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轩小学教师综合发展和工作绩效评价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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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云轩小学教师综合发展和工作绩效评价方案
水云轩小学教师综合发展和工作绩效评价方案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综合发展评价方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教师工作绩效和专业发展水平;为教师的评聘定级、评比先进和学期计奖提供客观牢靠的依据,增强教师的自主增值意识和工作积极性,营造一个催人奋发、和谐发展的工作环境;为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搭
建绿色发展通道,提升教师团队的核心竞争力,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办优质教育,打造轩小公信品牌,实现办学生乐学、教师舒心、家长满意、领导信任的办学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人社?
2010?
104号《印发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
2010?
235号《关于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中人社发?
2010?
237号《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后有关待遇发放说明的通知》、中人社发?
2010?
238号《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教师综合发展和工作绩效评价方案。
如果本制度条文与上级文件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一、评价机构学校成立评价领导组,负责教师全面评价的组织协调以及评价指标的评定和最终评价结果的认定。
组长:
黄志煊(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
郑泳娜(党支委、副校长)、方燕(副校长)组员:
李焕英(教导主任)、罗剑琴(党支委、副教导主任)、黄文灿(副教导主任、工会主席)、
1
梁国来(副教导主任)曾文珍(少先队总辅导员)、彭焕(科组长)、刘珊丽(科组长)、刘月卿(科组长)、吴洁监(科组长)、周晓琴(科组长)、吴锦开(科组长)、梁伟池(科组长),落级行政和级组长是负责本级组教师评价的主要负责人。
二、评价原则
(一)重视教师的劳动特点,尊重教师的人格尊严,废除单凭学生考试成绩评定教师工作优劣的做法。
(二)引导教师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教师的自我超越和完善指出明确的努力方向。
(三)优化学校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开发校本人力资源。
(四)全面、全程、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工作。
(五)坚持评价的导向原则、规范原则、激励原则、公平原则、发展原则。
(六)贯彻奖惩分明的原则。
对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教育教学效果显著的教师给予充分肯定和合理奖励。
对违反学校各种管理制度,不完成岗位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差的教师给予严厉教育和严格监督。
三、评价标准教师综合发展和工作绩效评价主要以教师个人素质水平、工作过程成绩为评价依据设计指标体系,认定个人素质与工作效益之间存在高度正相关。
从职业道德、育人能力、工作绩效、教育教学艺术风格与特色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同时也结合目前我校教师队伍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权值分配上以效益标准为主导,注重绩效,体现效率优先。
四、评价方式教师综合发展评价,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教师要在认真学习评价方案,透彻了解指标内涵,准确掌握评价基准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价,使自评过程成为教师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的有效措施。
(二)本评价采用多元评价主体方式进行他评。
学校、年级组、学科组、家长、学生皆为评价主体。
通过制订评价细则,进一步分配指标,并将评价指标分解到各评价主体。
明确评价信息来源,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使评价成为规范学校各项工作过程、促进师生互动共生的重要机制。
(三)本评价每学期一次。
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采用定性描述。
(四)本方案中的定性指标采用“负面列表”方式评价。
凡有扣分或降等必须有事实依据,
2
每次违反累计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个别采用随机检查,没有事实依据不得扣分或降等。
五、实施方法
(一)本方案评价对象为所有在编教职员工。
学校行政主要由教科文卫办负责考核评价,但每月的考核结果也作为校内推优评先的依据。
学校行政在期末绩效评价中结果达到合格以上,期末绩效奖金取全体教师绩效奖金的平均数。
(二)将教师的日常工作按“德、勤、能、绩”分为四大部分进行评价。
(三)每一位教师每学期满分为100分,其中“德”为20分,“勤”为20分,“能”为20分,“绩”为40分,奖惩(±10分),其中德、勤、能评价得分取当学期各月德、勤、能评价的平均分。
“绩”在期末依据《水云轩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成绩评价表》进行计算,计算方法:
取当学期全校教师中教育教学得分中第二高分的教师作为最高分40计算,其余教师按比例折算(教师个人教育教学得分÷教育教学第二高分的分值×40)。
学校根据教师完成工作指标的情况进行加、减分,学期末累计总分,得分作为评定教师年度考核等次、晋升、下学年度定岗、续聘、待岗培训、停聘、解聘、辞退及评选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
(四)教师年度考核依据和标准:
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原则上教师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一般情况按过去的两学期绩效综合评价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列,评选出优秀或其它先进。
两个学期的绩效平均分为85分以上为优秀侯选人(每学年优秀教师通过全体教师在优秀侯选人中民主投票产生,其中学年总分排列在全校教师前7%的的教师可由考核小组直接审查确定为学校的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另外8%在民主投票产生);84分(含84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69分(含69分)以下至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兼顾各评价主体的评价结果,最终以学校评价为准。
如果教师出现一个学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其中有一个学期期末绩效考核为69分以下)则需要诫勉谈话。
如果教师出现一个学年考核为不合格(或其中有一个学期期末绩效考核为60分以下)则下学期停领岗位津贴,各月月浮资(每月980元)、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每学期2520元),并参加学校安排的待岗培训,直至经考评小组认定工作态度和教学能力改进为止,并严格执行《中山市教师聘任合同》有关规定。
(五)教师职称聘任制度:
今后我校的每学年的小学高级教师的聘任中,对于学校的名优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连续聘任小学高级教师(前提条件是两个学期的绩效平均分为85分以上),然后再对过去一个学年两个学期的绩效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教师实行优先聘任(如果规定的小学高级教师名额小于要求聘任人数即采取述职后集体投票决定。
如果规定的小学高级教师名额多于要求聘任的85分以上人数,即将名额留给84分至70分的年度考核合格教师,考核组参考述职后集体投票结果决定。
(六)教师合同管理制度:
1.教师合同管理依照中委办[2009]71号《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2.教师学年综合评价在70分以上聘任期为二至三年,70分至60分聘任期为一年以内,60分以下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3.新吸收教师出现学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其中有一个学期期末绩效考核为69分以下)则不再续继聘用。
4.新吸收教师的聘任期最长为一年,合同期满达到要求再续签合同。
(七)每月累计级组和教师个人月考核得分,在校内局域网上公布结果,并在教师会议上小结一次,让全体教师知道自己和级组的每月考核得分。
树立“学校发展教师和教师提升学校”的发展评价理念,构建《教师月工作绩效评价》→《科级组工作评价》→《教师学期综合发展和工作绩效评价》→《教师年度考核》的递进评价体系,使学校各项工作臵于严格的有效管理之中,创设人人争先进和不甘落后的局面。
(八)在评价中对于一种犯规行为,同时违反多种评价基准,学校将实行分别同时执行扣分。
(九)跟班科任工作情况根据自己的班级成效评价。
(十)学校或教师个人出现以下现象,则取消其评先评优和聘任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能给予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处理。
其中出现带※现象,直接给予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1.教师负有责任的学生严重受伤害事故和侵权事项。
※2.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较大安全事故,造成较严重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4.教师个人违反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或者参加继续教育一学年未取得48学分。
5.校长外出学习,指派副校长代管学校全面工作时,副校长失职而出现较大教育管理安全事故。
6.正副校长外出学习,指派主任代管学校全面工作时,主任失职而出现较大教育管理安全事故。
7.行政分管的级组在一个学年中出现一个学期总体评价为不达标。
8.凡出现以下现象之一:
在区抽考中任教的考试科目按区的奖励标准得分低于37分;考查科目得分低于18分;在区的学科集体竞赛活动中辅导训练队参加比赛名列最后;任教一个学年后出现有科目在期末的测试中平均分与同级同科平均分的差距减上学年期末成绩与平均分的差距小于-2.5分。
9.参加第二职业,经查属实。
10.出现其他一票否决规定。
(十一)有下面情况之一的教师实行待岗培训:
1.任教班级(语、数、英)教师期末考试成绩与同级同科平均分的差距减上学年期末成绩与同级同科平均分的差距小于-2.5分(诫勉谈话),差距小于-3.5分,经学校评价小组集体投票表决确定下学期是否参加待岗培训和停领岗位津贴、以及超课时津贴、其他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
(任教多班取两班平均分计算)。
2.综艺科(包括区抽考的六科)教师每学期期末都有要接受学校对教学质量的随机检查,如果在学校或区的抽查中按区的奖励标准得分低于16分,经学校评价小组集体投票表决确定下学期是否参加区的待岗培训和停领岗位津贴、月浮资、期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
3.在任教班级中,如果对其中一个班家长进行民意测试,满意率低于65%,则下学期要参加区的待岗培训和停领岗位津贴、月浮资、期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
4.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5.违规、违法,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导致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家长强烈不满的。
6.个人严重失职,造成学生受伤害事故和学校严重损失,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在学校。
(二)教师教学成绩和贡献评价表权评价基准
负责人信息来源
判断方法
重
评价等级自他评评
扣分原因
行政科组长
1、教学质量计奖参照后面附表:
任教班级情况记录:
①级班科,合格率是加分;低分人数是个分。
②级班科,合格率是加分;低分人数是个分。
③级班科,合格率是加分;低分人数是个分。
级班科,合格率是②④加分;低分人数是个分。
学习成绩2、术科教师期末教学质量总得分:
辅导学生获奖情况记录:
。
合计总分:
得得得得
分;优秀率是分;优秀率是分;优秀率是分;优秀率是
按实计算
应加分是
。
6
B4特别贡献
奖励标准:
(同一奖项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得分;学校备案或教育部门组织。
)
(一)辅导学生竞赛奖①辅导学生参加区(市)[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团体一等奖(一、二名)加6(8)[20]分,团体二等奖(三、四名)加4(6)[16]分,团体三等奖(五、六名)加2(4)[12]分;个体一等奖加2(3)[5]分,个体二等奖加1
(2)[4],个体三等奖加
(1)[3]。
奖分按比例奖给辅导教师。
(同一比赛集体和个人奖取其一)②辅导学生作品在市、省级刊物发表每篇分别加1分和2分。
(二)教师先进奖①被评为优秀教师等荣誉:
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5分,市级加10分,区级加5分,校级加2分。
公开课等在区(市)[省]获奖,一等奖加6(10)[14],二等奖加4(8)[12],三等奖2(6)[10]。
论文在市(省)[国]级刊级发表加3(5)[7]分。
②任教班级被评为校五星班,班主任加10分,副班主任加6分。
③本学期全勤加5分。
④论文、教具等在区(市)[省]{国}获奖:
一等奖加3(4)[5]{6};二等奖加2(3)[4]{5};三等奖加1
(2)[3]{4}。
⑤在全校教师中举办30分钟以上的讲座一次加3分;承包策划组织全校大型活动一项加3至10分(由评审组评定分值,奖分按比例奖给策划组织教师)。
⑥任校级科研课题负责人加3分,市级以上立项课题主要负责人加4分,课题组成员加2分。
⑦普通话一乙、二甲、二乙分别奖9、6、4分,三甲2(只奖满45岁),每级只奖1次。
(一)竞赛奖:
按实计算行政
获奖记录
(二)先进奖:
年龄大于45岁的教师每学年加5分
B5工作风格和部门工作。
能尽忠职守,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职业道德和育人能力100分学校评定等次:
(+()实际得分:
(+数+
根据层级管理规定,结合各人月绩效评价情况和工作成绩突出程度,由校长评定主任,由行政和级组长(科组长)评定教师。
教育教学质量(B3))分50分B4特别贡献B5艺术风格和工作15分15
评价小组
得分=各月绩效评价的月均+)÷
自评他评
自评他评
自评总计他评
自评他评本人签名:
评价人员签名:
校长签名:
本方案在2008年4月23日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间,解释权在教代会主席团。
附表:
教学质量奖标准:
(具体分数以区标准)年级低年级(一、二年级)合格率一等:
98%以上二等:
95%~97%三等:
90%~94%一等:
90%以上二等:
88%~90%三等:
85%~87%一等:
88%以上二等:
86%~88%三等:
83%~85%优秀率一等:
70%以上二等:
66%~70%三等:
61%~65%一等:
60%以上二等:
56%~60%三等:
51%~55%一等:
55%以上二等:
51%~55%三等:
46%~50%低分人数一等:
0二等:
1三等:
2一等:
1二等:
2三等:
3一等:
3二等:
4三等:
5
中年级(三、四年级)高年级(五、六年级)
各科三率见下表(按卷面100分的标准算)(此项是区评价的标准):
年级合格标准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808065656060语文优秀标准909085858383低分标准606055555050合格标准808065656060数学优秀标准909085858383低分标准606055555050807060609090838360605050合格标准英语优秀标准低分标准
等级分值:
合格率一等:
15分二等:
13分三等:
10分优秀率一等:
10分二等:
7分三等:
5分低分人数一等:
15分二等:
13分三等:
10分
注:
1.凡合格率、低分人数不达三等奖各给5分;优秀率不达三等奖给2分。
2.考虑到期末水平测试试题有深有浅,因此,若所任教学科语、数、英各项标准没达到学校的要求,但能排在区的前三名,那么,该老师在“教学质量”项目上也能拿40分满分。
3.任综合科和术科的老师,“教育教学质量”的评分标准为:
按学年计算(第一学期先按25分计算),在区学年的教学质量抽测中获得20分(区标准术科评比满分得分是20分)加35分,获得18-19分加30分,获得16-17分加20分,当任综合科和术科教学质量在抽测中没有达到以上标准而没有获得奖分,但负责的训练队参加区级以上比赛获奖的训练老师可取15分保底。
(任综合科和术科没有被抽考到任教班级的老师奖分计算公式是:
18+被抽考教师教学奖分×40%)4.任语、数、英的老师,在期末的测试中如果存在任教科目中有一科成绩降低,期末考试成绩与同级同科平均分的差距减上学年期末成绩与同级同科平均分的差距小于-3分,即取消保底分20分,否则可拿20分保底线(任教多班取两班平均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