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员工守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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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员工守则
工厂安全员工守则
工厂安全员工守则_工厂安全员工制度
工厂安全员工守则范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妥善处理各种意外突发事件,使员工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公司和员工的财产及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所有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有效进行。
第三条本守则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安全职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其职责如下: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接受安全指导,在作业中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急征兆,应主动采取措施,当危及员工人身安全时,可先撤离岗位,并向负责人报告。
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具,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负责人。
积极参加公司的各种安全活动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章安全要求及常识
第五条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入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防护意识。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方式,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严禁冒险、疲劳作业。
操作前,根据各自的岗位要求应认真检查与自已岗位相关的设备和工作场地等,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对岗位工种需持证操作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公司应在办公区域内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员工应参加每年的消防演习,并应知应会各类常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公司财务办公室应独立设置,配备保险箱、保险柜,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公司内存放大额现金。
第九条员工每天工作前要先检查各自的办公区域,电源开关是否正常,必要时请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有无漏电现象。
第十条办公区域如出现陌生人,应主动上前问好,并询问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员工下班前应检查所在办公区域门窗是否锁好,各种办公电器电源是否切断,周边同事是否遗漏贵重物品,夜间值班保安人员应定时巡视办公场所,仔细检查上述事项。
第十二条公司驾车员工出车前应检查刹车、灯光、喇叭、方向盘运转是否良好,轮胎是否充气饱满,各部件镙丝是否紧固等事项。
第十三条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发现重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后,撤离生产现场。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抢救伤员。
并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
第四章交通安全
第十五条员工外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秩序。
第十六条驾驶机动车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避免疲劳驾驶。
如组织商务宴请,发现驾车同事、客户饮酒,应安排出租车或其他方式以确保其安全。
第十七条驾驶摩托车,必须配戴头盔、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
第十八条在外乘车,忌未等汽车停稳,抢先上下车;忌站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忌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忌在机动车行驶途中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跳车。
第十九条若所乘车辆不幸翻倒、翻滚,切忌死抓车体某个部位,应立即抱头缩身。
第二十条如所乘的船只在海上遭遇事故,在撤离舱室前,应尽可能地多穿衣服、戴手套、围巾、穿好鞋袜,这样可在落水后使身体表面与衣服之间形成较暖的水层,并能有效阻止与周围海水的对流交换。
第五章出差或驻外事项
第二十一条出差前准备事项:
将有关个人资料的复印件存放一份在家中或办公室中,如:
出差路线、护照、签证、对方公司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随身携带紧急联系资料,应包括:
家中联系电话、健康信息、过敏情况、现在或曾经患过的疾病、现服食的药物等。
携带护照、机票及所有旅行资料,应将其复印件与原件分开存放。
第二十二条出差期间注意事项:
出差期住宿选择公司规定宾馆或与当地项目公司联系解决;如果条件不允许,则应尽量入住正规旅馆,以保证人身及财物安全。
住宿期间一定要将贵重物品寄存在可靠的地点,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
出差期间应尽早返回旅馆,不要在外停留时间过长,以免发生意外。
入住旅馆后,应尽快熟悉宾馆的内部情况,特别是安全疏散通道、紧急出口等的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现意外事故,能够安全、迅速的撤离现场。
住宿期间要对房间内的电器进行检查。
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须加强通风;如果使用电热热水器,应将电源切断后再使用,以防触电。
入住宾馆后,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理联系,报告出差地点、旅馆名称、电话号码等情况,并注意与同驻地同事随时保持联系。
如因项目需要,部门员工长期聚集某地租房,部门经理必须指定每个团队的负责人,以协调安全等事项。
严禁在住宿处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化学危险品等。
尽量不要在住宿处吸烟,严禁在床上吸烟;需要抽烟的住宿人员应到走廊、客厅、阳台等通风处,烟头应在确定熄灭后,投入垃圾桶。
员工驻外或出差期间住院,必须是急诊入院或转住院,应尽快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保存好住院相关单据,以便后续报销事项。
第六章突发紧急事件
第二十三条如在办公场所发生火灾、断电、地震、恐吓、台风、洪水等紧急事件,其处理方法参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公司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公司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第七章定责、解释与执行
第二十四条如员工未遵守本守则而发生事故,或造成其他员工或第三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当事各方应依法承担责任;如同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责赔偿;若造成其他违纪事实的,按《员工手册》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安全管理员由各部门指定,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安全员工守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
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
总经理组员:
各部门经理、主管、班组长
第四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责任划分:
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重要责任。
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重要责任。
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
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主管处罚1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八条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责任划分:
维修车间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及时更换并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部门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
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
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
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九条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主管处罚1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监督执行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三个月,三个月后正式执行。
工厂安全员工守则范文3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治安、消防和其他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守则。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均须遵守,外来办事人员参照执行。
三.安全规则
防火、防盗、防灾、防破坏、防恶性事故,为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要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员工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员工上下班、外出公干、出差,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条例,确保人身、财物安全。
四.日常安全措施:
员工不得将贵重、大件私人用品存贮于公司办公场所或仓库;
员工下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办公场所,消除水、电、气等设备存在的隐患。
如本人不能解决,下班前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员工下班锁好各类门锁,有保险的加锁保险,开启报警系统;
发现事故苗头、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先立即报告主管或安保部;
做好交接工作,班次之间无缝衔接;
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场所留客人;
不准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不准在禁烟区抽烟;
不得偷窃个人或公司财物,拾到遗留钱物一律上交。
五.一旦发现火警,须采取如下措施:
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关掉一切电源开关,关闭火警现场的门窗;
迅速呼唤同事援助;
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服从现场主管指挥,见义勇为,身无士卒,奋力扑救;接到疏散通知,切勿搭乘电梯,由安全楼梯转移。
六.使用明火和高空作业,必须经安保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
七.员工积极参加防火演习,了解有关消防知识,熟记火警电话,熟悉电源开关、出口通道、灭火器具位置及使用方法等。
八.一旦出现意外事件,须采取如下措施:
如遇意外伤害事件,应照顾伤者或协助转送医院;
及时通报公司主管或值班人员;
对危险区加设标志,警告别人勿靠近或指派专人看护。
九.对紧急事故:
对突发事件保持镇静;
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
在自身安全情况下,适时处置;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事故现场;
对外界暂行封锁消息,统一对外发布口径。
十.附则
本守则由安保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