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都施工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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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都施工合同1
合同编号:
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工程名称:
文一名都项目
工程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临湖路与古河路交口
发包人:
安徽省文德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安徽省文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安徽省文德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安徽省文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结合相关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文一名都
2、工程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临湖路与古河路交口
3、建筑面积:
约
二、合同暂定价款
1、单体楼部分
单体
类型
土建暂定单价(元/每平方米)
安装暂定单价(元/每平方米)
地上(钢材甲供)
地上(钢材乙方自购)
地上
地下
多层
500
650
65
80(不含消防及排烟系统)
高层(小于18层)
550
700
80
高层(18层)
600
800
85
高层(大于18层)
700
900
95
2、地下部分(土建):
钢材供应方式
非人防地库(元/㎡)
人防地库(元/㎡)
与上部单体相连的地下室(元/㎡)
与上部单体相连的地下室
安装部分(元/㎡)
位于人防地库范围内
位于非人防地库范围内
位于地库范围外
钢材自供
1500
1800
1500
1600
1300
80
钢材甲供
900
1100
900
900
800
80
3、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各单体楼栋合同暂定价详见附件14。
3、工期:
开工日期2014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阶段性工期要求详见附表)。
每逾期一天必须支付违约金,缩短工期,不计赶工费。
甲方视资金状况或受国家政策影响,可能随时要求停工,何时复工,另行通知,停工期间,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不得计取机械闲置、工人待工、周转材料租赁等所有因中途停工而引起的全部损失费用。
阶段性工期控制节点一览表(一层以下工期见附件11)
序号
单体名称
主体封顶
主体验收
脚手架落架
垂直运输退场
单体验收
备注
1
2
3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2、质量奖项:
必须创“市级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停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五、图纸
甲方提供4套图纸给乙方,竣工图3套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资料原件(包含竣工图、工程照片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3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重新整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图纸不足部分乙方可自行加晒图纸,费用自理。
六、承包方式、范围:
1、承包方式:
按图纸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包安装、包调试、包检测、包验收、包管理费和利润、包税费、包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的人员保险、包材料制作、加工、运输、装卸、成品保护、工程保险费、施工排污费、环保噪音费、扬尘污染治理费、建筑垃圾运输费、场内运输、维护、各项检测费用(含防水二次试水)、措施费用和风险费用等全部费用。
2、承包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安装工程及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和建设单位指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等(具体承包内容详见附件1);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的预留、预埋及安装后封堵修复等配合工作;验收(包含单项、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全部过程的工程内容。
7、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1、结算依据及原则:
乙方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本合同按下列原则与甲方结算工程价款:
1.1.按实结算(施工图纸+图纸变更+经济签证+政策性调整),政策性调整在约定有效工期内执行。
1.2甲供材料和甲方定价部分不取费、不参与优惠,计收税金;土建、装饰、安装工程中甲供材料费用由甲方付费部分不计入工程总造价、不取费,保管费按规定计入。
1.3甲方分包工程不计入工程总造价、不取费、不参与优惠。
1.4工程项目中新增的项目,其相应的单价确定方式为:
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单价调整;合同中无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经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审定,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在组价未定之前,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延误施工,否则按违约处理。
1.5工程量的调整:
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变更文件、变更联系单,作经济签证,并按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计算,经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后,作为决算依据。
1.6承包人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及承包人的解释和现场考察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不得以漏项或考虑不周提出索赔。
2、定额采用:
本合同采用定额计价,套用合肥三县定额价及三县取费,选择处打√
√□土建工程按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第二版及2004年《合肥地区补充价目表》。
装饰工程按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价目表》第二版。
安装工程按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2003年安徽省补充定额。
□⑵土建工程按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综合估价表》及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
装饰工程按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第二版。
安装工程按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2003年安徽省补充定额。
3、取费:
3.1、高层
√□土建、装饰工程执行该工程相应类别取费,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审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下浮11%做为优惠(其中钢材为甲供)。
其中甲供、甲方定价部分不再参与优惠及取费,土建、装饰工程中甲供材料结算时定额的材料价格及以材料价格为基础的取费从基价中直接扣除,保管费按规定计入。
□土建、装饰工程执行该工程相应类别取费,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审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下浮12%做为优惠(其中钢材为自供)。
其中甲供、甲方定价部分不再参与优惠及取费,土建、装饰工程中甲供材料结算时定额的材料价格及以材料价格为基础的取费从基价中直接扣除,保管费按规定计入。
安装工程执行(18层以上含18层):
该工程相应类别降一类取费,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审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优惠下浮点为15%。
其中甲供、甲方定价部分的安装类材料,不再参与优惠,安装工程中甲供材料费用不计入造价,保管费按规定计入。
安装工程执行(18层以下):
该工程相应类别降一类取费,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审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优惠下浮点为15%。
其中甲供、甲方定价部分的安装类材料,不再参与优惠,安装工程中甲供材料费用不计入造价,保管费按规定计入。
3.2、多层(包含8+1层)
√□土建、装饰工程:
执行该三类取费,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审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优惠下浮点为6%(其中钢材为甲供)。
其中甲供、甲定乙供材料和甲方定价部分不再参与优惠及取费,土建、装饰工程中甲供材料结算时定额的材料价格及以材料价格为基础的取费从基价中直接扣除,保管费按规定计入。
□土建、装饰工程:
执行该三类取费,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审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优惠下浮点为7%(其中钢材为自供)。
其中甲供、甲方定价部分不再参与优惠及取费,土建、装饰工程中甲供材料结算时定额的材料价格及以材料价格为基础的取费从定额基价中直接扣除,保管费按规定计入。
安装工程:
执行三类取费,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审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优惠下浮点为15%。
其中甲供、甲方定价部分的安装类材料,不再参与优惠,安装工程中甲供材料费用不计入造价,保管费按规定计入。
3.3、地下车库:
土建、装饰工程:
按定额计价,执行三类取费。
土建装饰部分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审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优惠下浮10%。
其中甲供、甲定乙供材料和甲方定价部分不再参与优惠。
土建、装饰工程中甲供材料结算时定额材料价格及以定额材料价格为基数取费的直接从定额基价中直接扣除,保管费按规定计入。
安装工程:
执行三类取费,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审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优惠下浮点为13%。
其中甲供、甲方定价部分的安装类材料,不再参与优惠,安装工程中甲供材料费用不计入造价,保管费按规定计入。
特别约定:
土建工程中钢筋甲供。
结算扣除办法:
钢筋材料费用及钢筋定额内取费部分,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结算时直接从定额基价中扣除。
乙方应计取制作安装费和保管费,该两项费用计取管理费、利润、税金,同时按合同约定比例优惠,其他一律不再计取。
4、土方(不论种类)外运、内倒规定如下:
土方工程采用甲方定价部分,不再执行定额子目,按以下价格单独列项(不参与优惠),结算时定额基价中所含相应费用予以扣除(具体工作内容和工程数量以建设单位书面确认的联系单为准。
)。
(1)土方外运包干价22元/立方米(天然密实体积),土方外运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场区内土石方挖土、装土、翻土、外运、卸土、场地平整、修理边坡、清理机下余土、现场内构筑物、原有基础拆除及挖运、工作面内排水、降水、爆破、安全文明施工费、环保费、渣土办证手续费、弃土费、相关报批报建费(市容、城管、建管、交管、执法大队等)、建筑垃圾土地金、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相关费用。
(注:
土方体积均以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
(2)垃圾外运包干价每立方米22元,垃圾外运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场区内垃圾装车外运、场地平整、场内单个体积200立方以内的构筑物和原有基础拆除爆破及挖运、土方工作面内排水、降水、安全文明施工费、环保费、渣土办证手续费、弃土费、相关报批报建费(市容、城管、建管、交管、执法大队等)、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3)场区内挖土(按图纸设计的挖土到指定范围的堆土区)、回填土(按指定区域的堆土区到按图纸设计的回填区)包干价为按实体体积(密实状态体积)8.8元/立方米,场区内倒运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场区内土石方挖土、翻土、装土、倒运、卸土、场地平整、修理边坡、清理机下余土、运土、场地平整、现场内构筑物、原有基础拆除及挖运、工作面内排水、降水、爆破、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场区内倒运按建设单位指令办理签证。
(4)土方工程如建设单位单独分包,则上述条款不采用。
5、室内为毛坯房,地坪为2CM找平层,地坪凡要求压痕的,按压痕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每平米1.5元结算;内门不做;外墙分隔条和滴水线槽(成品线条),按1.2元/米计算;取消室内顶棚粉刷层,按相关造价文件执行。
以上定价仅计取税金(若此条款有变动,以甲方联系单为准)。
6、总包服务费:
计取及包含内容详见附件2
经双方协商,附件2为甲方指定分包项目,纳入乙方总承包管理范围,甲方保留增加或减少指定专业分包项目的权利。
7、材料价格:
7.1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正刊),按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有效工期内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其中钢材、混凝土以甲方及甲方监理批准的结构施工时间段价格信息算术平均值计。
信息价没有材料价格的,不调价(主材除外)。
7.2、土建、装饰类甲定乙供材料:
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向甲方提出甲定乙供材料核价申请。
乙方应提前30个以上工作日报核价申请,核价申请应包含品牌、规格参数、质量、价格、使用部位等相关参数。
对于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乙方核价申请严格按照指定的品牌进行填报,具体详见附件3《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材料核定价是指甲方依核价申请单的具体要求,在确定品质的基础上,按现款现货、货到工地并卸货于指定的合理存货地点含税价。
土建、装饰类甲定乙供材料在甲方核定的价格基础上上浮15.5%作为结算价。
7.3安装类甲定乙供材料:
甲供、甲方定价部分具体详见附件3《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甲方定价部分在甲方核定的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5.5%作为结算价。
若乙方对核价单有异议时,必须在三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认可该核价单合理有效。
乙方提出异议时,甲方、乙方、询价对象三方共同确认核价单,若乙方不参与确认或确认属实仍不执行核价单,则视为乙方违约,该材料核定价为最终结算价,并且乙方向甲方每次支付该批材料总价30%的违约金。
甲方按该批材料数量,从询价单位直接采购,其应付的货款及该批材料总价30%的违约金甲方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该批量材料、设备。
核价材料进场时必须报请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货,若核价材料达不到核价单要求的,乙方需无条件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4、甲供材料(乙方施工),甲方付给乙方1.3%保管费,甲供材料由乙方负责卸货、验收、保管、二次搬运,材料进场后的搬运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内,不另计取费用。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供材料卸货。
超出本合同约定定额规定用量的部分,不计取保管费,超用量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扣除。
乙方不得将甲供材料挪为他用,否则,按挪用材料价值的两倍承担违约金,并由乙方自费购入不足,工期不予顺延。
8、关于钢筋:
本项目各单楼栋乙方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钢筋自购或甲供两种供应方式。
8.1钢筋甲供: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钢筋甲供管理办法》,针对未按钢筋甲供管理办理执行的乙方,甲方有权每次视情况严重按5000-20000元收取乙方违约金,并在下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2)乙方在收到图纸30天内上报总体《工程(甲供)材料使用需求申请单》给成本管理部(需附计算书),并配合成本部进行核对。
同时须于每用25日前提交下月《工程(甲供)材料使用需求申请单》,每月的《工程(甲供)材料需求申请单》中的钢筋需求量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进度分批次供应,乙方提交的《工程(甲供)材料使用需求申请单》中需明确各进场批次钢筋供应量、规格型号、使用部位、堆放地点、到场时间。
乙方钢筋计划用量要切合工程实际进展的需要。
严禁盲目申报钢筋计划需求量。
乙方应对采购计划的数量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因数量不准造成甲供钢筋过剩的,甲方不负责退货,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因数量不准造成个别月度个别规格钢筋采购不足时,发生采购计划外补货,每月只允许1次的小批量(单次供应量原则上不得小于20吨),由此产生的运费及吊装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
严禁提交的计划超实际需求量。
乙方每月上报的材料采购需求超出实际使用量+20%的,将处以超用量部分材料实际采购价50%的处罚,罚款在次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因设计变更造成钢筋供应量需求增减时,乙方应在收到变更指令后10日内向甲方提出新的需求量变更,并与甲方成本管理部进行核对。
针对款按《工程(甲供)材料使用需求申请单》要求上报计划的乙方,甲方可以拒绝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3)钢筋验收参加人员。
各项目分批进场的钢筋验收由甲方成本管理部负责组织甲方项目部、乙方、钢筋供应商、监理单位参加,进场钢筋杜绝出现甲方确定品牌以外的材料,否则必追究乙方及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乙方对数量及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4)数量验收:
每次供货应提供质保单,由乙方在《现场收料单》签字,甲方项目部指定工程师、乙方、钢筋供应商、监理单位四方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工程部专用章;《现场收料单》作为结算付款的唯一凭据。
每批次的钢筋《现场收料单》必须经过乙方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最后经甲方主管工程师并加盖项目部工程部公章后方为有效。
(5)钢筋质量验收包括:
外观验收、资料验收和材料见证取样复试。
外观验收由甲方成本管理部组织,乙方、供应商、监理单位参与,所有甲供钢筋不得存在起皮、较严重的锈蚀等表观质量缺陷;资料验收由甲方工程部组织,乙方实施,所有进场的甲供钢筋必须同步附全对应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移交乙方;见证取样复试在外观验收、资料验收无误并卸车后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监理单位见证,经复试合格的钢筋方可使用。
材料复试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凭发票实报实销。
乙方送检人员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6)钢筋的卸货乙方必须配合。
甲方工程部、乙方、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运输车辆停靠地点。
乙方必须确保钢筋卸货的堆放地点一次性到位和吊装的正常进行,确因现场施工场地的限制无法一次性到位和正常吊装的,现场另行办理签证。
乙方对甲供钢筋存储、保管、采取措施以防止恶劣天气及自然条件对甲供钢筋造成损害承担责任。
因未尽此义务造成甲供钢筋丢失、损害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所有甲供钢筋必须场内加工,任何规格型号钢筋均不得场外加工,严禁小料加工,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次5000元,直接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7)材料保管:
所有钢筋甲供材料由乙方统一保管、验收、出库等,保管费用按规定计取。
保管员对出入库材料要及时记账,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时刻保证账、物一致,严格报送制度和盘点制度。
所有材料乙方要向甲方工程部及成本管理部报送收支存月报,对盘盈盘亏要说明原因。
(8)对数量不足或失窃材料的处理。
凡因乙方保管不善,乙方进库前未严格验收材料批次数量、现场施工造成失窃,乙方施工期间照管不善等上述情况,乙方需及时报甲方现场工程师,提出补货要求,由此产生的钢筋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加收钢筋总价的1%作为罚款,造成工程延期的,由乙方负责。
(9)钢筋供应量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乙方实际领用量超出图纸算量(含定额规定的损耗),超出部分按实际采购价直接从当期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若乙方实际领用量超出图纸算量(含定额规定损耗)的+15%,甲方将停止供应钢筋。
在超出定额规定损耗范围以外的,费用确定以甲供材料中的最高单价的2倍金额乘以超额部分的钢筋用量,该费用直接从当期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钢格节约超出定额规定损耗范围以外的,费用确定以甲供材料平均单价乘以节约部分的钢筋用量;该费用直接从当期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所有甲供钢筋必须场内加工,任何规格型号钢筋均不得场外加工。
8.2钢筋自购:
采用钢筋自购方式的楼栋,所有钢筋需自甲方指定合肥市金榜贸易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钢筋的货款乙方无条件委托甲方代为支付,自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代付的钢筋款项。
施工过程中或决算时甲方发现乙方从其它渠道采购钢材时,甲方不予决算。
工程结算时,此部分钢筋的主材造价计入乙方的结算总价,并按定额规定的取费,执行相应的下浮优惠标准。
9、商品混凝土:
本项目商品混凝土按照相关文件遵照执行。
9.1商品混凝土选择范围要求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厂家及指导价格的框架范围内选用商品砼(指定厂家不少于三家)。
9.2砼材料采购及付款要求
(1)由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商名单、上限价格;乙方须在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的名单内选择砼,并签订供货合同;
(2)合同内容应包括:
项目名称、栋号、签约人、货到地点、总量限制、单价、总价款;
(3)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相关协议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材料付款进行监督。
(4)甲方有权参与砼供货合同的签订。
10、竣工结算审计:
乙方应遵循事实求是,严禁高估冒算的原则,执行甲方结算审计的相关规定。
经审计后的工程总价与乙方上报的结算总价差额在10%以内时,审计费用由甲方支付,超出10%时审计费用全额由乙方支付,审计费用由甲方代扣支付。
11、工程签证的约定:
应遵循甲方关于签证的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的工程签证必须经由、作为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并需加盖甲方公章。
仅有甲方代表签字未加盖甲方公章以及未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的签证,视为无效签证。
如中途更换确认工程签证的甲方代表,甲方会提前出具联络函确定新的甲方代表,非以上指定人员所签字的工程签证,视为无效签证。
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变更的施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如有变更及经济签证发生,乙方必须在该项内容实施完成后7天内或隐蔽验收前将经济签证上报监理和甲方确认,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不含通知当天)与甲方核对签证,如逾期不配合甲方核对签证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审核结果;逾期或已隐蔽的,甲方视该项内容不增加费用而将不再予以认可。
(2)签证实施必须有甲方书面文字资料为依据,不得以“应甲方要求”作为依据,设计原因发生的应有设计院变更单(设计院修改变更单应附甲方相关书面指令),现场原因发生的应有甲方总工办或项目工程部出具的工程联系单。
或由乙方出具的经甲方总工办和项目工程部、成本管理部审批确认的工程联系单。
(3)乙方重复报送的签证,按照双倍罚款执行,罚款金额直接在结算时扣除。
(4)乙方使用代用材料时,经监理方、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其中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材料代换需经设计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进行签证。
(5)对负签证少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处以少报、漏报或隐瞒不报部分双倍的罚款,罚款金额直接在结算时扣除。
(6)所有有效签证计入结算,待结算定稿后统一支付,不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八、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此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汇入开发商账户(开户行:
徽商银行合肥肥东支行;账号:
10244010210000034995;账户名:
安徽文德置业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
保证金在一层封顶后无息退还30%,结构封顶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40%保证金,余款3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
地上单体结构施工阶段均视同完成土建工作量的80%(单体地下室部分和地下车库按暂定价100%)。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人工、材差调整等均进入工程结算后支付。
(一)地下车库工程
1、土建、装饰工程:
乙方自愿垫资施工到底板砼结束,底板砼完成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工作量70%的工程款;结构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作量75%的工程款;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付到合同总价的80%,交付使用并撤出现场时付至合同总价的85%,竣工备案完付至合同总价的90%,结算后三个月内付到结算总价的95%,余下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交付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返还;
其中:
防水部分扣留叁万元,待五年保修期满后扣除甲方代付的维修费用后无息付清。
土建、装饰、安装工程两年质保期满后扣除甲方代付的维修费用后无息返还。
2、安装工程:
乙方自愿垫资施工到结构封顶预埋预留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暂定合同总价的20%;外架拆除后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50%,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付款暂定合同总价的70%,竣工验收完成撤离施工现场后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75%;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并交付使用后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85%;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按结算价支付)余下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扣除甲方代付的维修费用后无息返还。
(二)高层:
土建、装饰工程
乙方自愿垫资施工到四层顶结构完成,四层顶结构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作量80%*70%的工程款(按暂定价支付);
主体结构(不含砌体)五层以上每月甲方按乙方已成工程量80%*70%支付工程款(按暂定价支付),但每次支付的节点进度不少于五层(含五层);
结构封顶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工作量80%*70%的工程款(按暂定价支付);
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工作量70%的工程款(按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