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三期建筑节能监理细则使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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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三期建筑节能监理细则使用
富安三期建筑节能监理细则使用
B13
胡埭富安三期B2块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和专业工程的特点
监理工作的依据和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节能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节能施工方案申报
承包方
向施工方询问和落实主要问题
项目监理组会审
重要问题与业主、设计协商
提出修改意见
节能施工方案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
将批件返回承包方并送业主
节能专项方案实施
3、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
承包方
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的报审资料:
1、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
2、分包单位的业绩证明;
3、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分包单位的项目班子;
5、其它
报请业主批准
不批准,另选分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同意对分包单位的报审
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方进入工地施工
4、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
5、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
6、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图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
根据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要求,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为:
合格。
本项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各分项工程及主要验收内容如下: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3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4.2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主要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4.2.1墙体节能工程
(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b.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c.锚固件;
d.增强网铺设;
e.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f.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g.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h.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i.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b.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4.2.1.无机保温外墙外保温系统
1)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格、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2.现场抽样复验,复验材料:
无机矿物轻集料保温砂浆,耐碱玻纤维网格布,抗裂抹面砂浆等。
1)保温层应分层施工。
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必须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观察检查。
2)施工中应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保温砂浆的同条件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
检测数量: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制作同条件试块不少于3组。
3)寒冷地区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不见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4)窗口外侧四周墙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处理。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5)当墙体节能工程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锚固件与增强网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锚固件与增强网应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
锚固了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测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6)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采用粘贴面砖做法时,应按相应保温工程检验批同步实施具有质量代表性的现场粘接强度拉拔试验。
试验方法按《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执行,断裂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保温系统加强网的外侧。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表面平整清净,接槎平整,线角顺直、清晰。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4.4.9夏热冬冷地区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不见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3)墙体保温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4.2.13的规定。
4.2.2、屋面保温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材料及要求:
1)材料的密度、导热系数等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应有试验资料。
2)板状保温材料:
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厚度、规格应一致,外形应整齐;密度、导热系数、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主要机具:
1)机动机具:
搅拌机、平板振捣器。
2)工具:
平秋、木刮杠、水平尺、手推车、木拍子、木抹子等。
3、作业条件
1)铺设保温材料的基层(结构层)施工完以后,将预制构件的吊钩等进行处理,处理点应抹入水泥砂浆,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铺设保温材料。
2)铺设隔气层的屋面应先将表面清扫干净,且要求干燥、平整,不得有松散、开裂、空鼓等缺陷;隔气层的构造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3)穿过结构的管根部位,应用细石混凝土堵塞密实,以使管子固定。
4)板状保温材料运输、存放应注意保护,防止损坏和受潮。
4、操作工艺
1)工艺流程:
(1)基层清理→弹线找坡→管根固定→隔气层施工→保温层铺设
→抹找平层
2)基层清理:
预制或现浇混凝土结构层表面,应将杂物、灰尘清理干净。
3)弹线找坡:
按设计坡度及流水方向,找出屋面坡度走向,确定保温层的厚度范围。
4)管根固定:
穿结构的管根在保温层施工前,应用细石混凝土塞堵密实。
5)隔气层施工:
2~4道工序完成后,设计有隔气层要求的屋面,应按设计做隔气层,涂刷均匀地漏刷。
6)保温层铺设:
(1)板块状保温层铺设:
1.1干铺板块状保温层:
直接铺设在结构层或隔气层上,分层铺设时上下两层板块缝应错开,表面两块相邻的板边厚度应一致。
一般在块状保温层上用松散料湿作找坡。
1.2粘结铺设板块状保温层:
板块状保温材料用粘结材料平粘在屋面基层上,一般用水泥、石灰混合砂浆;聚苯板材料应用沥青胶结料粘贴。
5、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保温材料的强度、密度、导热系数和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材料技术指标应有试验资料。
(2)按设计要求及规范的规定采用配合比及粘结料。
(3)板块保温材料:
应紧贴基层铺设,铺平垫稳,找坡正确,保温材料上下层应错缝并嵌填密实。
6、成品保护
1)隔气层施工前应将基层表面的砂、土、硬块杂物等清扫干净,防止降低隔气效果。
2)在已铺好的松散、板状或整体保温层上不得施工,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保温层不受损坏。
3)保温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铺抹水泥砂浆找平层,以保证保温效果。
7、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保温层功能不良: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粒径级配、含水量、铺实密度等原因;施工选用的材料应达到技术标准,控制密度、保证保温的功能效果。
2)铺设厚度不均匀:
铺设时不认真操作。
应拉线找坡,铺顺平整,操作中应避免材料在屋面上堆积二次倒运。
保证均质铺设。
3)保温层边角处质量问题:
边线不直,边槎不齐整,影响找坡、找平和排水。
4)板块保温材料铺贴不实:
影响保温、防水效果,造成找平层裂缝。
应严格达到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质量标准,严格验收管理。
8/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1)材料应试验密度、导热系数。
2)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
3)质量验评资料。
4.2.3、门窗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般规定
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规范第6.1.5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核查。
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严寒、寒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夏热冬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夏热冬暖地区: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规范第6.1.5条执行。
5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
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30%。
6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作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
7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8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9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
按规范第6.1.5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10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11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
检查数量:
按规范第6.1.5条执行。
一般项目
1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
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外门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能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
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3本项目建筑节能监理质量控制关键点
根据国家规范相关规定,建筑节能监理质量控制关键点从各分项工程内容分列,如表所示。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点表
序号
分项
工程
名称
控制点
控制要求
1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
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规格、型号、性能与设计文件要求相符。
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报告核查情况。
进场验收
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签认情况
质量产生质疑
监督机构对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产生质疑时,监督机构应对建筑节能材料按一定比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
墙体节能工程
基层表面
基层表面空鼓、开裂、松动、风化及平整度及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的处理。
保温层
保温层施工应结合不同工程做法根据规范规定,重点对保温、牢固、开裂、渗漏、耐久性、防火等性能进行监督抽查。
热桥部位保温措施
雨水管卡具、女儿墙、分隔缝、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空调板、空调管洞、门窗洞口等易产生热桥部位保温措施。
墙体缺陷
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处理。
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隔汽层
隔汽层构造处理、穿透隔汽层处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处理。
3
门窗节能工程
间隙处理
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间隙处理
隔断热桥措施
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及金属副框隔断热桥措施。
外窗气密性
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情况。
门的节能措施
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及特种门安装的节能措施。
外门窗遮阳
外门窗遮阳设施的安装
天窗
天窗安装位置、坡度、密封节能措施
密封条
门窗扇密封条的安装、镶嵌、接头处理
门窗玻璃
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及中空玻璃均压管密封及中空玻璃露点复检情况。
4
屋面节能工程
保温层、隔热层
屋面保温、隔热层铺设质量、厚度、平整度、坡向、细部控制。
热桥处理
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
隔汽层
屋面隔汽层位置、铺设方式及密封措施。
本工程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详见附录A。
五、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5.1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及措施
5.1.1.1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5.1.1.2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5.1.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5.1.1.3.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5.1.1.3.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1.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
5.1.1.5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5.1.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措施
5.1.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5.1.2.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5.1.2.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5.1.2.1.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5.1.2.1.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5.1.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1.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程变更是否遵循原审查途径进行了工程变更的申报和审查。
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5.1.2.4旁站
监理人员对在涉及结构和使用安全的重点施工单位和隐蔽工程及影响工程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
在旁站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面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对于无法及时整改事项,应在事后进行专项检测或经设计复核以满足要求;否则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修复或返工并达到要求,将结果报告建设单位。
建筑节能监理旁站部位主要包括:
墙体保温层施工、热桥部位施工、变形缝隔热施工、隔热层施工、关键部位安装施工和现场检验等。
旁站表格详见附录B中表B.0.4
5.1.2.5见证取样送检
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7)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施工单位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主要内容包括进场材料(半成品、构件等)见证取样送检和工程实体见证取样送检。
主要对象包括重要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等。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复验项目表详见附录A
5.1.2.7平行检验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
是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监理单位针对工程部位的重要性采用现场检验或监理委托检验方式进行。
监理平等检验是在施工单位检验基础之上按项目重要性抽取一定比例进行。
5.1.2.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1.2.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5.1.2.8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1.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5.1.3.1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5.1.3.2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5.1.3.3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1.3.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5.1.3.5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对下列资料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纪录;
6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
11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12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5.1.3.6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见附录B。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录B中表B.0.1;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录B中表B.0.2;
3检验批质量验收表见附录B中表B.0.3;
5.1.4热工性能现场检测
1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热工性能现场抽检。
现场抽检屋面、墙体传热系数及隔热性能;现场抽检门窗气密性。
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验,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
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规格和开启方式时,每个品种、规格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均应抽查不少于3樘。
2同一居住小区围护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