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委托实施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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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同编号

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委托实施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

(征求意见稿)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目录

说明 1

一、委托服务范围 2

二、委托服务期限 3

三、项目联系人 4

四、具体实施单位 4

五、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 6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 8

七、缺陷责任期及维保条款 11

八、不可抗力 13

九、违约责任 13

十、争议解决 15

十一、合同生效 16

十二、其他事项 16

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加装电梯申请人与加装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签订委托实施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2.甲方签约人员为业主代表的,需附授权委托书;乙方宜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特种设备生产安装资质或建筑工程(含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的专业单位。

3.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拟加装电梯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示范文本内容变更或补充后,双方不得以示范文本名义签订。

5.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1

甲方(加梯申请人):

乙方(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XX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XX市区(县、市)

街道小区幢单元加装电梯项目委托实施相关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第项服务。

(一)意愿征集及协调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就加梯初步方案、资金分摊方案等事项征求本单元相关业主的意见,经法定比例以上业主表决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合同书,并按照规定要求报请属地社区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应协助甲方通过属地街道、社区组织开展的调解会、听证会等方式协商解决利益平衡等问题。

(二)项目设计及报建

乙方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代甲方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经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核通过后,整理联合审查所需的材料,一并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联合审查。

(三)项目实施及验收存档

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代甲方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单位,提供项目实施全流程服务,即包含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验收、资料存档等。

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工期、检验检测、竣工验收等符合法律法规、现行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

(四)维保期内维护管理

乙方负责项目维保期内加装电梯的维护保养、应急救援、故障修理等方面责任,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和对电梯的安全状况负责。

二、委托服务期限

(一)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归因于双方原因导致项目暂停的,工期顺延)

(二)分期限(可根据委托服务范围填写相应的时间)

1.意愿征集及协调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2.项目设计及报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3.项目实施及验收存档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4.维保期内维护管理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项目联系人

1.项目服务期限范围内,甲方指定为联系人;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地址:

;联系电话:

双方指定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无权修改合同条款。

双方可以通过邮寄、短信、微信方式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

2.乙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提前日告知甲方。

若乙方擅自更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致使联系不能或送达不能,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具体实施单位

(一)加装电梯设计单位

1.单位名称:

2.单位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3.设计范围和内容:

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4.设计要求:

在已公示的初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

5.设计结果:

加装电梯设计方案需经加装电梯全体申请人或业主代表审核同意,方可形成最终设计文本;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6.其他: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图审后,甲方提出重新修改的,

(双方可约定能否修改及费用问题,重新修改的需依法重新图审并报经区、县(市)住建局批准)

(二)加装电梯施工单位

1.单位名称:

2.单位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含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

3.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并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4.其他:

施工过程中设计内容出现变更的,需协助甲方报经区、县(市)住建局同意。

(三)电梯安装单位

1.单位名称:

2.单位资质:

具备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安装资质

3.设备及安装要求:

电梯的安装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应当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依法向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4.其他:

五、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与委托服务范围相对应,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本合同总价主要由项目设计、土建及装修、设备及安装等部分组成,合同包含市场价格浮动、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变更等引起的项目增减量等在内的超出合同总价的的风险。

超出合同总价的,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二)委托服务费用组成(具体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名称

内容

报价(元)

项目设计及报建

项目设计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图审

项目报建

准备材料

项目实施及验收存档

土建及装修

土建基坑

井道

连廊

设备及安装

电梯设备

电梯安装及检验检测

验收及存档

其他

(三)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款项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建议不超过总价的3%)作为前期服务费,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元整)。

2.项目经区、县(市)住建局组织联合审查通过后,土建基坑完工并经监理人验收审查后7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建议累计不超过总价的3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元整)。

3.电梯井道及连廊工程完工,电梯设备到场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建议累计不超过总价的7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元整)。

4.电梯设备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土建及其他工程经甲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建议累计不超过总价的95%),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元整)。

5.项目预留合同总额的%(建议不超过总价的5%),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元整),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7天内付清。

(五)履约担保

1.乙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否

2.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履约保险

履约担保金其他:

3.印证材料:

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相应印证材料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协助配合协调施工周边邻里关系,协助提供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用水接口。

2.甲方负责协调物业及小区其他业主的关系,并帮助协调施工设备及材料进场的交通道路。

3.甲方有权委托监理单位对现场的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材料及质量提出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的意见。

4.甲方负责提供电梯设备及建筑材料的临时堆放地,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条件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6.加装电梯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甲方不可擅自使用。

7.如果电梯运行不正常或出现任何险情,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通知维保公司。

甲方应加强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

8.其他: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本合同中约定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由乙方负责与其分别签订委托合同,本项目设计、施工、安装等总体责任和义务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当代甲方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在已公示的初步方案基础上,按照法定要求编制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若乙方自身具备设计资质的,则无需另委托)

3.乙方应当代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签订书面委托施工合同,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权利义务。

(若乙方具备施工资质的,则无需另委托)

4.乙方代甲方委托的电梯安装单位应为电梯制造单位或由电梯制造单位委托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应当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双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权利义务。

(若乙方自身具备电梯安装资质的,则无需另委托)

5.乙方应当代甲方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联合审查,并提交申请材料。

6.项目施工前,乙方应当代甲方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向项目所在地区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法定材料,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项目完工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乙方应当指导甲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进行使用指导。

8.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代甲方将竣工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9.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对加装电梯的监督检验、维护保养、应急救援、故障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等负责,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对电梯的安全状况负责。

10.其他:

七、缺陷责任期及维保条款

1.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期)为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在工程移交甲方后,因设计、施工、安装等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乙方应当承担总体的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

缺陷责任期届满,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2.工程保修期:

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最低年限。

(1)地基基础工程年;

(2)土建基坑年;

(3)主体结构工程(钢、混凝土等)年;

(4)井道、连廊等工程防水年;玻璃、铝板等饰面年;

(5)其他:

(基础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照设计文件规定年限执行,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项目的电梯产品,在甲方正常合理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电梯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若产品分批验收,从产品每批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后的个月内,或自设备发货之日起个月内。

后期年度,除新装梯电梯监督检验外,定期检验费用甲方自理。

4.乙方负责提供电梯产品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内的免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等费用)维修保养工作,在电梯产品免费维保期间,维保公司为,维保的内容包括:

5.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的(包括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由当地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方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方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但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事发地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如果因没有及时通知对方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就该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允许或非因本合同规定的情形而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甲方违约的情形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固定的时间内按时支付合同相关款项,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甲方按时付款。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暂停相应项目。

甲方需承担的违约金,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

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2.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

项目暂停满日后甲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解除合同后

日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乙方为项目施工已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

1.乙方违约的情形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委托或转委托的;因乙方原因或其代委托单位的原因造成项目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进行修复,或拒绝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需承担的违约金,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

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性质较恶劣,可提高违约金比例)

(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的,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致使联系不能或送达不能的,需承担的违约金,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

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3)其他:

2.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

乙方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日内改正。

期满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工的需要,甲方有权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或相关文件,但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甲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3.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日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甲方已提供的材料、设备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4)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结清相应款项。

十、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或者委托第三方调解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其中双方各执

份。

十二、其他事项

1、权利义务转让。

加装电梯的申请人转让附有电梯的房屋所有权的,应提前告知其他申请人,并书面告知受让人对已加装电梯的权利和义务,由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附有电梯的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电梯投入使用后,除本合同已约定的事项外,其他凡涉及本梯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XX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XX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

(以下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

小区幢单元加梯申请人

甲方代表(业主代表)签字手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附件

相关技术指标

基坑

基坑类别

¨无桩基 ¨有桩基

基坑尺寸

¨其他:

土建

混凝土型号

钢筋型号

钢筋外侧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其他

井道

井道类别

¨钢结构井道 ¨混凝土井道¨其他:

井道规格

层站门

层站门 基站:

层停靠楼层:

如1、3、5、6

开门形式

¨单通 ¨贯通 ¨直角(非标)

尺寸

井道净宽:

mm

井道净深:

mm

门洞宽度:

mm

门洞高度:

mm

楼层高度

F1=m、F2=m、F3=m、F4=m

F5=m、F6=m、F7=m、F8=m

井道幕墙

幕墙形式

¨全氟碳铝板

¨氟碳铝板+玻璃

¨其他

¨上部氟碳铝板+下部玻璃

¨氟碳铝板包角+中间玻璃

幕墙颜色

氟碳铝板颜色:

色标:

玻璃颜色:

¨无 ¨白玻 ¨水晶灰 ¨其它:

连廊

连廊类别

¨无廊道 ¨直廊道 ¨转角廊道¨T型廊道¨其它:

¨钢结构 ¨混凝土¨其它:

¨无支撑柱 ¨有支撑柱(按设计图分布)

连廊尺寸

廊道长度:

mm ¨详见设计图

连廊装修

地面

¨花纹钢板 ¨花纹钢板+防滑地砖 ¨其它:

吊顶

¨无 ¨集成铝板吊顶(含廊道灯)¨其它:

侧面

半封闭

¨不锈钢栏杆¨玻璃+栏杆¨其它:

全封闭

¨铝合金移窗¨铝合金移窗+不锈钢扶手

¨其它:

电梯

制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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