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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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防碰撞技术方案
编号:
SJZH.XPBSQ-024
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加工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技术方案
编制人:
.
审核人:
.
批准人:
.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1.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1.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12;
1.5.《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1.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7.塔机使用说明书;
1.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安排及塔机周边环境;
1.9.施工组织设计。
1.10.建设单位发给的施工图纸。
第二章:
工程概况
2.1.建设概况
本工程为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加工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位于遵义虾子镇,该工程地质由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勘测,设计单位为厦门华旸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遵义新蒲综合保税区一期工程由B01-B10、C01-C05、C09、D01、D02、E01、E02、F01-F09、G01、H01、J01、K01型厂房33栋单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30000m²,框架结构。
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使用年限50年。
楼层层高设计:
首层6.0m、二层以上有4.8m、4.6m、4.2m、3.8m等。
设计总高度有24.2m、23.4m、19.9m等。
2.2.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遵义新蒲新区虾子镇,双新快线旁,场地开阔,交通便利。
2.3.塔吊安装情况
本工程共33栋单体建筑,为了满足工程需要,施工现场需要安装15台塔吊,详细技术参数如下:
序号
编号
型号
类型
基础顶面标高m
一次安装高度m
臂长m
1
1号塔吊
TC5613
平臂式
-1.05
35
56
2
2号塔吊
QTZ63/630
平臂式
-1.05
35
50
3
3号塔吊
QTZ63/630
平臂式
-1.05
35
50
4
4号塔吊
TC5613
平臂式
-1.05
35
56
5
5号塔吊
QTZ40
平臂式
-1.05
35
40
6
6号塔吊
TC5613
平臂式
-1.05
35
56
7
7号塔吊
QTZ63/630
平臂式
-1.05
35
50
8
8号塔吊
TC5613
平臂式
-1.05
35
56
9
9号塔吊
QTZ40
平臂式
-1.05
35
46
10
10号塔吊
TC5613
平臂式
-1.05
35
56
11
11号塔吊
QTZ40
平臂式
-1.05
35
40
12
12号塔吊
QTZ40
平臂式
-1.05
35
40
13
13号塔吊
ST7022
平臂式
-1.05
35
70
14
14号塔吊
QTZ6516
平臂式
-1.05
35
60
15
15号塔吊
QTZ63/630
平臂式
-1.05
35
50
说 明
表中塔吊高度,为最大安装高度,在相邻两台塔吊使用过程中,注意调整高度,高低差以4~5m较为合适。
2.4.塔吊平面布置情况(附图)
结合现场实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较复杂,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相互碰撞,主要道路、施工现场临建设施上空高空坠物,邻近在建建筑物碰撞重大安全隐患,为确保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该安全技术方案。
详见下图所示:
第三章: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序号
危险源
可导致危险的情形
主要安全措施
1
群塔
作业
1.相邻塔机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起重臂相撞
1.塔机高度错开
2.实行塔机升节审批制度
2.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起重臂与钢丝绳或吊物相撞
1.制定交叉区域作业规则;
2.设置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
3.加强指挥,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作业过程中塔吊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机旋转相撞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限制回转的木楔;
3.实施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4.非工作状况塔机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风力推动塔机起重臂与钢丝绳相撞
1.塔机吊钩停置安全区域;
2.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监督检查;
2
塔机顶升加节
项升加节过程中发生大臂相互碰撞
1.定专人审批各塔顶升加节
2.建立顶升加节审批制度
3.顶升时现在专人负责监视
4.与之干涉的相邻塔机停止作业
3
现场
道路
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
1.吊物不超越围墙,严禁墙外吊物
2.设置小车幅度报警装置;
4
临时
设施
1.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
1.搭设双层硬质安全防护棚;
2.吊运过程中,吊物避开临时设施;
2.工作中突然停电,吊物撞击临建设施
1.吊物向临时设施方向运动时,限用高速或提前减速;
2.执行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5
已建及在建筑物
1、起重臂高度低于建筑物时直接撞击建筑物
1.划定工作区域,配备专人指挥;
2.对回转进行限位,限制工作区域;
3.设置塔机临近回转限位点报警装置。
设置限位点标识;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
4.1.安全技术措施
4.1.1.相交塔机高度错开,始终保持4~5m的高差。
4.1.2.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况进对其进行充电。
工作中突然停电,吊钩未提升到位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4.1.3.每台塔机上预备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他塔机或建筑物。
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4.1.4.设置塔机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
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至交叉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断电自动断电;
4.1.5.搭设现场临时道路及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棚,防护范围以塔机起重臂覆盖范围的道路长度,临时设施全部搭设防护棚,搭设标准以《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为准。
4.1.6.设置障碍灯,夜间施工时,红色障碍灯必须打开。
提醒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
4.1.7.各塔机运行过程中为防止发生碰撞、回转及变幅,各栋号塔机必须按规定轨迹及角度运行作业。
4.1.8.本项目塔吊是一次性安装到位,不需要顶升和附着,所以,关于塔机附着与顶升相关技术措施,在此略过。
4.2.使用作业具体规定
4.2.1.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
4.2.2.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
4.2.3.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至50cm左右应作停顿,塔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
4.2.4.塔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
4.2.5.每班作业后,塔机吊钩应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内、距起重臂垂直距离2—3m,吊钩上不得悬挂吊物、吊索。
4.2.6.夜间保持塔机红色障碍灯开启。
4.2.7.塔机在两塔交及区域作业时,应遵守一下规则:
4.2.7.1.低塔让高塔:
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2.7.2.后塔让先塔:
两塔同时在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4.2.7.3.动塔让静塔:
在进入两塔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正在运行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2.7.4.轻车让重车:
两塔同时运转时,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塔机本身起重特性)的塔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塔机。
4.2.7.5.客塔让主塔:
当塔机进入另一台塔机主要作业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塔。
4.2.8.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后方能动作。
4.3.管理措施
项目部对塔机安全使用建立监理监督、项目部管理、作业人员实施的管理机制。
4.3.1.建设单位安全职责
4.3.1.1.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上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4.3.1.2.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4.3.2.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4.3.2.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4.3.2.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3.2.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3.2.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
4.3.2.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4.3.2.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4.3.3.项目部塔机运行岗位职责
4.3.3.1.项目经理:
负责配备相关人员,组织对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督促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检查整改制度的落实。
4.3.3.2.项目生产经理:
对塔机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措施;配合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工作。
4.3.3.3.项目安全员: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塔机安全作业的管理与监督;宣传贯彻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对项目塔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塔机作业制度的贯彻与落实进行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安全例会。
4.3.3.4.塔机机长:
按照防撞措施,组织塔吊指挥和司机进行学习和应急演练;带领作业人员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对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作业人员进行交流,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
4.3.3.5.塔机操作人员:
应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和塔机操作规程,对本方案各项规定清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每班作业前后对塔机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严禁塔机带故障作业、违规作业。
4.3.3.6.信号工:
①.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相关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②.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③.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④.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⑤.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4.3.3.7.司索工:
①.严格遵守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
②.准确估计吊物的质量和重心,正确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并保证使用安全;
③.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或弃用;
④.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
⑤.能掌握各种指挥信号,包括旗语、手势等;
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高空挂钩摘钩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3.4.安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安装单位应当保证安装拆卸过程的安全,并对其安装的塔吊的安装质量负责。
4.3.4.1.必须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吊安装、拆卸工程。
4.3.4.2.应当和塔吊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塔吊安装、拆卸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人。
4.3.4.3.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塔吊及现场施工条件。
4.3.4.4.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塔吊性能要求及现场施工条件,编制塔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
4.3.4.5.塔吊装拆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并告知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方可组织实施。
4.3.4.6.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塔吊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4.7.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3.4.8.应当按照塔吊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
安装拆卸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禁止擅自在塔吊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4.3.4.9.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幅度限位装置、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位器、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小车断轴保证装置、钢丝绳防脱装置、风速仪、缓冲止挡装置等安全装置。
4.3.4.10.塔吊安装单位安装完毕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塔吊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
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4.3.4.11.塔吊使用期间,安装单位有关技术负责人应当对其安装的塔吊进行定期巡查,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装质量问题。
对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反映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整改,确保塔吊安全运行。
4.3.5.建立附着升节审批制度
由于本项目只有四层楼,最大高度只有24.2m,所以,采取一次安装到位,不附着,也不再升节。
此项内容在此略过。
4.3.6.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塔机司机日常检查、项目部每周检查、租赁公司每月检查的检查制度。
4.3.7.培训制度
项目部每月对塔机操作人员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针对塔机使用中出现过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
4.3.8.信息管理
现场配备塔机总指挥,与各塔指挥联络;每台塔机配备2名指挥,塔吊司机和指挥使用对讲机联络,并认真落实碰撞措施。
4.3.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3.9.1.建立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责任制;
4.3.9.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3.9.3.只能从事证件所限定的操作项目;
4.3.9.4.上岗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
4.3.9.5.严格按照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护品;
4.3.9.6.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严禁超负荷工作;
4.3.9.7.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4.3.10.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塔司、信号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4.3.10.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4.3.10.2.超过额定负荷不准吊;
4.3.10.3.吊物未捆牢不准吊;
4.3.10.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4.3.10.5.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4.3.10.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4.3.10.7.光线阴暗不准吊;
4.3.10.8.斜拉斜挂物不准吊;
4.3.10.9.物件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4.3.10.10.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第五章:
应急措施
发生塔机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以下就一般性危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
5.1.塔机运转过程中突然停电。
塔机司机应及时利用备用电源制动回转并采用木楔楔住回转齿轮与齿圈,塔机指挥应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反映情况,争取尽快送电,停电期间塔机司机和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停电超过1小时,应想法用麻绳等方式对起重臂进行临时锚固。
5.2.由于操作失误塔机回转过度可能会引发碰撞,应迅速对塔机的危险性做出判断,并考虑选择:
5.2.1.通过起衙和变幅动作避免碰撞;
5.2.2.间断对回转进行制动,减小回转惯性直至制动;
5.2.3.可能的情况下,反档间歇制动;
5.2.4.塔机指挥应迅速观察周边环境,与相邻塔机取得联系,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5.3.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塔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确定钢丝没有受损后塔机方能动作。
5.4.作业过程中,发生塔机碰撞建筑物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等清楚能否动作后方能向相反方向选择。
第六章:
应急预案
6.1.目的
为提高建设工程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对事故的伤亡人员进行施救以及事故现场设备险情和安全隐患的迅速排除,以避免事故继发性发生。
6.2.应急预案施救项目的具体施救方法
6.2.1.触电应急急救方法
6.2.1.1.对于触电者的急救应分秒必争。
发生呼吸必心跳停止的病人,病情都非常严重。
这进应一面进行抢救,一面紧急联系专业救护机构,就近送病人去医院进一步治序;在转送病人去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不能中断。
6.2.1.2.关掉电闸,切断电源,然后施救。
无法切断电源时,可以用木棒、竹竿将电线挑离触电者身体。
如挑不开电线或其他致触电的带电电器,应用干的绳子套住触电者拖离,使其脱离电流。
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胶运动鞋等。
切忌用手去拉触电者,不能因救人心切而忘了自身安全。
6.2.1.3.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6.2.1.4.伤进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
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
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做胸外心脏扣压。
6.2.1.5.发现其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摩等复苏措施,一般抢救时间不得少于60~90分钟。
直到使触电者恢复呼吸、心跳或确认已无生还希望时为止。
现场抢救最好能两分别实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
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
如现场抢救仅用1人,用15:
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彻底。
6.2.2.机械伤害急救方法
当伤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通120急救电话,报告出事地点、受伤人员及伤情,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
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
6.2.2.1.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6.2.2.2.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6.2.2.3.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医院诊治。
6.2.2.4.若有胸壁浮动,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后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
6.2.2.5.若有开放性胸部伤,立即取半卧立,对胸壁伤口应进行严密封闭包扎。
使开放性气胸改变成闭合性气胸,速送医院。
救护人员中若能断定张力性气胸者,有条件时可行穿刺排气或上胸部置引流管。
6.3.应急准备
6.3.1.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救援小组职务
手机号码
部门职务
余前银
组长
186********
项目经理
张文汉
副组长
139********
项目总监
张 林
副组长
137********
生产经理
庹发平
副组长
159********
项目安全负责人
程书山
小组成员
187********
义务救援成员
王朝伟
138********
刘 超
181********
牛治友
180********
6.3.2.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常设机构项目部,承担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降节)拆除及使用作业过程中突发事件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起重机械安装和操作人员安全防范工作。
在接到突发事件通知第一时间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并根据事发情况制定所要采取的救援措施。
6.3.3.应急救援队的组成
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
6.3.4.应急救援队职责
应急救援队是对起重设备突发事故予以施救和抢险的常设机构。
其成员均受过起重机械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具有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是我公司职工队伍中的技术骨干。
应急救援队在接到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并根据施工方案,将起重机械解体拆除,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6.3.5.救援物资准备
6.3.5.1.运输车辆准备:
载人小车一台。
驾驶员:
蔡 勤手机号:
187********;
6.3.5.2.大吨位吊车准备:
外协大吨位吊车(80~120吨)。
联系人:
徐志荣;手机号:
136********;
6.3.5.3.工具准备:
①.钢丝绳、绳卡、卸扣等吊索具。
②.氧气、乙炔各两瓶。
③.专用工具、撬扛、手拉(电动)葫芦等工具。
6.3.5.4.照明器材:
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及灯具、手电筒等。
6.4.应急响应
6.4.1.在接到突发性事故的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组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和应急救成员以及相关车辆驾驶人员,准备好各种工具及必须的资金,立即赶赴事发现场。
6.4.2.在地方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下,以最快的速度尽一切力量抢救伤员,并根据起重机事发现状制定相应的设备拆除方案。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将设备拆除,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6.4.3.积极配合并协助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实事的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并根据政府权威部门关于事故鉴定及责任的划分,承担本公司应负相应责任。
6.4.4.发重重大危险事故或险情时,及时向社会求助:
火警119;救护120;报警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