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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基础知识

《古代汉语》基础知识

第一课汉字的结构与演变

一、汉字的性质

  根据记录语言的主要角度或主要方式、手段的不同,可以将世界上的文字分为两大类:

拼音文字和构意文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表音文字和表意文字。

  汉字属于构意文字,一般也称为表意文字。

  表意文字发展的初期,通过描摹事物形体的外部特点或轮廓来构形的字为数很多。

例如“门”,就是早期的象形字。

  在发展过程中,由主要描摹事物的外形轮廓来反映词义,发展为用图形或符号的组合来反映词义。

这就是汉字中的指事字、会意字。

例甲骨文:

  指事字:

上下刃亦朱

  会意字:

莫吹啓祝折

  构意手段的最高阶段是用义符和声符拼合的方式构造字形。

这就是汉字中的形声字。

  例:

皇煌簧惶蝗江河湖

汉语中的词绝大多数都是多义的,其中有一个义项与记录这个词的字形最为贴切,可以直接解释字形构造的理念,我们这把个义项称为本义。

是现有的书面语言材料中可以追溯的最早词义。

 

  二、汉字的结构

  需要掌握传统文字学的“六书”,要先掌握一个概念“造意”(见书P9)

  

(一)象形

  象形是一种通过勾勒事物的轮廓来构拟字型的造字方法

  例:

  人大女又目耳口齿

  日月草木水戈户门

  牛羊犬豕马鹿弓矢

大凡用象形字记录的词,多是表示具体实物的名词,但有少数例外,它所表示的是这种实物所具有某种性质或状态。

还有一种称为“合体象形”(P10)

  

(二)指事

  指事是用形体简单的符号记录词义,或是在象形的基础上加抽象指事符或区别符号以构成新字。

所谓指事,含有表明事物、指明事物的意思。

许慎说: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从结构上看,大多数指事字都是在一个象形字上增加指事性或区别性的笔画构成的,早汉字结构中,指事字是为数最少的。

(三)会意

会意是根据事物间的某种关系而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来构成新字的造字方法。

许慎说: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两种类型:

1、形合会意字:

通过部件的象物性的组合来表示新意构成新字。

字中构件摆放的位置往往也成为区别构意的手段,不能随意摆放。

例:

从,牧,莫,舂

2、义合会意字:

也就是会意字的造字方式从构件物象的组合发展为构件意义的组合。

是语义的组合而不是物象的组合。

例:

臭,息,法,明

 

(四)形声

形声即根据事类(指意义)而造或选取一个字作为义符,再取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标声,即取譬相成,构成新字。

许慎说: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1、形声字类型

最早的形声字是在原有象形字上增加声符构成的。

如,星和鸡字。

后来的形声字是为分化词义而增加意符构成的。

如,舍和止字。

2、形声字义符的表义特点

形声字的意符只能表示字义即词义所属的范围,而不是标明这个字所记录的词的具体词义。

如,项、题、颜、颠字,均为“页”(人头)有关。

3、义符和声符在形声字中的位置分布

左形右声:

如,钱、材、消、熔等。

右形座声:

如,放、鸭、剔、颈等。

上形下声:

如,矛、简、空、孟等。

下形上声:

如,柴、盆、幕、恭等。

内形外声:

如,问、闻、齐、随等。

外形内声:

如,匪、固、里、衷等

形在一角:

如,颖、修、賸、赖等。

声在一角:

如;徒、旗等

在对形声字进行结构分析时,一定要注意找准声符和义符。

4、省声字和省形字  

(五)转注

学术界通常认为“转注”指的是汉字孳乳的一种方式。

即某一个字由于意义的引申而产生分化字,分化字之间就是转注的关系。

(六)假借

只是补足早期字不足的一种手段,或者因为有些虚词无法造字,只好借用一个与该词同音的字来记录

*在六书中,前四书很明显谈的是汉字的结构形式,而转注和假借与汉字的结构没有关系。

但六书是一个总体,所以我们也需要大致了解一下“转注”和“假借”这两个概念。

 

三、汉字形体的演变

汉字形体的演变过程,总的趋势是向便于识记、易于书写演变,也就是从象形性向符号化演变。

分两大阶段:

古文字阶段和今文字阶段。

古文字阶段包括:

殷商甲骨文、西周金文、战国文字、秦系小篆。

今文字阶段包括:

隶书和楷书。

(一)殷商甲骨文考试大

形体特点:

笔画瘦削,多有方折,刀笔味很浓。

P14

(二)西周金文

金文又叫钟鼎文,钟鼎上的文字有阴文和阳文两种,阴文叫款,阳文叫识,故金文又叫钟鼎款识。

形声字的大量增加,是汉字构形系统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P16

(三)战国文字

分作两大派系:

秦系文字和六国文字。

秦系文字上承西周金文,下启小篆,是汉字发展主线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战国文字的主流。

(四)小篆

小篆的线条粗细均匀,分布均衡,由象物性的线条到符号化线条演变,是汉字书写元素所发生的重要变化,是汉字符号化进程中的质的飞跃,为汉字向笔画文字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正因如此,小篆以后,汉字便进入了今文字时期。

P17

(五)隶书

隶书是起源于战国晚期,到汉代趋于成熟的一种新型字体。

隶书有秦隶、汉隶之分。

秦隶又叫古隶,汉隶又叫今隶,是因为事务繁多,需要提高书写速度而产生的。

汉字由篆文向隶书演变过程叫隶变。

P19采集者退散

(六)楷书

楷书本名真书或正书,后因其结构严谨,堪为楷模,故改称楷书。

萌芽于东汉,流行于魏晋南北朝,完全成熟于汉唐,一直沿用至今。

由汉隶演变为楷书的过程,叫做楷化。

*有一部分汉字,按照隶书和楷书来分析结构,往往不能得到构字理据,需要向上追溯到古文字,恢复较早的结构。

 

第二课汉字的结构与词义的探索

在古代汉语课中,我们学习有关汉字的性质和结构的结识,除了掌握汉字科学的结构规律之外,主要目的是在探求词义的过程中,学会通过字形结构的分析来瞭解词义,掌握词义。

来源:

考试大

  一、汉字形义统一的条件

  

(一)只有早期汉字和有规律演变的字形才是形义统一的

  早期汉字例如甲骨文、金文、还保留着汉字的构形理据,是形义统一的,我们可以直接根据字形来探求词义,小篆也还保留了许多古文字的特点,许多字形的构形理据还是很清楚的,可以作为以形索义的依据。

例:

P28

  汉字经过隶变,进入今文字阶段,书写元素演变为笔画,汉字的象形性彻底消失。

但是,大多数汉字的演变是有规律的,符合演变规律的字形,其构形理据仍然保留。

例:

秉、元、見、水P29

  通过分析字形结构来探求词义。

这在训诂学上叫做“以形索义”。

  汉字在形体演变过程中,也有一些非规律性的变化,我们称之为“讹变”。

例如:

春,為P29。

追溯早期字形的过程,训诂学上叫作“复形”。

E考试就到考试大

  

(二)只有本字本义才是形义统一的

  1、本字是是对借字而言的。

本字是指专为记录某个词所造的字,它的形体是以这个词的某一义项为根据而造的。

例如:

“亦”是“腋窝”的本字,“汝”是“汝水”的本字,“莫”是“暮色”的本字。

  本字是据词义而造的,是形义统一的。

但是,文字在使用的过程中,同音借用的现象很多。

由于文字假借而使某字具有了与字形完全无关的意义,称作假借义或借义。

在遇到文献中的假借字时,必须根据借字的语音追溯本字,训诂学上称为“溯本”。

例:

P30。

  2、本义是对引申义、假借义而言的。

讲解汉字一定要用本义来讲,才能合乎原来的造字意图,如果用引申义特别是远引申义讲字形,就会牵强附会。

  引申:

很多例子见P30

引申义虽然与字形关系疏远,但毕竟是有联系的,这种联系是可以追溯的;而假借义则与字形没有任何联系。

  二、汉字的结构与词义的探求来源:

  1、纯表意字与词义的探求

  人们一般把没有示音符号的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称为纯表意字。

在通过分析字形结构探求词义时,纯表意字通过整体构形与词的本义发生联系,而形声字则是通过义符与本义发生联系。

例如:

P31。

2、形声字与词义的探求:

P31

 

  三、从汉字的结构探求词义的重要参考书——《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是我国语言学史上第一部分析字形、说解字义、辨识声读的文字学著作。

这部书是东汉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为了证实汉字的构意性质和形义统一规律而作的文字学著作。

  它收录汉字的原则是“今叙篆文,合以古籀”,即以小篆为字头,也收录一些古文、籀文字形。

E考试就到考试大

  全书共十五卷,每卷分上下。

第一卷至第十四卷是正文,第十五卷上是《叙》和部首表,卷下是《后叙》。

据《后叙》载,该书收入篆文字头9353字,另收入重文1163字。

许慎对所收录的汉字的字形运用“六书”理论进行结构分析,证明汉字绝大多数都是由声符和义符(形符)组合而成的形声字,而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又是形声字的义符和声符的基础。

例详见P33(非常有意思,但好多篆字,所以我无法一一打出来)。

 

第三课古书的用字

一、通假字

  

(一)通假字的定义

文字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着因声音相同相近而被借用的情况,也就是说,有时不写本字而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

我们把借来记录同音词的字叫通假字,简称借字。

例:

P40

  

(二)借义

借字所承担的词义,称为假借义或借义。

例:

P41

(三)通假字的辨识

通假字是借字记词,以音同音近为前提,所以辨识通假字主要是以声音为线索,同时注意确定本字要有充分的证据。

1、通假字的声音关系

(1)上古的声纽和韵部(P42)

(2)古音相同相近的标准。

对于声纽来说,声音相同是指双声,声音相近是指准双声、旁纽、准旁纽、邻纽。

对于韵部来说,声音相同是指叠韵,声音相近是指对转、旁转、旁对转、通转。

(P42——P43)来源:

  (3)通假字之间声音关系的判定

从声音上看,借字和本字具有双声、叠韵或双声叠韵的关系。

例:

P43

  2、判定通假字的文献证据

判定某字借用为某字,除了声音关系之外,还要有充分的文献证据,在没有旁证情况下,不可只据音同音近而轻言通假。

  二、异体字

  

(一)异体字的定义考试大论坛

  异体字是指在某一历史时期音义完全相同、记词职能也完全一样,只是形体不同的字。

  例:

P45

  

(二)异体字的类型

  1、造字方法不同考试大论坛

  2、造字方法相同、构件不同

3、造字方法相同、构件相同、写法不同。

  (三)识别异体字要注意的问题

  1、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曾经是异体字,但后来记词职能有了分工,变成了两个不同的字。

  例:

咳——孩,份——彬,訝——迓来源:

考试大

  2、在历史上意义或用法不同的两个字,后来为了精简汉字,在作异体字整理时把它们视为异体字加以认同。

例:

P47

 

  三、分化字来源:

  

(一)分化字的定义

由于词义的引申和文字的假借等原因,一个字往往承担着多项记词职能或承担着一个词的多个义项。

为了使文字更为明确地记录语言,人们就使用更多的字形来分担文字的记录职能,这就是文字的分化。

我们把用来分担汉字记录职能的字形称为分化字,把原先兼有多个记录职能的字形称为源字。

  

(二)分化文字职能的方法

  1、假借其他字分化职能

  为了分化一个字的多个记录职能,有时人们会借用其它字来进行分担,使表义更为明确。

例:

何——荷,指——旨,女——汝。

P48

  2、利用异体字分化职能P49本文来源:

考试大网

  异体字是造字或书写过程中产生的形体冗余,为了减少字量的目的,可以在异体字认同之后把多余的字形取消。

利用异体字分化文字职能,则为异体字的不同字形赋予不同职能,使原本冗余的形体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例如:

猶(犹)——猷(音同犹,计谋、打算),亨——享,箸——著。

采集者退散

  3、造新字分化职能

  分化源字职能最常见的方法是造新的字形。

造新字的方式包括在源字基础上增加构件、在源字基础上更换构件或对源字作形体改造。

例如:

其——箕,赴——訃,母——毋。

  (三)分化字的类型来源:

考试大四种:

  1、分化本义

  有些字被常用的假借义或引申义占用后,会另造一个新字来承担它的本义。

例:

孰——熟,然——燃,莫——暮,暴(暴的本义是:

曬(晒))——曝,益——溢,要——腰,禽——擒,原——源,州——洲,止——趾,責——債。

  2、分化引申义

  当引申义与本义的距离较远时,有时会为引申义造新字,将引申义分化出去。

例:

昏——婚,坐——座,齊——劑,尉——慰,竟——境,解——懈,賈(贾)——價(价),說——悦,知——智,被——披,没——殁,反——返,食——飼,振——賑,張——帳。

  3、分化借义

  原来本义与借义共用一字,后来为了区别,用新的字形将借义分化出去。

例:

象——像,辟——避、譬、僻,采——彩,牟——眸。

  4、分化广义本文来源:

考试大网

  源字的表义很广,后来这个意义的一部分由分化字承担,源字和分化字的意义都变得更具体。

例:

受——授,祝——咒。

 

第四课古代汉语词的构成

词的形式是语音,内容是语义。

因此,我们从语音和语义分析汉语词的构成问题。

  从语音结构上可以把词分为单音节词、双音节词和多音节词。

  从语义结构上有单纯词和复合词。

古代汉语以单音词为主,同时包含少量的双音词。

双音词中,既有复合词,也有少量的单纯词即联绵词。

联绵词是汉语词汇中特殊的词汇现象。

  一、单音词

  单音节词由一个音节构成。

常是指在古代汉语中,表示尊敬别人的副词还有“敬”“谨”“幸”“惠”“辱”等。

P169

表示自谦的副词有“敢”“窃”“伏”“忝”等。

P170

 

第十二课代词

代词是指具有代替或指示人、事物作用的词。

在句子中充当主语、宾语、定语或补语。

一、人称代词

  第一人称代词是指代说话者自己及自己这一方的人的代词。

有“台(yí)、áng(该字为“昂”字去掉“日”)、朕、吾、我、予、余”等。

其中“台”,主要见于《尚书》和东周铜器铭文。

áng主要见于《诗经》,先秦其他典籍及以后文献中均很少见到。

“朕”在先秦是一般人都可以使用的第一人称代词。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专用做皇帝的自称。

  “我、予、余”三者在句子中都可作主语、宾语或定语。

而“吾”一般只充当主语和定语,只有在否定句里才可用于宾语,出现在动词前面。

余、予二字古音相同,意义和用法完全相同。

  第二人称代词是指代听话及他那一方的人的代词。

“尔”“女(汝)”“若”都可作主语、宾语和定语,是比较随便的称呼,一般用于称呼下级、晚辈或平辈。

“而”“乃”一般只用作定语,很少作主语,不作宾语。

  第三人称代词是指代说话者和听话者以外的其他方面的人或事物的代词。

有“之”“其”“厥”等。

“之”一般只作宾语。

  “其”主要有两种用法:

一是作定语,表示领属关系;二是充当主谓词组或分句的主语。

  例:

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厥”的用法大致与“其”相当,但只能作定语。

  “之”“其”不是完备的第三人称代词,它们也可以用于指人说话者或者听话者一方。

值得注意的是,先秦汉语中有“他”,但“他”在上古不是第三人称代词,只表示“其他”“别的”等义。

  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单复数基本上是同一形式,只能根据上下文语意来判断。

有时也会在第一或第二人称代词后加“侪、属、曹、辈”等表示复数,意思是“这些人、我们这些(这帮)人、你们这些(这帮)人”等。

  除此之外,还常用“二三子”“储君”表示第二人称复数,带有敬意,相当于“诸位、各位”。

 

二、指示代词—— 是指用于指称或区别人或事物的代词,主要分近指和远指两类,有“是、之、此、斯、兹、彼、夫、其”等。

  “是、之、此、斯、兹”表示近指,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

“是”字作宾语,有时还放在谓语前。

  例:

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

  近指代词“之”,只能作定语,可译为“这”或“这样”。

  例: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彼”“夫”“其”等表示远指,相当于现代汉语的“那”。

  还有“他、然、尔、焉、诸”等,用法各有特点。

  “他”具有旁指的作用,义为“其他的”。

在古代也写作“佗”或“它”。

  “然、尔”作为指示代词,主要作谓语,表示“如此”,指代上面所讲的情况。

  “焉”“诸”是两个比较特殊的词,一般称为兼词。

其中“焉”常用作补语,相当于“于+是(之)”;“诸”字相当于代词“之”和介词“于(乎)”的合音。

  例:

积水成渊,蛟龙生焉。

 

三、疑问代词—— 是指用来指出问题或表示疑问的代词。

(一)谁、孰

  “谁”限于指人,而“孰”则既可指人,也可指事物。

  “孰”表示疑问时常常用在选择问句中,而且一般都有先行词。

例:

礼与食孰重

(二)何、曷、奚、胡

  主要用于询问事物,表示“怎么”“为什么”。

  “何”的使用范围要宽泛一些,除作宾语、状语外,还可作定语或谓语,表示“什么”或“什么原因”等。

有时也作主语,表示“什么东西”,但这种用法很少。

  “曷、奚、胡”用作宾语时,常和介词“以”“为”组成“奚为”“胡为”“曷为”等介宾结构,表示“为什么”。

(三)恶(乌)、安、焉

  上古用法相似,主要用于询问处所,表示“哪里”。

或用于反问句,作状语,表示“怎么”。

 

四、特殊代词

  它们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必须和其他词(词组)构成“者”字词组、“所”字词组,才能充当句子成分。

(一)者

  1、形容词(词组)、动词(词组)、主谓词组+者

  “者”字前面的词组作为定语,修饰“者”所指代的人或事物,表示“……的人”或“……的事物”。

  例:

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

  2、名词(词组)+者

  用于复指它前面的名词,起到区别人或事物的作用。

  例:

廉颇者,赵之良将也。

  3、数词+者

  这时“者”所指代的人或事物可能在上文已出现过,数词是对出现过的事物加以总括或提示,表示几类人、几件事或几样东西。

  例: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

  有时只是表示在某个范围内与其他部分的区别,多为表示年龄。

  例:

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有时还通过“之”将名词(词组)与“者”字词组连接起来。

表示为以下两种形式:

  1、名词(词组)+“者”字词组

  例: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

  2、名词(词组)+之+“者”字词组

例: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

(二)所

  1、所+动词(词组)

  称代的是受它后面的谓词所修饰的人或事物。

  例: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

  如果“所”和形容词、数词、名词、代词等构成“所”字词组,这些词往往就具有了动词的性质。

  例:

夫天下也者,万物之所一也。

(表示“同一”)。

  2、所+介词+动词(词组)

  表处所的有“所从”“所由”,表原因的有“所以”“所为”,表工具或依据的有“所以”“所由”,表相关的人的有“所与”。

其中以“所以”最为常见。

  例: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

P187

 

五、无定代词——  是指代对象为不定的代词,主要有“或”“莫”。

  “或”是肯定性的无定代词,表示“有人”“有的”。

  例:

P187

  这种指代往往泛指某种人、物。

有时“或”的前面有先行词语表示指代的范围,“或”表示其中的一部分。

  例:

奇计或颇秘,世莫能闻也。

  有时候,还可以连用几个“或”,分别指代整体中的不同部分。

  例:

怪石森然,周于四隅,或列或跪,或立或仆。

  “莫”是否定性的无定代词。

表示“没有……”。

  例:

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

  “莫”有时写作“无”,语义和用法完全相同。

  例:

臣相人多矣,无如季相。

  古代汉语中“莫”除作无定代词外,还作副词用,要注意区别两者的不同。

无定代词“莫”在句中充当主语,表示“没有……”;副词“莫”一般在谓语前用作状语,表示“不”“不要”。

  例:

P189

  

 

第十三课介词

一、介词的定义及特点

  介绍是从动词虚化而来的一种词类。

动词属于实词,在句子里主要充当谓语;介词属于虚词,介宾结构主要用在谓语前面作状语,或是用在谓语后面作补语。

  介词的基本功能是与所带的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组成介宾结构,介绍动词谓语所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工具、方式、原因、对象等,也可用在形容词谓语后介绍比较的对象。

P195

  1、古代汉语的介词宾语在介词位于谓语前面充当状语时有时可以省略。

  例:

项羽大怒,曰:

“旦日飨士卒,为击破沛公军!

  2、介词宾语有时前置。

  例:

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3、一些介词结构的位置较灵活。

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

 二、古代汉语常用介词介绍

(一)于(於、乎)

1、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或涉及的范围,可译为“在”“从”“向”“到”“在……方面”。

例:

初,宣子田於首山,舍于翳桑。

P197

2、引进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可译为“给”或“对于”

例:

凡诸候有四夷之功则献於王。

3、用在形容词或少数表心理活动动词的后面充当补语,引进比较的对象,可译为“比……更……”。

例:

苛政猛於虎也。

4、用在被动句的动词后面,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

  例: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於人;

  介词“于”在古籍里有时写作“乎”,“乎”作介词的用法与“于(於)”大致相同。

  例: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乎”也可以用在被动句里引进行为的主动者。

(二)以

  “以”本来是动词,基本意义是“用”。

虚化为介词,其用法也多与“用”(凭藉)的意味相关。

1、介绍动作行为凭藉的工具、手段、条件、依据,可译为“用”“拿”“凭”“根据”。

例:

姜与子犯谋,醉而遣之。

醒,以戈逐子犯。

  例:

P198-199

2、介绍动作行为所处置的对象或涉及的人。

  “以”介绍动作行为所处置的对象时,相当于“把”。

  例:

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

  “以”介绍动作行为所涉及的人时,常有“率领”的意思。

例:

宫之奇以其族行。

3、介绍动作行为的原因、动机,可译为“因为”。

例:

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4、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可译为“在”。

  例:

文以五月五日生。

  介词“以”还常与动词“有”“无”(亡)组成“有以”“无以(亡以)”等凝固用法。

“有以”相当于“有东西(或办法)用来……”,“无以(亡以)”相当于“没有东西(或办法)用来……”。

  例:

臣乃得有以报太子。

    河曲智叟亡以应。

  “以”组成的介词结构位置比较灵活,可以位置于谓语前面充当状语,也可以位于谓语动词后面充当补语。

  例:

P200

  “以”作介词常有省略宾语的情况,在阅读理解时,要补出宾语以完整理解文意。

  例:

将行,谋于桑下。

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

  名词或代词充当介词“以”的宾语有时前置。

  例: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代词充当介词“以”的前置宾语最常见的用便是组成“是以”的固定结构。

相当于“因此”(凭着这个,因为这个)。

  例:

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

 

 (三)为

  “为”在古代原是一个意义非常广泛的动词,音wéi,虚化为介词后,除在被动句中引进行为主动者时读音仍为wéi外,其余的介词用法读音均为wèi。

1、介绍动作行为关联的对象。

  “为”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可译为“给”“替”“帮”。

  例: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为”表示动作行为向谁发出,可译为“向”“对”。

例:

犀首以染为齐战于承匡而不胜。

2、介绍动作行为的原因或目的。

  介绍动作行为原因的“以”可译为“因为”。

  例: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介绍目的的“以”可译为“为”“为了”。

例: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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