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卷烟零售客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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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卷烟零售客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
福建省卷烟零售客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
一、评定概念
实施客户星级管理在于通过对零售客户进行分类,识别后定义成五个不同星级,星级按照零售客户的诚信管理、经营能力和渠道特征水平高低划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和一星,其中五星和四星再细分为五星I类、五星II类和四星I类、四星II类。
二、评定目的
根据评定的客户星级,结合零售业态、市场类型、经营规模和商圈类型等维度,对客户在货源供应、品牌培育、客户服务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服务,以最大程度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效用最大化。
三、评定原则
评定遵循“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程序规范”和“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评定对象
本评定办法适用全省所有正在经营的持证卷烟零售户。
五、评定依据
在各单位将所有卷烟零售户的基础档案信息输入客户测评系统的基础上,以诚信管理、经营能力、渠道特征三个部分作为测定客户价值的依据。
六、评定内容
1.诚信管理(20分)。
以专卖管理部门实行的《福建省卷烟零售客户诚信管理办法》(闽烟专[2008]23号)第三版专卖诚信管理办法执行。
2.经营能力(45分)。
其中客户月购烟总量15分、月购一类烟占总量比重10分、月进货均价15分、月购6mg低焦占总量2分、出样数3分。
3.渠道特征(35分)。
其中四网合一7分、形象展示12分、消费跟踪2分、信息采集5分、客户配合度4分、客户依存度3分、客户素质2分。
七、评定标准
根据诚信管理、经营能力和渠道特征的分项得分,将客户划分为1-5星级。
各档次星级评定的基础标准如下:
诚信管理
经营能力
渠道特征
五星Ⅰ
20分
39分(含)以上
30分(含)以上
五星Ⅱ
20分
36分(含)-39分
25分(含)-30分
四星Ⅰ
20分
33分(含)-36分
23分(含)-25分
四星Ⅱ
18分(含)-20分
29分(含)-33分
21分(含)-23分
三星级
16分(含)-18分
20分(含)-29分
15分(含)-21分
二星级
14分(含)-16分
15分(含)-20分
9分(含)-15分
一星级
其他
其他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