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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水平测试商品编码章节复习汇总

2014年报关水平测试商品编码章节复习汇总——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一章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一节活动物

  

(一)本节重点注释:

  1、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以及其他的水生无脊椎动物即使是活的也不归到本节,归入第三节。

  2、培养微生物(如疫苗等)归入3002

  3.流动马戏团以及流动动物园里的动物归入9508

  4.鲸、海豚、海豹、海狮等水生哺乳动物以及可在水中生活的龟、鳄鱼等应该归入第一节而不是第三节。

  5、运输途中死亡的动物,如果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品目02.01至02.05、02.07或02.08,其余的归入品目05.11。

  

(二)本节重点商品介绍

  1、01.05家禽,仅包括所列的各种活家禽,但不包括其他活禽〔例如,鹧鸪、野鸡、鸽、野鸭、大雁(品目01.06)〕。

  2、爬行动物(包括蛇及鳖)、其他昆虫、蛙都归入01.06;

第一章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二节肉以及食用杂碎

  

(一)本节重点注释

  1、本节的加工程度:

  一般来讲,归于本节的动物产品,其加工程度仅仅限于鲜、冷、冻、盐腌、干制、熏制或在表面上撒糖或洒盐水。

如超过此范围,例如经过蒸、煮、烤、炸等方法加工的就不能归入本节。

  2、重点注意肉及杂碎的归类:

  

(1)本节不包括不适合供人食用的肉及杂碎(品目05.11),也不包括不适合供人食用的肉及杂碎的细粉、粗粉和团粒(品目23.01)。

  

(2)、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主要供人食用的杂碎〔例如,头及头块(包括耳)、脚、尾、心、舌〕。

除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应归入品目05.11以外,其余均归入本节。

  (3)鲜、冷、冻或用其他方法临时保藏的,专供制药用的杂碎(例如,胆囊、胎盘)归入品目05.10;如经干制的则归入品目30.01。

  (4)既可供人食用,又有其他用途的杂碎(例如:

皮),如果适合供人食用则归第二节,不适合人食用则归第五节或者其他节节。

  

(二)本节重点商品介绍

  1、0207品目01.05所列家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

仅包括品目01.05所列活家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

  2、品目0207,在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家禽杂碎是鸡、鹅或鸭的肝,包括鹅或鸭的“肥肝”。

肥肝与其他肝的区别在于它个大量重、结实、脂肪多,其颜色从米白色至淡栗色不等,而其他肝通常是深红色或淡红色。

  (三)典型考题

  1、鲜整头乳猪肉(重量不足10千克)

  A、0103.9110

  B、0203.1110

  C、0203.2110

  D、其他编码

  答案:

B。

  2、装入肠衣的熏腌牛肉(未经绞碎、未经调味、供食用)

  A、5

  B、8

  C、23

  D、6

  答案:

A。

商品编码.0210.2000。

  解析:

该商品牛肉是绞碎调味熏制盐腌的,但未超出第二节规定的鲜、冷、冻、干、熏盐腌、盐渍等加工程度,所以归第二节,0210品目所列干、熏、盐腌或盐渍肉,最后归入0210.2000,干、熏、盐腌、盐渍牛肉品目。

第一章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三节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一、本节重点注释:

  本节的加工程度在第二节的基础上有所扩大,主要体现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烹煮过的鱼及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的甲壳动物,无论是否冷冻仍归入本节。

但是,经过熏制加工的去壳甲壳动物、软体动物以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不归入本节而应该归入第16节。

  例如:

  熏制(已经熏熟)的大马哈鱼03054120

  熏鱿鱼16059090

  煮熟的龙虾(未去壳,冻的)03061100

  水煮小虾虾仁1605200

  2、本节不包括

  

(1)品目01.06的哺乳动物;如:

鲸、海豚及鼠海豚(鲸类哺乳动物);海牛及儒艮(海牛目哺乳动物)等;

  

(2)品目01.06的哺乳动物的肉(品目02.08或02.10);

  (3)鱼废料及不能食用的鱼卵(例如,用作鱼饵的咸鳕鱼卵)(品目05.11);

  (4)不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品目23.01)。

  

(二)本节重点商品介绍

  1、海龙和海马(03055910)海龙又叫杨枝鱼,海马的头象马,大的海马是珍贵的中药(即使干制后用做中药,也归入第三章)

  2、水生无脊椎动物。

体内没有脊椎的水生动物。

最常见的“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是海参、海蛰、海胆。

  3、中华绒毛蟹,即大闸蟹,中华绒毛蟹是学名。

  4、甲壳动物的主要种类是龙虾、大螯虾、淡水小龙虾、蟹、河虾及对虾。

  5、软体动物的主要品种是牡蛎(蚝)、海扇、蚌、墨鱼、鱿鱼、章鱼及蜗牛;

  (三)典型考题:

  1.冷大马哈鱼 

  答案:

0302.1200。

  2.冷藏的中华绒鳌蟹

  答案:

03062491

  解析:

冷藏按照未冻的归。

第一章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四节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一、本节重点注释:

  1、注意注释二所说的“黄油和乳酱”的定义和含量要求。

品目04.05所称:

  

(1)“黄油”,仅指从乳中提取的天然黄油、乳清黄油及调制黄油(新鲜、加盐或酸败的,包括罐装黄油),按重量计乳脂含量在80%及以上,但不超过95%,乳的无脂固形物最大含量不超过2%,以及水的最大含量不超过16%。

黄油中不含添加的乳化剂,但可含有氯化钠、食用色素、中和盐及无害乳酸菌的培养物。

  

(2)“乳酱”是一种油包水型可涂抹的乳状物,乳脂是该制品所含的唯一脂肪,按重量计其含量在39%及以上,但小于80%。

  2、本节不包括:

  

(1)按重量计乳糖含量(以干燥无水乳糖计)超过95%的乳清制品(品目17.02);

  

(2)白蛋白(包括按重量计干质成分的乳清蛋白含量超过80%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乳清蛋白浓缩物)(品目35.02)及球蛋白(品目35.04)。

  二、本节重点商品介绍

  1、脱水黄油、印度酥油(通常用水牛或黄牛乳制成的一种黄油),不按照黄油(04051000)归类,而归入其他子目(04059000)

  2、0408不包括卵磷脂(品目29.23)和分离蛋白(禽蛋白)(品目35.02)。

  3、金丝燕的窝(燕窝)归0410,即金丝燕的一种分泌物,这种分泌物一经与空气接触,很快变硬,燕窝含有高蛋白,通常专用于作汤或作其他食品。

  三、典型考题:

  1.“达能”草莓果粒酸奶,125克/瓶

  答案:

04031000

  2.全脂奶粉(脂肪含量23%),未加糖,450克/袋。

  答案:

04022100

第一章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五节其他动物产品

  一、本节重点注释

  1、本节不包括:

  

(1)动物纺织原料(马毛及废马毛除外)(第十一类)。

  

(2)动物肥料(第三十一节)。

  (3)已干燥的治疗用腺体及其他器官,不论已否制成粉末(第三十节)。

  (4)生皮及皮张(未加工或经洗涤、消毒或为了保藏而作过处理但未进一步加工的带有羽毛或羽绒的整张鸟皮或不完整鸟皮(第四十一节)。

毛皮(第四十三节)。

  2、本节的商品通常为不供食用的商品,但是动物的膀胱、肠、胃以及动物血不论是否食用都归入本节。

  3、品目0510包括:

制造器官治疗药品用的动物腺体及其他动物器官,其性质或制作方法不适合供人食用(卵巢、胆囊、甲状腺、脑下腺等),鲜、冷、冻或为了运输、储存需要用其他方法临时保藏(例如,浸在甘油、丙酮或酒精中)。

干制或萃取产品不归入本品目(品目30.01)

  二、本节重点商品介绍

  1、0501人发包括未加工的人发,不论是否已洗涤;经过简单洗涤以外加工(例如,稀疏、染色、漂白、卷曲或为制作假发进行加工)的人发(归67.03);

  2、龙涎香为抹香鲸分泌出来的一种物质,由同一圆心的多层分泌物凝聚而成;

  3、海狸香是一种树脂物质,呈棕色、浅红色或淡黄色,味苦,有一股刺鼻的气味,为海狸的分泌物;

  4、灵猫香是由灵猫所分泌的树脂状物质,棕黄色或褐色,呈浆状或油状,有象天然麝香那样的浓烈气味。

  5、麝香是某种鹿的分泌物,包藏于其所赖以形成的腺囊(一面扁平无毛,一面外凸,表面长满灰色的毛)中。

分泌物为暗棕色,有强烈气味。

切勿将麝香与第二十九节的人造麝香(二甲苯麝香、合成麝香等)相混淆。

  6、斑蝥是一种甲虫,主要利用其起疱或反刺激的特性。

报验时通常已干制或呈粉末状。

  7、黄药(05100010)特指作为中药使用的动物体内结石。

包括以下几种:

牛黄(牛胆结石)、马宝(马胃结石)、猴枣(猕猴内脏结石)。

  三、典型考题:

  猴枣

  A、7 B、19  C、27  D、34

  答案:

A。

商品编码0510.0010

第二章植物产品

第二章 植物产品

第一节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

  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注释:

  一、除品目06.01的菊苣植物及其根以外,本节只包括通常由苗圃或花店供应为种植或装饰用的活树及其他货品(包括植物秧苗);但不包括马铃薯、洋葱、青葱、大蒜及其他第七节的产品。

  二、品目06.03、06.04的各种货品,包括全部或部分用这些货品制成的花束、花篮、花圈及类似品,不论是否有其他材料制成的附件。

但这些货品不包括品目97.01的拼贴画或类似的装饰板。

  总 注 释

  本节包括由苗圃(包括园林)或花店供应的适于种植或装饰用的各种活植物以及菊苣植物及其根(即使其通常不由苗圃或花店提供),但不包括品目12.12的根。

上述植物包括树、灌木、植物幼苗,还包括药用植物。

本节不包括种子和水果以及某些不能区别其为食用或种植用的块茎、鳞茎(马铃薯、洋葱、青葱及大蒜)。

  本节还包括:

  一、装饰用的插花和花蕾、簇叶、枝干及植物其他部分,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

  二、花束、花圈、花篮及类似的花店制品。

  06.01 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休眠、生长或开花的;菊苣植物及其根,但品目12.12的根除外:

  10 —  休眠的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

  20 —  生长或开花的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菊苣植物及其根

  本品目主要包括下列植物的鳞茎等,不论其报验时是否装于盆、盒:

  孤挺花、银莲花(鳞茎类)、秋海棠、美人蕉、窄叶小草、铃兰、藏红花、仙客来、大丽花、独尾草、小苍兰、贝母、雪花莲、唐菖蒲、大岩桐、风信子、鸢尾、百合花、观音兰、水仙、虎眼万年青、酢浆草、晚香玉、毛茛、茜草、老虎莲及郁金香。

  本品目还包括非供装饰用的植物鳞茎等(例如,大黄根颈)及芦笋根颈。

  本品目不包括第七节的某些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例如,洋葱、青葱、大蒜、马铃薯、洋蓟)和生姜(品目09.10)。

  本品目也包括菊苣植物及其根,但未焙制的可作咖啡代用品的菊苣根除外(品目12.12)。

  06.02 其他活植物(包括其根)、插枝及接穗;蘑菇菌丝(+):

  10 —  无根插枝及接穗

  20 —  食用水果或食用坚果的树、灌木,不论是否嫁接

  30 —  杜鹃,不论是否嫁接

  40 —  玫瑰,不论是否嫁接

  90 —  其他

第二章 植物产品

第二节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注释

  一、本节不包括品目12.14的草料。

  二、品目07.09、07.10、07.11及07.12所称“蔬菜”,包括食用的蘑菇、块菌、油橄榄、刺山柑、菜葫芦、南瓜、茄子、甜玉米、辣椒、茴香菜、欧芹、细叶芹、龙蒿、水芹、甜茉乔栾那。

  三、品目07.12包括干制的归入品目07.01至07.11的各种蔬菜,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作蔬菜用的脱荚干豆(品目07.13);

  

(二)品目11.02至11.04所列形状的甜玉米;

  (三)马铃薯细粉、粗粉、粉末、粉片、颗粒及团粒(品目11.05);

  (四)用品目07.13的干豆制成的细粉、粗粉及粉末(品目11.06)。

  四、本节不包括辣椒干及辣椒粉(品目09.04)。

  总 注 释

  本节的蔬菜,包括本节注释二所列各种蔬菜,不论是否鲜、冷、冻(未烹煮、蒸过或水煮)、干(包括脱水、蒸干或冻干)或经临时保藏处理的。

必须注意,某些干制或研粉的蔬菜,虽有时用作香料,但仍归入品目07.12。

  所称“冷藏”,是指产品的温度一般已降至0℃左右,但未冻结。

然而,某些产品,例如,马铃薯,当温度降至并维持在10℃时,也可视作“冷藏”。

  所称“冷冻”,是指产品已冷却到本身冰点以下并且已经全部冻结。

  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节的蔬菜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是切片、切碎、切丝、捣碎、磨碎、去皮或去壳的。

  本节还包括某些鲜、冷、冻或干的高淀粉或高菊粉块茎及块根,不论是否切片或制成团粒。

  报验时不属于本节任何品目所列状态的蔬菜,应归入第十一节或第四类。

例如,干豆的细粉、粗粉及粉末和马铃薯的细粉、粗粉、粉末、粉片、颗粒及团粒归入第十一节,超出本节所列加工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蔬菜归入第二十节。

 但是必须注意,本身经均化的产品不能作为本节产品归类,而应归入第二十节的制品。

  还必须注意,本节的蔬菜即使用密封容器包装(例如,听装洋葱粉),仍应归入本节。

但多数这类包装的产品都经过超出本节各品目所列加工方法制作或保藏,因此不能归入本节(第二十节)。

  同样,本节的产品经过改性空气包装(MAP)加工方法包装的,仍归入本节(例如,鲜或冷藏的蔬菜)。

在采用MAP方法进行加工时,产品周围的气体已被改变或受到控制(例如,通过抽去或减少氧气的含量,并将其置换成氮气或二氧化碳,或增加氮气或二氧化碳的含量)。

  归入本节的鲜或干的蔬菜,可以供食用、种用或种植(例如,马铃薯、洋葱、青葱、大蒜、豆类蔬菜)。

但本身不包括移植用的蔬菜秧(品目06.02)。

  除上文及本节注释述及的以外,本节还不包括:

  

(一)菊苣植物或菊苣根(品目06.01或12.12)。

  

(二)食品工业中某些用作原料的植物产品,例如,谷物(第十节)、甜菜及甘蔗(品目12.12)。

  (三)用品目07.14的根及块茎制成的细粉、粗粉及粉末(品目11.06)。

  (四)有时也用于烹饪的某些草本植物(例如,罗勒、琉璃苣、海索草、各种薄荷、迷迭香、芸香、鼠尾草及牛蒡干根)(品目12.11)。

  (五)食用海草及其他海藻(品目12.12)。

  (六)芜菁甘蓝、饲料甜菜、饲料用根茎、干草、紫苜蓿、三叶草、驴喜豆、羽衣甘蓝、羽扇豆、巢菜及类似饲料(品目12.14)。

  (七)甜菜叶或胡萝卜叶(品目23.08)。

  07.01 鲜或冷藏的马铃薯(+):

  10 —  种用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各种鲜或冷藏的马铃薯(品目07.14的甘薯除外)。

本品目还包括种用马铃薯。

  子目注释:

  子目0701.10

  子目0701.10所称“种用”,仅指经本国主管部门认定为作种用的马铃薯。

  07.02 鲜或冷藏的番茄

  本品目包括各种鲜或冷藏的番茄。

  07.03 鲜或冷藏的洋葱、青葱、大蒜、韭葱及其他葱属蔬菜:

  10 —  洋葱及青葱

  20 —  大蒜

  90 —  韭葱及其他葱属蔬菜

 本品目包括下列鲜或冷藏的葱属蔬菜:

  一、洋葱(包括洋葱头和春洋葱)及青葱。

  二、大蒜。

  三、韭葱、细香葱及其他葱属蔬菜。

  07.04 鲜或冷藏的卷心菜、菜花、球茎甘蓝、羽衣甘蓝及类似的食用芥菜类蔬菜:

  10 —  菜花及硬花甘蓝

  20 —  抱子甘蓝

  90 —  其他

  本品目鲜或冷藏的产品包括下列品种:

  一、菜花及硬花甘蓝。

  二、抱子甘蓝。

  三、其他硬花芥属蔬菜(例如,白卷心菜、皱叶卷心菜、红卷心菜、大白菜)、羽衣甘蓝、其他阔叶芥属蔬菜、发芽花茎甘蓝、其他发芽芥属蔬菜及球茎甘蓝。

  本品目不包括其他根状芥属蔬菜(例如,品目07.06的萝卜、品目12.14的芜菁甘蓝)。

  07.05 鲜或冷藏的莴苣及菊苣:

  —  莴苣:

  11 ——结球莴苣(包心生菜)

  19 ——其他

  —  菊苣:

  21 ——维特罗夫菊苣

  29 ——其他

  本品目包括鲜或冷藏的莴苣,其主要品种有结球莴苣(包心生菜)。

此外,本品目还包括鲜或冷藏的菜用菊苣,其品种主要如下:

  一、维特罗夫(已白化)菊苣。

  二、伊斯卡罗尔菊苣。

  三、卷叶菊苣。

 本品目不包括菊苣植物及菊苣根(品目06.01或12.12)。

  07.06 鲜或冷藏的胡萝卜、萝卜、色拉甜菜根、婆罗门参、块根芹、小萝卜及类似的食用根茎:

  10 —  胡萝卜及萝卜

  90 —  其他

  本品目鲜或冷藏的根包括胡萝卜、萝卜、色拉甜菜根(色拉甜菜)、婆罗门参、块根芹(萝卜根芹或德国芹菜)、小萝卜、雅葱、辣根、甘露子、牛蒡及防风根。

上述产品不论其叶是否已去除,均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品目07.09的芹菜。

  

(二)临时保藏的牛蒡根(品目07.11)。

  (三)品目12.14的饲料。

  07.07 鲜或冷藏的黄瓜及小黄瓜

  本品目仅包括鲜或冷藏的黄瓜及小黄瓜。

  07.08 鲜或冷藏的豆类蔬菜,不论是否脱荚:

  10 —  豌豆

  20 —  豇豆及菜豆

  90 —  其他豆类蔬菜

  本品目的豆类蔬菜包括:

  一、豌豆,包括青豌豆及饲料豌豆。

  二、豇豆、菜豆,包括利马豆、绿豆、可连荚食用的豆(亦称肾形菜豆、法国菜豆、红花菜豆、豆角、蜡豆或劈啪豆)及牛豆(包括黑眼豆)。

  三、蚕豆、马蚕豆及扁豆。

  四、鹰嘴豆(格巴恩韶豆)。

  五、兵豆。

  六、瓜尔豆。

本品目不包括:

  

(一)大豆(品目12.01)。

  

(二)稻子豆(品目12.12)。

  07.09 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

  20 —  芦笋

  30 —  茄子

  40 —  芹菜,但块根芹除外

  —  蘑菇及块菌:

  51 ——伞菌属蘑菇

  59 ——其他

  60 —  辣椒,包括甜椒

  70 —  菠菜

  90 —  其他

  本品目的蔬菜包括:

  一、芦笋。

  二、茄子。

  三、芹菜(品目07.06的块根芹除外)。

  四、蘑菇(包括伞菌属蘑菇,例如,普通的白蘑菇)及块菌。

  五、辣椒属或多香果属植物的果实,通常称为“辣椒”。

辣椒属植物果实的范围,从该属中辣味最淡但个头最大的青色或红色的甜椒或柿子椒(通常作色拉菜食用),到辛辣的长辣椒及小辣椒(多用作食品调味)。

多香果属植物果实包括牙买加辣椒(又称为丁香胡椒、多香果或英国胡椒)。

干的、捣碎或研粉的上述产品不归入本品目(品目09.04)。

  六、菠菜,包括新西兰菠菜及滨藜(庭园)菠菜。

  七、洋蓟。

  八、甜玉米,不论是否带芯。

  九、南瓜、菜葫芦及倭瓜。

  十、油橄榄。

  十一、大黄、食用菜蓟、茴香、刺山柑及酸模。

  十二、莙荙菜(白甜菜)及秋葵。

  十三、欧芹、细叶芹、龙蒿、水芹、香薄荷、芫荽、莳萝、甜茉乔栾那。

但野茉乔栾那除外(品目12.11)。

  十四、竹笋及大豆芽。

本品目也不包括荸荠属植物的可食用球茎,该产品通称为荸荠(品目07.14)。

  07.10 冷冻蔬菜(不论是否蒸煮):

  10 —  马铃薯

  —  豆类蔬菜,不论是否脱荚:

  21 ——豌豆

  22 ——豇豆及菜豆

  29 ——其他

  30 —  菠菜

  40 —  甜玉米

  80 —  其他蔬菜

  90 —  什锦蔬菜

  本品目包括鲜或冷藏时归入品目07.01至07.09的冷冻蔬菜。

  “冷冻”的定义参见本节总注释。

  本品目的冷冻蔬菜通常是以工业速冻法制得。

采用速冻法是为了将蔬菜快速通过最大结晶度所需的温幅,使其细胞组织免遭破坏,从而使蔬菜在解冻后仍能保持其鲜度。

  冻前加有盐或糖的蔬菜和冻前蒸过或用水煮过的蔬菜仍归入本品目。

但本品目不包括以其他方法烹煮过的蔬菜(第二十节)或与其他物料一起制作的蔬菜,例如,“配餐”(第四类)。

  冷冻蔬菜的主要品种有马铃薯、豌豆、菜豆、菠菜、甜玉米、芦笋、胡萝卜及甜菜根。

  本品目还包括冷冻什锦蔬菜。

  07.11 暂时保藏(例如,使用二氧化硫气体、盐水、亚硫酸水或其他防腐液)的蔬菜,但不适于直接食用的:

  20 —  油橄榄

  40 —  黄瓜及小黄瓜

  —  蘑菇及块菌:

  51 ——伞菌属蘑菇

  59 ——其他

  90 —  其他蔬菜;什锦蔬菜

本品目适用于使用前在运输或贮存时仅为暂时保藏而进行处理(例如,存于二氧化硫气体、盐水、亚硫酸水或其他防腐液中),但不适于直接食用的蔬菜。

  本品目的蔬菜通常是以木桶或琵琶桶包装,主要用作食品工业的原材料。

其主要品种有洋葱、油橄榄、刺山柑、黄瓜、小黄瓜、蘑菇、块菌及番茄。

  但本品目不包括除暂时盐渍外,还经特别处理(例如,用苏打液或经乳酸发酵处理)的货品,这些货品归入第二十节(例如,油橄榄、泡菜、小黄瓜及青豆)。

  07.12 干蔬菜,整个、切块、切片、破碎或制成粉状,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

  20 —  洋葱

  —  蘑菇、木耳、银耳及块菌:

  31 ——伞菌属蘑菇

  32 ——木耳

  33 ——银耳

  39 ——其他

  90 —  其他蔬菜;什锦蔬菜

  本品目包括经干制(包括脱水、蒸干或冻干),即用各种方法使其所含天然水分去掉的品目07.01至07.09的蔬菜。

其主要品种有马铃薯、洋葱、蘑菇、木耳、银耳、块菌、胡萝卜、卷心菜及菠菜。

通常制成条、片,有的单一品种,有的数种混合。

  本品目还包括干菜碎片或干菜粉,例如,芦笋、菜花,欧芹、细叶芹、洋葱、大蒜、芹菜,一般作调味料或制汤料。

  本品目主要不包括:

  

(一)脱荚的干豆(品目07.13)。

  

(二)辣椒干、辣椒粉(品目09.04),马铃薯细粉、粗粉、粉末、粉片、颗粒及团粒(品目11.05),用品目07.13的干豆磨成的细粉、粗粉及粉末(品目11.06)。

  (三)混合调味品(品目21.03)。

  (四)以干菜为基料的汤料(品目21.04)。

  07.13 脱荚的干豆,不论是否去皮或分瓣:

  10 —  豌豆

  20 —  鹰嘴豆

  —  豇豆及菜豆:

  31 ——绿豆

  32 ——赤豆

  33 ——芸豆

  39 ——其他

  40 —  扁豆

  50 —  蚕豆

  90 —  其他

 供人或动物食用的脱荚干豆(例如,豌豆、鹰嘴豆、赤豆及其他菜豆、兵豆、蚕豆、马蚕豆、瓜尔豆),即使作种用(不论是否用化学方法处理使其不能食用)或其他用途,仍应归入本品目。

这些干豆可进行适度热处理,主要是使酶(特别是氧化酶)失去活性,并部分失水,以便保存。

但热处理不应影响其子叶的内部特征。

  本品目的干豆可去皮或分瓣。

  本品目不包括:

  

(一)脱荚干豆的细粉、粗粉及粉末(品目11.06)。

  

(二)大豆(品目12.01)。

  (三)巢菜子(蚕豆及马豆除外)、小巢菜子及白羽扇豆(品目12.09)。

  (四)刺槐豆(品目12.12)。

  子目注释:

  子目0713.31

  本子目仅包括绿豆,即黑绿豆和青绿豆。

绿豆广泛用于发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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