使用格式条款的合同②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③保险合同是一种最大诚信合同。

内容:

法定条款、约定条款、格式条款。

79、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国家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

是全国唯一的发行银行。

80.商业银行的设立的条件:

①有符合《商业银行业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②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③有具备任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1.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监会成立。

82.对外贸易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83.倾销:

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场。

84.仲裁: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作出裁决,对该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85.仲裁法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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