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丙酮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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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修订日期:

SDS编号:

产品名称:

丙酮版本: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

丙酮

化学品英文名称:

acetone

本产品推荐用途:

是基本的有机原料和低沸点溶剂。

企业名称:

地址:

电子邮件地址:

号码:

企业应急:

技术说明书编码:

生效日期:

国家应急: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

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

对眼、鼻、喉有刺激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GHS危险性类别:

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五部分),该产品属于:

易燃液体-2,皮肤腐蚀/刺激-2,急性毒性-经口-4,对水环境的危害-急性3,对水环境的危害-长期慢性4,吸入危害-2,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信息: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引起皮肤刺激;吞咽有害;对水生生物有害;可能对水生生物产生长期持续的有害影响;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事故响应: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用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安全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26℃。

保持容器密封。

废弃处置:

用焚烧法处置。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

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

对眼、鼻、喉有刺激性。

口服后,先有口唇、咽喉有烧灼感,后出现口干、呕吐、昏迷、酸中毒和酮症。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该品出现眩晕、灼烧感、咽炎、支气管炎、乏力、易激动等。

皮肤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

环境危害:

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

第三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No.

丙酮

99.5%

67-64-1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

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

消除所有点火源。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小量泄漏:

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

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飞尘或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

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

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MAC(mg/m3):

 200

PC-TWA(mg/m3):

 50[皮]

PC-STEL(mg/m3):

 100[皮]

TLV-C(mg/m3):

 无资料

TLV-TWA(mg/m3):

 50ppm

TLV-STEL(mg/m3):

 无资料

监测方法: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热解吸-气相色谱法;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无泵型采样--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苯的芳香气味。

pH值(指明浓度):

 无资料

熔点(℃):

 -94.6

沸点(℃):

 56.5

相对密度(水=1):

 0.8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0

饱和蒸气压(kPa):

53.32(39.5℃)

燃烧热(kJ/mol):

 1788.7

临界温度(℃):

 235.5

临界压力(MPa):

 4.72

辛醇/水分配系数:

 -0.24

闪点(℃):

 -20

引燃温度(℃):

 465

爆炸下限[%(V/V)]:

 2.5

爆炸上限[%(V/V)]:

13.0

溶解性:

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油类、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

是基本的有机原料和低沸点溶剂。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还原剂、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

无资料

聚合危害:

不聚合

分解产物:

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属低毒类。

动物急性中毒表现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

同时可致肝脏和肾脏损害,对造血系统损伤不明显。

LD50:

大鼠经口LD50(mg/kg):

 5800

兔经皮LD50(mg/kg):

 20000

LC50:

大鼠吸入LC50(mg/m3):

 

小鼠吸入LC50(mg/m3):

 

刺激性:

家兔经眼:

3950μg,重度刺激。

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

395mg,轻度刺激。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其他: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其他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对鱼类和哺乳动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可被生物和微生物氧化降解。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31025

UN编号:

1090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标志:

易燃液体;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1、《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3、Nationalinstitutefor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CanadianCentrefor,RTECSDatabase,August2005。

修订说明:

每3年修订一次,若发现新的危险性,在有关信息发布的半年内,必须立即进行修改。

 

丙酮

AcetoneC3H6O≥99.5%

易燃、具刺激性、对人体有害

【安全措施】

 眼睛防护:

化学安全护目镜,面罩。

 呼吸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手部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皮肤及身体防护:

连身式防静电工作衣、工作鞋、工作区要有沐浴/冲眼设备。

【事故响应】

·如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

喝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火灾时:

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安全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隔离储运。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器具。

【废弃处理】

·本品用焚烧法处置

请参阅丙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供应商:

:

地址:

: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名称:

甲醇按照GB/T16483、GB/T17519编制

修订日期:

2021年3月10日SDS编号:

**********

最初编制日期:

***********版本:

**********

第1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甲醇别名:

木醇;木精

化学品英文名:

Methanol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

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

**********

应急咨询:

**********

邮编:

**********

*************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

甲醇是多种有机产品的基本原料和重要的溶剂,广泛用于有机合成、染料、医药、涂料和国防工业等。

甲醇是容易输送的清洁染料,可以单独与汽油混合作为汽车染料。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易经胃肠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

急性中毒:

表现为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轻度意识障碍等,重者出现昏迷和癫痫样抽搐,直至死亡。

可致视神经损害,重者引起失明。

慢性影响:

主要为神经系统症状,有头晕、无力、眩晕、震颤性麻痹及视觉损害。

皮肤反复接触甲醇溶液,可引起局部脱脂和皮炎。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GHS危险性类别:

易燃液体类别2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

急性毒性—经皮类别3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会中毒,皮肤接触会中毒,吸入会中毒,一次接触。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加强通风。

——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储罐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作业后彻底清洗。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和喷雾。

·事故响应: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

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

就医。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发生火灾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安全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或储罐内,远离火种、热源。

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在甲醇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围堰的容积等于储罐的容积。

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储罐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废弃处置:

——用焚烧法处置。

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物理和化学危险:

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

健康危害:

易经胃肠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

急性中毒:

表现为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轻度意识障碍等,重者出现昏迷和癫痫样抽搐,直至死亡。

引起代谢性酸中毒。

甲醇可致视神经损害,重者引起失明。

慢性影响:

主要为神经系统症状,有头晕、无力、眩晕、震颤性麻痹及视觉损害。

皮肤反复接触甲醇溶液,可引起局部脱脂和皮炎。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混合物

组分浓度或浓度范围CASNo.

甲醇≥99.98%67-56-1

第4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

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

就医。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无资料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无资料

第5部分消防措施

灭火器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特别危险性:

有毒液体,可引起失明、死亡。

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容器突然发出异常声音或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撤离。

第6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

消除所有点火源。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液体泄漏物。

环境保护措施:

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

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

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

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喷雾状水驱散蒸气、稀释液体泄漏物。

第7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加强通风。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接触。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打开甲醇容器前,应确定工作区通风良好且无火花或引火源存在;避免让释出的蒸气进入工作区的空气中。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或储罐内,远离火种、热源。

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在甲醇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围堰的容积等于储罐的容积。

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第8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中国):

PC-TWA(mg/m3):

25(皮);PC-STEL(mg/m3):

50(皮)

生物限值: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方法:

GBZ/T160.48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加强通风

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应设置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个体防护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睛

身体防护:

穿防毒、防静电工作服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它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9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的易挥发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PH值(指明浓度):

无资料熔点(℃):

-97.8

沸点(℃):

64.7闪点(℃):

11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1.1相对密度(水=1):

0.79

燃烧热(kj/mol):

-723饱和蒸汽压(kPa):

12.26(20℃)

临界压力(MPa):

7.95临界温度(℃):

240

n-辛醇/水分配系数:

-0.82~-0.77自燃温度(℃):

464

爆炸下限【%(V/V)】:

5.5爆炸上限【%(V/V)】:

44.0

易燃性:

高度易燃

溶解性:

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酮类、苯等有机溶剂

第10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避免接触的条件:

无资料

禁配物:

氧化剂、酸类、碱金属

危险分解产物:

无资料

第11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7300mg/kg(小鼠经口);15800mg/kg(兔经皮)

LC50:

64000ppm(大鼠吸入,4h)

皮肤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皮:

20mg(24h),中度刺激

眼睛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眼:

40mg,中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微生物致突变:

酿酒酵母菌12%。

DNA抑制:

人类淋巴细胞

300mmol/L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

第12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LC50:

15.4~29.4g/L(96h)(黑头呆鱼)

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MITI-Ⅰ测试,初始浓度100ppm,污泥浓度30ppm,

2周后降解92%;非生物降解性:

空气中,当羟基自由基浓度为5.00×105

个/cm3时,降解半衰期为17d(理论)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

迁移性:

无资料

第13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

产品:

建议控制焚烧法处理

不洁的包装:

空容器应送到批准的废物处理场所去再生或处理。

容器内可能残留产品,所以即使空容器也要注意标签警示。

严禁将空容器进行焚烧处理,以防发生爆炸危险

废弃注意事项:

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第14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

1230

联合国运输名称:

甲醇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3;次要危险性:

6.1

包装类别:

II类包装

包装标志:

易燃液体;有毒品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海洋污染物(是/否):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15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包装、职业危害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公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动部发423号)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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