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docx
《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
根据《XX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XX区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
一、农业标准地界定
农业标准地是指全区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代农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通过招商引进项目用于发展现代农业的农用地,主要分为四类:
一类农业标准地(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以粮食(水稻)作物为主;二类农业标准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主要种植一年生农作物;三类农业标准地(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蔬菜、饲草饲料等作物种植;四类农业标准地(园地、未利用地等),主要用于发展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以及养殖业等,并向农文旅融合发展。
对5年内规划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等拟征收的地块,原则上不宜作为农业标准地。
二、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见附件1、2)。
同宗标准地,单类土地类别比例达到80%以上的,相关控制性指标可参照此类“标准地”执行,但种植范围不能突破。
重大项目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
三、农业标准地管理操作流程
1.调查评估。
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产业总体规划前提下,对农业标准地范围内的土地性质、地力指标、耕地类型、产业状况、宜农地块等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农业项目的产业定位,完善项目准入要求,公布负面清单。
2.土地流转。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乡村振兴公司、属地乡镇(街道)配合,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对已流转或意向流转的农业标准地做好登记工作,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形成农业标准地数据库。
确保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能最短时间完成流转工作。
土地流转的价格,具体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地块所处的交通区位、产业类型、耕地质量和基础条件等因素而定。
3.净地建设。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乡村振兴公司等具体实施,以片区和乡镇为单位,专班化推进农业标准地提升改造工作。
按照优质粮油、柑橘、蔬菜等产业标准地种植标准,对完成流转的土地进行规划设计、施工改造、评估验收(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详见附件一)。
达到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基础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
4.招商引资。
积极开展农业招引,将已流转或意向流转的农业标准地信息(四至、配套、地力指标等)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平台进行发布,意向企业可根据标准地项目产业定位和控制性指标、亩均投入及产出指标进行匹配(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意向主体编制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提请相关部门核准,在共享信息基础上开展负面审查,供需对接后达成初步意向。
5.签约供地。
农业标准地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流转或与意向企业协议流转,竞得者与乡村振兴公司签订流转合同和项目投资建设协议,约定控制性指标、亩均投入、产出指标,明确违约责任。
项目正式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要将农业标准地项目备案表(详见附件四)、项目可行性报告、土地流转合同、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及土地流转区位图等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6.服务保障。
积极主动做好项目前期辅导服务、政策处理、土地流转等工作,确保签约即可开工,施工无障碍。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做好企业注册登记、设施农用地审批等工作,并加大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合力做好服务工作。
7.指导监管。
项目建设竣工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属地乡镇(街道)对照规划方案进行验收;项目投产后,在约定期限内,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的控制性指标进行履约认定(详见附件五履约验收表)。
相关部门按照履约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管,项目实施一定时期后(当年生作物2年,多年生作物根据不同类型作物生产周期来确定),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标准地”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详见附件六、附件七农业标准地项目认定评分表、指标认定说明)。
8.奖惩激励。
对农业标准地按照“A、B、C”三类进行年度综合评估。
对年度考核评定为“A”类的,优先享受农业扶持政策。
对年度考核评定为“C”类的农业标准地,农业相关扶持政策不予倾斜。
粮油类农业标准地,对年度考核评定为“C”类的,不享受区级粮补政策。
支持农合联、金融机构根据考评结果提供差异化金融贷款和利率服务,对严重违反农业“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且拒不整改的企业,责令其退出并要求其承担投资建议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附件:
1.XX区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
2.XX区农业标准地招引项目控制性指标
3.XX区农业标准地亩均投入和产出指标
4.XX区农业标准地项目备案表
5.XX区农业标准地项目履约验收表
6.XX区农业标准地项目认定评分表
7.农业标准地项目指标认定说明
8.农业标准地管理操作流程图
附件1
XX区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
内容
标准要求
土地连片流转
1.土地流转手续规范、合法、有效;
2.土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粮食500亩以上);
3.土地流转期限5年以上;
4.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或流转费履约保证保险制度。
农业基础设施
1.土地平整;
2.土壤改良;
3.灌溉与排水;
4.田间道路;
5.农田防护;
6.农田输配电;
7.设施农用地指标。
以上内容达到基本生产作业要求。
产业发展定位
1.符合产业规划;
2.明确主导产业;
3.符合能评环评要求。
土地用途管制
1.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2.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明确耕地性质。
政策处理情况
1.相邻地役权明确;
2.相关政策处理到位,无信访。
附件2
XX区农业标准地招引项目控制性指标
内容类别
一类标准地
二类标准地
三类标准地
四类标准地
种植范围
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以粮食(水稻)作物为主。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油生产,主要种植一年农生作物。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蔬菜、饲草饲料等作物种植。
园地、未利用地等,主要用于发展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以及养殖业等,向农文旅融合发展。
操作流程
①调查评估;②土地流转;③净地建设;④招商引资;⑤签约供地;
⑥服务保障;⑦指导监管;⑧奖惩激励
控制性
指标
主体资质
具备较强经营能力的市场主体或农户,近3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严重失信行为,没有发生严重亏损。
投入产出
达到农业标准地亩均投入和产出指标要求(具体见附件3)。
未载明经济作物按“一事一议”原则在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
面积年限
土地流转100亩以上(粮油种植500亩以上),土地流转期限5年以上。
设施装备
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90%以上)或设施种植面积占比达80%以上。
能耗排放
节能减排符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农机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四排放标准。
生态环保
通过“一标一品”基地认定;全程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追溯体系完整,农产品无抽检不合格情况。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以上;农业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达100%。
带动效益
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联结机制,推进强村富民,每百亩带动农户20户以上,实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长。
验收认定
履约验收
由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乡镇(街道)按要求对完工投产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综合评估
根据作物生产周期(当年生作物2年,多年生作物根据不同类型作物生产周期来确定)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已产出的项目进行评估认定。
奖励政策
项目主体
对农业标准地按照“A、B、C”三类进行年度综合评估。
对年度考核评定为“A”类的,优先享受农业扶持政策。
对年度考核评定为“C”类的农业标准地,农业相关扶持政策不予倾斜。
粮油类农业标准地,对年度考核评定为“C”类的,不享受区级粮补政策。
农合联、金融机构根据考评结果提供差异化金融贷款和利率服务。
附件3
XX区农业标准地亩均投入和产出指标
类别
一类标准地
二类标准地
三类标准地
四类标准地
粮食
亩均投入不低于2000元。
亩均产出早稻和连作晚稻产量450公斤以上,单季晚稻产量600公斤以上,旱粮产值3000元以上。
亩均投入不低于2000元。
亩均产出不低于一类标准地亩产标准的90%。
亩均投入不低于2000元。
亩均产出不低于一类标准地亩产标准的85%。
亩均投入不低于2000元。
亩均产出不低于一类标准地亩产标准的80%。
蔬菜
/
亩均投入不低于1万元。
亩均产出2万元以上。
亩均投入不低于1万元。
亩均产出2万元以上。
亩均投入不低于1万元。
亩均产出2万元以上。
柑橘
(水果)
/
/
亩均投入不低于2万元。
亩均产出2万元以上。
亩均投入不低于2万元。
亩均产出2万元以上。
中药材
/
/
/
亩均投入不低于1万元。
亩均产出2万元以上。
附件4
XX区农业标准地项目备案表
项目名称
投资主体
法人及
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
种植作物
规模面积
(亩)
类别
一类标准地:
亩,二类标准地亩,三类标准地亩,四类标准地亩
项目概况介绍
备案意见
乡镇(街道)(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此表于农业标准地项目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2.附件:
土地流转合同、投资建设协议书、可行性报告、土地流转区位图等相关图件。
-8-
附件5
XX区农业标准地项目履约验收表
项目名称
投资主体
法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
种植作物
规模面积(亩)
类别
一类标准地:
亩,二类标准地:
亩,三类标准地亩,四类标准地亩。
建设时限
计划投资
(万元)
实际完成投资(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验收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XX区农业标准地项目认定评分表
乡镇(街道):
项目名称:
评分项目
计分权重
认定指标
分值
认定得分
否决权项
£种植范围、£流转面积、£投资规模、£流转年限、
£食品安全
一票否决
亩均投入
15分
符合约束性指标要求得满分;每降低5%,扣2分。
15分
亩均产出
15分
符合约束性指标要求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
15分
设施装备
15分
符合约束性指标要求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
15分
质量安全
15分
主导产品通过“一标一品”产品认证
5分
全程实行标准化生产
5分
质量追溯体系完整,农产品无抽检不合格
5分
生态环保
15分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每减少1%,扣1分。
5分
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以上,每减少1%,扣1分。
5分
农业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达100%,每减少1%,扣1分
5分
带动效益
10分
每百亩带动农户20户以上,每减少2户,扣0.5分。
5分
每百亩带动村集体增收2万元以上,每减少0.2万元,扣0.5分。
5分
经营管理
15分
经营主体信誉良好,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5分
管理机构健全,生产运行良好
5分
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台帐规范。
5分
总分
100分
100分
备注
1.本评分表总分100分,得分达90分以上的认定为“A”类、80分以上的认定为“B”类,60分以下的认定为“C”类。
2.某类作物没有某项控制性指标限制,则该类指标分值计入该类作物得分。
认定组(签名):
年月日
附件7
农业标准地项目指标认定说明
1.面积。
土地流转面积(不含机耕路、山塘、渠道等的面积)达到控制性指标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实际种植土地面积占土地流转面积80%以上的,按流转面积认定;种植土地面积达不到土地流转面积80%的,按实际种植土地面积认定,但种植面积必须达到控制性指标要求。
2.亩均投入。
指农业生产投资总额与该宗标准地面积之比。
投资总额主要包括当年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设施装备、种苗费、土地流转费、农资、科研投入等累计投入。
3.亩均产出。
选择有代表性地块,进行实收测产,水稻也可采取专家目测估产,价格按市场价计算。
4.设施装备。
设施种植面积指应用大棚(含玻璃温室、塑料大棚、小拱棚等)或喷滴灌、铺薄膜的作物种植面积。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机耕水平*40%+机播水平*30%+机收水平*30%。
5.质量安全。
“一标一品”认证,指种植的产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认证;全程实行标准化生产,指产品严格按标准化操作规程生产或按标准模式图生产;质量追溯体系完整,指生产主体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产品包装上附有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标识;农产品无抽检不合格,指职能部门抽检无不合格。
6.生态环保。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具体包含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等利用方式;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指该主体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其申报标准地面积的比例。
农业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的认定主要通过现地查看。
7.带动效益。
带动农户是指通过雇佣农民用工、向农民提供种苗、技术服务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发展合作社等方式;带动村集体收入是指企业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联结机制(直接约定、收益提成、入股分红等)或其他途径带动村集体收入。
附件8
农业标准地管理操作流程图
调查评估
土地流转
净地建设
招商引资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等平台挂牌公开招投标
国资公司直接向意向经营主体协议流转
签约供地
服务保障
指导监管
综合评估
评估不合格限期整改
评估合格相应奖励
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责令退出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