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机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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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机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主厂房160/50/2x10t桥式起机

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本细则只适用于蜀河水电站厂房桥机安装工程。

1.2安装内容包括;厂房安装间桥机安装以及相应轨道、车档和划接线等项目的到货验收、存储、安装配线和试验。

二安装依据

本细则依据《陕西蜀河水电站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桥式起重机国家标准》GB/T14405、《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10183、《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GB10095、《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以及其它有关规范规程、制造厂家和设计单位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精心编制。

三主要技术参数

3.1桥机主要特性

A形式吊钩桥式起重机

B额定起重量160/50/2x10t

C大车运行速度

快速运行速度19.8m/min

慢速运行速度1.98m/min

D小车运行速

快速运行速度11.8m/min

慢速运行速度1.18m/min

E快速起升速度

主起升1.2m/min

副起升5m/min

F慢速起升速度

主起升0.12m/min

副起升0.5m/min

G跨度17.6m

H起重机轨道QU100

I电源3相380V/50Hz

3.2滑触线

A型号安全Ⅱ型,铜导体

B提挂件间距0.1m

C支撑架间距1.2m

四质量控制要点

4.1桥机机械部分安装准备

1)准备工作

A)合同文件及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B)设备出厂时的有关证书及验收报告,钢丝绳的产品C)验合格证,吊钩制造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

D)卖方的图纸。

E)工程设计部门的图纸。

F)专用工具:

清点卖方提供的桥机安装专用工具,检查有无缺少和损坏。

2会同业主、卖方等检查、清点到货设备,如有缺漏及时向卖方提出。

仔细检查设备状况,有无缺陷,是否有在运输途中造成的损坏,尽量使问题在安装前解决。

4.2桥机轨道

1.桥机轨道安装前,桥机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包括轨道地脚螺丝埋设)。

2.零件(螺帽、垫圈等)准备齐全,检查预埋在水泥中的螺钉丝扣完好,如有缺陷,应及时处理(重新套扣)。

3.轨道接头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头间隙控制在3—5mm.接头处要有足够宽度的垫板。

所有垫板都必须在轨道下垫实,并与轨道接触良好。

4.轨道面的标高符合要求,确保轨道表面的水平不得超差(可加垫调整),两根轨道间的距离和平行度不得超出允许范围。

测量工具可采用:

卷尺、水平尺、水准仪、连通管等。

5.单根轨道的长度应按规定长于桥机的轮距。

4.3桥架

1.如果现场起吊设备允许,应尽可能在地面完成绝大部分工作,整体吊装桥架。

2.电气部门负责检查装在桥架上的电气回路及电气装置,应与出厂验收证明一致。

3.将桥架整体起吊并安放在轨道上,桥架与轨道的垂直度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并达到如下要求:

A)桥机的跨度差≤±5mm,且每对车轮测出的跨度相对差≤5mm。

B)车轮的垂直偏斜a≤L/400,L为测量长度,且车轮端面的上边应偏向外侧。

C)车轮的水平偏斜p≤L/1000,L为测量长度,

且同一轴线两个车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

D)同一端梁下的车轮同位差≤2mm;在同一平衡梁上≤1mm。

4.4在机架与起重机连接完成后,应到以下要求:

A)主梁跨中上拱度应控制在F=15.84~24.64,且最大拱度应控制在跨度中1760范围内。

B)桥架以装车轮的基准点测得的对角线差≤5mm.

C)主梁的水平弯曲值≤3.

D)同一横截面上两根小车轨道的高低差应≤5mm。

各个车轮受力应平衡,多车轮运行平稳,不得出现部分车轮超载,部分车轮不受力的不均衡现象。

不得发生啃轨现象。

4.5小车架

1.小车架可整体吊装。

2.小车架在主梁轨道上就位后,应达到如下要求:

A)小车的轨距差≤±3mm,且轨距相对差≤3mm。

装配好的空载小车,各车轮支撑点高度差≤0.737mm,主动轮应和轨面接触。

B)车轮的垂直偏斜应a≤L/400,L为测量长度,且车轮端面的上边应偏向外侧(在桥架搁置于端梁,车轮架空的情况下测量)。

c)车轮的水平偏斜p≤L/1000,L为测量长度,且同一轴线两个车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

4.6减速器

1.尽量在地面完成减速器的检查,减速器可在桥架或小车梁上装好后一同起吊。

若制造厂能确保减速器的质量,则可以不分解检查。

2.如果需要分解检查,主要项目为:

A)齿部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锻造缺陷,也不得焊补。

齿部要进行探伤,不允许有裂纹、夹渣、白点等缺陷。

B)齿轮接触斑点面积沿齿高方向不得小于40%,沿齿长方向不得小于80%。

允许在满载下测量。

C)装配好的减速器应保证转动灵活,无渗漏现象。

4.7制动器

1.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现“溜钩”现象。

2.制动瓦与制动带需紧密贴合。

装配后的制动瓦与制动轮的贴合面积应不小于总面积的70%。

制动器用的弹簧经过三次全压缩试验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

3.制动器各铰点应能灵活转动。

控制制动器的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制动器应有符合操作频度的热容量。

制动器对带摩擦垫片的磨损应有自动补偿能力。

4.制动轮表面全部经机械加工,制动面粗糙度不低于0.8。

椭圆度和径向摆动量不大于0.0005D(D为制动轮直径),以提高动平衡特性。

制动轮宽度要比制动瓦块大5~10mm,以保证制动瓦块所有表面都产生摩擦作用。

制动轮上不得有裂纹,其制动面上不得有铸造缺陷,也不得焊补。

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

5.安装好的制动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应满足;

制动轮直径

200

300

400

径向跳动

0.1

0.12

0.12

端面跳动

0.2

0.25

0.25

6.运行机构起动或制动时主动轮不应打滑。

制动引起的大、小车运行机构的平均加(减)速度不大于0.1m/s2。

4.8电动葫芦

1.卷筒应作无损检测,不得有裂纹、气孔和夹渣等缺陷。

2.卷筒端部应有凸缘,卷筒与减速器低速轴之间的联接方式,采用安全可靠、传动性能好的卷筒联轴器直接相连。

3.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

吊钩应设有防止吊重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剌、裂纹等。

禁止用焊补的方法消除吊钩上的缺陷。

4.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不应小于20。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滑轮上均应设置滑轮罩,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

5.钢丝绳应是优质钢丝绳。

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禁止接长使用。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倍。

钢丝绳应保持良好润滑状态,所有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且不影响外观检查。

6.安装钢丝绳时,不应在不洁净的地方拖线,也不应绕在其它物体上,应防止钢丝绳划、磨、碾压和过渡弯曲。

7.钢丝绳在卷筒上采用压板固定方式,且具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得少于2圈。

钢丝绳卷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4.9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检验以下安全防护装置

1.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电源。

并发出报警信号。

2.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

应保证吊具下降到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电源,发出报警信号。

并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圈数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

3.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应保证机构在其运动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电源并停止运动。

4.缓冲器。

在大、小车运行机构上,应装设缓冲器,缓冲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

5.轨道端部止挡。

在小车轨道端部应设止挡,大车轨道两端阻进器由工程设计单位设计。

止挡应具有防止设备脱轨的良好性能。

6.导电滑线防护板。

导电滑线处应设防护板,以防止吊具或钢丝绳与滑线的意外接触和意外触电。

7.暴露的活动零部件设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如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等,均应设置防护罩。

8.超载限制器。

起重机起升机构均应设置超载限制器。

超载限制器应具有显示起重量的功能。

当载荷达到90%额定起重量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载荷达到105%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4.10供电系统

1.滑接线、滑线器和动力电缆:

A)滑接线的布置符合设计要求;

B)有汽车通过部分的滑接线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6米;

C)接线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D)裸露式滑接线应与司机室同侧安装,若工作人员上下有碰触滑接线的可能时,必须装设遮拦保护;

E)滑接线的支架不得在建筑物伸缩缝和轨道梁结合处安装。

支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并应在同一水平面。

F)绝缘子、绝缘套管不得有机械损伤及缺陷,表面应清洁,绝缘性能良好,在绝缘子与支架和滑接线的钢固定件之间,应加设红钢纸垫片;

G)绝缘子两端的固定螺栓,宜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灌注,并应能承受滑接线的拉力;

H)滑接线接触面应平整无锈蚀,导电性能良好;

I)相邻的导电部分和导电部分对地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30毫米,如不能满足此要求,滑接线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J)桥机在终端位置时,滑接器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200毫米;固定安装的型钢滑接线,其终端支架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800毫米;

K)滑接线段间接口处的导体间隙必须小于或等于0.2mm,凹凸不超过±0.2mm。

2.悬挂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采用型钢作为悬吊式软电缆滑道时,型钢应安装平直,滑道应平正光滑,机械强度符合要求;

B)悬挂装置的电缆夹,应与软电缆可靠固定,电缆夹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米;软电缆安装后,其悬挂装置沿滑道移动应灵活、无跳动,不得卡阻;

C)滑接器支架的固定应牢固,绝缘子和绝缘衬垫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导电部分对地的绝缘良好,相间及对地的距离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D)滑接器应沿滑接线全长可靠接触,自由无阻地滑动,在任何部位滑接器的中心线(宽面)不应超出滑接线的边缘;

E)滑接器与滑接线的接触部分,不应有尖锐的边棱,压紧弹簧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4.11电线及电缆

1.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有护套、阻燃型的绝缘电线及电缆,控制线的截面不小于1.5mm2,信号线的截面不小于1.0mm2。

2.电线应敷设在厚度不小于1.5mm厚钢板制成的走线槽或金属管内,电缆可直接敷设,在有机械损伤、化学腐蚀或油污侵蚀的地方,应有防护措施。

3.不同机构、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应分开走线,照明线应单独敷设。

4.穿线用管道内壁应清洁、无毛刺、无锈蚀,管子的弯曲半径应大于其直径的5倍,在制造厂安装的套管,出厂时应封住管口并按图纸编写管号。

管内导线不准有接头,管口要有护线嘴保护。

线管、线槽的固定可点焊在金属构件上,但不得焊穿。

5.电缆穿管时,管子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6.导线的两端应采用不会脱落的冷压铜端头,导线与端头的连接必须采用专用冷压钳将其压紧,并套以鲜明的不褪色的端子号头。

4.12电动机

1.电动机应能满足快速、慢速启动、过载能力、噪音和调速的要求,也应适应电网和使用环境的要求;

2.电动机应对启动能力、过载能力、温升等进行校验;

3.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的启动电流不大于额定电流的2倍,在85%额定电压时电动机应能正常启动、可靠工作和进行各种试验;

4.电动机应满足低速运行时的散热要求;

5.每台电动机的特性曲线尽量一致,以满足并车操作;

6.当机构的任一台电动机出现故障时,其他电动机应保证将吊运设备安全、平稳地放回到地面。

7.电气保护:

A)起重机进线处应装设主隔离开关,质量控制参见0.4kV开关电器的有关部分。

B)紧急断电开关的质量控制参见0.4kV开关电气的有关部分。

C)对电动机的过流、短路、断相、低压、失压、不对称运行、接触器粘连等故障应进行有效的保护。

D)起重机应设置零位保护,当机构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将控制器置零位后,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E)应在大、小车运行机构,主、副起升机构上设置行程开关控制运行机构的断路装置。

F)撞尺保护。

4.13接地

1.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铠装和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均应有可靠的接地。

2.起重机金属结构必须有可靠的电气联结,应通过滑接地线接地。

3.采用扁钢接地线时,截面不应小于150mm2,采用铜接地线时,截面不应小于100mm2。

4.接地线应采用焊接,质量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接地线严禁作载流零线。

6.常温下用500V摇表测量回路绝缘电阻阻值不应小于0.5MΩ。

7.司机室内的地板应铺设绝缘、防滑和导热系数小的阻燃材料。

4.14安全防护装置

1.起升机构应装设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应能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电源,并发出报警信号。

2.起升机构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应能保证当吊具下降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电源,保证钢缆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并发出报警信号。

3.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应保证机构在其运行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动力电源并停止运行。

4.联锁保护应能在开启司机室门或栏杆门时,安全开关动作。

起重机的运行机构不能开动。

5.导电滑线处应装设防护板以防止吊具或钢缆与滑线的意外接触或触电。

6.起重机主、副机应设置超载限制器,应能显示起重重量,当达到90%额定起重重量时,应发出提示报警信号;当达到110%额定起重重量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电压,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4.15照明、信号

1.应装设正常照明和行灯。

2.桥机主梁下应装设桥下作业面照明灯,每盏照明灯的功率为200W。

3.照明应为专用电源,取自主断路器的进线侧,各种照明均应设置断路保护。

4.行灯电源电压不大于36V,采用隔离降压变供电,严禁采用调压器供电,起重机上行灯插座数量为7。

5.司机室内照明度不低于30LUX。

6.桥机的机器房、电气室的照明度不低于15LUX。

4.16电气信号回路

1.桥机供电电源监视;

2.桥机电气控制线路控制监视;

3.各机构电动机故障监视;

4.各制动器的故障监视;

5.各机构极限位置监视;

6.超载限制器监视;

4.17试运行

1.施工单位在卖方现场人员的指导下,应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进行组装、调试。

在安装过程和安装完毕后,应分别进行分项检验和总体检验,其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在检验过程中,应作好详细记录,并整理成书面材料,该材料将作为最终验收依据之一。

2.桥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各项现场试验,包括安装检验、空载试运行、负荷试验和验收。

以验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现场试验由买方主持,并组织卖方、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电站设计单位、运行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参加,组成现场试验领导小组,负责对试验结果进行鉴定,卖方应对试验程序、方法和试验结果负责,并指导试验。

3.试验大纲应由卖方根据工程进度,在开始试验前一个月提出,经蜀河电站项目部核准后执行。

试验大纲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程序、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和试验记录表格及进度等。

4.桥机经现场安装试验、检查合格后,在起吊荷载之前,应进行桥机空载试运行,以检验设备性能和运转机构的灵活性。

对各机构的运行情况应作好详细记录,并整理成书面材料,该材料将作为最终验收依据之一。

5.负荷试验:

A)在设备安装检验和空载试运行均合格后,应进行负荷试验,以检验设备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是否满足和符合合同文件和规范的规定。

满负荷试验方法和步骤按GB5905的要求进行。

B)卖方必须在设计和制造质量上保证桥机大梁的强度、刚度、焊缝及其它受力零部件的绝对安全。

在此前提下,卖方应提出合适的试验方法和程序,试验大纲应经蜀河电站项目部审查批准。

卖方应保证各机构安全运行。

C)试验方法必须能够对桥机使用过程中最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提升机构、制动系统及其电气部分等进行试验,保证桥机安全可靠运行。

D)满负荷试验时,由安装单位操作设备、卖方应对其设备和操作方法负责并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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