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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建设的调研报告

筑牢和谐之基

——关于“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

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涉及千家万户安居乐业的一项民生工程。

近几年来,我县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取得了明显效果。

近日,县委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我县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现状

近年来,全县上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部署,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力推进综治各项措施落实,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主力军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先后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平安县、全省“四、五”普法先进县、全省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1、平安载体创建有序推进。

几年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推进“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行业主管部门为牵头单位,深入开展了以“平安企业”、“平安村屯”、“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工厂”、“平安矿山”、“平安金融”、“平安电力”、“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铁路”、“平安工地”等为载体的平安创建活动。

在创建活动中,通过利用“平安宣传月”、“法律广场”、“法律大集”等形式,广泛进行社会宣传。

截止2007年末,我县累积有14个村被评为省级平安村、173个村被评为市级平安村、68个单位被评为市级平安单位、9个社区被评为市级平安社区。

2、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创新发展。

在抓好全县14个社会主义新农村治安承包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明义乡新生村护秋保收成功经验,在其他行政村中积极推行春季防火、夏季护青、秋季保收、冬季防盗等专项治安承包工作。

其中单项承包的有38个村,2项以上承包有154个村。

在城镇社区治安防控机制建设上,进一步深化了“五警”进社区活动。

由过去公、检、法、司、消每个部门各派一名干警定期不定期到社区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开展法律咨询变为政法各部门把服务触角延伸到社区,公安局把警务室建在了社区;法院将具有警示教育应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安排到社区进行开庭;检察院深入驻区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指导;司法局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消防部门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拓展到社区。

3、科技防范体系逐步建立。

按照《黑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制定了《**县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方案》,成立了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推进组,组织公安、网通、城管等部门,按照科学布局、重点布控、点面结合的思路,对县城36个公益性视频监控点、26个整合单位、34家网吧及重点行业、部门、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进行了详细调查和规划。

此项工作已向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待县委常委会通过后即可实施。

4、社会管理网络日趋完善。

由县综治办组织公安局、工商局、安全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农村治安乱点、道路交通、校园周边、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网吧及娱乐场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专项整治行动。

并按照“属地管理、属事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了综治领导责任书,逐步完善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

5、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功能凸现。

平安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逐步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于一体,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每月定期召开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信访问题排查调处会议,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到了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预警、早调处、早化解。

6、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

坚持把平安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不断加大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支持力度,在地方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将综治经费和“两所一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目前,全县52个派出所建设均已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6个司法所建设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在城镇10个社区配备46名专职治安员,20名社工人员,组建10支治安巡逻队、8支看楼护院队,10支“四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义务联防队;在农村组建了192支综治维稳信息员队伍,成立了312支党员干部义务联防队、5614支十户义务联防队,“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2007年,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470余件,成功率达90%。

二、“平安**”建设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虽然我县平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实际问题,制约着“平安**”建设的全面推进和持续开展,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和解决。

1、社会治安整体形势不容乐观。

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仍然高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手段不断翻新,社会危害严重;社会特殊群体犯罪突出,流窜人员、无业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群体。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难度加大。

当前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利益冲突复杂性更加突出,因企业改制、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土地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纠缠不清,因村级换届、林权改制、环境污染等新发矛盾纠纷日趋增多,个别群众上访的方式呈现出激烈化、组织化、复杂化的特点,一些人遇事便选择上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一些老上访户选择重大活动期间上访,协调处置难度加大,影响了社会稳定。

3、消防交通和安全生产存在不少隐患。

部分企业尤其是个别厂房、仓库、宿舍以及一些公共场所业主消防意识淡薄,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火灾隐患多、消防压力大。

乡村道路人货混装、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给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矿山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投入不足,防控难度大。

4、平安创建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党委政府、政法系统创建组织体系较为严密,人员力量、考核措施能够保证,初步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的创建机制,而有些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大局意识不强,思路模糊,“平安**”建设职责不能充分履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工作部署多、落实少,致使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少部分单位对平安创建工作齐抓共建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创建工作只是综治、政法部门的事,以致协同配合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足。

各个政法综治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也有待于进一步形成。

5、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做为平安建设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县乡两级综治部门存在编制不足,队伍老化、混岗顶编现象。

政法干警依法办事、执法为民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以言代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办关系案、人情案、执行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也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经费投入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与综治平安建设必要的基本投入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深化“平安**”建设的几点建议

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平安社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仍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和刑事犯罪高发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

要如期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平安**”建设战略目标,必须始终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建设“平安**”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我县长治久安,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坚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强化平安创建责任意识相结合,切实增强“平安**”建设的整体合力。

各综治成员单位及政法各部门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通过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综治领导责任,把“平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各综治成员单位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通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应对群体性上访的化解能力、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能力,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同时,应该建立推行综治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和年终述职制度,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2、坚持“打、防、控”相结合,着力构筑“平安**”建设的防控体系。

要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刑事技术、情报信息、阵地控制、技防监控等多种手段,开展“破命案抓逃犯”、“打击黑恶势力”、“打击黄赌毒”、“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绺窃”等专项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形成定期摸排--专题研究--集中优势兵力重拳出击的新机制。

要围绕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采取小区域、快节奏、短周期的方法,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从制度上、管理上堵塞漏洞,跳出整治--复发--再整治--再复发的恶性循环。

要着力构建专群联动、动静结合,点线面相衔接、人技物相配套,各项防范措施相配合、各种防范力量相策应的高效防控新格局。

要大力扶持和发展保安服务业,在出租车司机、特种行业和重要场所从业人员等特殊群体中广泛发展信息员,不断推进社会治安工作的社会化。

要把以“天网”工程为主的技防监控工程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项目加以推进落实,尽早形成覆盖全县的视频监控报警网络。

3、坚持抓基层与打基础相结合,不断夯实“平安**”建设的根基。

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强化综治平安机构设置,调整充实人员,使之更好地适应“平安**”建设的需要。

同时,要重视加强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建设,配齐配强综治协管员,落实社区工作经费,统筹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医保、社保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在维护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要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理,实施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执法。

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对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4、坚持深化平安创建与矛盾排查调处相结合,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创新内容和载体,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实施细则,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村(居)”、“交通安全村”、“平安大道”和“平安校园”等专项创建活动,为和谐平安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

要建立健全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对那些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多发行业、部位、单位群体的动态变化趋势,予以密切关注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完善预警排查、报告、处置、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坚决防范和制止跨地区、跨行业、跨系统串联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要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结合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和正常方式合理反映利益诉求,学会通过法律援助等手段来解决矛盾纠纷,学会尊重和服从司法裁决,适时息访息讼,共同创造和谐平安的良好格局。

5、坚持从严治警和科技强警相结合,全面锻造“平安**”建设的过硬队伍。

要严格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教育活动,建立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教育培训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政法队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认真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理念,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加大投入,加快实施装备现代化。

要推进政法干警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政法干警运用科技装备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同时,也要重视从优待警,从各个方面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政法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调动其在“平安**”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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