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优先与和谐社会构建新思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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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优先与和谐社会构建新思路.docx

就业优先与和谐社会构建新思路

 

就业优先与和谐社会构建新思路

(作者:

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内容摘要:

和谐社会既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目前,我国最大的不和谐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而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又突出地表现为贫富差距过大。

通过分析西方福利国家建设的经验以及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应抓住主要矛盾,以就业优先为切入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

  关键词:

就业优先,和谐社会,贫富差距,福利国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持续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但随着社会改革、经济转型的进一步深化,一些潜伏已久的不和谐因素日益显现,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比较突出。

其中,以收入分配不均、社会贫富差距过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最大。

近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1996-1998年分别为0.42、0.43、0.46;1999年和2000年平均为0.45,2001-2003年稍有回落,但2004-2005年又开始回升,再次超过0.45。

当前,不少学者认为,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缩小贫富差距。

其实,解决贫富差距过大问题并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部,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不是大家都有钱了,社会就必然和谐,但是,贫富差距过大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不和谐。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社会要和谐就得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消除贫富差距过大的关键和现实选择就是实现充分就业。

这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所强调的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原则——“以人为本”是相符合的。

因此,本文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就业优先,并以此作为切入点,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

  一、就业优先:

西方建设福利国家的经验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实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才能和谐,两极分化不可能和谐。

社会和谐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而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然而,追求社会和谐不只是我国的目标,西方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第三世界国家也都在追求社会和谐。

尽管各国的国情不同,但西方发达国家在建设福利国家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一)就业优先:

西方建设福利国家的经验  二战以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在凯恩斯主义的影响下,开始重视福利国家建设,以实现国家安定和经济发展目标。

总体上讲,西方福利国家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

前危机时期(1950-1975)、危机时期(1975-1980)、后危机时期(1980以后)。

前危机时期主要是以凯恩斯和贝弗里奇为代表,主张建立凯恩斯式的福利国家。

他们强调,国家要承担实现充分就业、提供社会服务、社会援助和最低基本生活保障的责任,并将这种职责制度化。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西方国家经济普遍出现“滞胀”,凯恩斯主义受到质疑,取而代之的是货币主义、理性预期学派等新保守主义学派,西方福利国家进入危机时期,各国纷纷采用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来治理通货膨胀,充分就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在很多国家都已放弃。

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福利国家进入后危机时期,社会福利政策和意识形态的分歧不断扩大,出现了两种代表性观点。

一类是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右翼,主张新保守主义模式,提倡收缩国家福利,因而在制度和实践上越来越远离凯恩斯式的国家福利;另一类是以瑞典和奥地利为代表的左翼,他们提倡社会合作主义,并把充分就业目标作为制度化的承诺。

主要通过一系列的“反周期投资政策”、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以及国家参与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之间的谈判,以确保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

目前,一些西方福利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福利制度的改革,并在社会福利工作、社会福利政策、社会保险政策三方面基本达成了随经济形势进行调整的共识。

  纵观西方福利国家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实现充分就业在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建设福利国家追求的首要目标。

显然,西方国家已深刻地认识到,失业是一切社会不和谐声音的“导火索”,纯粹的失业救济只会培养大批的“懒汉”,并不能消除社会的不和谐;相反,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岗位,不仅能使失业者在劳动中充实自己,实现自食其力,而且还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使社会更加安定和繁荣。

  

(二)就业优先:

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既要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更要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作为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人们在拥有资源状况、社会地位、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存在着千差万别,尤其是在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贫富差距继续扩大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显得特别“刺眼”。

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收入分配不均问题,就是最明显的例证。

处在金字塔塔尖的精英阶层和处在塔底的弱势群体之间的隔阂和矛盾越来越深。

然而,并非像精英阶层们所说的那样,处在塔底的人们是因为“努力不够,咎由自取”,而是因为作为劳动力要素的供给者,他们没有获得通过诚实劳动取得报酬的机会。

目前,我国处在金字塔塔底的人们主要是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以及每年新增的大量“毕业即面临失业”的大学生群体。

国家发改委在《2006年就业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一文中指出:

“劳动力供给增量达到峰值,劳动力需求难以大幅增长,劳动力总量仍然严重供过于求”。

2006年我国全年城镇需要安排就业总量约2500万人,而从需求情况看,全年城镇可新增就业岗位只有1100万个,有1400万人的职位需求难以满足。

在应届毕业生就业方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413万人,比上年增加75万人。

可见,如此庞大的失业群体如果得不到合适的安置,何以缩小贫富差距和实现社会安定团结,何以构建和谐社会。

因此,实行就业优先的政策,创造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不仅可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充裕的优势,而且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必然的、现实的选择。

  二、就业优先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内在逻辑关系  

(一)就业优先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应有之义  以阿马蒂亚·森为代表的新发展理论认为,发展是一个与“个人自由和社会承诺紧密联系”的过程。

“自由”指社会所赋予的、人们采取各种社会、经济和政治行为的权利和能力,它不止是个人的选择权利,更是社会制度为此而提供的承诺和保障。

新发展观的核心是人们所拥有的经济自由,发展就是一种扩大人们所真正享有经济自由的过程,是消除贫困(失业)、专制、匮乏的经济机会、公共设施缺乏等制约因素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于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实现了社会成员在发展的初始条件上的机会平等,发展问题的关键就是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完善具体的制度安排、改进发展方式和策略,让广大社会成员充分参与经济建设并分享发展成果,共同享有经济自由和经济机遇。

这一特有的发展诉求可以通过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来实现。

这种“以人为本”的现代发展观,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有着内在的一致性。

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明确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遵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

可见,就业优先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应有之义。

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和谐安定,需要通过实行就业优先的战略,让广大劳动者真正享有充分的获取经济发展成果的机会,以赢得充足的物质资源。

  

(二)就业优先不等于只注重就业,也并非充分就业就是和谐社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劳动者利益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就业和工资。

强调就业优先,一方面是让劳动者获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机会;另一方面,通过就业可以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并给予所有的劳动者以自尊和自由。

我国目前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在于失业(包括隐性失业),而贫困又是产生社会犯罪和暴力的温床。

即使政府通过社会失业救济等措施,使那些失去工作的人不至于走上贫困乃至犯罪的道路,但仍不能解决失业者所面临的个人自尊和自由的问题。

尤其是,我国目前正处于大多数劳动者个人资产的积累程度还很低、生活来源对就业的依赖程度还相当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高潮才开始不久的关键阶段,就业更是处于社会利益结构调整的核心位置。

所以,强调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就业优先为目标。

当然,和谐社会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还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不仅强调经济利益上的和谐,还强调政治、社会权利、文化等方面的和谐。

可见,认为就业优先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地通过耗竭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来提供就业岗位,盲目地实现经济增长、增加收入,那就是对现代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违背,是对就业优先的误解。

因为,即使实现了充分就业,也并不意味着社会一定和谐。

首先,这种通过就业优先实现的充分就业,必须是在符合效率原则下的充分就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并不是和谐;其次,这种通过就业优先实现的充分就业,必须是在劳动者获得公正报酬、享受合理待遇、劳资关系融洽的前提下的充分就业。

如果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劳资关系紧张,那么这种充分就业也不可能和谐。

因此,就业优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也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但强调就业优先,并不意味着只注重就业,而忽视其他方面,也不是说,只要人人有事做,社会就必然和谐。

  三、实现就业优先的途径与和谐社会构建新思路  在世界经济史上,有三次大的全球化推进和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导致的财富增加。

第一次是17世纪的海上贸易兴起,第二次是劳动力向北美国家的大规模转移,第三次则是20世纪末以来中国7亿多的劳动力参与全球分工体系。

7亿多的劳动力既是丰富的资源,但也是沉重的包袱。

如何使他们既成为创造社会财富的主力军,又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角,其关键在于实行就业优先战略。

  

(一)实现就业优先的途径  结合我国国情,要实现就业优先,一方面要继续参与国际分工体系,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产业,积极实施劳务输出战略,按照不同国家对劳动者素质要求的不同,分别向欧美等发达国家、亚非等第三世界国家输出相应的劳动力,鼓励他们积极寻求发展机会;另一方面,要积极调整国内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我国服务产业。

  1.大力发展服务产业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路径来看,三大产业的结构调整先后经历了“一二三”、“二一三”、“三二一”三个阶段。

目前,发达国家第三产业(服务业)无论是对GDP的贡献率,还是对就业的贡献率都达到了60%~75%,其中,美国高达80%,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也达到了45%~60%,而2004年我国第三产业(服务业)对GDP和就业的贡献率,分别仅为31.8%和30.6%。

其中,服务贸易额占国际贸易总额的比重为11.1%,而全球平均水平为20%左右。

这种状况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水平不相称。

  根据Browning和Singelman(1975)对服务业的分类,服务业可以分为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

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包括金融、保险、法律、经纪等具有知识密集型服务和为客户提供专门性服务的行业,而消费性服务业则包括旅游、娱乐、餐饮等。

就我国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消费性服务业发展相对较快,所吸纳的劳动力主要为文化素质要求不是很高的劳动者,但由于行业规范程度不高,影响了这种服务需求的扩大,吸纳就业功能有所下降;生产性服务业近年来虽然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但由于市场化程度低、工业生产方式落后、工业布局分散、城市化相对滞后等原因,我国的生产性服务业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就业比率偏低。

截至2004年底,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共有从业人员3122.9万人,占全部服务业从业人员的20.3%;产业总量不足,占整个服务业比重为37.4%(2003年),比美国低20多个百分点;传统服务业份额过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17.4%,明显高于2003年美国7.9%、日本8.8%、德国8.8%的水平;新兴服务业投资不足;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进入仍有种种壁垒和限制,2005年生产性服务业吸收外资71.3亿美元,只占全部外资的11.8%。

可见,我国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的服务业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对就业有较大的潜在吸纳力,对劳动者类型的需求多种多样。

因此,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消费性服务产业的发展,扩大消费性服务需求;另一方面,要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产业,为其扫清发展的制度性障碍。

  具体来说,可以从产业互动、产业集群的角度来加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基于我国当前生产布局相对分散、城市化相对滞后、制造产业对生产性服务需求不足、区域分工和协作化程度偏低,以及存在生产性服务产业发展的歧视性政策的现实,借鉴发达国家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经验,积极寻求突破发展的瓶颈。

比如,消除制约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强化市场竞争;运用税收杠杆强化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企业的分工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为产业集群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产业联合,构建集群内生产性服务企业和制造企业的互动发展机制;鼓励具有一定人力资本的失业群体(主要指大学生毕业群体)参与生产性服务业的创业,为其提供资金融通和相应政策优惠。

  2.加速城镇化进程  国内学者范从来教授指出,服务业的发展依赖于人口的聚集,而人口的聚集又依赖于城镇化的推进。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有7亿左右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

近年来,虽然我国在“三农”方面投入不少,但城镇化程度仍然较低,总体水平不到40%,远低于服务业发达的发达国家和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

而且,我国的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尤其是西部山区,方圆几十里才有一个小村庄,一个村庄不到100余人。

可见,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必须加速城镇化进程,但要注意的是,一方面我国城镇化总体水平仍然很低;另一方面,我国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因人口过多而城市功能出现消退。

蔡昉等人通过对不同城市规模的就业弹性进行比较,发现中小城镇的就业弹性高于大城市。

因此,在加速城镇化进程中,应以促进中小城市的发展为主,同时,还应通过控制中小城市的房价水平、消除户籍限制以及提供相关的税收优惠等措施,提高中小城镇的人口聚集能力,使中小城镇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阵地,成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载体。

  加速中小城镇化进程,关键在于“解放”农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通过“专业镇”、“专业村”的集群方式,促进城镇化发展。

中小城镇是城市和农村的衔接点,由于其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依靠城市资金和人才来促进城镇发展不太现实。

相反,农村居民却有着进入城镇的强大动力,理所当然应成为中小城镇建设的主体。

因此,政府要控制城镇的房价,消除户籍限制,要为这些进城务工农民提供谋生的平台,让其成为市场经济的活跃主体。

  3.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力度,不遗余力地发展现代农业  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过程中,农村的和谐、农民的和谐仍是最大的难题。

1亿多的隐性失业者和大量没有保障的城市打工人员是和谐社会的最大隐患。

王启云教授指出,要消除这种隐患,就是要通过发展现代农业,使农民都转变成现代农业工人。

有人担心,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本身数量庞大,如果发展现代农业,实现机械化,将会排挤更多的农民,使他们成为失业者。

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一方面我们所强调的就业是指符合效率原则下的就业,一个人的事分给几个人做不是我们讲的就业优先,发展现代农业是效率原则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现代农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采集农业市场信息、先进物种培育、现代农资物品流通、现代农业机械生产维修、现代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农产品销售、现代农业融资、农业保险等环节。

显然,发展现代农业不仅仅是用机器替代手工,更是将整个农业生产链进行深度分工,并创造大量的农业生产性服务部门,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不难发现,发展现代农业不仅能消除大量的隐性失业,而且可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并为农民改变观念、转变身份提供了基础。

因此,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力度,不遗余力地发展现代农业,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也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和谐社会构建新思路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我国在进一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实现经济转型中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要成功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抓住主要矛盾,循序渐进地加以落实。

其中,理清以下思路是关键:

  1.社会和谐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现阶段,我国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更为突出。

  2.贫富差距过大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不和谐,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主要矛盾所在。

  3.解决主要矛盾,一方面应消除分配不公的制度障碍;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就业优先既是解决主要矛盾的突破口,也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途径。

  4.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方面应积极利用国际劳动力市场,输出部分劳动力;另一方面,应加快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

  5.加速城镇化建设,尤其是中小城镇的建设。

一方面有利于人口的聚集,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自我就业”的平台。

  6.发展现代农业,释放农村隐性失业,创造农业生产性服务岗位,促使农民身份转变,促进城镇化发展。

  可见,在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实现充分就业,这是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突破口和中心工作。

实现充分就业,一方面在于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分工与合作,充分利用我国充裕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在继续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加工贸易的同时,加大国际劳务输出力度,通过政府、企业搭建平台,向东盟、俄罗斯、中亚、非洲等正在谋求发展的国家大规模输出有一定人力资本的劳动力。

当然,这种“劳动力走出去”的战略,依赖于国家的良好国际形象和对出国务工人员的强有力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

因此,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实现劳务输出,将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就业水平。

另外,实现充分就业,关键在于扩大“劳动力的内需”,而这依赖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通过提升服务产业的发展,刺激劳动力的需求。

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又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速城镇化进程。

其中,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势必会释放出大量农村隐性失业者,一些将被现代农业服务业所吸收,其他的则成为加速城镇化建设的主角。

在城镇化建设和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过程中,“专业村”、“专业镇”的产业集群发展方式应作为主要的发展模式。

这种发展现代农业、城镇化和大力发展服务业“三位一体”的设想,将是扩大“劳动力内需”的主要途径。

  因此,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可概括为:

在强调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同时,在现阶段,用更多的精力关注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特别是由于贫富差距过大所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

要消除这个主要矛盾,除了消除分配不公的制度障碍外,关键在于为大量的失业者提供就业岗位,刺激劳动力需求。

这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突破口和中心工作。

要解决严重的失业问题,实现充分就业,一方面在于实施“劳动力输出”战略;另一方面,也是最根本的出路,在于扩大“劳动力内需”,即实施发展现代农业、加速城镇化和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的“三位一体”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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