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 docDOC.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1970806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 doc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 doc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 doc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 doc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 doc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 docDOC.docx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 doc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 docDOC.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 docDOC.docx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1docDOC

社会团体

章程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2、此章程范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三、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社会团体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海口市气排球协会英文译名HAIKOU

GASVOLLEYBALLASSOCIATION,缩写为HKGA)。

  第二条海口市气排球协是全市群众性的、有组织的、非营利性的体育团体(其中必须载明:

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做到为政府分忧、为行业服务、为民解困、助人自助、关爱生命、奉献社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民政局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海口市气排协办公地点设立在海口市大英山69号嘉茂大厦三楼B301-1房。

第二章加强党的建设

第六条本团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或接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七条本团体党组织要积极发挥政治引领、先锋模范、监督管理和规范行为的主导作用,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八条本团体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九条本团体党组织要在本单位的诚信自律、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本团体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评。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宣传和推动群众性气排球运动的发展,大力促进气排球运动社会化;

  

(二)对我市气排球运动的发展提出建议;

  (三)举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各种群众性的气排球竞赛活动;

  (四)通过体育活动,向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增强全民体育意识,倡导为国争光、奋勇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良好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

  (五)开展学术交流与研究,为提高我区气排球教学、裁判业务、训练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服务;

  (六)加强与各体育组织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切磋技艺,共同提高;

  (七)开拓气排球市场,倡导全民健身,组织清净有序的气排球活动,确保气排球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章会员

第十二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XXXXXXXXXXXX。

第十四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XXXXXXXXXXXX;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XXXXXXXXXXX。

  第十六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XXXXXXXXXXXX。

  第十七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八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五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九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XXXXXXXXXXXX;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七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XXXXXXXXXXXX。

  第三十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x年。

[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XXXXXXXXXXXX。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XXXXXXXXXXXX;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五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本会设监事会,由本会3名以上会员组成(必须是单数,理事不能兼任监事。

),设监事长1名,监事会组成人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会负责人的近亲属或直系亲属不得在监事会任职)。

(二)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的程序进行。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会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于职守,履行职责。

监事会成员不得从本会获取报酬。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XXXXXXXXXXXX;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九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六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七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九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法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