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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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濮职改办〔2010〕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濮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九日

关于2010年度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职改办〔2010〕5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2010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和报送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技术水平考试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采取业务技术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参加评审,考试成绩连续两个评审年度有效。

(一)考试方式和题型

考试采用计算机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

具体考试方式、题型可以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模拟考试软件。

心电图诊断(副高)、脑电图诊断(副高)、药检化学、药检中药专业实行纸笔考试,应试者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答题。

(二)专业划分

1、拟晋升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和晋升专业选择相应的考试专业。

考试专业见附件2。

2、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医学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类的专业。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只能申报与执业类别一致的专业。

3、急诊内科、急诊外科均报考急诊医学,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栏目填写急诊内科或急诊外科,考试专业填写急诊医学。

合格标准按急诊内科、外科分别划合格分数线。

4、地方病专业可根据本人从事专业的具体情况选择传染性疾病控制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5、心脏外科、胸外科统一报考胸心外科。

6、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可根据本人从事专业的具体情况选择报考职业病学或职业卫生专业。

7、药剂专业可根据本人从事专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医院药学和临床药学。

8、介入治疗专业报考放射医学。

申报专业栏目填写介入治疗,考试专业填写放射医学。

介入治疗专业单独划合格分数线。

9、药检专业考试取消药检药理专业,只设置药检化学和药检中药两个专业。

(三)考试合格标准按考试专业分正、副高划分合格分数线。

(四)各省辖市、省直各单位须在当年批准的结构比例范围内推荐报名人员。

1、报名方法和报名时间

(1)个人报名:

经单位推荐后,申报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栏目考生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4份,单位、主管部门、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省卫生厅各一份)。

(2)报名时间:

2010年8月25日~9月5日。

2、报名确认和审核

(1)由县(市)职称主管部门、省辖市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单位报名资料,统一到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2)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考试栏目管理机构入口,对申报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打印报名确认表。

网上报名后须经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网上确认并审核通过,方为有效报名。

未经确认审核视为无效报名。

(3)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审核工作结束以后网上提交考试人员信息。

(4)省直单位到省卫生厅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审核。

(5)网上确认和省辖市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时间:

2010年8月25~9月6日。

各省辖市、省直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和审核工作,逾期将关闭网上确认和审核功能。

(6)9月7日~16日,以省辖市和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按《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及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附件4)规定时间内到省卫生厅进行报名。

3、报名应提交资料

(1)以省辖市和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并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报名审核表》(见附件3)一式3份。

(2)报考者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还须提交申报用学历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报考医、护专业者需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5)在县(不含省辖市所属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申报的人员报考者需提交人事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

2010年10月11~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0年10月16~17日在郑州举行考试。

(七)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河南职称网(

二、报送材料的总体要求

2010年10月28日~11月10日报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豫人职〔1998〕5号)有关规定和下列要求报送评审材料,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

(一)报送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1、以省辖市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级别、专业、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样表见豫职改办〔2005〕4号附件5)一式3份及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考试情况”一栏中必须注明考试的种类、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免试)情况。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或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以及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

2、以省辖市、省直业务部门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3、中央驻豫单位、外省(市)委托我省代评的人员,提交主管部委或外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二)报送省卫生系列高评会的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表见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附件1)一式3份(此表系存档材料,不要复印)。

《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和个人联系电话。

2、经核实并由组织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样表见附件1)一式45份,统一用A3复印纸。

3、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通过的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申报者须明确表明申报职务是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最高学历证书及第一学历证书原件。

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五大”毕业生及毕业证丢失的,须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带人事档案。

以硕士、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者,须同时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

护理专业以大专学历申报者须提供中专毕业证书。

以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6、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核表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7、外语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免试审批表。

8、申报医、护专业须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

9、任现职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

10、任现职期间出版的著作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

11、任现职期间的科研成果证书及鉴定材料原件。

12、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有效证件。

13、破格申报者,提交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并由工作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要写明申报人符合哪些条件)。

14、根据豫卫人〔1998〕26号、豫卫医〔2009〕22号文件规定,属于到农村定期工作选派对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派驻人员,提交《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工作情况鉴定表》(样表见豫卫人〔1998〕26号文件附件2)、《河南省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派驻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见豫卫医〔2009〕22号文件附件3)。

15、实行人事代理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的人员,须提交聘任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病例3份(近3年每年1份),属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16、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应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其它有关问题

(一)《评审简表》中的各项内容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填写,要求文字简练、重点突出、字迹工整清晰。

(二)《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内按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规定填写。

(三)论文须经评委会专家鉴定。

申报正高级职务鉴定2篇,申报副高级职务鉴定1篇,所要鉴定的论文由申报人自定。

(四)按照豫人职〔2001〕14号文件规定,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五)评审费用仍按原标准收取。

业务技术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按(豫财办综[2005]70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

(六)各地、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整理、报送工作,并按照《报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见附件4)确定的时间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2.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专业及专业编号。

3.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报名审核表

4.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及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2

河南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

考试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1

心血管内科学

031

肿瘤放射治疗学

078

中医耳鼻喉科学

002

呼吸内科学

032

急诊医学

07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003

消化内科学

033

麻醉学

080

中医肛肠科学

004

肾内科学

034

病理学

081

推拿(按摩)学

005

神经内科学

035

放射医学

082

中药学

006

内分泌学

036

核医学

083

职业卫生

007

血液病学

037

超声波医学

084

环境卫生

008

传染病学

038

康复医学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011

普通外科学

045

医院药学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12

骨外科学

046

临床药学

087

放射卫生

013

胸心外科学

047

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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