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管函219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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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建管函219号附件
附件1
各市县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汇总表
市县建设主管部门:
(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是否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资质/资质等级
产品年供应量
近两年内是否出现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是否被投诉
1
2
3
4
5
6
(此页不够可续表)
附件2
海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评分细则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核查方法
评分细则
标准分
实得分
1.1
企业资质管理
资质等级证书
企业必须持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证书方能进行生产。
1.企业是否持有资质等级证书;
2.是否一站一证。
核查企业资质证书,核对获证企业名称是否与企业营业执照相一致。
无资质等级证书扣100分
-
-
1.2
混凝土检测试验室资格
企业必须取得混凝土检测试验室资格
检查企业是否持有混凝土检测试验室资格证书;标养室面积是否符合生产要求
核查企业资质证书,核对获证企业名称是否与企业营业执照相一致。
无混凝土检测试验室资格的扣100分。
-
-
2.1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
13分
︶
工程技术人员
二级企业:
企业经理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3年以上商品混凝土生产经历并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l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级企业:
企业经理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技术负责人2年以上商品混凝土生产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1.检查人员数量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各种专业人员相应技术职称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人员到岗率。
核查人员职称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无以上证书或证明视同未取得相应资格;查看社保单、劳动合同、工资表和现场抽查人员进行核对,查看任命文件等。
该项分三款,第一、二款各3分,第三款2分,逐款考核;人员数量达到标准70%,得3分;达到50%-70%,得1.5分;50%以下不得分;专业技术职称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人员到岗率达到标准50%得2分;50%以下的条款不得分。
8
2.2
实验室检测人员
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1.检测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
2.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人员是否兼职;
4.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有职称证,质量负责人、试验室主任是否具有中级职称;
5.核查人员到岗率
核查人员名册、身份证明材料及上岗证,技术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等。
该项分五款,每款分值1分,逐款考核。
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兼职扣0.5分,人员数量及职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人员到岗率达到标准50%得1分,50%以下的不得分。
5
3.1
企业设备
︵
9分
︶
生产设备要求
二级企业配有2台55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10辆,输送泵不少于2台;
三级企业配有1台3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5辆,输送泵不少于1台。
1.企业搅拌系统是否按规定配置;
2.企业混凝土运输车是否按规定配置;
3.企业输送泵是否按规定配置。
搅拌系统现场查看;核查车辆行驶证,报停等车辆不统计;核查仪器设备表,并与实物核对,核查设备发票、计量合格证、设备出厂合格证等。
无计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的设备无效。
对于租赁的设备(搅拌车、泵)需出示1年期以上的租赁合同。
该项分三款,每款分值1分。
逐款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3
3.2
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1.试验室必备仪器齐全;(见附录A),在用试验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应达100%。
2.试块成型室、养护室、养护箱应能保证试验条件符合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并有干湿温度计和设有必要的恒温和恒湿设备;标养室有自动温湿控制仪。
1.必备仪器设备之一缺少或损坏的,试验条件考核不得分;2.试块成型室/养护室/养护箱/标养室温度、湿度是否满足要求;
3、建立仪器、设备保养、维修台帐。
对照附录A核对试验室必备仪器是否齐全;查看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实地查看仪器设备是否有操作规程及档案;查看试块成型室、养护室、养护箱、标养室干湿温度计,看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要求。
该项分三款,每款分值2分。
1.必备仪器之一缺少或损坏的,试验条件考核不评分;2.没有计量检定合格证及出厂合格证的设备不得分,每缺一项扣0.5分,计量检定合格证过期扣1分。
3.操作规程缺一项扣0.5分。
4.温湿度不符合、记录不齐全,发现一处扣0.5分。
扣完为止。
6
4.1
场地要求
︵
2分
︶
实验室场地要求
企业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水泥及混凝土的标准养护室,且面积不少于30m2;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和外加剂等的专用留样室,且面积不少于15m2。
1.标准养护室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2.留样室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实地查看
该项分二款,每款分值1分,逐款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2
5.1
质量管理
︵
22分︶
质量管理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任命质量管理人员及试验技术人员;
1.是否建立质量管理机构;
2、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核查是否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查看是否制定各部门职责范围。
该项分二款,每款1分,逐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2
5.2
技术文件
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应技术标准、规范应齐全。
1.企业是否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制度);
2.是否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各种技术标准规范等是否齐全。
核查是否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对照附录B查看各项制度是否齐全,对照附录C中核查各项标准规范是否齐全。
该项分三款,第一款分值2分,第二、三款每款分值4分,逐款考核,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扣2分,附录B中制度缺一项扣0.3分,附录C中标准规范缺一项扣0.2分。
扣完为止。
10
5.3
计量
计量器具必须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试验设备上应有清晰的计量标识,并有有效的检(校)验证书。
自检自校的仪器设备建立自检自校方法,并留有自检自校记录。
所有计量设备应有计量台帐和管理制度。
1.检查在用检验、计量设备是否有检定合格证书;2.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3.自检自校的仪器设备是否留有记录。
4.所有计量设备是否都有计量台帐;
5.是否建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是否建立设备报修、报废制度
现场查看计量器具是否具有检定合格标识,核查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核查自检自校记录;核查计量设备台帐及设备管理制度及报修、报废制度。
该项分六款,前四款分值2分,第五、六款各1分,逐款考核,发现一项设备有检定证书无检定标识扣0.2分,无检定证书无标识扣0.2分,检定证书过期扣0.2分,无自检记录扣0.2分,无计量台帐扣0.2分,无设备管理制度不得分。
扣完为止。
10
6.1
原材料管理
︵
12.5
分︶
采购
企业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组织进货,采购合同应经质量管理机构审批,应制定采购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指标并严格执行。
1.是否有采购合同,且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审批;2.是否制定采购质量控制指标。
核查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及采购质量控制指标。
该项分两款,每款分值1分,逐款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2
6.2
堆放和贮存
1.砂石堆放:
必须按不同品种、不同粒级分别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标明产地、品种和规格;堆放场地应平整、排水通畅,宜铺筑混凝土地面。
2.水泥及掺合料、外加剂的贮存:
水泥按生产厂家、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分别贮存;外加剂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分别贮存。
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级别分别贮存,应设有专用筒仓,不同矿物掺合料及其他粉料严禁混存。
各种材料应有明显标识牌。
1.砂石是否按要求堆放,是否有明显标识牌;
2.水泥、掺合料、外加剂是否按要求贮存,是否有明显标志牌;
3.不同原材料是否混杂;
4、原材料不合格品的发现和上报及处理记录。
现场查看
该项分四款,前三款分值1分,第四款分值1.5分,逐款考核,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4.5
6.3
复验
企业按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对进厂原材料进行复验后使用。
不得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材料,不得使用立窑水泥和未经处理的海砂等.水泥、砂、石、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至少每两个月送检一次至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
1.检查各种原材料是否按规范(批次)复验并作记录;
2.是否按检测粉煤灰强度活性指数、更严格限制砂石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在膨胀剂和抗裂防水剂所有必测项目都检验合格后才使用;
3.是否使用立窑水泥和每批检测砂的氯离子含量;
4.是否按要求送检。
核查原材料台帐、原始试验记录、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各项原材料检验报告、送检报告及送检频次。
该项分四款,第一、二款分值2分,其它两款各1分,逐款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6
7.1
生产过程控制
︵
27分︶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管理
企业应按标准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生产用预拌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室试配后才能使用,并做好试配记录。
1.检查是否按标准进行配合比设计;
2.是否有试配记录。
3、是否有等稠度、等强度等级的基准砼支持粉煤灰砼配合比设计;
4、粉煤灰和矿渣粉的掺量是否符合规定;
5、掺膨胀剂、抗裂防水剂等特殊砼配合比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施工、监理到搅拌站进行配合比验证。
核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及试配记录是否完整,配合比建立是否有科学依据?
而不是套用配合比。
该项分六款,每款分值1分,逐款考核,无配合比设计报告、无试配记录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6
7.2
生产质量控制
预拌混凝土生产时必须严格执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施工配合比输入和控制计量误差,生产中应及时测定砂石的含水量,计量偏差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配合比的签发要符合企业管理制度。
1.生产投料记录是否与配合比一致;
2、是否按照生产任务及时下达配合比通知单,并与之相吻合;
3、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完善,维护保养有记录;
4.是否及时测量砂石含水率;
5.设备是否做计量复零、计量误差是否抽查。
核查配合比通知单及砂石含水率测量原始记录,生产过程配合比调整记录,计量误差抽查报告等。
该项分五款,前三款分值4分,逐款考核,砂石含水量不及时测量的发现一次扣1分,未做计量复零、计量误差未抽查、无记录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6
7.3
混凝土出厂
企业应按相关标准对出厂预拌混凝土进行各项指标检验,包括工作性能、强度、抗渗性能等。
并应出具《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1.新拌混凝土出厂前,对其质量应进行抽查并留有记录,抽查的内容包括:
离析、泌水、塌落度等;保证出厂产品合格率100%,混凝土强度的试块留置组数应符合规定并标识清楚;对有抗渗、抗冻要求的混凝土,除了按规定留置混凝土强度试块以外,还要按规定留置相应的抗渗、抗冻融试块且标识清楚;
2.是否建立生产中或出厂及剩料有质量缺陷产品的处理记录;
3.是否出具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核查混凝土出厂检验报告原始记录,检查混凝土调度单及出厂记录单、《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该项分三款,第一、二款2分;第三款1分;逐款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5
8.1
产品质量
︵
9分
︶
产品质量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应符合GB/T50107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并按规定提供所有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定期接受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抽查。
1.核查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核查抽检质量是否合格;
3、检查与之对应工程出厂留样强度原始记录。
核查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抽检报告。
该项分三款,每款分值2分,逐款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6
8.2
售后服务
企业应积极做好质量回访、质量事故处理等售后服务。
1.检查是否进行质量回访;
2.是否进行质量事故处理;
3.是否有质量体系内审报告及年度评审报告。
核查质量回访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质量体系内审报告及年度评审报告。
该项分三款,每款分值1分。
逐款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3
9.1
安全文明生产
︵
5.5分︶
安全生产
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实施。
2.企业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3.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安全标志;4.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特种岗位是否持证上岗;
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装置;
3.近两年内有无重大安全事故。
4.是否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核查制度,现场查看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查看重大安全事故报告;核查是否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该项分四款,每款1分,逐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4
9.2
文明生产
企业容貌整洁,无积水,无扬尘,场地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排水沉淀、冲洗运输车条件具备,排水系统完备,具备废水废浆的回收设施,厂区、道路和堆场应排水畅通。
混凝土运输车辆容貌整洁,环保意识强,散装物料运输车有上盖,散装物料堆放有上盖。
1.检查企业车容车貌;
2.场地环境卫生情况;
3.核查是否具备废水废浆的回收设施。
现场核查场地卫生及粉尘处理情况,以及排水、冲洗、废水废浆回收设施等情况;混凝土运输车容貌情况。
该项分三款,每款0.5分,根据现场核查情况逐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条款不得分。
1.5
注:
得分90~100,诚信守法,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得分70~89,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完善,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个别项目需要改进;得分60~69,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完善,不能完全有效控制产品质量,需要整改;得分0~59,总评分不合格,质量管理体系严理缺失,不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需要整改并复核。
检查人员:
日期:
年月日
附录A
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实验室必备设备汇总
企业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规格
检查
结果
备注
1
压力试验机(水泥强度检验用300KN)
2
压力试验机(混凝土强度检验用2000KN或3000KN)
3
水泥抗折试验机
4
标准水泥及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试模
5
水泥净浆搅拌机
6
水泥胶砂搅拌机
7
水泥胶砂振实台
8
水泥胶砂跳桌水泥凝结时间测定仪(ISO维卡仪)
9
水泥恒温恒湿标准养护箱
10
水泥标准稠度测定仪
11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含国家标准规定的设备配置)
12
试验用强制式单卧混凝土搅拌机
13
试验用标准混凝土振动台
14
混凝土坍落度筒全套
15
安定性沸煮箱
16
水泥负压筛析仪(含0.08mm和0.045mm筛)
17
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
18
电热恒温干燥箱、箱式电阻炉
19
分析天平、电子天平、电子秤、
20
混凝土抗渗仪
21
砂,石标准筛
22
砂,石振筛机
23
碎石针片状规准仪
24
压碎指标值测定仪
25
混凝土拌合物(贯入阻力仪)凝结时间测定仪
26
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测定仪
27
混凝土压力泌水仪、PH酸度计、密度计等
28
氯离子测定仪
29
国家指定供应商的标准砂
30
容量瓶、容量桶
检查人:
日期:
年月日
附录B
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汇总表
企业名称:
序号
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公司程序文件
2
公司质量手册
3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4
各级岗位职责
5
设备操作规程(作业程序)
6
试验室程序文件
7
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8
不合格品处理及退货处理制度
9
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10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
11
产品质量文件审核签发制度
12
试验室样品收发、保管、检验制度
13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送检自检制度;
14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15
检验过程的应急预案
16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与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与审核制度
17
原材料采购与检验、抽检制度
18
混凝土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制度
19
档案管理制度
20
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21
安全生产制度
22
质量纠纷处理制度
检查人:
日期:
年月日
附录C
产品技术文件目录
企业名称:
序号
目录名称
检查结果
备注
1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
《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
3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4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6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
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8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9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10
《预拌混凝土生产及施工技术规程》(DBJ18-2011)
11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2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GB/T8074-2008
13
《水泥强度快速检验方法》JC/T738-2004
14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
15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1346-2001
1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
1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
18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419-2005
19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990
2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21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2
《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23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
24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2008
25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26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00
27
《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2009
2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29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30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检查人: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