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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实施方案

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与范围

岷县位于甘肃省南部,东经103°41′29″—104°59′23″,北纬34°07′34″—34°45′45″之间,西北与临潭、卓尼、迭部三县相邻;东北和漳县、武山接壤;东南与宕昌、礼县毗邻,地处甘南高原东缘与陇中黄土高原和陇南山地接壤区,在甘肃地理单元上划归甘肃洮岷区。

全县总面积3573.6km2。

(2)地质、地貌

岷县在地质构造上属西秦岭地槽褶皱系的北秦岭海西褶皱带,经历了中生代的雁山运动隆起和新时代的喜马拉雅运动上升,方形成今日地貌格局。

其岩性以上古生代的海陆交汇相互层的灰岩、砂岩、泥岩等为主,岷峨山、摩折梁及闾井乡下草地出露的花岗岩类,为印支运动的侵入岩,黄土层以洮河流域较为深厚。

岷县境内北秦岭山地横贯全县,构成山丘重叠沟脉纵横的地势,海拔在2040—3934m之间,地形由东南向西北方向倾斜,起伏较缓,东西狭长,最宽处120km,南北最窄处15km。

境内山多川少,山地坡度在15--45°之间,若以狭义的陇南山地(即洮河以东和渭河以南的西秦岭山地)作为划分依据,则有两个地貌区。

西部洮河流域山原区:

在班哈山以西多高山环绕,如达拉梁、木寨岭、岭罗山等,均系海拔3000m以上山地。

其中达拉梁主峰海拔3872m,遮面崖上的通天柱为最高点,海拔3934m。

地貌属高原形态,地表切割较小,相对高差在747—934m之间,山地上生长林木较多。

洮河河谷沿岸宽而浅,上迭马以下是洮河切割形成的川台地,为优良的农耕地带。

东部渭河、西汉水流域山地区:

在吊沟梁班哈山一线以东的岷峨山、摩折梁均超过海拔3000m以上,马坞乡的油房庄海拔为2040m,为全县最低点,其余地区在海拔2200—3000m之间。

本区气候高寒阴湿,山地阴坡分布森林,一些河谷和平坦开阔地,可种青稞、油籽、燕麦等及一些牧草耐寒作物,草场面积较大,且水草丰茂规划为全县发展畜牧业的主要地区。

(3)气候

岷县属半湿润性大陆气候,其特点是高寒半湿润,垂直梯度及水平差异变化较大。

据县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岷县年平均气温5.7℃,最热的七月份平均气温为16.1℃,最冷的一月平均温为-6.9℃,历年极端最高平均气温28.8℃,极端最低平均气温-20℃。

无霜期123天,早霜期10月17日,晚霜期5月1日。

大部分海拔高地区的各项气温更低,无霜期更短,高山区则无绝对无霜期。

只有洮河河谷的维新、堡子等地气温较高,无霜期可达145天,海拔在2800m以上的地区,无霜期不足80天。

年日照2229.6小时,平均日照为6.11小时,一般只有可照射时数的一半,太阳辐射总量为125.9千卡/cm2。

由于海拔高,降水比较充足,年降水达596.5mm,东半部较西半部为多,雨季雨峰达316.3mm,七、八、九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3%,这三个月,阴雨过程强度大,是为灾害性天气。

雹灾平均每年达17次,成灾11.5次,以六月、七月最频繁,夏秋收割的七、八月成灾严重。

(4)土壤

岷县土壤包括13个土类,19个亚类,45个土属,54个土种。

土壤类型多样,且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异特征。

土壤类型结构受水平地带性尤其受纬度地带性的深刻影响,具有明显的纬向水平分异。

土壤分布情况是:

西北部洮河流域有黑土、麻垆土、黄绵土等,西南部主要有亚高山草甸土、山地暗棕壤土、黑垆土等,东部主要有黑土、灰褐土、黑钙土、山地草甸土等。

其中黑土占全县总面积的47.29%,为主要土壤,黑垆土占全县总面积的16.7%,山地暗棕壤土占全县总面积的3.85%,黑钙土占全县总面积的3.45%,灰褐土占全县总面积的6.66%。

这五类土壤的分布共计占全县总面积的77.95%。

由于地表水土流失严重,肥沃土壤多被雨水冲刷,肥力下降,公顷产量低而不稳。

(5)水文

全县分两大流域,三个水系,共有大小二十二条河流。

主要河流有洮河、迭藏河、纳纳河、闾井河、湫山河、燕子河等。

其中:

黄河流域洮河水系的迭藏河发源于马烨林区,渭河水系的闾井河穿过马沿林区;长江流域西汉水系的燕子河横穿马沿林区。

地表径流主要是大气降雨,占71.20%。

其中迭藏河年均径流量在3.98万m3左右,径流模数8.56m3/S;闾井河河宽6—10m,总长54.8km,河床比降14.6%,年平均流量4.05m3/S;燕子河河宽5—8m,水深50cm,年均流量5m3/S,林区内水力资源较为丰富。

(6)水土流失现状

由于受地形、地貌、土壤质地、植被覆盖度以及区域性降水比较集中、降雨强度大的影响,水土流失十分严重。

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437.76km,占总国土面积的96%,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6015吨/a·km,沟壑密度达1.2-2.0km/km2,侵蚀总量达2068万吨。

由此引发的洪涝灾害不仅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而且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一定的威胁。

(7)植被

岷县受高寒阴湿气候的影响,大部分地区植物覆被较好。

按植被垂直分布特点,可分为五个植被区。

一是洮河川台人工植被区,海拔在2200—2500m之间;二是山地半干旱草原植被区,海拔在2400—2600m左右;三是森林草原植被区,海拔2600—3000m之间;四是亚高山灌丛草原植被区,海拔在3000—3400m左右;五是草甸草原植被区,海拔在3400—3700m之间。

从植被的水平地域分布看,县境东南部的犀牛江(西汉水)支流,湫山河流域和西南部的秦许等地,由于纬度偏南,分布针阔叶混交林,且发育差;县境北部洮河沿岸及纳纳河以北,则为典型的草原。

黄土梁咀呈斑块“岛吠”,镶嵌在草原景观之中。

山地遍布森林褐土,垂直带变化颇为显著,在海拔2700m以上的山地,一般广布山地草甸,局部有沼泽化草甸点缀。

(8)野生动植物资源

1.野生植物资源

野生植物种类繁多,是天然的绿色基因库。

木本植物有乔灌木树种27科,44属,92种。

主要有云杉、冷杉、落叶松、油松、华山松、侧柏、杨树、旱柳、白榆、刺槐、臭椿、红桦、康椴、栎、花椒、杏、桃、樱桃、枸杞、苹果、梨等。

灌木树28种,主要有沙棘、柠条、紫穗槐、箭竹、红柳、珍珠梅、卫茅等。

草本植物有87科,324属,646种。

其中牧草约有500种,优良牧草主要有珠芽蓼、羊茅草、多节雀麦草、针茅草、塘谷耳黄、紫羊茅、赖草、短柄草、管叶野碗豆、紫花苜蓿、发草、密生台草、老芒麦草、苏叶草、草木樨等。

区内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8种。

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种,即银缕梅;国家二级保护植物8种,分别是岷江柏木、秦岭冷杉、紫椴、冬虫夏草、星叶草、鹿角蕨、扇蕨等。

岷县素有“千年药乡”之称,药材种类繁多,具有药用价值的有237种。

其中经鉴定的有164种。

如当归、党参、贝母、大黄、黄苓、红芪、黄芪、羌活、冬花、独活、柴胡、益母草、车前子、牛籽、防风、半夏、猪苓等。

2.野生动物资源

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4种。

其中国家一类珍稀保护动物有云豹和绿尾红雉2种;二类保护动物有岩羊、苏门羚、斑羚、麝、马鹿、黑熊、猞猁、穿山甲、蓝马鸡、猫头鹰、水獭、石貂等12种。

(二)社会经济状况

根据统计年鉴,全县辖18个乡(镇),310个村(居)委会,至2013年末全县总人口为48.209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8013万人,农村劳动力23.1501万个,人口自然增长率5.56‰。

总户数为115691户,其中城镇户8114户。

2013年度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1290万元,其中第一产业93990万元,占35.6%,第二产业64800万元,占24.8%,第三产业102500万元,占39.6%。

农业总产值75669万元,其中牧业产值17152万元、林业产值230.46万元。

城镇居民消费水平15547元/年,农业居民消费水平3028元/年。

农民人均纯收入3803元。

近几年全县电力发展较快,新修建的古城、清水电站已发电,龙王台和坎丰电站电力已与全国并网,全县实现村村通电。

已实现了县乡通讯程控化,开通了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

目前程控电话用户30147户,移动用户29411户,互联网用户4800户。

(三)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情况

2000-2014年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草)工程42.3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草)18.48万亩、荒山造林22.88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

退耕还林(草)涉及全县17个乡镇、209个行政村、3.0354万农户、13.96万农村人口。

任务完成均占计划的100%,造林保存率达到85%以上,面积核实率、合格率、株数保存率及工程综合管理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分年度完成情况:

2000年完成退耕还林0.5万亩,荒山造林0.8万亩;2001年完成退耕还林0.4万亩,荒山造林1.0万亩;2002年完成退耕还林2.8万亩,荒山造林3.5万亩;2003年完成退耕还林10万亩,荒山造林6万亩;2004年完成退耕还林0.5万亩,荒山造林5万亩;2005年完成退耕还林4.08万亩,荒山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2006年完成退耕还林0.2万亩,荒山造林1.0万亩;2007年完成荒山造林3.0万亩;2008年完成荒山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2009年完成荒山造林0.38万亩;2010年完成荒山造林0.7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2011年完成荒山造林0.2万亩;2012年完成荒山造林0.2万亩;2013年完成荒山造林0.3万亩;)在工程实施中,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坚持“面积实,质量优,成活高,管理严”的技术标准,整合项目资金,连片综合治理,先后完成了二郎山1万亩和闾井镇绿色长廊10公里混交林精品示范点,全县10000亩以上工程4处,5000亩以上工程11处,1000亩以上工程30处,成为岷县生态形象改善的样板和典型。

(四)历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情况

岷县2008—2014年全县累计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8.7755万亩(其中补植补造4.1223万亩;林产品基地建设3.9022万亩;薪炭林基地建设0.75万亩。

项目实施后,提高了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保存率4-6个百分点,既达到了巩固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的目的,又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同时减少了水土流失,对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退耕农户增加经济收入,创造社会财富,从根本上解决了退耕农户的生存环境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增加了有林地面积,提高林地质量标准和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流换,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其生态环保功效,改善生态环境。

林产品基地建设涉及2273户,平均每户2.6亩,项目建成后五年开始进入盛果期,每亩可沙棘果40公斤,每公斤按20元计算,每户可产生经济效益2080元,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创造社会财富。

加快项目区向小康社会迈进的步伐,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为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实施岷县2008-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农户后续产业饲草料基地建设项目,我县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大力推广种植适宜当地生态条件的特色优势牧草,扶持退耕农户发展特色草产业和舍饲养殖业,多渠道解决了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和经济发展问题,促进了工程区社会和谐发展,改善了当地草原生态环境。

4个年度项目实施中,先后在十里、西寨、茶埠、秦许、寺沟、麻子川、西江、中寨、禾驮、申都、蒲麻、闾井、锁龙、马坞等14个乡镇的32个村、4923户退耕农户,累计建立饲草料基地28606亩;累计完成投资171.64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五)全县土地利用现状

全县总面积536.03万亩,其中:

林业用地228.1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2.6%;农业用地130.8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4.4%;牧业用地229.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2.7%;其它用地12.73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4%。

在林业用地中:

有林地59.27万亩。

灌木林92.68万亩;疏林地1.2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5.94万亩;苗圃地0.0869万亩;林业生产辅助用地6.91万亩;宜林地21.1万亩。

活立木蓄积76994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28.4%。

在农业用地中:

25度以上的坡耕地22.4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8.43万亩,非基本农田14万亩。

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14万亩,分布在18个乡镇,189个村,21916户。

二、编制依据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

2、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发改投资〔2014〕850号文件《关于转下达新一轮退更换林还草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3、《退耕还林条例》;

4、《甘肃省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规范》;

5、《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6、森林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调查、林地落界等成果资料。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我县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

全县各级部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抢抓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的有利机遇,按照“统一标准、农民自愿、政府助推、自我发展”的原则,开展政策宣传、摸底调查、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为全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

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规划引导,依靠科技进步,提供技术服务,切忌搞“一刀切”、强推强退。

——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林草兼作),不再限定还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重在增加植被盖度。

——坚持严格范围,稳步推进。

退耕还林还草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

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退耕还林还草的规模和进度。

——坚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

建立健全退耕还林还草检查监督机制,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

加强建档建制等基础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总体规模和任务安排

(一)总体规模

岷县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建设任务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基础上,由

各村统计上报至各乡镇,各乡镇上报至县林业局,结合国土二调资料,各村、各乡镇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确定,到2020年,对全县具备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14万亩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其中:

退耕还林12.75万亩、还草1.25万亩。

岷县2014年退耕还林建设任务总规模为4万亩,任务规模严格按照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要求的25度以上坡耕地统计。

(二)任务安排

综合考虑粮食安全、种苗和草种供应等情况,我县2014年度安排退耕还林任务4万亩;2015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6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7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8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9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

全县2014年度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7万亩;2015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7万亩;2016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17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18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19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20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9万亩。

将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和还草建设任务总规模14万亩全部分解到乡镇。

1、退耕还林12.75万亩。

其中西寨镇0.6万亩(冷地村0.01万亩,关上村0.11万亩,大寨村0.04万亩,高石崖村0.02万亩,大寺村0.08万亩,雪地河村0.03万亩,站桥村0.06万亩,坎丰村0.08万亩,上三族村0.03万亩,下三族村0.01万亩刘家堡村0.02万亩);十里镇0.48万亩(甘寨村0.02万亩,中寨村0.14万亩,三十里铺村0.01万亩,龙峰村0.05万亩,大沟寨村0.09万亩,十里村0.03万亩,小龙村0.02万亩,山底下村0.12万亩);清水乡2.59万亩(腊梅村0.03万亩,清水村0.01万亩,蒋家村0.05万亩,刘家村0.21万亩,三裕村0.33万亩,结布村0.15万亩,小湾村0.17万亩,一心村0.41万亩,沟里堡村0.14万亩,郭哈村0.04万亩,上跌马村0.01万亩,下跌马村0.02万亩,小红村0.01万亩,大沙漠村0.08万亩,上崖寺村0.08万亩,下崖寺村0.02万亩,板达口村0.07万亩,卢家堡村0.12万亩,张家堡村0.05万亩,永丰村0.16万亩,西林村0.36万亩,五星村0.02万亩,松树村0.09万亩,王家沟村0.03万亩);麻子川乡0.38万亩(上沟村0.20万亩,岭峰村0.05万亩,麻子川村0.02万亩,吴纳村0.03万亩,绿源村0.08万亩);秦许乡0.44万亩(下阿阳村0.01万亩,上阿阳村0.01万亩,秦许村0.01万亩,泥地族村0.13万亩,桥上村0.11万亩,鹿峰村0.06万亩,沙才村0.05万亩,马烨仓村0.02万亩,学寨村0.03万亩,包家沟村0.02万亩,百花村0.01万亩);寺沟乡0.48万亩(纸坊村0.02万亩,杨家堡村0.03万亩,老鸦山村0.01万亩,坞麻沟村0.01万亩,张麻路村0.03万亩,扎的村0.02万亩,朱麻滩村0.02万亩,寺沟村0.03万亩,八步川村0.03万亩,绿沙村0.10万亩,多纳村0.04万亩,立珠村0.09万亩,立林村0.06万亩);岷阳镇0.13万亩(瓦窑沟村0.01万亩,南川村0.01万亩,东照村0.02万亩,洮珠村0.01万亩,龙潭村0.01万亩,陈家崖村0.03万亩,池那湾村0.03万亩);茶埠镇0.85万亩(湾山村0.01万亩,山那村0.05万亩,哈扎村0.01万亩,石咀村0.04万亩,甫里村0.05万亩,岳家湾村0.04万亩,大竜村0.06万亩,沟门村0.12万亩,高岸村0.16万亩,炭山村0.07万亩,耳阳村0.05万亩,谈河村0.11万亩,尹家村0.09万亩);禾驮乡1.48万亩(卓洛村0.04万亩,曙光村0.04万亩,随固村0.11万亩,安家山村0.02万亩,拉路村0.02万亩,立哈村0.03万亩,石门村0.02万亩,哈的哈村0.05万亩,山沟村0.33万亩,乔家沟村0.06万亩,禾驮村0.37万亩,义仁沟村0.11万亩,石家台村0.08万亩,牛沟村0.20万亩);梅川镇1.01万亩(红星村0.04万亩,文斗村0.06万亩,杏林村0.01万亩,牙利村0.02万亩,西坝村0.05万亩,康家山村0.04万亩,马场村0.01万亩,茶固滩村0.07万亩,支支路村0.05万亩,卜子沟村0.09万亩,白阳坡村0.03万亩,鹿扎村0.08万亩,老幼店村0.01万亩,大占寺村0.02万亩,马家沟村0.01万亩,小沟村0.01万亩,兴文村0.11万亩,底固村0.18万亩,他路村0.08万亩,辘辘村0.01万亩,方家山村0.01万亩,底堡池村0.01万亩,车路村0.01万亩);西江镇0.51万亩(团结村0.03万亩,南屏村0.06万亩,中山村0.01万亩,浦洞村0.04万亩,牛坝村0.01万亩,瓦场村0.01万亩,大坪村0.12万亩,拉珠村0.02万亩,王伦村0.12万亩,青山村0.05万亩,哈岔村0.01万亩,铁池村0.03万亩);中寨镇2.08万亩(马崖村0.07万亩,红崖村0.03万亩,大哈村0.09万亩,扎拉村0.11万亩,古庄村0.22万亩,塔沟村0.14万亩,同兴村0.06万亩,扎马村0.20万亩,中寨村0.15万亩,古城村0.11万亩,川都村0.08万亩,小寨村0.26万亩,珠治村0.03万亩,虎龙村0.24万亩,出扎村0.14万亩,兴裕村0.06万亩,水坪村0.08万亩,峪谷村0.01万亩);维新乡1.72万亩(回沟村0.26万亩,西沟村0.17万亩,李子村0.02万亩,韭菜村0.04万亩,塔山村0.09万亩,卢家山村0.03万亩,卓坪村0.06万亩,马莲滩村0.04万亩,柳林村0.03万亩,元山村0.04万亩,坪上村0.04万亩,池滩村0.06万亩,大花门村0.22万亩,堡子村0.15万亩,下中寨村0.05万亩,武旗村0.12万亩,明泉村0.10万亩,兹纳村0.01万亩,周家村0.12万亩,纳子村0.08万亩)。

2、退耕还草1.25万亩。

其中:

麻子川乡0.15万亩(上沟村0.06万亩,吴纳村0.05万亩,绿源村0.04万亩);秦许乡0.15万亩(沙才村0.08万亩,马烨仓村0.07万亩);寺沟乡0.15万亩(多纳村0.04万亩,立珠村0.05万亩,立林村0.06万亩);茶埠镇0.15万亩(炭山村0.04万亩,耳阳村0.05万亩,尹家村0.06万亩);禾驮乡0.15万亩(随固村0.06万亩,石门村0.05万亩,哈的哈村0.04万亩);中寨镇0.15万亩(虎龙村0.03万亩,兴裕村0.06万亩,水坪村0.06万亩);维新乡0.35万亩(回沟村0.05万亩,西沟村0.05万亩,李子村0.05万亩,韭菜村0.05万亩,塔山村0.03万亩,马莲滩村0.03万亩,下中寨村0.03万亩,明泉村0.03万亩,周家村0.03万亩)。

五、建设内容

岷县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23.75万亩(其中基本农面积9.75万亩),需退耕还林面积12.75万亩、退耕还草面积1.25万亩。

(一)树种、草种选择:

根据不同的区域类型和生态条件,对林种、草种进行合理调整配置,根据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选择生长迅速、稳定,寿命长的树种,在所定区域营造以落叶松、云杉、油松、樟子松为主的防护林;草种选择上,在南部迭藏河流域高寒阴湿区以种植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为主,北部洮河流域半湿润区以种植紫花苜蓿、红豆草为主,在高海拔寒冷山区以种植披碱草、猫尾草为主。

(二)整地方式:

1、造林:

鱼鳞坑(0.6×0.4米)、穴状(0.5×0.3米),沿等高线呈“品”字形排列。

整地技术模式总体要求是“等高线,沿山转,长不限,远看一条线”,鱼鳞坑沿山形整地呈品字形布设,并按要求将鱼鳞坑边埂拍细夯实,以增加蓄水保水能力,防止雨水冲刷。

2、种草:

播前深翻土地灭茬,同时施入适量农家肥和磷酸二铵作为基肥,然后耙耱,做到土块细碎、地面平整。

(三)造林密度:

170株/亩,株行距2×2米;草种播量:

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紫花苜蓿1公斤/亩,披碱草2公斤/亩,红豆草4公斤/亩。

(四)树种比例:

针叶混交,混交比例2:

1。

牧草种植方式一般采用单播,也可混播(比例:

豆科:

禾本科=3︰7)。

(五)苗木规格:

选用本县自产苗木,国标Ⅰ、Ⅱ级,严格产地检疫,严禁使用不合格苗木造林。

所用苗木要求地径0.8公分以上,苗高在0.6-0.8米以上,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

牧草种子品质要求:

播种国标Ⅰ、Ⅱ、Ⅲ级种子均可,严禁种植等外种子。

(六)造林方式:

采用植苗造林,根据岷县各乡镇气候南北差异,立地条件不同,宜乔则乔、宜针则针、针叶混交、针阔混交相结合,混交模式为行间混交,栽植株行距为2×2米。

牧草播种方式要根据地形条件选用条播、撒播方式。

(七)种苗供应: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采购由县政府采购办进行统一采购,县纪委、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对苗木采购过程全程监督,县林业局对采购的苗木规格、质量、病虫害检疫等进行把关,按照苗木成活、适应性、乡土树种造林等原因,优先考虑本地、就近苗木。

(八)栽植方法:

栽植挖穴时先将表土放在一边,将心土挖出放在穴的下沿作为拦水埂,然后将表土填回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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