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方案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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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由通风科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这次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我矿“一通三防”工作得到显著提升,工人工作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及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
使我矿通风系统得到优化,降低通风阻力、费用,提高通风效益,各用风点风速都符合有关规定,通风设施更加安全可靠,瓦斯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人员定位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防尘、防火设施能责任到人,并按有关规定安装、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各通风设施时时刻刻正常运行。
二、机构组织
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组长:
岳崇利
副组长:
何世强
成员:
矿井各级管理人员
三、实施步骤及具体分工:
实施步骤:
1、由通风科明确此次行动的目标、内容、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及信息流程、隐患排查流程,及时间安排,并经过审核。
2、由组长组织召开具体会议,进行分工,明确责任,将方案传答落实下去。
3、通风与安监在组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各队成员进行隐患排查及治理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各种信息进行整理及上报。
具体分工:
1、组长:
对此次行动全面负责,是此次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研究和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人、财、物及时满足排查治理的需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副组长:
对此次行动负技术总责任,必须把好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组织实施、治理验收等。
3、各科队长:
对其各自分管区域内有关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并深入井下带班作业,保证各排查问题落实到位。
5、通风科:
负责整理各种信息,指令等,做到上传下达。
及井下问题的排查、处理情况的上报。
6、安监科对各部门所负责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的验收与安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隐患排查信息流程:
隐患信息下达流程
组长
技术(副组长)
生产安全通风机电
通风(办公室)
回采掘进维护安监技术机电
隐患信息上报流程
组长
技术(副组长)
生产安全通风机电
通风(办公室)
回采掘进维护安监技术机电
五、具体时间安培:
每月上旬各单位进行自查检,对各项问题进行分析并上报通风科。
每月中旬:
整改实施阶段,各项问题由通风与安监以“三定四签字”形式进行限期整改。
对科队级整改不了或暂时不能整改的由组长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处理。
每月下旬:
验收阶段,组织各部门集中进行检查、突出重点,组织各队人员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验收工作,确保各项问题处理到位。
六、隐患排查内容:
(一)通风系统:
1、主要通风
(1)、优化通风系统,降低通风阻力,降低通风费用,提高通风效益。
(2)、矿井内各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3)、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4)、加强对各巷道支护情况的检查,确保通风断面符合规定。
(5)、对井下各地点风量进行测定;要合理分配风量,坚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6)、严禁盲巷、废巷存在,一旦发现,及时封闭。
(7)、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要有记录可查。
(8)、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
(9)、主要通风机性能必须按期进行测定。
2、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米。
(2)、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速符合规定。
(3)、风筒要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4)、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3、通风设施
(1)、各通风设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其墙体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
(2)、各通风设施周围5米内必须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3)、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
(4)、测风站前后10m内无风流分支、汇合点,巷道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形,测风站本身长度不少于4m,墙面要平整,断面规整。
(5)、栅栏应设在离盲巷口小于0.5米支护完好,四周煤岩坚固的地方。
(二)瓦斯防治:
1、瓦斯检查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0.8%以上,体积达到0.5m3)。
(2)、每班瓦斯检查次数符合《规程》和有关规定;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的设置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4)、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照。
(5)、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符合《规程》有关规定。
2、安全监控
(1)、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必须完好可靠,不带病运转,备用量不少于20%。
(2)、各地点瓦斯探头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和煤电公司要求。
(3)、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和故障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4)、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3台,1台备用,一台上传,按时打印报表。
(5)、矿井必须设有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携带式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有序。
(三)综合防尘:
1、运输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巷道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回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30米内至少安装一道水幕,回风巷到工作面30米范围内至少安装两道水幕。
掘进巷道距工作面50米内必须安装一道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采区内巷道冲刷积尘周期由矿总工程师决定。
有定期冲刷巷道的制度并要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4、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都应符合有关规定。
(四)防火:
1、各要害场所及消防材料库防火设施要按矿井灾害处理计划配置齐全,灭火器无失效,过期等现象。
2、各皮带机头烟雾传感器应悬挂到位和应用到位。
3、各灭火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4、灭火器要定进行检定和更换。
5、井下进行电气焊工作时,必须经矿总工批准并有安全措施。
6、井下使用的油类、纸类、布类等易燃物品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至使用地点,剩余油类物品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严禁将剩余的油类物品洒在巷道内。
纸类、布类等易燃物品,使用过的或未使用过的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得乱扔乱放,并定期进行处理。
(五)井下爆破管理:
1、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其内容符合《规程》要求,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配有足够的爆破专业人员。
2、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措施。
3、井下放炮后剩余炸药、雷管存放在警戒线以外,其存放地点前后5米内必须支护良好,远离电器设备,雷管和炸药储放间距不得小于25米且必须入箱上锁,爆破员看管。
4、建立完善的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5、严格执行火工品运输制度,严禁皮带、刮板输送机运送火工品。
6、掘进工面必须设置放炮喷雾装置,在放炮前后需进行洒水喷雾降尘。
七、治理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
1、各成员要积极主动,对本辖区内的瓦斯治理工作检查,并且要互相配合,不得推诿,扯皮,延误时机,不按时完成或造成后果均要按事故严处。
2、领导组各成员要深入一线,随时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3、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治理情况及时报告。
4、凡不积极配合、不按时整改问题,按《现场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其验收标准按《煤矿安全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验收。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方山矿通风科
201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