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经典选读讲义《论语》选讲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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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经典选读讲义《论语》选讲二
《儒家经典选读》
《为政篇第二》
2.1子曰: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政,《说文解字》:
“政,正也。
”引《论语》中孔子语以为证。
朱熹注:
“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
”
德,朱熹注:
“德之为言,得也,行道而有得于心也。
”
譬,《说文解字》:
“谕也。
”亦即《墨子·小取篇》:
“辟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
”辟与譬同。
北辰,郑玄注:
“北极谓之北辰”。
朱熹:
“北辰,北极,天之枢也。
”
所,《三苍》云:
“处也。
”《广雅·释诂》:
“所,凥也。
”居其所,朱熹注:
“不动也。
”
共,同拱,郑玄注:
“拱,拱手也。
”《说文解字》云:
“拱,敛手也。
”朱熹注:
“向也。
言众星四面旋绕而归向之也。
”
包咸注:
“德者无为,犹北辰之不移,而众星共之。
”朱熹:
“为政以德,则无为而天下归之,其象如此。
”都从“为政以德”中引出“无为”之意,则清净而居于本位,纲举目张,不为庶务烦劳。
可是,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中指出:
“若更于德上加一无为以为化本,则已淫入老氏无为自正之旨。
抑于北辰立一不动之义,既于天象不合,且陷入老氏轻为重君、静为躁根之说。
毫厘千里,其可谬与。
”指出后人不免以老子思想解释孔子此则语录。
此眼甚炬,此言甚是。
窃以为,此句之义在于,为政当以德为先,以德为本,其余庶事,应当围绕德政,以德为中心。
始于德,终于德,行于德,成于德。
刘氏正义中,引用蔡邕《明堂月令论》云:
“以北辰居其所,为人君居明堂之象。
谓明堂为政教所由生,变化所由来,是明一统。
”又引用宋翔凤《论语发微》:
“明堂之治,王中无为,以守至正。
上法璇玑,以齐七政。
故曰政者,正也。
王者,上乘天之所为,下以正其所为,未有不以德为本。
德者,不言之化,自然之治,以无为为之者也。
虽有四时、天地人之政,而皆本于一德。
虽有五官、二十八星之名,而皆管于北辰。
为政不出于明堂,由北辰之不移,而众星共之。
”此说借用明堂理论,阐明人主法天而治,居明堂而行七政,仿佛北辰居其所而正四时。
带有明显的汉代今文经学的色彩,未必为孔子本意。
况且,《论语》中反复说道为政之事,并未专主于天子行政,而遍指诸侯、大夫、家臣乃至地方令宰,而且子夏还说过,其人善于治身,也是为政。
正义所引蔡邕、宋翔凤二说,似可商榷。
2、2子曰: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
“思无邪”。
诗三百,孔安国注:
“篇之大数。
”朱熹曰:
“诗三百十一篇,言三百者,举大数也。
”
一言,刘氏正义:
“一句”。
蔽,包咸曰:
“犹当也。
”郑玄注:
“蔽,塞也。
”《广雅·释诂》:
“蔽,障也。
”朱熹注:
“蔽,犹盖也。
”
思无邪,出于《诗经·鲁颂·駉》。
在原诗当中,思为发语词,无意义。
无邪,包咸注:
“归于正也。
”
2、3子曰: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道,刘氏正义:
“‘道’如‘道国’之道,谓教之也。
”皇侃本,“道”作“导”。
陆德明《经典释文》:
“道,音导。
”《说文解字》:
“导,导引也。
”朱熹曰:
“犹引导,谓先之也。
”
政,孔安国注:
“政谓法教。
”朱熹:
“谓法制禁令也。
”
齐,《广雅·释言》:
“齐,整也”。
“齐之以政”马融注曰:
“整齐之以刑罚”。
朱熹云:
“齐,所以一之也。
导之而不从者,有刑而一之也。
”
刑,《说文解字》:
“刑,刭也。
刑(左井),罚辜也。
”
免,孔安国注:
“苟免罪也。
”
德,包咸注:
“德谓道德。
”
礼,朱熹注:
“谓制度品节也。
”
格,何晏注:
“正也。
”朱熹云:
“格,至也。
”
皇侃疏引郭象云:
“政者,立常制以正民者也。
刑者,兴法辟以割物者也。
制有常则可矫,法辟兴则可避。
可避则违情而苟免,可矫则去性而从制。
从制外正而内心未服,人怀苟免则无耻于物,其于化不亦薄乎?
故曰‘民免而无耻也。
’德者,得其性者也。
礼者,体其情者也。
情有所耻而性有所本,得其性则本至,体其情则知至。
知耻则无刑而自齐,本至则无制而自正,是以‘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又引沈居士:
“夫立政以制物,物则矫以从之。
用刑以齐物,物则巧以避之。
矫则迹从而心不化,巧避则苟免而情不耻,由失其自然之性也。
若道之以德,使物各得其性,则皆用心。
不矫其真,各体其情,则皆知耻而自正也。
”
朱熹注:
“苟免刑罚而无所羞愧。
盖虽不敢为恶,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
”礼,谓制度品节也。
格,至也。
言躬行以率之,则民固有所观感而兴起矣。
而其浅深厚薄之不一者,又有礼矣一之,则民耻于不善,而又有以至于善也。
所谓“民免而无耻”,即民有苟免之心,而逃于刑罚。
所谓“有耻且格”,即民有羞耻之心,而来归于此德、此礼而自正。
又,当孔子之时,有以刑罚政令以齐民者,如晋、郑二国,是以孔子由此议论。
2、4子曰: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
有,又。
志者,皇疏:
“在心之谓也。
”朱熹:
“心之所之谓之志。
”
学,朱熹:
“此所谓学,即大学之道也。
”
立,何晏:
“有所成立也。
”
不惑,孔安国注:
“不疑惑也。
”《说文解字》:
“惑,乱也。
疑,惑也。
”
知天命,孔安国:
“知天命之始终。
”《说文解字》:
“命,使也。
”刘氏正义:
“天命者,言天使己如此也。
”
耳顺,郑玄曰:
“闻其言而知其微旨也”。
朱熹注:
“声入心通,无所违逆,知之之至,不思而得也。
”
从,《说文解字》:
“相听也。
”顺也。
朱熹注:
“从,随也。
”
踰,过。
矩,《尔雅·释诂》:
“常也,法也。
”马融注:
“法也。
”朱熹:
“矩,法度之器,所以为方者也。
”
此一则,刘宝楠认为是“夫子七十时追叙所历年数也。
”
十有五而志于学
《白虎通义·辟雍》:
“古者,所以年十五入学何?
以为八岁毁齿,始有知识,入学书计。
七八十五阴阳备,故事物成童志明,入大学,学经术。
”可见,十五是入大学之年。
三十而立
皇疏:
“立,所谓学经业成立也。
古人三年明一经,从十五至三十又十五年,故通‘五经’之业,所以成立也。
”孔子自叙平生,非泛论人生,所以皇疏所谓三年通一经,十五通五经的说法,似乎太过穿凿。
但是皇侃所说“而立”是立于所学,则是对的。
且是古注,可见汉代以来,就是如此理解的。
后来学者发挥出“立于道”“立于礼”等说法,都不如“立于学”为通达。
而“立于学”则是学有所成,能明道、成行。
朱熹注“三十而立”是“有以自立,则守之固而无所事志矣。
”陆稼书曰:
“‘立是道理大纲能守之定’。
窃谓立止是学有成就之义。
”
四十不惑
三十已经学成,四十方至不惑。
所谓不惑者,博学多闻而又能一以贯之,不仅能明道而传道,而且能遍知天下事物,思辩天下事理,体用解能洞明,则能解惑。
黄氏《后案》以经与权之先后关系,来解释“而立”与“不惑”的先后关系。
云:
“立必先不惑,而言不惑于立之后者何也?
夫子曰:
‘可与立,未可与权。
’立,守经也。
不惑,达权也。
张子厚曰:
‘强礼然后可与立,不惑然后可与权。
’苏子由曰:
‘遇变而惑,虽立不固。
四十不惑,可与权矣。
’”此外,“而立”与“不惑”似乎还有知行的关系。
“立”是知而能守,“不惑”则是能行斯义,不为世情俗谛所乱,终不违所学。
五十知天命
何为天命,古人所注,纷纭不一。
皇侃疏:
“天命,谓穷通之分也。
谓天为命者,言人禀天气而生,得此穷通,皆由天所命也。
天本无言,而云有所命者,假之言也。
人年未五十,则有横企无涯,及五十始衰,则自审己分之可否也。
”(人禀天气而生,则表现出一些元气论的色彩,似乎天是人的物质主宰,同时赋予人一种无法超越的精神定性。
)
刘氏正义:
《书·召诰》云:
“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
”哲与愚对,是生质之异,而皆可以为善,则德命也。
吉凶、历年,则禄命也。
君子修其德命,自能安处禄命。
《韩诗外传》:
“子曰: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
”言天之所生,皆有仁、义、礼、知顺善之心,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则无仁、义、礼、知顺善之心,谓之小人。
(此一段根据《尚书》中的文字,解释人皆受命于天的道理,人之贤愚、吉凶、寿夭都是上天所命。
但是,刘氏信从孟子所说的性善论,补充说无论贤愚,都有善根可以顺性而成德,孟子所谓“尽心知命”,虽然善于弥纶经义,但是,恐非《尚书》本意。
意者尚书之意,正在说明人之生质、禄命,由上天主宰。
并无多位德命者。
)《汉书·董仲舒传》:
“对策曰:
‘天令之谓命。
人受命于天,故超然异于群生,贵于物也。
故曰:
「天地之性,人为贵。
」明于天性,知自贵于物,然后知仁义礼知,安处善,乐循理,谓之君子。
故孔子曰: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此之谓也。
’”(是刘氏正义之说,由董仲舒之说发展而来。
从董仲舒对策来看,天命是人禀受于天的一种道德定性,是人的一种精神主宰。
)
刘氏正义由此又发挥出一层人德合天的道理,“君子知命之原于天,必亦则天而行。
故盛德之至,期与同天。
《中庸》云:
‘仲尼上律天时,下袭水土。
譬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
譬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
’言圣人之德能合天也。
能合天,斯为不负天命。
不负天命,斯可以为知天命。
知天命者,知己为天所命,非虚生也。
”
进而,由此又推出一层,圣人之生,上膺天之使命的道理。
“知天之所以生己,所以命己,与己之不负于天,故以天知命自任。
‘命’者,立于己而受之于天,圣人所不敢辞也。
他日桓之难,夫子言‘天生德于予’,天之所生,是为天命矣。
惟知天命,故又言‘知我者其天’,命天心与己心得相通也。
孟子言:
‘天欲治平天下,舍我其谁?
’亦孟子知天命生德当在我也。
”
私意以为,皇侃疏中所说:
“人年未五十,则有横企无涯,及五十始衰,则自审己分之可否也。
”但是此句正解。
古人,年五十始为老矣,所以孟子曰,“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年老体弱,非帛不能暖和四肢,寿命至此,毛血渐衰,岁月苒苒,不知老之将至,五十之前,尚无性命之忧,至此方知生命变化,不可违抗。
古人以为寿夭之事,主之在天,尚有迷信之嫌。
然而由壮而弱,由幼及老,亦是自然规律。
少年时血气方刚,不以此事为念,五十之年,可知此生命变化、循环往复,丝丝相扣,无失不爽。
所谓“知天命”者,正在于认识到此人生规律也。
又,人生少年,奋发有为,不知人生有所止限,只以奋力高飞为念,所谓不可限量也。
然而,年至五十,则一生功业成就,业已可想而知,果真无所成名,则亦无可成名矣。
再生奋飞之心,亦是余勇,期望以此成事,可谓难矣。
所谓知天命者,知此人生之事业,有不可超越者。
又又,人生五十,经历已多,心志老成,不以成败荣辱为悲喜哀乐,不怨天尤人,亦不改其志业。
安贫乐道,可谓知命。
六十耳顺
众说纷纭,都比较难以理解。
私意以为,耳顺就是顺于接物,无逆耳之言,不以言废人,不以人废言,心平气和以听之,明辨是非以容之,所谓“毋意,毋绝,毋我,毋固”,与物无忤,而能顺接以用之。
七十从心所欲,不踰矩。
皇侃疏:
“从,犹放也。
踰,越也。
矩,法也。
年至七十,习与性成,犹蓬生麻中,不扶自直。
故虽复放纵心意,而不逾越于法度也。
”(注,皇侃读从为纵)所谓“习与性成”,即就是物我圆融。
朱熹说:
“随其心之所欲,而自不过于法度,安而行之,不勉而中也。
”
此一则语录,《论语反身录》中说:
“真夫子一生年谱,决口不及官阀履历事业删述,可见圣人一生所重,惟在于学,所学惟在于心,他非所与也。
”明代顾宪成《四书讲义》:
“这章书是夫子一生年谱,亦是千古作圣妙诀。
”都将其看作是孔子的夫子自道。
可是,宋代程朱以为,孔子圣人,乃是生而知之者,不待如此琐琐屑屑日积月累而成者。
而是为中人立一为学进德的门径罢了。
《反身录》说圣人之学,惟在于心。
从此章语录来看,为学始于志,立于智,进于思,成于悟,顺于情,入于心而大成。
凭借以意志和认知的能力,逐渐认知外物和天命,以协调内外的关系和融洽度为宗旨和归宿。
当今的教育和为学,重在能力,而能力的提出,是从人的劳动、实践、创造等一系列适应社会和改造社会的生命本质上提出的。
主要是建立在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的物我关系。
而孔子讲的学,不但是从认知的能力、实践的能力上,而且从精神的追求上,达到物我的和谐。
如今,个人的能力,也包含了适应社会、实现自我这一层面。
而对社会的适应,是否就会带来对自身个性和精神追求、价值追求的改变与伤残,甚至变成随波逐流、与世浮沉的犬儒,而以沦落精神的高度为代价。
诗人丧失精神的归宿和终极价值的追求,偏离生命的真谛。
孔子的“从心所欲,不踰矩”,合理的处理了心、欲、义和物之间复杂的矛盾关系,获得一种平衡与和谐。
2、5孟懿子问孝。
子曰:
“无违。
”樊迟御。
子告之曰:
“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
”樊迟曰:
“何谓也?
”子曰: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
孟懿子,孔安国注:
“鲁大夫仲孙何忌,懿,谥也。
”
孝,《祭统》:
“孝者,畜也。
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
”
无,古本作毋。
违,《说文解字》:
“离也。
”刘宝楠正义说:
“引申为背弃之义。
”
樊迟,《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樊须,字子迟。
少孔子三十六岁。
”
御,《毛诗·车攻》传:
“御,御马也。
”《说文解字》:
“御,使马也,”
死,《说文解字》:
“澌也,人所离也。
”
葬,《说文解字》:
“臧也,从死在中,一,所以荐之。
”
当孟懿子有问于孔子之时,孔子答为“无违”,是未竟其意也。
孔子答门人所问,有此一种教诲之法。
有问必有答,答之而不尽其言,欲使门人自得其解,如《里仁》子曰:
“参乎!
吾道一以贯之。
”曾子曰:
“唯。
”子出,门人问曰:
“何谓也?
”曾子曰: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夫子所言“吾道一以贯之”,亦是未竟之言,而曾子能知夫子之意,是以夫子不为申述,门人不知,则问于曾子。
此外,孔子教诲学生,不尽己意,亦欲使门人以夫子之言为启发,自己了悟,所谓举其一而望其反三焉,告诸往而望其知来也。
门人如果不能受此启悟,尚有疑问,一知半解,则自当一问再问,穷根溯源,夫子知其不能自得,则必然为之详言细论,必求尽意,无所隐瞒。
圣人教人,循循然善诱人,此为一例。
然而,夫子答孟懿子之问,并未尽意,是望懿子自思而得,如其不得,则望其进问其详。
然而,孟懿子一问而终,不复再问,夫子知其未必能知“无违”之深意,又失望其一问而终。
孔子欲为明言,而师无往教之礼。
不为明言,则其终然迷惑不明,于是转告于樊迟,郑玄注:
“恐孟孙不晓无违之意,将问于樊迟,故告之。
”樊迟闻“无违”之教,自知不能思得其意,随即问于夫子,夫子为之解析清白。
则樊迟之好学、好问,与孟懿子之一知半解,其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孟懿子既不能再问其详,则其不能笃行此句之教则可知。
夫子为教之方,以及其与人为善、有教无类、不吝不弃之境界,可谓高尚。
又,孟懿子为孟僖子之子,僖子临终,嘱托懿子从孔子问礼,是懿子曾学礼于孔门。
然而,皇侃疏中引用卫瓘曰:
“三家僭侈,皆不以礼也。
”方观旭《论语偶记》引用《礼记·檀弓》曰:
“三家视桓楹”,可见僭越葬礼。
《论语·八佾》:
“三家者以《雍》彻。
”亦是僭越祭祀之礼。
可见,懿子虽曾问礼于孔子,但却知而不行,三家同一行径。
后来,孔子堕三都,亦唯有孟氏不行,使得孔子之计无果而终。
孔子因此以“无违”于礼教诲之,非泛论也。
又又,“无违”二字,古注有三种理解,一者理解为无违其意,无违其志。
皇侃疏:
“言行孝者每事须从,无所违逆也。
”王充《论衡·论孔篇》:
“懿子听孔子之言,独不嫌其毋违志乎?
樊迟不问,毋违之志遂不可知也。
”似乎无违其志也是一种理解。
其二为朱熹,“无违,谓不背于理”,则是宋代道学的特殊思想。
其三为不违于礼,当从后文得之。
孔子思想,主张发乎情,止乎礼。
不能以礼事君,是为不忠,不能以礼事父,是为不孝。
不亲其亲,不爱其父,是为不孝。
然而,亲之而无礼,则不能无过。
爱之而歉于礼,则不能尽致孝子之意,不能尽契乃父之心。
爱之而僭越于礼,则是养之非分,其父不能尽受而无愧于心,受而无愧则是陷父于不义,以此非礼之道事父,则为不孝。
人无礼不立,父子皆然,礼之用,和为贵。
爱人以礼,成人之美,则近于仁矣。
2、6孟武伯问孝。
子曰:
“父母唯其疾之忧。
”
孟武伯,马融注:
“武伯,懿子之子仲孙彘,武,谥也。
”
伯,《尔雅·释诂》:
“长也。
”
唯,独也,仅此而已。
忧,愁也。
此句有两种解释,其一,马融注:
“孝子不妄为非,唯疾病然后始父母忧。
”皇侃疏:
“言人子欲常敬慎自居,不为非法,横使父母忧也。
若己身有疾,唯此一条非人所及,可测尊者忧耳。
”朱熹注:
“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唯恐其有疾病,常以为忧也。
人子体此而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凡所以守其身者自不容于不谨矣,岂不可以为孝乎?
旧说人子能始父母不以陷于不义为忧,而独以其疾为忧,乃可谓孝,亦通。
”王樵《四书绍闻篇》:
“武伯所问者,人子事亲之道。
夫子所答者,父母爱子之心。
知父母爱子之心,则知人子事亲之道矣。
以父母之心为心,最当深体。
”主要是将“其疾”理解为“其子自己之疾病”,使父母怀忧,此为不孝。
其二,《经意杂记》:
“《论衡·论孔》云:
‘武伯善忧父母,故曰惟其疾之忧。
’又《淮南子·说林》:
‘忧父母之疾者子,治之者医。
’高诱注云:
‘论语曰:
「父母惟其疾之忧。
」故曰忧之者子。
’则王充、高诱皆以为人子忧父母之疾为孝。
”刘氏正义:
“《礼记·曲礼》云: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食不至变貌,笑不至呻,笑不至詈,疾止复故。
’皆以人子忧父母疾为忧。
”
2、7子游问孝。
子曰: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
不敬,何以别乎?
”
子游,何晏注:
“弟子,姓言,名偃。
”《仲尼弟子列传》:
“言偃,吴人,字子游。
少孔子四十五岁。
”
是谓,王引之《经传释词》:
“是谓能养,是与祗同义,故,薛综注《东京赋》曰:
‘祗,是也。
’”
养,《说文解字》:
“供养也。
”
别,《尔雅·释诂》:
“分也。
”
此章歧说甚多。
包咸注:
“犬以守御,马以代劳,皆养人也。
”似乎认为“至于犬马,皆能有养”,是说犬马能服劳于人,似能养人,然而却不能致敬于人。
为人子者,岂能为此犬马之有养无敬哉?
所谓敬者,礼也。
所以,皇侃疏:
“犬能为人守御,马能为人负重载人,皆是能养而不能行敬者。
故曰: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也。
”
包咸注又一说:
“人之所养,乃至于犬马,不敬,则无以别。
孟子曰:
‘食而不爱,豕畜之,爱而不敬,兽畜之。
’”是以养父母犹如养犬马也,比父母于犬马,稍嫌不伦,但朱熹取之:
“犬马待人而食,亦若养然。
言人畜犬马皆能有以养之,若能养其亲而敬不至,则与养犬马者何异?
甚言不敬之罪,所以深警之也。
”
李氏《论语札记》:
“如旧说犬马能养,则引喻失义,圣人恐不应作是言。
且能字接犬马说,似非谓人能养犬马也,盖养禽兽亦能相养,但无礼耳。
人养亲耳不敬,何以自别于禽兽乎?
”此又一义。
包慎言《温故录》:
“犬马二句,盖极言养之事。
虽父母之犬马,今亦能养之也。
《内则》:
‘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
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
’此敬养兼至,故为贵也。
若今之孝者,不过能养,虽至于父母所爱敬之犬马亦能养之,只能养父母,不能敬也,何以别,何以别乎今也。
”此又一解。
刘氏正义引用其内兄《经意说略》,以为犬马是指小人,小人力养父母,君子如若仅能供养父母饮食,而不能用礼以敬,则君子、小人何以别。
此又一解。
2、8子夏问孝。
子曰:
“色难。
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
服,《尔雅·释诂》:
“事也。
”
劳,《尔雅·释诂》:
“勤也。
”《说文解字》:
“劳,剧也。
从力荧省。
”
馔,刘氏正义:
“具也。
”并引《说文解字》:
“籑,具食也。
从食,算声。
馔,籑或从馔。
”《古代汉语词典》:
“安排饭食。
”
又,马融注:
“馔,饮食也。
”
曾,《说文解字》:
“词之舒也。
”段玉裁注:
“曾为言乃也。
”陆德明《经典释文》:
“曾,则也。
”
色难,有两种解释。
第一,包咸注曰:
“色难者,谓承顺父母色乃为难。
”马融说:
“服劳先食,汝谓此为孝乎?
未孝也。
承顺父母颜色乃为孝也。
”以人子能顺从父母之态度容色为孝,不待父母明言而从之。
从其色,则能顺其心。
行能至此,则先须能查父母之色,体谅父母之心,查其色而知其心,则所谓观于无形,听于无声。
第二,《诗经·邶风》孔颖达正义引郑玄注云:
“和颜悦色,是为难也。
”皇侃疏:
“夫气色和则情志通,善养亲之志者必先和其色,故曰难也。
”朱熹注:
“色难,谓事亲之际,惟色为难也。
”则是以“色”为人子之容色态度。
所以,朱熹进一步发挥:
“盖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故事亲之际,惟色为难耳。
服劳奉养,未足为孝也。
”
“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
”也有两种讲法。
第一,弟子,指年幼者,晚辈。
先生,指年长者,成人。
先生、弟子,并为人子,仅有长幼之别罢了。
馔,为摆放饮食,安排酒食。
所以年幼者服其劳,使父母免于提携负戴之劳,年长为父母供具酒食,使父母能的口腹之养。
刘宝楠正义引用刘台拱《论语骈枝》之说如此。
第二,先生指父兄。
马融“先生,父兄也。
”朱熹:
“先生,父兄也。
”馔,动词,享用饮食。
马融注:
“馔,饮食也。
”朱熹注:
“食,饭也。
馔,饮食之也。
”则是认为,有劳动之事,则弟子先承担,有酒食之食,则父兄先享用。
2、9子曰:
“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
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
”
回,孔安国注:
“回,弟子,姓颜,名回,字子渊,鲁人也。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颜回者,鲁人也,字子渊。
”
终日,竟日,整日。
愚,《说文解字》:
“憨也。
”
退,还也,却也。
发,《释名·释言语》:
“发,拨也。
拨,使之开也。
”
“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
”
是孔子和颜回谈论终日,颜回对夫子之所言,无所怪问,不疑,不问,似乎愚钝之人,而无所得。
“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
”
这句话有两种理解。
其一,是颜回退而自省其所得于夫子之教,反而能发明夫子之意,孔安国注所谓“与二三子说绎道义,发明大体,知其不愚也。
”其二,是孔子退而观察颜回之燕居、常行,发现他能行夫子之交,发明大体,则之颜回不愚也。
2、10子曰: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
人焉廋哉?
”
视,《说文解字》:
“瞻也。
”
以,何晏注:
“以,用也。
言视其所行用。
”
朱熹注:
“以,为也。
为善者为君子,为恶者为小人。
”
杨伯骏认为,“以”可以理解为“与”,所以,就可以理解为“所与”。
观,细看。
“常视曰视,非常曰观”。
(《榖粱传》隐五年传)
由,何晏注:
“由,经也。
言观其所经从。
”
察,《尔雅·释诂》:
“察,审也。
”《说文解字》:
“察,覆审也。
”
安,朱熹注:
“所乐也。
”刘宝楠注:
“安,意之所至也。
”
瘦,孔安国注:
“瘦,匿也。
言观人始终,安所匿其情?
”《方言》:
“瘦,隐也。
”
理解这一句,前人多阐发“视、观、察”三字之由浅入深,又细说“所以”“所由”“所安”的不同。
刘氏正义:
“视、观、察,以浅深次第为义。
”皇侃疏:
“视,直视也。
观,广瞻也。
察,沉吟用心忖度之也。
即日所用易见,而从来经历处此即为难,故言观。
性情所安最为深隐,故云察。
”
夫子看来,观人有法,观其所以、所由,所安而已。
此句似乎可以就行事而言,“‘所以’,言其现为之事也。
‘所由’者,言其事迹来历从由也。
‘所安’者,言其本心所主定至之处也。
”(《四书辩疑》此说虽似有理,但是所谓“本心所主定至之处”如何体察,恐非易事。
)此句又似乎可以就交游之道而言。
所以,即所与,所友之人如何。
所由,亦即所用之人如何。
所安,以及所敬仰安处之人如何。
此外,此句又可以就人之德行境界而言。
所以,目的也。
所由,手段也,所安,性情也。
2、11子曰:
“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
温,何晏注:
“温,寻也。
”
故,古也,旧所习也。
温故,可以作两解。
一是,就个人而言,温习前日所学。
二是,寻绎古代典籍故录。
新,《广雅·释言》:
“新,初也。
”
师,《礼记·王制》:
“师者,亦使人法效之者也。
”《礼记·文王世子》:
“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
”
此句有三解。
一者,为学重在日积月累,旧学按时重温而不忘,新知日增而不辍,则德业渐高而不可限量,于是则能为人师,教导来学。
何晏注:
“寻绎故者,又知新者,可以为人师矣。
”
皇侃疏:
“故,谓己所已得之事也。
所学已得者则温燖之,不使忘失,此是月无忘其所能也。
新,谓即时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