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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方炮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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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方炮制制度

 

  篇一:

炮制

  中药临方炮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药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方炮制”是指医师处方的特殊要求而进行的饮片质量的加工以求转化药物的性能降低毒副作用以提高疗效。

药物的炮制必须严谨、遵章炮制所用辅料及操作必须按“饮片炮制规范”进行。

  第三条临方炮制的目的是一、除去杂质和非药用部分或分开不同的药用部分使药材清洁纯净。

二、易于粉碎便于配方、制剂和发挥药材有效成分的作用。

三、降低或消除药材的毒性或副作用。

如制草乌醋制芫花可使毒性降低。

四、转变药材性能。

如生地黄味甘性寒清热凉血。

熟地黄味甘、微苦性微温滋阴补血。

  五、增强药材的疗效或引药归经。

  六、矫正臭味。

动物类和其它具有特殊臭味的药材通过炮制可以使气味有所改善。

  七、便于贮藏,保存药效。

  第四条炮炙应取净药材或切制品进行加热或与辅料共同加热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时应注意加热的温度(通常称“文火”、“文武火”和“武火”)、炒制时间和炒制程度的要求炒时应火力均匀并不断翻动勿使受热不均。

清炒取净药材或切制品置锅用文火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经炒制后,能缓和药性其中某些成分可能分解、破坏或者挥发一部分能使药材松脆易于粉碎或煎煮并能矫臭矫味利于贮藏。

炒焦取净药材或切制品用武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色变探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一般用于增强健胃消食作用。

  麸炒取麸皮置热锅内翻炒至微冒烟时加入净药材或切制品迅速翻动至表面呈黄色或色变深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麸炒能减少药材中的油脂或烈性避免引起呕吐或其它副作用。

除另有规定外:

每1000克净药材或切制品用麸皮50—100克。

  米炒:

取大米同净药材或切制品共置锅内加热拌炒至米呈黄色取出筛去米.米炒能增强药材健脾和胃作用降低药材毒性。

每1000克净药材或切制品用大米200克。

  2、煮:

取净药材或切制品照该品炮制项下的规定加水或规定辅料拌匀煮至吸干或药材透心时取出干燥。

煮能消除毒性、刺激性和涩味减少副作用改变药材性能。

毒剧药材煮制后除另有规定外弃去剩余的汁液。

  3、蒸:

取净药材或切制品照该品炮制项下之规定加入辅料扑匀或不加辅料置于适当容器内蒸至透心或规定程度时取出干燥。

蒸能改变药效消除或降低付作用。

  4、炖:

取净药材或切制品照该品炮制项下的规定加入液体辅料置适宜的密闭容器内隔水加热或用蒸气加热至透或辅料吸尽时取出干燥。

炖能转变药性。

  5、蜜炙取净蜂蜜置锅内炼熟(或加适量开水稀释)加入净药材或切制品用文火拌炒至不粘手或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亦可先取炼蜜或蜜水与药材拌匀稍闷后再炒。

蜜炙取其增强滋补润燥并有矫臭矫味作用。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0克净药材或印制品用炼蜜250—300克。

  6、酒炙一般用黄酒如用白酒除另有规定外加等量水稀释后使用。

酒炙能增加行气活血和提升的功效。

酒炒取净药材或切制品加黄酒拌匀稍闷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0克净药材或切制品用黄酒100—150克。

酒制取净药材或切制品加黄酒照炖法或蒸法制备。

除另有规定外  

每1000克净药材或切制品用黄酒200-300克。

  7、醋炙:

均用食用醋。

醋炙能引药入肝经有收敛消积聚止痛作用或降低毒性。

醋炒:

取净药材或切制品加醋拌匀稍闷置锅内炒至规定程度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0克净药材或切制品用醋100—150克。

醋制取净药材或切制品加醋照煮或蒸法制备。

陈另有规定外每1000克净药材或切制品用醋200—300

  克必要时加水适量稀释。

  8、盐水炙(盐炒):

先将食盐加适量水溶解与药材拌匀后炒干或先将药材炒至一定程度时喷淋盐水炒干或至规定程度

  取出放凉。

盐制能引药入肾增强治疗效果.除另有规定外每1000克净药材或切制品用食盐20克。

  9、姜汁炙(姜制):

先将生姜捣碎加水适量压榨取汁姜渣再捣加水榨汁合并姜汁。

或用于姜捣碎后加水适量煎煮二次取汁。

取净药材或切制品加姜汁拌匀。

置锅内用文火炒至姜汁吸尽或至规定程度取出晾干。

姜汁炙能增强药材温中散寒祛痰镇呕功效并能消除药材毒性。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0克净药材或切制品用生姜100克

  或干姜30克。

10、油炙取食用植物油置锅内加热再加入净药材或切制品炸至酥脆或规定程度捞出沥尽油放凉油炙能使药材酥脆易于粉碎。

  11、烫:

常用的辅料为洁净的砂子蛤粉或滑石粉。

用过的辅料可继续使用。

取沙子或蛤粉、滑石粉置锅内炒烫再加入净药材或切制品同炒至规定程度时筛去砂子放凉。

烫制温度较高而受热均匀能使骨质甲壳等质地坚硬的药材或胶类药材松易于煎煮或粉碎并可矫正臭气。

烫后再淬者照煅法项下淬制。

  12、制炭:

制炭须存性防止灰化。

制炭能增强药材止血作用。

炒炭取净药材或切制品置锅内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内部焦黄色或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摊开酌情喷淋清水以灭火星晾干。

焖炭取净药材或切制品锅内并以略小的铁锅盖严用泥密封煅透存性或至规定程度放凉后取出焖煅时不得漏气并在盖锅脐上放少量米或贴白纸观察至米或纸呈擞黄色时表示煅透。

  13、煅:

取净药材置无烟的炉火上或砸成小块置煅锅内煅至红透取出放凉或煅红透后趁热投入规定的液体辅料中淬酥。

一次煅淬未酥遣的药材应反复煅淬至酥透为止取出干燥打碎或碾粉。

辅料有醋、酒等用量除另有规定外以能淹没药材为度。

药物通过煅制便于粉碎和煎出增强疗效并能去污消毒除去杂质。

  14、制霜:

系种仁类药材去油制散剂的方法。

取净药材碾成细粉或捣烂如泥用粗纸包裹数层用重物压榨去油并换纸数次至纸不显油迹药材能松散成粉或用机器榨去油。

制霜能

  降低药材峻烈性能或恶心呕吐副作用。

(1)吴茱萸炒黄连先将吴茱萸放入锅内加热炒至略鼓起时再将黄连倒入拌炒至吴茱萸完全鼓起使黄连微焦黄色为度。

目的是抑制黄连苦寒之性增强泻肝降逆之功。

  

(2)小茴香炒当归

  先将小茴香放入锅内加热炒至微有爆鸣声时再将当归倒入急炒至小茴香膨胀敢起使当归呈黄色散发芳香气为度目的是增强行气散寒活血止痛理疝的功效一般用于寒疝疼痛或少腹胀捕等症。

  第五条临方炮制时应对领取的中药饮片做好记录。

  第六条炮制结束时应对炮制结果如质量、数量、时间、炮制人员的记录完整。

  篇二:

中药各项制度

  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中药库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1.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所用的中药饮片、中成药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

  2.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

采购人员任职依据规定要求应定期轮换,原则上任期为2年。

  3.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

  4.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适时选购优质中药饮片.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供贷单位购进.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在包装上标明批准文号。

  5、购进中药饮片,应作好购进记录。

购进记录保存2年。

  6、按法定的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逐批验收,注意药品的掺杂使假。

  7、认真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保存3年。

  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验收和保管制度

  1、认真做好药品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保存3年。

  2、中药饮片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保管。

  3、库存中药饮片每季一次、陈列药品每月进行一次养护检查,对质量异常的中药饮片应采取干燥、密闭等方法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记录保存3年。

  4、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并清斗,防止错斗、串斗、发霉等,饮片斗前写正名正字。

  5.应定期盘点库存,核对药品账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查出原因。

  中药管理制度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2、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

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假药等,严禁采购、入库。

  3、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

验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

  4、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注意药库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光线等,防止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等。

药材仓库应定期熏仓。

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标签醒目。

库房应保持整洁。

每季进行一次清库查点,合理报损,做到帐物相符。

  5、毒性药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

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严格执行领发手续,及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6、凡需加工炮制的药材,由加工炮制人员领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库。

入库前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损耗应在规定限度内。

  7、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药品实行数量统计、金额管理。

认真执行药价政策。

  8、中成药管理可参照西药库管理制度执行。

  药剂科人员岗位职责

  

(一)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领导和医务科指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订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

  3、组织领导药品调配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

得知有危重病人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向临床科室做好新药宣传工作。

6、负责进行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材使用管理情况。

  8、指导、考核实习、进修人员。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0、确立本科人员值班及行政管理。

  

(二)主任(中药)药师职责(包括副主任药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2、指导复杂的药品和制剂调配,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3、督促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使用管理工作。

  4、经常深入临床,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5、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学习,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

  6、开展科研,配合临床需要开展新项目。

  篇三: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工作制度

  一、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方面的管理。

  三、中心设专人全面负责中药饮片管理工作,由中心主任宋增伟为第一责任人。

  四、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规定,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五、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六、规定有资质的人员持证上岗。

至少配备一名中药师或相当于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

  七、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有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负责中药饮片验收工作。

  八、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九、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

  十、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制定合理的采购流程,采购中药饮片,由中药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十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

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二、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十三、中心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四、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十五、由专职人员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十六、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十七、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

  十八、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

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九、中药饮片仓库应当有与使用量相适应的面积,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及设施。

  二十、中药饮片出入库应当有完整记录。

中药饮片出库前,应当严格进行检查核对,不合格的不得出库使用。

  二十一、应当定期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十二、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量相适应的面积,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设施,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二十三、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

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

标签和药品要相符。

二十四、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二十五、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十六、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二十七、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

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剂复核工作,复核率应当达到100%。

  二十八、定期对中药饮片调剂质量进行抽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二十九、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

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

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三十、罂粟壳不得单方发药,必须凭有麻醉药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签名的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成人一次的常用量为每天3—6克。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三十一、严格遵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定,不经允许不得进行临方炮制。

  医院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三十二、开展中药饮片煎煮服务,煎药室及设备卫生状况良好,具有通风、调温、冷藏等设施。

  三十三、建立健全中药饮片煎煮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

  三十四、中药饮片煎煮液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无毒、卫生、不易破损,并符合有关规定。

  三十五、对违反本规范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由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六、对违反本规范规定的科室及人员给以通报批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郑州市管城区陇海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20xx.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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