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1900791 上传时间:2023-04-0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实施阶段

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

 

(铁建设[]号)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铁路建设的黄金机遇期,也是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关键时期。

做好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对于保证大规模铁路建设顺利推进和铁路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及时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实施阶段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根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以标准化管理为抓手,认真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要求,把贯彻落实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和维护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铁路依法建设、和谐发展。

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建设”的方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防止问题和矛盾转化升级,杜绝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逐一化解,努力做到“主动解决矛盾,小事不出项目,大事不出路局”。

要认真落实部省(区市)会谈纪要和征地拆迁实施协议,围绕征地拆迁、拖欠工资、施工干扰、噪音污染、振动干扰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深入调查研究,依靠当地政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二、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实行铁道部统一领导,建设单位牵头,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分工负责,铁道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分别成立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的领导机构,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铁道部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部领导任组长,办公厅,政法、计划、财务、劳卫、建设司,运输、公安局,政治部宣传部,监察局,鉴定、工管中心,监督总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组织制定铁路建设维护稳定管理制度,编制维护稳定应急预案,领导和协调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和指导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设司,以下简称铁道部建设稳定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维护稳定中有关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铁路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铁路局以及作为出资人代表的铁路公司建设稳定工作。

铁路局主管建设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铁路局作为出资人代表的部管铁路公司负责人,铁路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等。

在铁道部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制定铁路局建设系统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建设维护稳定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审查建设项目维护稳定应急预案,对建设项目维护稳定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掌握局内铁路建设维护稳定工作态势,及时向铁道部建设稳定办报告情况,组织解决铁路局范围内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组织开展维护稳定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

.铁路公司(筹备组)维护稳定工作纳入作为出资人代表的铁路局统一管理,在铁路局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本建设项目的维护稳定工作。

出资人代表不是铁路局的铁路公司,应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做好建设项目的维护稳定工作,有关铁路局应积极予以协助。

.项目管理机构应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项目管理机构有关负责人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设计单位现场配合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为组员。

在铁路局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项目维护稳定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审查参建单位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全面负责项目维护稳定工作。

同时要及时向铁路局报告建设项目维护稳定情况。

.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成立维护稳定工作机构,在建设项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分工负责、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现场管理机构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定期派专人检查项目的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收集工作。

三、做好维护稳定的重点工作

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的重点在现场、在过程,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六位一体”管理要求,以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努力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

.深入细致做好征地拆迁等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部省会谈纪要确定的事项,按照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公布的征地拆迁政策、办法,合理确定征地费用和拆迁补偿标准,及时与地方相关部门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议。

征地拆迁实施协议要规范详细,明确征拆数量、范围、类别、责任主体、资金落实、交地时间和土地证办理等事项,对边角地、夹心地及特殊敏感建筑物拆迁要做出详细约定。

施工单位进场时,建设单位应主动联系地方政府,共同派人到现场协调。

坚决反对强行拆迁、强行施工,发生拒不拆迁情况时,建设单位主要领导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请求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涉及交通、水利、文物、压矿等工作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说明情况,请求支持。

.切实保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要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创建标准化工地,实现文明施工;要采取措施降低机械振动干扰,防止对周边建筑结构安全造成危害;要严格按施工作业指导书组织钻孔、严禁随意排放泥浆;要做好现场防尘工作,防止施工扬尘扰民;要保护农村道路,需要加固的要及时加固,保证道路畅通;要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弃砟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要保护当地水源和排灌系统,依据设计文件做好环保水保设施的建设工作。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做好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避免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宗教纠纷。

要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要组织职工学习有关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单位维护稳定工作制度,教育职工爱护沿线农民的财产,增强维护稳定意识,熟悉应对事件的程序和方法,使职工成为维护稳定的中坚力量。

严格防范打架斗殴、偷盗村民财物、损毁农作物等不法行为,严禁使用不当方式解决阻工等问题。

.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施工单位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清退包工队,大力规范和推广架子队劳务用工管理模式。

要为劳务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必要条件。

要加强和完善劳务作业人员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时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拖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的,将追究建设单位领导责任。

要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避免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

.规范处理合同履约中的问题。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铁道部发布的示范文本与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等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不得增加不合理的内容。

合同实施出现分歧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研究解决。

要规范变更设计审查工作,建设单位要按铁道部建设管理规定及时审查变更设计,要按合同约定进行验工计价,及时拨付工程款。

.有效防范敌对势力破坏。

长期以来,境内外敌对势力与非法组织相互勾结、活动猖獗,利用各种机会不断制造事端。

铁路建设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与稳定,各单位要强化国家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稳定观念,提高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决不能给境内外敌对势力与非法组织以可乘之机。

四、实现维护稳定的主要措施

各单位要全面贯彻维护稳定的相关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建立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健全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维护稳定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制订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制度。

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保证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要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维护稳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工作、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善后工作、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建设单位要对参建单位的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保证建设项目维护稳定工作有序进行。

.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

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组织参建单位针对稳定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的排查;开工后,至少每月要对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逐标段、逐单位、逐工点的排查,尤其要加强对标段结合部的检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敏感时期要做好重点排查工作,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

对查出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建立“稳定工作隐患排查台帐”。

铁路局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建设项目的“稳定工作隐患排查台帐”进行检查,并将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纳入铁路局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稳定工作隐患排查台帐”。

.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各单位建立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要针对“稳定工作隐患排查台帐”记载的问题、群众反映实际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合理要求要及时安排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清道理,明确解决时限。

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按照“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和“三个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要求办理。

对不合理要求,要耐心说服。

要把工作做在前面,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任何人不得回避矛盾,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得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激化矛盾、扩大事态。

.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管理工作,认真收集涉及维护稳定工作的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为做好维持稳定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要建立维护稳定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到上情及时传达,下情及时报告。

要建立维护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每周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本项目维持稳定情况,特殊情况应及时报送;建设单位汇总后,每月月初向铁道部建设稳定办报告。

建设项目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立即派人协助解决,并同时向铁道部建设稳定办报告。

.做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

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苗头,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说服、引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教育有关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反映情况,及时疏散围观群众,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初始状态。

建设项目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向铁道部建设稳定办报告。

各单位主要领导靠前处理问题,防止矛盾激化,积极取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调解决。

事件处置结束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向铁道部建设稳定办提交书面报告,并组织参建单位认真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五、严格维护稳定工作的检查考核

铁路参建各单位要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检查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对维护稳定事项不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不力、酿成事端的,对没有落实值班制度、脱岗发生工作失误的,对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处理不及时、造成事态蔓延扩大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铁路建设实施阶段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建设单位考核内容,纳入参建单位信用评价范围。

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建设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相关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直接列为级,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投标处罚。

各建设单位于年月底前将本单位维护稳定工作制度、组织体系、应急预案报铁道部建设稳定办核备,铁道部建设稳定办电话:

,传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职高对口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