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药业项目出险的几点分析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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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药业项目出险的几点分析思考

对某药业项目出险的几点分析思考

一、前言

某药业项目是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一笔金额大、期限长的融资担保业务,担保金额2500万元、期限三年,放款时间05年9月,从放款后的一年半起每季还款100万元,07年3月第一笔还款到期,客户就违约造成我司代偿,截止上月末已累计代偿三次、代偿本息300多万元(原项目A角和B角已经离职)。

一个项目出险不足为奇,奇怪的是访谈中了解到该项目出险在很多人看来都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事先就料到项目会出险、预言也一步步被验证、一时还找不到办法止险,是见死不救还是无能为力或者还有其他难言之隐?

带着这些困惑对项目出险做多方面分析或许有助于我们找到问题的答案。

项目出险简单的分有客户方面的原因和我们内部的问题。

一般而言客户不还款或无力还款是主因也是直接原因,而我们内部问题起一种间接作用,主要是指在信息披露、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上经验不足、能力有限或责任心不强甚至道德风险作祟,导致决策时对项目形成误判或操作时存在漏洞,致使我们被动卷入风险、承担损失,促成了客户借钱不还由原因生成结果。

客户无论是主观故意毁约还是客观困难违约,从我们内部来看都有很多经验教训,结合客户方面的问题多从内部找原因、想办法,可能更有利于我们今后避免重蹈覆辙。

以下先简要剖析客户、再重点探讨内部的经验教训。

二、对客户情况的基本判断

1.首先看到该企业的信息披露并非像A角说得那么“规范、透明”。

自从放款后监管人员就没看到过实质性的东西,企业以各种理由不让查帐、不配合提供原始凭证。

为什么A角的前期调查没有反映这些问题?

是企业的情况发生了突变还是另有隐情?

鉴于企业缺乏诚信、已经违约,我司经办人员也多已离职,很多问题一时难以查清,但至少可以说A角的调查核实工作存在很大的水份和很多的疑问。

既然这么多人都说该项目出险是预料之中的事,看来都是感觉到了该企业虚的东西太多。

2.其次发现该企业与其他正常的药品生产企业有很大差别。

号称做了十几年的药厂为什么只生产一种药?

而且既无产品研发(自称是靠技术转让)、也无核心技术(或工艺),厂房简易、设备简单,药材加工及提取等重要工序依靠别的药厂外协,自己所做的就是把买来的药粉装入胶囊、再包装成盒这些简单的工序。

不仅看不出企业有多大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还能感觉到商业模式存在不少疑点。

3.再有感觉其唯一产品“胃逆康”是被企业自己吹得天花乱坠,但实际上却乏善可陈。

“胃逆康”既非祖传秘方也非发明专利,也未见有奇特疗效。

当然企业为了营销目的,对产品夸大宣传也不足为奇,吹嘘自己是“国内唯一的纯中药胃肠动力药”、并进而拔高到“民族的纯中药可望打破西药的垄断地位”,虽然不切实际(后面还会谈到)但还能够容忍,因为增加一些虚幻的概念有时还真能起到标新立异的效果。

但感到震惊的或不能容忍的是他们竟然敢谎称“胃逆康胶囊”已经进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只要打开网页一查就知道他们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目录中根本就找不到“胃逆康”的踪影!

或者是想拿目录中的另一种同类药“胃力康”的名称近音来瞒天过海、混淆视听?

其他自吹自擂的事项如获得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优选品种、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国家计委现代中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级重大专项、国家经贸委重点技术创新成果等十几项政策认可或重大荣誉(国家级的就有九项),由此看来十有八九也是子虚乌有、信口开河。

档案中既无相关资料复印件,公开资料中也查不出相关证据。

不仅肆无忌惮地玩“假大空”、而且还明目张胆地“空对空”,撒起谎来天高地远、骗起人来漫无边际(国家基本药物也能上网查询,这应该比进医疗保险目录更难,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胃逆康”的名字)。

4.当然也不能把该企业说的一无是处,他们的公关能力的确可算一流。

除了上面提到的虚无缥缈的东西外,他们也有实实在在的硬指标:

有多家银行给予高额的贷款支持、能在科技园批到优惠的土地,还有“胃逆康”的药品批号能上网查实,药品生产的GMP证书、新药证书也应该不假。

很有可能这主要是靠公关取得的成绩,另外靠花钱就能买到的个别荣誉也可能存在。

这也不难理解,前几年国家药监系统正值腐败分子郑筱萸一伙当政,监管者权力异化、接受请托、收受贿赂,也自然为一批投机分子花钱买批文、办认证,赶药品生产和流通这淌浑水提供了条件(在法庭上针对GMP认证“仅代表药品生产过程合格,难道还能代表药品有疗效吗?

”的质问,郑筱萸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把有些违规药品变成了合法的药品)。

5.剥去“胃逆康”和该企业身上层层虚幻的光环,说白了这产品最多就是一剂普通的中药,可这企业却不是一家普通的药厂。

与其说他们是在制药还不如说更象“资本运作”:

以GMP厂房和“胃逆康”产品作为融资平台,将先期投入从银行套现,而且还不满足于收回成本,想要融到更多的资金挪作它用。

该企业选择胃病这一常见病、多发病作为突破口应该是费了一番心思,这很容易讲故事、营造“大品种、大市场”的气氛,可以把气球吹得很大、预期“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增长,有利于争取更多的银行贷款。

另外胃病一般不危及生命,治不好的多且也没什么大不了,在药品安全性方面风险较小(负责任的话药粉里有12味中药、不负责任的话买来的药粉是什么谁又说得清楚?

)。

但从另外一方面看,药品毕竟不象化装品、营养品,没有良好的疗效光靠宣传攻势或营销手段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胃病是典型的慢性病,即使效果好的药也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被消费者认可,更何况成百种胃药有效果的也是因人而异,就象这么有名的“三九胃泰”也只把自己定位于治疗“小胃病”,而出生背景都十分可疑的“胃逆康”想半路出家、异军突起近乎异想天开。

难道该企业看不到这些市场风险?

或许市场本来就不是他们的主攻方向?

还真有点怀疑他们的首要目标是锁定“有漏洞”的金融机构而非“有胃病”的消费者(有预谋的套取银行资金?

)。

另外也不排除他们的目标是想一箭双雕(把药品市场做好也更容易向金融机构进攻),还有一种可能是市场做死了以后再想到依靠资本运作借尸还魂、把损失转嫁给担保公司。

实际情况可能比这几种可能更加复杂,如果把该客户不想得太坏,其他多种可能也可以解释得通。

企业给药品取名为“胃逆康”估计也是动了一番脑筋,因为在同期市场上就有一种“胃力康”和三种“胃立康”的同类药比“胃逆康”更有名气或更早投放市场。

上网查询,能看到“胃力康”是实实在在地进入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上网搜索“胃力康”有近九万个相关网页(主要为营销信息、下同)、“胃立康”也有六万多个、而“胃逆康”只有一千多个。

此外在“胃力康”和“胃立康”的宣传资料中同样都有“全天然”或“纯中药”以及“胃动力”的字眼,这些信息表明,“胃逆康”吹嘘自己是“唯一性”、“垄断性”不仅站不住脚,反而是“胃逆康”自己有利用近音名称沾别人光的嫌疑。

从附近药店打听到,“胃逆康”早已下柜、不见踪影(前两年曾销售过),而“胃力康”依然有售。

档案资料显示,“胃逆康”2001年开始批量投入市场、2003年企业拿到科技园的土地、建厂后又获得GMP认证。

可看出企业前几年为“胃逆康”倾注了不少心血、寄予了很大的希望。

假设企业发挥公关优势,在拿到GMP认证后又能一鼓作气拿下《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再进一步打通医院的销售渠道,在当时市场不太规范的环境下应该可以暂时站稳脚跟或短期内可将“胃逆康”浇灌成一棵“摇钱树”(但若不从药品专业上下足功夫,时间一长迟早也会垮下来。

这类客户就不应该成为我们的支持对象)。

现很难查实“胃逆康”是否曾有过象档案材料描写的那样“辉煌”,即便是有,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企业也没有按照预想的方向发展,而是出现了相反的轨迹--“胃逆康”生产销售已经衰败以至于银行贷款都不能按期归还。

也许是企业依靠公关战略还是无法打通销售关键环节(如国家药物、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或者也与郑筱萸的倒台、药监系统随后进行的整顿不无关联。

2005年6月,郑筱萸被免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06年12月被双规、07年5月被判死刑),该项目也正好是在05年6月通过集团审批(项目生不逢时、成了腐败分子的陪葬品?

)。

从时间上看是偶然的巧合,但郑筱萸下台前后就已经有药品安全事件暴光、相关人员被查的情况发生(郑筱萸被免后十几天,郑的一位得力下属就被刑拘,后来又有多名药监系统内的“蛀虫”被纠出)。

监管系统内部整顿、人员更换、气氛趋紧,对依靠公关致胜的企业而言显然不是好消息。

即使以前曾有过“药品生产和资本运作”一举两得的安排,但生存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后,这种做假都做到了“国家级”的企业想玩一把丢卒保车、金蝉脱壳的伎俩也就并不稀奇。

三、公司内部情况和问题

1.A角调查报告华而不实且疑点重重

用C角的话来说,该份A角报告是他见过的最“华丽”的报告、而该项目却是他最不放心的项目。

A角的论点给人的感觉是该企业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企业历10年之功打造的拳头产品,目前进入了大面积收获阶段”、“胃逆康具有唯一性、垄断性”和“极强的市场竞争力”,“至少具有十年以上的…(商业运作)垄断市场”,其他同类药“对胃逆康胶囊不形成任何冲击”、“如果能够获得长期融资的支持,将助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胜出”。

似乎只要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企业今后的发展将是一片坦途、胃动力药市场将被胃逆康主宰。

实际上这些论述或判断和企业的真实情况相差甚远,稍有经验或稍有觉悟都不至于糊涂到这种程度。

该企业在“国家基本药物”、“医疗保险目录”等如此严肃、且也很容易核实的问题上都敢虚假陈述、糊弄我们,没有理由不怀疑其经营数据、财务信息、市场份额等资料的真实性。

A角报告显示“胃逆康”在广东(包括深圳)、江浙等区域市场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6--35%,客户提供的报表基本上是每月一千多万元的销售、二、三百万元左右的利润,显示企业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A角报告还有大量篇幅称赞“精细化管理系统”和企业的管理水平,还夸赞企业领导“正在成为一代优秀成功的企业家代表”。

但如此“优秀的指标”和“先进的管理”很难与企业目前的败绩相联系。

感觉A角报告几乎就是拿企业提供的介绍资料照葫芦画瓢,对重大事项没有进行认真调查、仔细核实(或者知道问题隐瞒不报?

),如果不是用粉饰掩盖虚假的繁荣,为什么要这般极力地为对方高唱赞歌?

2005年6月24日(项目通过评审会以后),A角遵照领导批示,对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补充调查报告,A角的尽职调查工作由此可见一斑:

①对于产能:

A角报告说企业目前最大设计产能为2亿粒/年,这个概念是指单班产能,如果每天两班制则产能为4亿粒/年、三班制则为6亿粒/年,“这可以从企业的充填机的使用说明得到佐证”。

如此简单地就将企业现在和将来的产能推算出来了,而且还有佐证!

但这样的“佐证”能核实出实际情况吗?

当时“胃逆康”的实际产量到底有多少至今仍是个迷(影响产能的其他因素也未见分析)。

②应收帐款:

“经走访会计师事务所、查阅企业帐目、对照销售台帐,判断80%在一年以内,20%在1-2年期内”。

这与原调查报告的表述基本一致,看不出做了哪些补充调查,感觉也不是一个准确的或定量的统计数据,充其量是根据问到的和看到的情况,定性作出的一个“判断”。

③药效:

“经查2005年6月3日刚刚颁布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胃逆康胶囊”已经进入该目录,这意味着从此该药品可以畅通无阻地进入广东省的2000家医院,这是对该药药效的最权威的肯定”。

凭什么敢如此真假不分、胆大妄言?

若真的进了目录企业可能也不会落到今天这般地步,而实际上没有进又是否是对该药药效的一种否定呢?

如果没有实际疗效的直接数据,不是说不可以找间接的依据,但问题是这些依据是如何核实的?

有些客户编造谎言足以颠倒黑白,但我们的客户经理总不能以讹传讹吧!

报告中太多的避实就虚、粉饰“华丽”的问题在此不一一列举。

2.对重大问题的判断,A角与C角等人的意见差距很大

在基本面的判断和风险因素的分析方面,A角认为“胃逆康已完成产业化的过程,成功地被市场接受”、“胃逆康具有唯一性、垄断性、双化品种等特点,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产品也已经步入成长期后期,即将进入成熟期”、“风险较高的投入期已经过去了,现在进入了经营收获期,企业前景明朗”、“内部财务管理规范,信息披露及时透明,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小”,“企业经营的各方面的情况已经基本确定,企业的经营风险已经非常小了”,但C角认为“仍处于发展初期,自身实力较弱”、“基本无后续研发投入,可持续发展能力有限”、“胃逆康知名度及市场认可度不大,产品优势及市场份额无支持凭据”、“主要生产过程委外加工,抗风险能力较弱,偿债压力很大”、“存在较大财务风险,如经营状况不善,亦可能出现道德风险”。

C角同时还指出了预付帐款内容不合理、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等问题,并建议“在落实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基础上分析其实际偿债能力”,这实际上也是对A角还款来源可靠性分析意见“企业的多项财务指标表明其长、短期偿债能力较强…用货款回笼偿债有保障”提出了质疑。

针对反担保措施的可靠性,A角的观点是“土地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锁定了企业全部有价值的有形资产,对企业的约束力极强”、“胃逆康目前所处的阶段和企业GMP认证厂房及设备的通用性,决定了其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和较强的变现性”,其综合意见是“反担保物涵盖了企业的核心资产…完全可以防范企业经营者的道德风险。

其评估价值远远超出了担保贷款的金额…可以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可以有效的防范贷款风险”。

而C角的观点却是“土地系高科技术园地用地,抵押登记需地政科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地上建筑物为GMP厂房,专用性很强,变现困难”、“机器设备为专用设备…获取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变现困难”、“无形资产(新药证书)质押意义有限”,C角的综合评价是“反担保措施可操作,但不足值,变现困难,第二还款来源缺乏保障”,这与A角的观点基本相反。

此外,对C角审核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A角(或客户)的答复也是似是而非。

比如,C角提到“经网络查询亦有其他胃肠动力中药获得批准文号,对其产品造成冲击,存在一定经营风险”,A角报告的阐述是“目前,市场上有个别药品宣称自己也是中药胃肠动力药,但是一则这是超药品特性范围的宣导,经调查没有通过任何权威机构的认可;二则作为新药上市,还存在市场监测期…所以可以判断对胃逆康胶囊不形成任何冲击”,前面已经谈到与“胃逆康”近音的“胃力康”和“胃立康”的存在(很多南方人发音还“力”与“逆”不分),不知A角又是如何调查的,到底是谁在“超药品特性范围的宣导”、是谁想沾近音名称的光、最终又是谁被市场所淘汰,在此不做探讨,事实自有定论。

另C角(05年6月1日)还问到“经查询相关目录未获得“胃逆康”列入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凭据?

”,A角的反馈是“目前已列入广东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但尚未获得批文,预计明年可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这就奇了怪了,“尚未获得批文”怎么能说是“目前已列入”?

究竟是政府批文说了算还是企业自己说了算(估计A角又是在充当客户的传声筒)?

好像国家级的门槛他们想进就进、想出就出(他们总是这般与我们周旋,你发现一个问题、他就编一个说辞,你说这里有假他说明年成真)。

就算是6月3日前目录尚未公布、情况还有不确定性,为什么6月24日A角的补充调查报告仍颠倒是非地宣称“胃逆康”已经进入该目录、进而对其药效和预期销路进行浮夸和吹捧?

这些表现实在令人费解。

3.项目审、批可能受到非技术因素的影响

尽管A角在尽职调查中的严重失职行为理应受到严厉谴责和追究,但一份报告并不是造成项目出险的全部原因。

如此“华丽”的A角报告虽然为企业描绘了光辉灿烂的前景,但很多论据和细节经不起推敲,而且C角的审核对风险因素和风险隐患的分析也比较到位,但遗憾的是这些重要信息在项目后续审批过程中没有起到多大的实质作用。

据C角回忆,他最初的意见是不同意该项目操作,但考虑到担保公司当时的一些实际困难,最终出具的是一个比较委婉的结论:

“个人认为该项目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如项目通过,建议适当减少担保额度。

妥否,请领导审批。

05年年中,担保公司的业务发展处于低潮时期,业务来源青黄不接,原有的银行合作已严重萎缩、新的银行关系还正在搭建。

虽然从理论上讲风险管理工作在业务低潮时也不应放松,但公司内部弥漫的业务低靡、士气低落的气氛难免也会影响到风险审核、业务审批人员的协作心态和取舍标准。

该项目的风险隐患虽然A角不说但不等于其他人看不到,但可能是希望公司能侥幸躲过这一劫(或指望集团评审能把好最后一道关),该项目很容易就通过了公司层面审批、上报到了集团评审。

据反映,此时正值合作银行审批我司的担保合作额度,而该业务也恰巧有该行有关人员的介绍,这给该项目的审批又增加了一层非技术方面的权衡因素。

据事后了解,有部分集团评委称他们当时感受到了来自公司的压力、并影响到了对该项目的态度,但他们自己也承认,评审工作并没有受到直接干预,而是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后的一种自主选择,这种对项目错判的责任也就不好推给别人(据他们事后解释,这种项目在一般情况下很难通过评审会、甚至公司层面就会否决)。

难能可贵的是六位评委中有一位评委对风险判断准确且坚持独立发表意见,明确反对该项目操作,其他五位评委则同意操作。

4.保后监管发挥实质作用还存在操作上的障碍

该项目的保后监管从次数上看做得很到位,放款一个月后做了第一次保后监管,然后每过三个月做一次监管,档案中共保存有从2005年10月至2007年7月间的八份保后监管报告以及一份2006年4月的区域评审官对保后监管的检查报告和一份2007年1月公司名义写的项目情况报告。

该项目操作后就做了B、D合一的流程改革,每次保后监管都是风险部派监管经理为主去企业检查(但前期调查阶段尚未进行该项改革,仍是业务部门派B角,B角的调查核实几乎是走过场,因此本文未对前期B角的工作做具体分析评价)。

监管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客户没有给予实质上的配合,监管报告也只能以“未能核实”的报表数据判断情况,很多实质性风险无法及时发现。

当然客户不配合本身就是问题,但因客户有正常的接待、有复印资料提供另外也找了一些理由或借口,早期阶段我方也未引起足够重视。

评级结果一直正常、直到07年3月发生代偿后才降为关注1、07年9月(代偿三次后)再降为次级2。

05年10月第一次保后监管,监管人员在“经营情况描述”一栏填的内容是“未能进行考察”(企业经常以相关人员外出、有关资料不在家为借口逃避我方检查)。

尽管如此,报告中也还是列出了“银行贷款增加”和“发生支票透支”这两点问题(其中华夏银行增加500万元、兴业还1300万元后又贷出500万元)。

针对这些情况,管理部的审核意见“首次保后监管,对企业情况了解不清,只针对人行黑名单事项进行了调查。

企业资金压力较大,融资成本较高”,对第一次检查做得不够到位表示了不满、并指出了“企业资金压力大、融资成本较高”的问题。

但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公司进一步深究,对“未能进行考察”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对银行贷款增加也没有拿出处理方案。

银行贷款增加带来的问题:

一是企业在兴业还了1300万元又贷500万元说明有部分资金用途将要发生改变(我方担保的2500万元的主要用途就是还兴业的1300万元贷款)、或者说我方未对其后续融资提出限制性要求将增加担保风险(有评委提到控制负债总量)、因为我方担保的贷款期限长(后到期)而新增的这些短期贷款先到期,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顺便还指出一点,担保方案对分期还款的要求过于宽松,放款后一年半才开始分季还、而且每季只还100万元(到期前总共只要求还500万元)、相对于2500万元担保总额而言约束力很弱。

从第四次保后检查起,监管经理发生了变更,几乎每次都点到“情况无法核实”的问题,除了也提到“企业负债较多、应收帐款较大”等问题,一般就是“报表收入、利润正常且保持较大规模(或有一定增长),但报表真实性未能核实”这样的描述。

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每次都无法核实、但下次还是照这样监管下去,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项目每次仍评级正常。

就这样“雾里看花”似的看了一年半,最后看到的结果是项目代偿。

项目代偿后一个月(07年4月)再去做保后监管,反映的企业负面信息就多了一些,“报表真实性未能核实”的性质上升到了“其报表真实性存疑”,并披露了“D角多次到企业现场要求查看财务资料,但企业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法了解其真实财务状况”的问题,还做出了“现场生产与以往无太多变化…(工人不多、存货较少),与生产规模不大相称”的判断,最后给出的企业方面的解释是:

因操作其他项目占用了资金,且企业花费了高昂融资成本和公关成本,导致资金紧张。

从监管经理的表述“多次到企业现场”和“与以往无太多变化”来看,这些问题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

07年6月代偿第二期后7月又做了一次保后监管,这次报告列出的企业解释不按期还款的原因变成了:

成立新公司、要过户一块土地、有2470万元资金被锁定。

而且企业还像模像样的附有协议和土地证的复印件(免不了又是真实性无法核实)。

2006年4月区域评审官的保后监管检查报告也提到了上述典型问题,本次检查还专程去惠州实地考察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了解到“该公司委托九惠制药进行原材料加工,制成粉状后,桶装提供给该公司,月加工量在5吨左右,与该公司业库存基本相符”。

本次检查评级正常,但同时也指出“应保持进一步关注,企业银行负债较重,分期还款有一定压力”。

2007年1月,以担保公司名义写了一份《项目情况》,经营状况的描述与上述情况基本相同,除了“真实性无法核实”外,还报告了“公司领导与监管经理均到过厂区。

但由于药厂为净化车间,无法进入里面实际观察,只通过窗口观察了包装部、仓库”,目前情况是“开工情况不足、生产不饱和、员工人数很少”、“产成品库存及原材料库存萎缩…经验判断库存不足,也与报表的销售规模有差距”。

这份报告提到“据了解该项目为银行相关人员推荐,当时我司与银行合作担保额度正处于审批过程中,承办项目的具体原因有待核实”,并从多次的监管情况分析判断,“单靠其生产经营收入偿还贷款会有较大困难,发生风险概率较高”,最后提出“请领导考虑将该项目从担保公司剥离以减轻公司压力,同时尽快转交资产管理公司由专人处理也有利风险的化解”。

只能“通过窗口观察”!

这太形象的表达了我们对该企业情况的认知方式和了解程度。

客户总是想方设法用一道墙、一段距离或一层不透明的帘幕把我们挡在外面,“无法进入里面实际观察”,就是不想让我们知道他葫芦里究竟买的什么药!

总感到心里没底却又不停地指望但愿别出问题,我们很多人有这种心态,那么一旦项目出险自然就有预料之中的感觉。

带着种种疑问与相关人员做过几次探讨,为什么早就知道有些不对头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

听了他们的解释才知道很多问题不象我们现在想的那么简单。

贷款没到期前谁能断定他就不还钱(如果判断有误提前采取行动反而陷入被动)?

即使前期代偿了几期也不能完全断定今后也没有还款能力(客户确实也还没跑并且最近还主动来过抛出一个盘活土地还款的方案)?

代偿金额不大时就打官司、标的小成本高,是否值得?

如果要提前代偿有没有那么多资金支持?

即使有资金支持,一个官司下来拖上几年、垫付的资金长期不产生效用合不合算?

而且提前代偿还要看合作银行的态度、别人愿不愿意提前暴露问题?

即便上述这些都不是问题,花这么大的成本处置究竟又能取得多大的效果?

……

看来没有人会见死不救,有这么多的顾虑和难处,怎么救、何时救?

有时还真使我们显得无能为力。

特别是像这类案例,客户虚实结合,很有可能事先有策划、有准备(不会傻到留下大量的资金或资产等我们去查封或冻结),这将大大增加我们的处置难度。

但问题再多、难度再大,我们也不能让有人想借钱不还的目的轻易得逞。

通过此案例,深刻感到保后监管形式上的作用要转变成实质性的作用,还需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有所突破。

四、几点建议

1.项目出险我们经常吃亏吃在信息不对称上面,我们不能完全消除客户与我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但我们坚决不容许客户经理与公司之间搞信息不对称。

除了对这类渎职、失职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外,建议对客户经理的职责作出进一步明确。

客户经理最重要的职责是调查核实,虽然也需要其对项目做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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