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计最新算规则及各类工程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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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计最新算规则及各类工程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

装饰工程计算表

 

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以下简称装饰估价表)是以93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以及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为依据,结合安徽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而编制的。

一、装饰估价表的适用范围:

1.单独装饰工程、改建及二次装饰工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2.安徽省镜内的新建、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且与土建(主体)工程分开承发包的装饰工程。

如一同承发包的,应执行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二、装饰估价表的主要作用。

1.是确定装饰工程造价的依据;

2.是编制、审定装饰工程概预算、结(决)算的依据。

3.是编制装饰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4.是企业内部核算的基础。

三、装饰估价表的编制原则:

1.本装饰估价表的编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从有利于全省统一市场的建立、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装饰工程造价的控制出发,规范装饰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行为。

2.本装饰估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大多数装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

3.本装饰估价表的编制时吸收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并依据国家产品标准、装饰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省标准图集等编制的。

4.本装饰估价表除规定可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材料消耗量等与装饰估价表规定不同而改变定额用量。

四、装饰估价表的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装饰估价表中工日单价,按当前安徽省装饰工程市场综合人工费考虑的,其标准分别为:

普通装饰项目单价为19.69元/工日,中档装饰项目单价为22元/工日,高级或较复杂的装饰项目单价为26元/工日。

执行中工日单价不得调整。

确需调整的,将由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行文公布。

五、装饰估价表中装饰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包括从工地仓库或现场集中堆放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堆放、场内运输、施工操作损耗在内。

六、装饰估价表中材料预算价格按1998年全省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取定的材料价格品种、规格、单价已列入第十一章附录中,价格中包括了从供货地点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市内外运输费、采购保管费、包装损耗及其他费用,其中采购保管费率为3%(采购为1.7%,保管为1.3%)。

执行时市场价格与预算价格发生价差,应按《安徽省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办理。

七、装饰估价表中施工机具费依据常用机械(或机具)类型、规格,结合现行省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确定的,均以费用形式表示,费用中包括了装饰高度在20m以内或装饰层数在6层以下的装饰工程施工垂直运输费,执行中机具费一般不得调整。

八、高度在3.6m以内的墙、柱(梁)、天棚面装饰所需的脚手架搭、拆工人和脚手架材料摊销费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超过3.6m及装饰高度超过20m或装饰层数大于6层者,按本装饰估价表第十章规定执行。

九、装饰估价表中木材是按自然干燥计算的。

未包括烘干费用及烘干损耗,实际发生烘干费用和烘干损耗应按工程所在地定额站的规定计算。

装饰工程施工中部分项目需要保护的或要求防水防腐处理的,应执行第八章相应定额。

十、凡进行二次或再次装饰工程,在新、旧基层上施工存有差异,双方应考虑其难易程度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其拆除、铲除费用应执行第九章相应定额。

十一、装饰工程中需做装饰灯具、卫生洁具、给排水及电气管道等安装工程,均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单位估价表》的相应项目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装饰估价表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

“×××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装饰估价表权属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装饰估价表中的文字、数据等内容,未经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录入使用或用于软件开发,违者追究责任。

本装饰估价表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修改、仲裁。

 

一、楼地面装饰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均包括基层与装饰面层,找平层砂浆设计厚度不同,按每增减5mm调整,粘结层砂浆厚度与定额不符时,按设计厚度调整。

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子目中均不包括踢脚线,楼梯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及板底饰面。

三、水磨石面层定额中,已包括酸洗打蜡,设计不做酸洗打蜡,应扣除定额中的酸洗打蜡材料费及人工0.51工日/m2。

块料面层不包括酸洗打蜡,如设计要酸洗打蜡,按相应定额执行。

四、大理石、花岗岩面层镶贴不分品种、拼色均执行相应定额,设计有两条或两条以上镶边者,其镶边部分按相应定额人工乘1.1系数,矩形分色镶贴的小方块仍按定额执行。

五、花岗岩、大理石板局部切除并分色镶贴成折线形图案者称“简单图案镶贴”,局部切除并分色镶贴成弧线形图案者称“复杂图案镶贴”,该两种图案镶贴分别套用定额,凡市场供应的拼花石材成品铺贴,按拼花石材定额执行。

六、大理石、花岗岩板镶贴及切割费已包括在定额内,但石材磨边未包括在内,设计磨边者按第八章相应定额执行。

七、各种踢脚线按150mm高编制的,设计高度与定额不同,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八、楼梯、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要求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螺旋形楼梯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1.2,块料用量乘系数1.10。

水磨石面层嵌弧形条,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系数1.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找平层、水磨石面层,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设备基础、室内管道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间壁墙以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块料面层镶贴按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设备基础、柱、间壁墙等不做面层的部分,门洞空圈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三、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200mm宽的楼梯井),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走廊连接处算至楼梯梁外侧。

四、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宽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及侧面装饰,应另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五、踢脚线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门洞所占长度扣除,侧壁长度另加。

六、多色简单、复杂图案镶贴花岗岩、大理石按镶贴图案部分的矩形面积计算。

成品拼花石材铺贴按设计图案的面积计算。

计算简单、复杂之外的面积,扣除简单、复杂图案面积时,也按矩形面积扣除。

七、地毯、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二、墙柱面装饰工程

说明

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者,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一、镶贴块料面层

1.圆弧形、锯齿形、复杂的不规则的墙面镶贴块料面层套用相应子目,其人工乘1.15系数。

2.块料面层镶贴不分规格、分色均执行本定额。

块料镶贴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檐沟侧边、窗台、门窗套、扶手、拦板、雨篷、阳台侧边、柱墩、各种壁柜、过人洞、池槽、花台等。

3.块料面层中带有弧边的块石材损耗,应按实调整,每10m弧形部分,切贴增加人工0.60工日、合金钢切割锯片0.14片。

4.花岗岩、大理石块料面层均不包括阳角处的磨边、倒边,设计要求磨边或墙、柱面贴石材装饰线条,按相应定额执行。

5.外墙贴釉面砖、劈离砖和金属面砖项目按“密缝”与“宽缝”区别。

宽缝分

10mm以内和20mm以内列项。

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二、墙柱面饰面、隔断

1.设计木隔墙、隔断、墙裙等的龙骨与定额间距、规格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本定额仅编制了一般项目中常用的骨架与面层。

2.木饰面、隔墙、隔断定额的木基层均未包括防火材料,设计要求刷防火漆,按第七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饰面面层定额中除注明外,均未包括墙裙压顶线、压条、踢脚线、阴角线、门窗贴脸等装饰线,设计有要求时,应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4.铝合金隔断、隔墙、幕墙的龙骨含量、饰面板的品种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应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5.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

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机具乘以1.3系数。

6.木龙骨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0.55系数;木龙骨基层用于隔断、隔墙时,每100m2木砖改按木材0.7m3计算。

7.玻璃隔断如设计有平、推拉窗者,扣除平、推拉窗面积,平、推拉窗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8.木龙骨如系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均按定额执行。

9.网塑夹芯板(泰柏板)内隔墙定额内已包括双面底层及面层抹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镶贴块料面层

1.墙柱面镶贴块料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2.墙裙高度低于300mm时,按踢脚线计算。

3.“零星项目”的贴(挂)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二、墙柱面饰面、隔断

1.墙面、墙裙、柱面墙面、墙裙的木装修龙骨、衬板、面层及粘贴切片板按净面积计算。

并扣除门、窗洞口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附墙垛及门、侧壁并入墙面工程量的计算。

独立柱镶贴块料面层、龙骨及饰面按柱外围饰面尺寸乘以柱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2.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隔断、均以框外围面积计算;幕墙与建筑顶端、两端的封边尺寸以平方米计算;自然层的水平隔离与建筑物连接按延长米计算(连接层包括上、下镀锌板在内)。

幕墙上设计有窗者:

计算幕墙面积时,窗面积不扣,且每10m2窗面积另增幕墙框料26kg、人工3.5工日(窗不再另外计算)。

3.石材圆柱面按石材面外围周长×柱高(应扣除柱墩、柱帽)以平方计算。

石材柱墩、柱帽按其结构柱的直径+100mm的周长乘其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4.隔断的计算半玻隔断是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他墙体,其工程量按半玻设计边框外边线以平方米计算。

全玻隔断按面积计算,其高度自下横档底算至上横档顶面,宽度按两边立框外边线计算。

玻璃砖隔断:

按玻璃砖格断框外围面积计算。

花式隔断、网眼木格隔断均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浴厕木隔断按面积计算,其高度自下横档底算至上横档顶面,门扇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计算。

补充

99装饰估价表2-181、2-191子目单位应为100m。

(发稿时间:

2004-12-01)

三、天棚装饰工程

说明

1.本章龙骨是按常用材料及规格综合编制的,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2.定额中木龙骨规格、木龙骨为50mm×70mm。

中小龙骨为50mm×50mm,木吊筋为50mm×50mm,设计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3.U型轻钢龙骨天棚,不上人型大龙骨h=45,中龙骨h=19,上人型大龙骨h=

60,中小龙骨h=19。

4.T型铝合金龙骨天棚,上人型大龙骨h=60,中龙骨h=35,小龙骨h=22;不上人型大龙骨h=45,中龙骨h=35,小龙骨h=22。

5.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普通型天棚。

天棚面层高差在200mm以上者(含200mm)且不在同一标高的少数面积占该间天棚面积的15%以上的为复杂型;天棚中有折线、迭落、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等也为复杂型。

圆弧形、拱形等复杂型天棚面层人工、机械按其相应定额乘系数1.45计算。

6.天棚吊筋(见补充定额附3-1~5)、龙骨与面层应分开计算,按设计套用相应定额。

7.龙骨用料设计与定额不符,应按设计用量加下列损耗调整定额中的含量;木龙骨6%,轻钢龙骨6%,铝合金龙骨7%;

8.本定额金属吊筋是按膨胀螺栓连接在楼板上考虑的,每付吊筋的规格、长度、配件及调整办法详见“天棚吊筋表”,设计吊筋与楼板底面预埋铁件焊接时,也执行本定额。

表中的吊筋适用于钢、铝、木龙骨的天棚基层。

小房间(厨房、厕所)内不用吊筋时、不得计算吊筋项目,并扣除相应定额中人工含量7.2工日/100m2。

9.本定额轻钢、铝合金龙骨是按双层编制的,设计为单层龙层(大、中龙骨均在同一平面上),在套用定额时,应扣除定额中的小龙骨及配件,人工乘系数0.87其他不变,设计小龙骨用中龙骨代替时,其单价应调整。

10.胶合板面层在现场钻吸间孔时,按钻孔板部分的面积每100m2增加人工6.7工日计算。

11.木质骨架及面层的上表面,未包括刷防火漆,设计要求刷防火漆时,应根据

第七章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12.木质风口及回风口:

方形风口在380×380mm以上时,人工按定额乘系数1.25计算。

矩形风口周长在1280mm以上时,人工按定额乘系数1.25计算。

条形风口周长在1400 ̄1800mm以上时,人工按定额乘系数1.25计算,周长在

1801 ̄2600mm时,人工按定额乘系数1.50计算,周长在2600mm以上时,人工按定额乘系数1.7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

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型、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不需展开计算,应套用复杂型子目。

二、天棚装饰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扣除独立柱、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0.3m2以上的灯饰所占的面积。

2.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铝合金扣板雨篷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天棚吊筋表(详见定额书)

 

四、门窗装饰工程

说明

一、门窗工程包括木门窗框扇制作安装、购入成品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以及门窗五金配件安装四个部分。

二、木门窗框扇制作安装

1.本定额中的木门窗部分是按机械制作和手工制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制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

木门窗制作安装均为现场制作安装。

2.木门窗框、扇的木材用量应按设计用量加6%的损耗按实调整。

3.设计门窗有艺术造型及特殊要求时,因设计差异较大,其制作安装应按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三、购入成品安装的门窗单价中,已包括玻璃和一般五金配件的价格以及安装人工,特殊五金和安装人工应按“门、窗五金配件安装”相应项目执行。

四、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

1.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是按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编制的,加工厂至现场堆放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2.各种铝合金门窗的型材规格、含量取定详见附表“铝合金门窗用料表”,表中加括号的用量即为本定额的取定含量。

设计型材的规格与定额不符,应按附表的规格调整或按设计用量加7%损耗调整。

五、木门窗和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包括五金费,其五金应另列项目按设计用量套“门、窗五金配件安装”有关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门窗框、扇均按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其中硬木推拉门扇、折叠门及隔断按净面积计算。

二、成品门窗安装

1.豪华装饰木门安装,按购入门扇的净面积计算。

2.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安装,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3.卷帘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加600mm乘以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卷帘门上的小门按扇计算,电动装置安装按套计算。

4.电子感应门及旋转门按樘计算。

三、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木门扇包金属面及软包面均以木门扇净面积计算。

门窗框上包不锈钢板及铜皮均按不锈钢板及铜皮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补充

1、铝合金门窗制造安装项目4-64~4-94、4-107~4-113取消,施工企业在附属加工厂制作的均按成品门窗安装项目执行。

(发稿时间:

2004-12-01)

五、栏杆、扶手工程

说明

1.本章定额适用于楼梯、阳台、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板、栏杆、杆手。

定额中包括了弯头的制作安装。

2.螺旋形或弧线形的楼梯栏板、栏杆、扶手,人工、机械应乘以1.2系数。

3.本章所用主要材料的品种与规格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人工、机械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栏板、栏杆、扶手的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

 

六、装饰条工程

说明

1.本章定额均不包括油漆工料,如需做油漆的项目,按第七章相应定额执行。

2.本章定额中主要材料的材质、规格、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人工、机械不予调整。

3.本章定额以安装在墙面上为准,如在木基层天棚面上钉压条、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1.34系数;在轻钢龙骨天棚面上钉压条、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1.68系数;木装饰条做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压条、装饰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2.石膏压角按个数计算。

 

七、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中涂料、油漆工程均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等人工配合以机械喷枪操作,实际施工方法不同时,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油漆项目中,已包括钉眼处刷防锈漆的工、料,并综合了各种颜色的油漆,设计油漆颜色与定额不符时均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已综合考虑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的因素,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可按实计算。

四、定额中规定的喷、涂刷遍数,设计不同时,可按每增减一遍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五、本定额对硝基清漆磨退出亮定额子目未具体要求刷理遍数,但应达到漆膜面上的白雾光消除、出亮为止,实际施工中不得因刷理遍数不同而调整本定额。

六、色聚氨酯漆已综合考虑不同色彩的因素。

七、本定额抹灰面乳胶漆、裱糊墙纸饰面是根据现行工艺,将墙面封油刮腻子、清油封底、乳胶漆涂刷及墙纸裱糊分列子目,本定额乳胶漆、裱糊墙纸子目已包括补腻子在内。

八、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

喷点找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压花:

喷点找平,点面积在1 ̄1.2cm2;

3.中点、小点:

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九、浮雕喷涂料大点、中点、小点规格划分如下:

1.大点:

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点、小点:

点面积在1.2cm2以下;

十、本定额中的广漆应另增加特殊岗位津贴费,每工日2.00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墙、柱、梁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按实喷(刷)、实贴面积计算。

二、木材面、抹灰面、金属面油漆、涂料工程量按下列各表规定的计算方法与相应的系数进行计算。

1.套用单层木门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

1.00

按洞口面积计算

一玻一纱木门

0.36

单层全玻门

0.83

单层半玻门、双扇木门

0.90

单层门扇(不包括门套)

0.81

凹凸线条几何图案造型单层木门

1.06

木百页门

1.25

厂库大门

1.10

2.套用单层木窗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玻璃窗

1.00

按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窗

1.36

单层组合窗

0.83

双层组合窗

1.13

木百页窗

1.50

单层木窗扇(不包括窗套)

0.81

3.套用木扶手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不带托板)

1.00

按延长米计算

窗帘盒(箱)

2.04

窗帘棍

0.35

装饰条宽在150mm内

0.40

装饰条宽在150mm外

0.52

4.套用其他木材面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胶合板天棚

1.00

长×宽

木方格吊顶天棚

1.20

暖气罩

1.28

木间壁木隔断

1.90

外围面积

长(斜长)×高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1.65

木栅栏、木栏杆(带杆手)

1.82

5.套用木墙裙定额的项目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墙裙

1.00

净长×高

有凹凸、线条几何图案的木墙裙

1.05

6.踢脚线按延长米计算,如踢脚线与墙裙油漆材料相同,应合并在墙裙工程中。

7.橱、台、框工程量计算按展开面积计算。

8.窗台板、筒子板(门、窗套),不论有无拼花图案和线条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9.套用木地板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地板

1.00

长×宽

木楼梯(不包括底面)

2.30

水平投影面积

10.抹灰面油漆、涂料,套用抹灰面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混凝土平板

1.00

底板长×宽

槽形底板、混凝土折板

1.30

混凝土各种有梁板

1.30

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面

1.10

水平投影面积

11.金属面油漆

(1).套用单层钢门窗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钢门窗

1.00

洞口面积

钢百页窗

2.74

半截百页窗

2.22

(2).套用其他金属面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屋架支撑、檩条

1.00

重量(t)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1.71

零星铁件

1.32

 

八、配套装饰工程

说明

1.本章定额除铁件外,均不包括油漆工料,如需做油漆项目,按第七章相应定额执行。

2.本章定额项目主要材料的材质、规格、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人工、机械不予调整。

3.招牌基层。

①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式招牌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体上。

沿着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套用平面招牌复杂项目。

②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出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凸起或造形。

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③招牌的面层套用天棚相应面层项目,其人工乘以0.8系数。

4.美术字安装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5.暖气罩挂板式是指用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套用明式项目。

6.本章第十五节为参考定额,供报价时参考;结算时可按计图纸和实际情况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含量。

7.定额中石材磨边是按在现场制作加工编制的,实际由外单位加工时,应另行计算。

8.成品保护是指对已做好的项目面层上覆盖保护层;保护层材料不同不得换算;实际施工中未覆盖的不得计算成品保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凸凹造型部分不增减。

2.沿着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形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式招牌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

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等另行计算。

4.美术字按字的最大外围面积以个计算。

5.窗帘盒、窗帘轨、窗帘杆均按实际的延长米计算。

6.窗台板、门窗套按展开面积计算。

7.窗帘布、窗纱布、垂直窗帘按展开面积计算。

窗水波幔帘按延长米计算。

8.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9.镜面玻璃带框的按框的外围面积计算;不带框的按玻璃面积计算。

10.防潮、防水、防腐按实铺面积计算。

11.成品保护以面积计算,台阶、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柜台、货架、酒吧台、服务台、收银台等均以外围尺寸按只计算。

 

九、拆除工程

说明

1.拆除工程所列项目主要是为建筑物的装饰而设置的。

其中包括楼地面拆除,墙体拆除,墙、柱面铲除,天棚拆除,门窗拆除,水、卫、电气照气拆除和其他项目拆除第七部分。

2.拆除工程一般采用手工操作,并考虑了部分机具拆除和拆除物品的外运包装费用以及拆除物品的垂直运输费用。

3.拆除时对建筑物的结构不得造成损坏和隐患。

一般支撑加固、搬运料具、搭拆简易脚手架的费用已包括在定额之内。

4.对拆除的的材料、构件应力求完整无损。

拆除物品运至室外50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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