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课堂习题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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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课堂习题讲解
增值税课堂习题讲解
1、某自行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280元/辆。
2021年8月末留抵税额3000元,8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8%的现金折扣;
(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500辆,支付运输单位运杂费8000元,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4454.55元;
(3)销售本厂2021年购买自用的机器一辆(该机器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
(4)当期销售货物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0元,本月没收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
(5)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40000元,增值税税额23800元;
(6)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支付价税合计金额9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厂直接组织收购废旧自行车,支出收购金额60000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定应该认定的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期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该自行车厂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2)该自行车厂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该自行车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应纳的增值税;
(4)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
(1)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总和=4454.55×11%+23800+90000÷(1+3%)×3%+3000=490+23800+2621.36+3000=29911.36(元)
(2)增值税销项税额=(800×280+500×280)×17%+60000÷(1+17%)×17%=70597.95(元)
销售800辆自行车给予的8%现金折扣,不应减少销售额。
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没收的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3)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的增值税转型前购入的机器应纳的增值税=120000/(1+3%)×2%=2330.10(元)
注:
财税【2021】57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新规定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4)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70597.95-29911.36+2330.10=43016.69(元)
2、某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21年8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商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取得销售甲商品的运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含增值税价格,与销售货物不能分别核算)。
(2)销售乙商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销售2021年10月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每辆取得销售额1万元。
(4)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为60万元、进项税10.2万元;另支付购货的运输费,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6万元。
(5)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运输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均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
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以上票据均取符合税法的规定。
请按以下顺序计算该企业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售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的应纳税额;
(4)计算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该企业8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17%×5=0.85(万元)
(4)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11%=10.86(万元)
(5)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1%+5×11%)×(1-20%)=3.08(万元)
(6)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4.25+0.85-10.86-3.08=5.61(万元)
例3: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2021年6月生产粮食白酒1000吨,并当月全部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另外当月收取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没收上年度收取的白酒包装物押金8万元。
;
(2)以自制粮食白酒味酒基炮制药酒200吨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00万元。
(3)用粮食酒精勾兑白酒10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含税销售额500.76万元,当月购进粮食酒精不含税价120万元,月初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不含税价98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不含税价40万元。
请问该企业当月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和消费税?
(1)粮食白酒增值税:
2400*17%=408万元
粮食白酒消费税:
从量部分:
1000*0.2*0.5=100万元
从价部分:
(2400+23.4/1.17)*20%=484万元
(2)药酒增值税:
700*17%=119万元
药酒消费税:
700*10%=70万元
(3)白酒消费税:
500.76/1.17*20%+100*0.2*0.5=95.6
白酒增值税:
500.76/1.17*17%=72.76
酒精增值税进项:
120*17%=20.4
缴纳增值税:
72.76-20.4=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