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三棉办公楼及原财政局办公楼车库拆除工程拆除投标约请书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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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三棉办公楼及原财政局办公楼车库拆除工程拆除投标约请书_精品文档.doc

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

二○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第一部分投标约请书

致:

感谢你方参加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组织的原三棉办公楼及原财政局办公楼车库拆除工程的投标,经审核你方达到了投标资格预审的合格条件,现邀请你方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本招标工程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取得

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2011年11月10日18点前。

2、每套招标文件的所需费用为人民币10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3、招标文件发售和查询机构的名称:

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滨州市黄河三路545号

联系人:

荆主任

电话:

0543-5022666传真:

0543-5022666

二、招标范围

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原三棉办公楼及原财政局办公楼车库拆除。

三、招标人在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对未按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该投标文件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而予以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技术标为2011年8月28日14点,经济标回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地点:

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七楼(黄河三路545号)。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开标地点:

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七楼。

八、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第二部分招标书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原三棉办公楼及原财政局办公楼车库拆除工程

(二)工程地点:

滨州市黄河二路渤海十一路交叉口

(三)发包单位:

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

(四)工程简介:

该工程为原三棉办公楼及原财政局办公楼车库拆除工程,面积及拆除物以现状为准。

二、施工工期及要求  

中标人在中标后2日内进场施工,总工期为15日,包括拆除并把所有拆除物、垃圾清理出现场。

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进度达不到时序要求,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800元,或终止该工程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条件及报名方法  

3.1报名条件:

1、潜在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2项类似工程业绩。

3、潜在投标人应能证明企业在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获得投标资格。

3.2报名地点:

报名人须在2011年8月27日18时前到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七楼(黄河三路545号)报名,提交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支付报名费100元,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交纳两万元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投标。

未中标者,招标人全额返还其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如果放弃该工程,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五、报价和报价方法  

拆除的所有建筑材料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可提前到拆除楼房实地查看后作出评估。

联系人:

荆主任电话:

0543-5022666

报价方法:

按拆除建筑物总价报价。

  

六、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高价中标法,招标人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在开标、定标过程中,投标单位违反规定滞留在开标现场、扰乱秩序、影响工作,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对招标单位和开标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安全责任  

中标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加强拆除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施工,拆除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涉。

施工结束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5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  

拆除过程中所有人工、机械、安全等各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本次招标成果将作为以后拆除工程发包的参考。

  

九、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1年8月28日15时  

地点:

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山东滨州东盛置业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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