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在遵港资企业的离奇遭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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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在遵港资企业的离奇遭际

【一夜之间,一在遵港资企业的总经理和企业法人代表之间的合同被撕毁,总经理被法人“休”了,企业被法人低价卖了——总经理伴随威胁恐吓——企业法人被绑架胁迫——这一切都源于价值上百亿元的矿山被人虎视眈眈,继而想掠夺……】

 

导言:

对50岁的遵义汉子王帮杰来说,2012年,差点成为自己和公司的“世界末日”。

2012年7月至12月,他天天像处于恶梦中。

如今,这恶梦似乎还没有结束……

王帮杰,贵州金鑫铝矿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公司)的总经理。

金鑫公司是一家落户本市某县近十年的港资企业,原本濒临破产倒闭。

2012年4月8日,企业法人刘灿林将本地人王帮杰任命为公司总经理后,王帮杰力挽狂澜,让债台高筑的企业逐渐起死回生,并走上经营正轨。

面对可开采30年、价值上百亿元的矿区,王帮杰正在憧憬着公司的大好前景。

不料,晴天起霹雳。

2012年7月11日,该港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刘灿林“委托”他人前来事发地,撕毁了原本和王帮杰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原本要任期8年、自主经营、自行融资、自主用人的王帮杰“休”了,并将该企业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他人。

于是,股权的“受让方”立即接管该企业下属的矿山,并以企业名义,手持刘灿林自行带回香港的公司旧印章(于2008年已作废)和2012年7月3日该公司变更董事会成员的决议书,向市商务部门申请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变更审批手续。

股权“受让方”还积极着手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企业的新行政用章,并自行登报将王帮杰持有的公司行政用章作废。

而当地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也“积极配合”股权受让方,“依法收缴”了该企业原有的行政用章(王帮杰所持的那一枚),并批准公司的“新掌门”重新雕刻公司行政用章。

这一来,王帮杰公司已经开采的5万余吨铝土矿无法正常销售,用王帮杰的原话来说“损失巨大”。

于是王帮杰不服,开始向当地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他将刘灿林的毁约行为告上法庭。

对于王的行政复议申请,当地县委办最终下达有关文件,认定金鑫公司的开采行为属非法企业,要求国土、林业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经侦部门要对该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并驳回王帮杰的行政复议申请。

2012年10月23日期起,金鑫公司被迫全面停产至今。

对此,王帮杰的代理律师及多位知情的法律人士叹息说,一桩原本属于民事纠纷的简单案子,原本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争议,却因政府部门的越庖代俎、滥用权力,而改变局势……

而后,该案成了贵州省法制办的重点案件,并将此案责成遵义市法制办妥善办理,相关市领导多次关心此事的办理情况……

不久,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2012年底,“人间蒸发”近半年,连毁约“休掉”王帮杰之时也未曾露面的金鑫公司法人代表——刘灿林,忽然现身了。

此刻,他声称,“卖掉公司、罢免王帮杰”纯属被绑架胁迫所致……

 

一个在遵港资企业的离奇遭际————

法人“人间蒸发”半年

总经理莫名遭“易主”

 

野草/文

 

12012,几成一在遵港资企业的“世界末日”!

 

晴天霹雳,“雷倒”王帮杰

2012年7月11日,骄阳似火。

贵州金鑫铝矿公司的总经理王帮杰,正在办公。

蓦地,办公室门砰地被推开了,一群戴墨镜的男人闯进来了,一看就是来者不善。

几乎每个人的胳膊上都有大幅纹身图案。

还没等王帮杰开口,其中一个领头的掏出一叠纸,冷漠地说:

你就是王帮杰吗?

今天起金鑫公司被我们接管了,公司的所有股权都被卖给我们了。

这是法律依据。

随即一叠资料扔向王帮杰。

来者多为本地口音,其中也有福建口音。

来人中有人开始摄像。

王帮杰心想,今天是“闯鬼”了。

翻开那叠资料,一张股权转让协议书上,赫然显示着一个事实,金鑫公司的所有股权都被公司法人代表刘灿林给卖了,卖价为450万元,买方是游小伟(本地人)和黄伟忠(外地人)及其所属的遵义腾龙矿业公司。

还有公司所在地的公证处出具的法律公证书。

那熟悉的转让方签字,分明就是公司法人刘灿林的字迹,自己再熟悉不过了。

价值上百亿的公司、矿山,以450万元的低价贱卖了。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如晴天霹雳,王帮杰顿时懵了。

 

金鑫公司,一度命途多舛

不过,王帮杰很快心生疑窦:

如此大事,公司法人代表刘灿林为何不亲自出马来遵义呢?

为什么让股权受让方直接来宣读公司法人代表的重大决定呢?

金鑫公司曾经走过的艰难历程还记忆犹新——而在3个月前,刘灿林刚任命自己继续执掌公司,期限8年。

自己被任命后,在几个月内,让金鑫公司的命运发生逆转。

刘灿林怎会转眼间翻手为云!

王帮杰仿佛身处梦中------

成立于2003年的金鑫公司,是一家台港澳法人独资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名叫刘灿林,是香港人。

该公司位于本地某县一个镇的两路口,注册资本70万元,现有员工257人。

公司经营铝矿开采、生产、加工等业务。

公司拥有大窝、钟山两处铝土矿区。

公司成立后,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一直未进行正常生产。

到2010年12月,公司已经累计负债3080余万元。

当时,除大窝矿区采矿许可证仍属有效期内(不过,没有依法进行年检),而钟山矿区采矿权没有依法延续,采矿权已过期。

公司处于瘫痪状态。

2010年3月13日,金鑫公司任命王帮杰为公司总经理。

王上任后,立即大刀阔斧行动起来——融资、办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大窝矿区的采矿许可证之年检手续,于当年重新申办了钟山矿区的采矿许可证的延续手续,2011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2年4月8日,金鑫公司法人代表刘灿林和王帮杰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刘灿林委托王帮杰对金鑫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由王自行融资、自主用人、自主经营,在偿还完毕公司债务后,刘和王按照王三刘七的比例进行分配盈利。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止。

王帮杰上任后,自行融资,完善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法律手续。

“从2012年3月开始投产至2012年10月停产前,7个月的时间里,金鑫公司已经向中国铝业某氧化铝公司销售铝土矿23万吨,产值6000余万元,向国家缴纳税费1000余万元,解决直接就业257人,拉动了当地运输、餐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公司也随之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值此良好局面下,刘灿林忽然变卦,撕毁双方协议,休掉王帮杰,转手卖掉公司,这样的“出牌、洗牌”,在王帮杰看来,太不可思议,有悖正常的逻辑。

他怎能甘心接受这一切?

2012年12月12日,王帮杰将刘灿林的毁约行为告上本市一法庭。

 

金鑫公司被“如此接管”

就在2012年7月11日黄伟忠、游小伟声称要接管金鑫公司后,2012年7月31日,这群人又到金鑫公司所属的矿山进行强行接管。

2012年8月27日,有人还以刘灿林代理人的身份,向当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申请重新雕刻金鑫公司新的公章,该局治安管理大队当日就受理了这一刻章申请。

2012年8月29日,黄伟忠等人以金鑫公司的名义在省内某报上,登报声明王帮杰持有的金鑫公司公章作废。

2012年9月29日,黄伟忠等人启用了新刻的金鑫公司公章。

012年10月23日,当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对王帮杰发出一份通知——《关于依法收缴元贵州金鑫铝矿有限公司行政用章的通知》,限定王帮杰于10月25日12时前主动上交公司的原有公章。

这一来,金鑫公司原本已经开采的50000多吨铝土矿,因为无法正常使用公章而不能正常销售。

也就是这一天,2012年10月23日起,金鑫公司被迫全面停产至今!

就在游小伟、黄伟忠等人强行接管矿山之后,义愤填膺的王帮杰开始层层上访。

“公章事件”的发生更是让王帮杰心中难服,2012年10月26日,就“公章事件”,他向当地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12年10月31日,当地县政府决定受理王帮杰的复议申请。

然而,11月22日,当地县委办作出一个决定,对王帮杰的行政复议诉求不予支持,并认定王帮杰所管理的金鑫公司的开采行为属于非法开采,要求国土、林业等部门对其加大查处力度,经侦部门要对该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县法院要加强与红花岗区法院的“院际交流”。

2012年12月12日,当地县政府以“王帮杰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的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了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书(县府行复【2012】27号)。

对此,王帮杰始料不及,无比震惊。

如今时隔一月多,他仍感到心寒不已。

 

刘灿林突然现身,重新委任王帮杰

几乎与此同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2012年底,经过多方努力,王帮杰终于与人间蒸发近半年的刘灿林取得联系,金鑫公司法人代表刘灿林终于现身。

此刻,他和盘托出“消失半年的原委”——卖掉公司、休掉王帮杰纯属被绑架胁迫所致……对自己实施绑架的是黄伟忠、游小伟等人,其目的是要夺走金鑫公司价值30亿元的矿山。

2013年元旦,就自己被绑架12天且被胁迫一事,刘灿林委托王帮杰前往遵义市公安局报案。

2013年1月17日,刘灿林和王帮杰重新签订了为期6年的授权委托书,重新委托王帮杰全权代表贵州金鑫铝土矿有限公司暨法人代表,继续办理好公司相关事宜,及时办理证照检审和采矿证期限延续等工作,继续经营管理好公司。

在授权委托书里,刘还对王委托了以下事务:

“全权代表金鑫公司和法人刘灿林,依法处理2012年7月以来因刘灿林被黄、游等人绑架、监控期间所造成的相关问题,并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违法犯罪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请求当地县公安局依法撤销批准黄伟忠、游小伟重新雕刻金鑫公司公章的具体行政行为,并收回已经发给黄、游等人的金鑫公司新公章;请求当地县政府依法撤销2012年12月12日作出的“县府行复【2012】27号《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书》”。

当日,刘灿林表明,自己在被绑架期间,曾授权委托福建人倪玛宁作为公司和自己的代理人,行使金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职权,全权处理金鑫公司的股权转让、股权变更等事宜,为此,还写了一式2份《授权委托书》给倪玛宁。

这一切,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而是被黄伟忠、游小伟、倪玛宁等人绑架胁迫所为。

现在,为了维护自己、金鑫公司及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刘灿林声明给倪玛宁的2份授权委托书全部作废,同时解除对倪玛宁的一切授权委托。

对此,刘灿林专门写了一份《解除授权委托声明书》。

2013年1月18日,在贵阳市公证处,刘灿林将上述对王帮杰的《授权委托书》和对倪玛宁的《解除授权委托声明书》进行了公证,记者陪同见证了这一幕。

 

2上访之路,何其艰辛

2012年8月起,王帮杰说自己多次遭受匿名电话恐吓,让他乖乖配合,交出矿山,否则要杀死他全家。

曾经一度他感到山穷水尽、孤立无援,军人出生的王帮杰感到事情蹊跷,先将刘灿林的毁约行为告上法庭。

而后层层上访,希望讨回公道,拯救再度陷入危机的公司。

王帮杰感叹说:

“感谢市法制办的秉公查办。

近半年,自己遭受的一切,酷似一些恐怖电影的情节,完全可以写一部‘商战+黑白两道题材’的小说了”。

 

3遵义市法制办重点查办金鑫公司一案

经过王帮杰的四处奔走、层层诉求,金鑫公司一案,终于成了贵州省法制办的重点督办案件,2012年12月,贵州省法制办将此案责成遵义市法制办妥善办理。

遵义市法制办立即将此案作为监督行政复议的典型案例。

在受命省法制办之后,遵义市法制办在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近一个月的走访调查办理,作出了相关法律审查意见,认为:

金鑫公司目前所有生产经营行为必备的手续均合法有效,应依法给予保护。

黄伟忠、游小伟等人及其所属的腾龙矿业有限公司没有依法取得金鑫公司股权,不能代表金鑫公司。

本案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刘灿林和游小伟等人的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及王帮杰和刘灿林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都已经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当地县公安局在明知存在民事争议的情况下违法办理公章准刻手续并要求公章的合法持有人王帮杰交出公章,已经构成权力滥用,应尽快予以纠正。

当地县政府及县委办《备忘录》违反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理应纠正。

市政府明确了以下处理意见:

当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维护稳定、有利于发展的大局出发,尽快支持金鑫公司恢复生产,为企业的正常生产做好服务。

当地县政府应责成县公安局收回违法批准倪玛宁或遵义腾龙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金鑫公司行政章,并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同时应责令当地县司法局依法撤销当地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刘灿林和游小伟等人的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及王帮杰与刘灿林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都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各行政机关应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干扰、插手法院的审判活动;对金鑫公司法人代表刘灿林的报案,市公安局应高度重视,尽快查清事实,情况属实的,应依法打击;由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召集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国安局并商市维稳办赴当地县明确以上意见。

然而,目前这一处理意见已经下达当地县。

只是,当地县政府至今仍沉默着。

4从金鑫公司遭遇看投资环境,

个别地方的招商环境确需改善

 

记者曾经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得到进一步整治和优化,软环境发展呈现出越来越好的发展态势。

不过,我市软环境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经济发展软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遵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群众的期盼、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明显差距。

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优惠政策和制度不完善;思想认识偏差,部门行政理念转变不够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亟待完善;监督、问责时有缺位;行政行为有待规范,履职能力不高。

特别突出的是,仍有一些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以致“三乱”现象时有发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事件屡有发生……

有业界人士意味深长地说,金鑫公司事件折射出遵义经济发展的软环境问题……

金鑫公司的法人刘灿林于2013年1月15日写给市法制办的求助信中,有这样一些话,是否印证着业界人士对遵义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看法呢——“2000年我应遵义市政府的邀请到此投资山区建设……当自己投入巨资修通了矿山道路,矿山建设初具规模后,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不断有干扰破坏生产的情况发生,致使矿山全面停产近6年……未曾想到内地投资建设时很受欢迎,一旦运营起来有了收入,就时时有障碍,处处有陷阱,个别官员造谣生事……

2013年1月18日,在贵阳市下榻的酒店内,港商刘灿林用夹生的普通话对记者说:

你们这里,一些官员不像话------你们的市法制办办事很快,向他们致敬。

然而,尽管市法制办以高效的办事效率,代表市政府对当地县委和县政府下达了处理意见,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处理意见还没有得到具体的落实。

应该说处理意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然而,金鑫公司的这件事至今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作为该公司总经理王帮杰和法人代表刘灿林,依然还在焦虑的煎熬之中。

尽管如此,记者还是有理由坚信,既然已经有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又有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实质意见和建议,这件事情应该在不久的一天,就会有一个令人欣喜的结果传来的。

不过,这一天还需要我们耐心地继续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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