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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影子银行的文献综述
关于影子银行的文献综述
——基于风险分类角度的研究
摘要
金融改革与创新使影子银行体系迅速发展,成为当前金融结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内外学术探讨的热点问题。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影子银行体系的提出以及发展过程,然后着重从影子银行的风险分类角度,将其风险分为高杠杆率、流动性风险、信息不对称以及不透明、风险的跨期跨境传递,分别从各类风险的现状、影响、来源以及监管等方面对影子银行体系作出文献综述。
关键词:
影子银行;风险分类;风险来源;监管;传递性
一、概念的提出和发展
影子银行体系(ShadowBankSystem)的概念,是在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上被提出的。
PaulMcCulley(2007)认为影子银行泛指具有传统银行的业务和特点,却无银行之名的游离在在银行体系以外的机构。
同年,Gross提出了影子银行体系的概念,定义利用高杠杆率的贷款的银行体系为影子银行体系,这个系统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2008年,Roubini完善了影子银行系统的概念,称其为“影子金融系统”,此时影子银行的存在和作用才逐渐被接受。
同年,这种非银行运营的金融机构和融资方式也被定义为平行银行系统(TheParallelBankingSystem)(盖特纳,2008)。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08年10月使用“准银行体系”来表示一些拥有和银行类似的机构和职能,却不受到中央银行和国家金融安全网的监管和保护的金融企业。
美国“金融危机调查委员会”(FCIC)在2010年的一份报告中将这种金融活动不受或少受监管的负责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定义为“类银行”(Banklike)的金融活动,不属于传统商业银行体系。
杜亚斌(2010)年认为,准银行体系,影子银行体系,平行银行体系的概念在实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履行银行职能、逃避银行监管的类似银行的实体。
在2011年4月,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StabilityBoard)在综合以及考察了各方面的因素和学说后,定义影子银行体系广义上是指由在常规银行体系之外的实体及其活动所组成的一个信贷中介系统(systemofcreditintermediation);而狭义上是指上述系统中那些具有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监管套利隐患的实体及其活动;此外这个体系还包括那些仅为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以及杠杆交易提供便利的实体(如金融担保机构、债券与抵押贷款保险商以及信用评级机构)。
袁增霆(2011)认为,影子银行不单指那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一些与传统银行业务类似的业务部门和金融工具;不仅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业务,还包括银行机构内部的影子银行部门及业务。
巴曙松(2009)总结了影子银行的几个基本特点。
第一,采用批发形式的交易而非商业银行的零售模式。
第二,由于影子银行的产品结构复杂,可公开披露的信息很少,由于其主要通过柜台交易,信息披露制度也不完善,影子银行的场外交易信息不够透明。
其三,为了实现资本金的规模,实行举债经营,具有非常高的高杠杆率。
此外,袁增霆(2011)认为影子银行不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因为影子银行系统中的投资银行,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证券化机构等等都是依靠商业银行而存在的,没有商业银行的职能配合,影子银行也不会存在。
基于影子银行的独有的业务模式,其也存在风险累积与放大的特点。
本文将其风险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高杠杆率、流动性风险、信息不对称以及不透明、风险跨境跨行业传递。
分别从各风险的概念、现状、来源以及监管等方面,探讨影子银行的业务模式特点以及可以采用的监管手段。
二、高杠杆率
(一)高杠杆率的现状及影响
国内外文献认为影子银行的一大主要风险在于其高杠杆率。
由于没有商业银行那样丰厚的资本金,投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大量利用财务杠杆举债经营。
龚明华、张晓朴、文竹(2011)认为,影子银行被媒体形象地喻为“在刀尖上跳舞”,正是由于其高杠杆率造成的高风险。
房地美和房利美两家公司杠杆率2007年高达62倍,私募股权基金在收购兼并时,债务通常占收购总价的60%~90%。
易宪容(2009)则列举了更为具体的数据,说明了国外影子银行的高杠杆率的特点。
有研究估计,美国金融产品交易合约总额大概有530万亿美元,其中信贷违约掉期(CDS)超过60万亿,但是与其对应的是,它们赖以发起的担保品即物质金融资产实际价值只有2.7万亿,其杠杆率达到200。
IMF的研究也表明,截至2007年底,世界上10大投资银行控制的资产超过13万亿美元,平均杠杆率约为30.6,相比于2003年不到23的平均杠杆率增长了接近30%。
如图1所示,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负债迅速增长,已超过传统银行负债规模。
现任美国财长盖特纳在2008年6月的演讲中指出在本次繁荣期间,金融体系的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影子银行金融体系变得非常大,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占比迅速上升,在货币和资金市场上尤其如此,他同时列举了一系列数据说明了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快速增长。
图1传统银行同影子银行负债规模的比较
资料来源: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
很多文献研究认为,正是由于影子银行体系的高杠杆率风险,放大了金融危机的全球影响。
Hsu&Moroz(2010)认为,影子银行体系的“挤兑”是次贷危机向整个金融体系蔓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Brunnermeier(2008)指出,高杠杆运作的影子银行由于更高的保证金要求和资产贬值而被迫去杠杆化又引发了新一轮的损失。
FCIC(2010)则从影子银行脆弱性的角度,认为由于高杠杆、依赖于短期资金市场、缺乏明确的政府支持,影子银行在金融困境下表现得极度脆弱,这种极度脆弱性很容易传导到传统的商业银行体系,从而引发金融危机。
(二)高杠杆率的风险来源
影子银行的高杠杆率主要源于其特有的业务模式。
传统银行体系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在留取一定存款准备金后再做贷款,其以零售为主导,并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与传统银行体系不同,影子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所谓的金融创新,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发展起来,突破了现有的银行监管制度与体系,把金融衍生品的设计建立在不存在的假定之上,并形成了一套高风险的运作方式。
尽管通过金融杠杆提高盈利能力是金融机构获利的模式之一,但过高的杠杆率使得金融机构在面临重大的非预期损失时,将迅速丧失清偿能力,由此导致这类金融机构追求过高的杠杆率而形成巨大的潜在风险。
1.缺乏监管
巴塞尔协议限制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比例,由此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
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影子银行没有受到这一限制,它可以在自有资金可能非常小的条件下开展规模非常大的业务,从而形成很高的信用扩张倍数,造成高杠杆率的特点。
在低利率和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这类证券的风险虽大但没有体现出来。
因此高杠杆率的风险具有隐蔽性的特点,但是当低利率以及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改变时,高杠杆率的风险将造成市场恐慌,放大累积的风险。
2.财务担保
影子银行造成高杠率的另一来源是以隐性或显性方式提供流动性便利和财务担保来降低其他机构的短期融资成本,容易加剧影子银行体系内部的杠杆累积。
BIS(2009)指出2007年底美英主要对冲基金杠杆率超过50倍,房利美、房地美杠杆率高达62.5倍。
何德旭、郑联盛(2009)认为在市场信心丧失、抵押物价值下跌、保证金率提高时,影子银行体系的高杠杆业务可能引发突然的去杠杆化和资产降价甩卖现象,造成自我强化的资产价格下降循环,加剧系统性风险的累积,放大经济顺周期性。
此外,影子银行还可能被传统银行利用以提高杠杆率,规避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监管要求。
3.证券化产品
影子银行中的证券化产品基本上都是通过高度数学化的模型计算风险而设计出来的既具有带来更高收益的优势,也可能极大的放大风险。
如果房价上升,像在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情况,或者这些资产的品质能够维持在模型的安全范围内,那么影子银行不仅能够获取高收益,而且这种证券化按揭产品表面上也能够分散风险。
但是当房价降低或者低利率时,证券化产品将把其中的风险无限放大。
易宪容(2009)指出正是由于影子银行主要采用批发业务模式,进行很多的金融创新业务,同时其场外交易又缺少谨慎监管,这就容易导致这类金融机构追求过高的杠杆率而形成巨大的潜在风险。
(三)高杠杆率的风险监管
国外由于影子银行发展较快,对于风险防范与控制已相对完善。
国内的学者在国外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建议。
曹勇(2011)从微观及宏观视角,提出要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测,防范由于高杠杆率造成的风险。
他认为首先考虑基于微观视角,通过收集市场调查数据、公开出版物及从商业性资讯供应商获取相关金融产品的存量与流量等市场数据信息,测算影子银行机构和产品的规模。
同时可以通过收集传统银行部门或其他受监管部门(如保险公司)的交易对手信用敞口数据,识别影子银行向传统银行体系的风险溢出效应。
这些定量微观数据可以为监测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其次是基于宏观视角,以资产绝对额及其与总债务、GDP、传统银行体系规模的相对量估算影子银行体系金融资产的规模和增长速度,为管理当局提供从微观视角无法及时掌握的风险警示信息,有助于评估影子银行和非金融部门的融资脆弱性。
陆小康(2011)则从控制杠杆率的角度,认为应该强化杠杆率限制,建立覆盖总杠杆率、表内杠杆率和表外杠杆率的上限管理机制。
具体而言,国外采用的风险监管措施主要是将影子银行体系纳入监管,关注其系统性影响。
美国政府于2009年3月26日公布的金融体系全面改革方案,旨在对诸如对冲基金之类的金融市场主要参与者实行更严格的监管。
方案采用建立针对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全面监管、保护和披露框架以及建立一个中心机构处理所有标准化场外交易合同两个方面的手段,提高监管要求,减少交易对手风险,鼓励推广交易所交易工具的使用。
龚明华、张晓朴、文竹(2011)对此进行了补充,他们总结了这一措施包括的将私募股权和对冲基金纳入监管以及推进场外衍生品进场交易两个方面。
首先,将私募股权和对冲基金纳入监管。
美国2010年7月份通过的金融监管改革法规定,资本总额达到一定数额的私募股权和对冲基金投资顾问公司须注册及监管。
欧盟在2009年4月发布的《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令》草案中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对冲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监管机构的许可以及进行信息披露等。
其次,推进场外衍生品进场交易。
美国要求场外衍生品交易转至交易所交易并进行中央清算,由此实行更为严厉的监管。
英国要求衍生产品标准化,探索引入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
三、流动性风险
(一)、风险的来源
一些学者认为,影子银行给市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与市场其他金融机构具有一定融资缺陷有关。
Epstein(2005)从金融市场的角度来分析了这个问题,影子银行的一些业务,如金融衍生交易,资产证券化使市场的流动性极大地提高,金融衍生品的价值和交易量也会增长,但是这种增长是过度的,会引起虚拟价值飙升,不能良好的表现实体经济变化和经济运行状况,对市场不利。
巴曙松(2009)认为,影子银行带来的致命性风险可能来自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反作用,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又会造成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和贷款机构的逆向选择。
首先,由于投资者追求高回报,会对一些杠杆较高的金融产品有很大的需求,同时,风险评级机构受到金融产品发行者的劝说,放松了评级要求。
这样一来这种高杠杆的金融产品处于极高的风险中,对市场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
而对于影子银行,由于货币流动性萎缩,房价下降,本身就对流动性需求,市场信息和资产价格波动更加敏感,在市场出现危机时更容易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王达(2012)认为,影子银行体系在商业银行中信贷资产中数目比较大,由于相对而言信贷市场的流动性好,定价机制比较完善,并且交易成本比较低,所以参与者众多,也更刺激了这种信贷的增加。
一旦发生危机,由于波及面广泛,是不容易避免的。
McCulley,P(2007)也认为,由于联邦基金利率和罚息利率不够高,基金市场才是真正吸引投资者的地方。
此外,自2003年开始实行的贴现窗口制度实行的并不理想,事实上美国国内的流动性已经比较差了,所以贷款者宁愿尝试私人间的借贷或是其他方式。
还有,美国的流动性不足,但是国内仅仅是扩张了信贷,没有让社会实体财富在同一时间增加,必然会导致一些灾难的发生。
在2007年由于美国贝尔斯登旗下的对冲基金被宣布停止赎回,引发投资者撤资,也是对于影子银行的第一次资金溃逃。
再加之其他原因,美国市场的流动性大大降低,由过剩变成了紧缩,更多的影子银行也卷入了流动性危机。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影子银行期限错配的业务模式为市场带了来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杜亚斌(2010)影子银行的负债主要是一些短期融资,是通过在短期资本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而影子银行的资产期限比较长,这导致了其资产和负债时限的不一致,会改变信用期限的结构,从而导致期限错配。
钟伟(2011)认为在流动性错配的情形下,一旦市场不稳定,影子银行将面临被挤兑的情形,大量资金撤走而无法在短期内变现其长期资产,从而陷入流动性不足的情形。
徐滢(2011)则认为融资工具违约率上升时,影子银行体系会收到融资能力方面的冲击。
(二)、风险规避
首先是要对影子银行做到有效的监管。
杜亚斌(2010)认为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来控制市场上流动性风险,促进各类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程度,设置更严格的流动性要求,限制影子银行金融产品的杠杆率。
钟伟(2011)提出美国金融监管当局使用沃克尔规则,建立了影子银行系统和一般银行系统之间的防火墙,严格限制了一些大型金融公司的业务。
如禁止银行投资过多的基金产品,控制一些大型金融公司的自营业务,并要求银行减少类似存款保险体系之类的投资活动,剥离大额可兑换票据等高风险衍生品。
英国提出加强要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降低银行体系和其他金融体系间性套利的可能性。
在信息披露方面,要设置职责明晰的监管主体,确定有效的信息披露内容,还要通过改变被评价方付费的业务模式,保证评级机构的社会公信力,提高评级的透明度。
朱孟楠(2012)认为,不光要将影子银行常见的一些形式和机构纳入监管范围,还要针对不同的机构的特点,进行多角度的监管和信息披露,对流动性,引入资本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定。
Pozsaretal.(2010)认为,对于影子银行应采用“功能监管”而非“机构监管”,因为传统银行与其具有相同的功能,不同的监管会导致监管套利的发生。
对于可能出现的监管套利情况,朱孟楠(2012)补充,在监管的过程中,应采用以下的手段:
当对传统银行监管比较宽松时,对影子银行进行部分监管,以提高社会福利,当传统银行监管宽松式,则对影子银行彻底监管,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优化。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对影子银行提供必要保障。
杜亚斌(2010)认为,因为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一样,也有发放大规模的贷款和融资等业务,影子银行应当建立与商业银行存款保险金制度类似的保险制度抵御挤兑风险,相关监管单位应当引导一些通过考核的影子银行办理商业保险,使其在遭遇比较严重的风险时,能获得合理的保险金和流动性,以保障其部分业务。
巴曙松(2009)认为,由于影子银行的自有资金量和其业务规模不搭配,信用扩张倍数比较大,容易引起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也应当像商业银行一样,受到资本充足率的限制。
四、信息不对称及不透明
(一)信息不对称及不透明的特点
影子银行主要进行不透明的场外交易,其产品结构设计非常复杂,而且鲜有公开的、可以披露的信息。
这些金融衍生品交易大都在柜台交易市场进行,相比公开市场来说,这一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很不完善。
(二)信息不对称及不透明的风险来源
影子银行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其一般采用的是批发业务模式,由于不能获取比较完整的信息,不能有效的进行个体风险的鉴别与控制,从而形成信息不对称以及不透明的风险。
1.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国外的影子银行进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是资产证券化,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是指贷款银行由于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利率风险及信用风险等转移出去,不需要持有贷款至到期为止,因此会强化贷款人盲目信贷扩张的激励,而不注意贷款的品质控制问题。
道德风险是指这种信贷模式不仅在事前不会认真筛选借款人,在事后也不会认真监督借款者,不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
2.资产证券化的虚假包装
巴曙松(2009)认为影子银行的产品结构设计非常复杂,其设计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大都在柜台交易市场进行,信息披露很不充分,使得包括对手风险在内的一系列风险都未被监管机关以及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所认识和警觉,更难以由监管机构监管。
对于这些复杂的衍生化金融产品来说,其复杂结构下的风险即使是最为精明的投资者也是无法识别的。
由于这些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没有能力来识别产品蕴藏的风险高低,所以诸多投资者往往就会在这种过度包装的迷惑下进入市场,也使影子银行有可能通过复杂的设计以及虚假的包装隐藏金融衍生品的风险。
3.信息透明度低
Deloitte(2009)认为影子银行为了提高证券的发行规模以及收益率,在淡化证券的基础资产的同时,强化证券化过程中的附加值,减少信息披露。
何德旭、郑联盛(2009)认为正是由于证券化过程过于复杂,很多机构投资者对证券化产品的定价没有深入了解,主要是依赖产品的信用评级进行投资决策。
由此造成了信用评级较高的证券化产品受到市场的非理性追捧,积累了市场风险。
国外影子银行的主要业务是证券化业务,国内的影子银行发展较晚,业务主要集中在资产证券化、银行表外业务、场外金融衍生品、私募基金、民间信贷等。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规模小,产品单一,风险较高的信贷类衍生品尚未推出,主要的金融衍生产品是利率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
其他的业务也都还在发展阶段,有场外交易透明度低,隐含风险较大等问题,有待更多的监管措施的管理。
(三)信息不对称及不透明的风险监管
对于影子银行信息不对称及不透明问题,国内外文献也提出了一定的监管建议。
龚明华、张晓朴、文竹(2011)认为可以效仿美国的措施,督促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方履行风险管理责任。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要求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证券化产品发行人必须将至少5%的风险资产保留在其资产负债表上。
但是其也指出美国监管手段将提高影子银行体系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作为主要的监管手段,措施偏于温和,对影子银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监管要求欠缺。
巴曙松(2009)提出设计信息披露机制将成为未来金融监管的重点。
探索新的金融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以简洁易懂的形式让投资者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的信息披露新的制度模式。
五、风险跨境跨期传递
影子银行之所以会受到人们如此多的重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引发了这次美国的次贷危机并将自身的风险通过各种渠道传染扩散至整个金融体系甚至世界金融市场,导致了世界经济的大幅波动。
但是各国学者更多的是将精力放在影子银行系统的运作和监管上,然而不能理清影子银行的跨行业和跨国境的风险传导,很难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当再次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人们仍然会手足无措。
在该部分,我们将着重讨论各国学者分析影子银行的运作如何会带来风险的极大的传染性及他们给出的相关监管建议并进行综合,给出自己的观点。
鉴于美国的影子银行系统的高度发达和代表性,我们将主要参考关于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的研究内容。
(一)资金的流动会导致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传导至商业银行体系
1.风险来源
影子银行的资金严重的依赖与银行间批发市场,由于其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当市场发生波动时,如果其资金来源得不到满足,极易造成流动性危机,由于其自身的高杠杆率,这种流动的不足往往会被多倍放大。
而影子银行也遭受冲击,往往会殃及鱼池,其资金来源的商业银行在未能及时将资金抽回时则会遭受损失。
同时,由于过度依赖与机构资金,商业银行的危机往往也会扩大至影子银行,从而形成双向的危机传导机制。
Gorton和Metrick(2010)提出,影子银行体系的“存款人”主要是现金充裕的机构投资者,具有他们有专业投资经验并掌握大量市场信息,对风险因素十分敏感,一旦行情发生变化,往往会率先抽离资金并引发“羊群效应”,从而诱发对影子银行体系的挤兑。
2.防范措施
面对影子银行体系的这一特点,需要扩大其资金的来源,避免依赖性的产生。
可行办法有以下几种:
(1)鼓励个人投资和私募资金的介入,加强债权人对影子银行业务运营中的风险的知情权,借此来扩大影子银行的资金的来源途径的同时抑制其风险的膨胀。
(2)影子银行通过自身的业务创新,吸引公众的投资,这方面可借鉴大额可转让存单或者基金的模式。
3、鼓励影子银行在货币市场上和资本市场上进行资金的融通。
(二)业务的往来会导致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扩散到其他的金融行业
由于影子银行的业务的灵活性和复杂性,其业务行为在满足商业银行不能满足的资金需求带来融资便利的同时也会将业务触角深入其他金融行业。
另一方面由于影子银行的产品往往由复杂的衍生品进过多次复合和再衍生而形成的,其现金流和风险的来龙去脉往往难以识别。
例如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影子银行的结构化衍生品就对在金融危机的扩散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不合格贷款着的贷款被商业银行出售给影子银行,影子银行通过资产池的结构化和增信,在将它出售给投资者。
由于影子银行在其中的操作,使得风险和收益分离,商业银行和投资者都不能清晰额了解其面对的风险,盲目扩张,最终由于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导致了多个机构的危机。
同时,AIG等保险公司为了扩大盈利能力而开发的CDS业务也卷入其中。
终于,由于影子银行体系业务的复杂和长链条性,整个金融体系都不可避免的受到重创进而影响到实体经济。
对于风险的传染是难以通过金融分业一刀切除的,因为金融监管的脚步往往跟不上金融创新的节奏,需要在影子银行体系和其他行业之间建立有效地风险隔离机制,允许与收益对称的在合理的可控范围之内的风险的跨行业分散,对于那些已经远远超过金融机构承受能力的风险则要尽早隔离,避免对其他机构和行业产生冲击。
(三)影子银行的业务行为对金融市场的结构产生影响
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美国金融业的合并趋势在促进了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改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影子银行体系的资产证券化功能使其在事实上成为了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一个二级市场。
由于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创新带来的效益,该市场的交易成本低、定价机制完善、流动性高,商业银行有足够的动力将其信贷资产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出售以获得流动性并进行下一轮的信贷行为。
因此,美国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不必等到到期就可收回,而在二级市场的货币和不断进行信贷和资产出售的循环中带来了巨大的乘数效应,直接扩大了商业银行的收益,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商业银行更像是一个生产厂商,它的产品就是信贷资产,因为市场的需求远远大于其制造能力,所以无论其生产多少都是有利可图的,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不再关注风险,生产出了很多不合格产品----次级贷款(Pozsar等.,2010)。
影子银行业务的增长在扩大了市场的流动性的同时也会带来虚拟资产在成交量和成交价格上的大幅上涨,这会吸引其他行业的金融机构来参与这项业务,这也改变的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内容。
然而,历史经验表明,过度的金融创新带来的资产价值的大幅增长并不能反应美国实体经济的真实情况,反而会进一步加剧美国本来就很严重的过度金融化(Epstein,2005)。
针对这一现象,必须要求其他的金融机构在进行跨行业业务的扩展时要审慎的面对可能的风险,防止金融机构由于受利益的驱动而放宽安全边际,参与一些已经存在泡沫的投资活动。
(四)影子银行的影响具有全球性特点
影子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特殊地位和美国金融的高度发达决定了其影响也是全球性的。
最后,美国金融市场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影子银行体系也是全球化的。
一方面,以德国的州银行(Landesbanks)为代表的许多欧洲国家的商业银行购买并持有美国AAA级以上的资产支持证券和有担保的债权凭证,从而成为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存款人”之一;另一方面,一些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