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大提案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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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大提案工作方案
篇一:
《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在线办理系统建设方案》
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在线办理系统建设方案
目录
第1章概述…………………………………………4
1总体建设目标………………………………………4l.2现状及需求…………………………………………4l.3总体建设原则………………………………………5第2章总体规划……………………………………52基础技术路线…………………………………………5
1B/S软件结构…………………………………5第3章系统功能……………………………………5
1模块流程介绍………………………………………7
2系统设置……………………………………………7
l部门管理………………………………………9
2部门权限管理…………………………………10
3用户权限管理管理……………………………10
4督办规则管理…………………………………10
5口令修改………………………………………11
3输入模块……………………………………………11
4交办模块……………………………………………11
5办理模块……………………………………………13
l签收……………………………………………13
2办理……………………………………………13
3签发……………………………………………14
4抄送……………………………………………14
6督办模块……………………………………………15
1收限时功能……………………………………15
2办理提示功能…………………………………15
3理警告功能……………………………………15
4办理通报功能…………………………………15
7数据统计……………………………………………15
1、办理统计……………………………………………
2、交办统计……………………………………………
8数据查询………………………………………………16
9网上公示………………………………………………16
0建议人管理………………………………………16
1网上递交模块……………………………………16第4章系统软硬件平台………………………………16
l操作系统………………………………………………16
2关系数据库……………………………………………17
3软件平台………………………………………………17
第1章概述
1总体建设目标
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系统,是为实现人大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网上进行输入、交办、分办、签收、签批、办理、答复、签发、抄送、督办、反馈和互动,提高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按照“实用、方便、及时”的建设指导思想,建设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建设成为具有对系统内统一输入、交办、办理、回复和督办、统计查询的系统。
系统采用B/S结构开发,为政府机构提供“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以先进成熟的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成一个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系统,提供机构与其它专用计算机网络之间的信息交换,建立高质量、高效率的信息网络,为办理、回复和督办提供服务,实现内容数据化、办理网络化、督办在线化、结果公开化,以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科学化管理水平。
2现状及需求
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建设起步较晚,经过前几年的发展,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目前尚无任何应用软件对瞥见建议议案未进行规范运作。
目前有大量的工作仍采用手工方式进行,工作的效率、准确性、完整性都不能保障,完全不符合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也与电子政务的发展极不适应。
因此,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指导性意见,现在建设重点是人大意见建议、政
协提案办理系统的建设,实现办理工作的实现内容数据化办理网络化、督办在线化、结果公开化。
3总体建设原则
在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建设过程中,我们建议采用以下的总体建设原则,以确保建设顺利、及时、高质量地完成。
在人大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建设中将始终坚持以用户需求为原驱动力的建设原则,没有需求的系统建设肯定将是失败的。
在项目建设中应始终注意分析服务中心的实际需求,依据真实需求来设计应用软件系统,依据真实需求来设计挑选各类技术和产品。
在设计中不过分追求一步到位,根据投入运行之后的实际应用情况,再逐步进行系统功能和性能的扩展。
第2章总体规划
2基础技术路线
1B/S软件结构
B/S(浏览器/服务器)结构有利于集中式管理,建立集中的“数据中心”,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全部在中心服务器上,解决了C/S(客户端/服务器)结构“胖客户端”的诸多弊病。
篇二:
《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1、某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期间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
2、某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视察工作时或以其他方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办理程序
1、承办。
(1)单位收到某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核对、登记,如发现确实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在交办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某政府督查室协商调整承办单位,不得搁置不报或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2)由局办公室初步提出承办科室,经局领导审定后,在局办公会议上或召开专题会议予以布置落实。
(3)科室拟出答复件后,由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阅后递交局长签发,签发前须送某政府督办室审核。
(4)答复件与反馈意见表由承办科室寄送各代表、委员和有关单位,并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5)如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承办科室和分管领导应再次征求代表或委员的意见,必要时请局主要领导出面协商。
2、主办和协办。
由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如有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协办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并将意见汇总后及时答复。
由本单位协办的建议、提案,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主动将办理意见函
告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时,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
3、办理时限。
人代会、政协会期间的建议、提案,要在某政府规定期限内办复;平时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办复;对一些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不能如期办复的建议、提案,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代表和委员说明情况,同时函告某人大办、政协办,力争年内办复。
三、复文要求
1、复文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行文,文字简洁,用语谦逊,格式规范,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集体建议、提案,复文抬头应写明单位名称,个人(包括联名)建议、提案,复文抬头直接写代表或委员姓名。
2、规范类别标记。
根据类别给建议和提案作出标记。
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记;所提的问题正在解决或已经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记;所提的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用“c”标记;所提的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用“d”标记。
3、复文的寄送。
复文和征询意见表寄送第一建议、提案人1份;集体建议、提案寄送3份;有协办单位的,应同时抄送协办单位1份;所有复文均需抄送某政府督办室2份和人大办、政协办4份。
四、办理要求
1、承办科室办理建议、提案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保证质
量,讲求实效。
凡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
2、在办理过程中,应积极登门走访代表和委员,或通过电话与他们取得联系,也可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考查、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直接与代表、委员见面,介绍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并注意加强与某人大办、政协办的联系,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3、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
在接到建议、提案后,单位要及时研究分析,认真筛选确定本部门承办的重点建议和提案,办理意见应经集体讨论研究后,报某政府督办室审核,再行答复。
4、实行领导负责制。
各承办科室负责人要负责本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分管领导要参与办理。
对涉及其他科室业务的建议、提案科室间要相互主动进行协商。
5、办理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管理,作为年终各科室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篇三:
《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方案》
吕经综合字?
2011?
150号
市经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工作方案
各相关科室、行业办
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委承担市人大7件建议和市政协12件提案办理任务。
为了按要求、高质量办理好建议、提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经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小组。
组长刘平泽市经委主任副组长郭建生市经委副主任
王振安市经委副主任
郑金生市经委副主任
冯吉才市经委副主任车振斌市经委总工程师
李乐寅市经委副调研员
成员
温国正经济运行科科长郝孟奇经济合作科科长牛建斌投资规划科科长石如岗能源科科长张向军节能科科长裴全亮交通科科长武丽云综合科科长冯旭军企业科副科长王晋一建材行业办副主任二、工作步骤
1、结合单位职能及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建议、提案内容,深刻领会建议、提案精神。
2、深入县市区、园区、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
3、召开座谈会交换意见。
组织建议代表,提案委员,县市区政府及经贸局、工业园区等部门负责人举行座谈会,深入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代表、委员的诉求,并就建议、提案处理和答复的初步意见与参会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4、起草建议、提案答复函。
在调查研究、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起草答复意见,按时报送。
5、进行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1、各承办科室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函,内容要实事求是,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并逐条答复,文字简练,条理清晰,语气诚恳,由分管领导审签后按统一格式制作答复函。
2、答复函由单位负责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正式函件报送。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报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2份、建议代表一人1份、单位留存1份;提案答复报市政府督查室2份、市政协提案委2份,提案者1份、单位留存1份(报送份数详见附件1和附件2)。
3、报市政府督查室的2份答复函要在首页右上角用符号分类标明。
所提建议或意见已经解决的标“A”;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B”;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标“C”。
4、各承办科室务于9月25日前,将答复函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建议、提案答复函送综合科,由综合科统一报送。
5、各承办科室要对办理工作认真总结,于9月30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总结电子版及打印稿各一份送综合科。
内容包括承办建议、提案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
下一步打算等。
单位总结由综合科汇总后报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1市经委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附件2市经委承担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附件3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附件4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格式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办理人大提案工作方案}.
主题词经济管理建议提案工作方案
抄报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督查室,市政
协办公厅,张中生副市长。
抄送本委领导,留存。
吕梁市经济委员会2011年9月13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1
市经委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办理人大提案工作方案}.
5
篇四: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整改、落实工作,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有效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实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制度。
责任人为局班子成员,由局长负总责,其他副局长对所分管的业务和部门负责。
人秘科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协调、综合整理、反馈工作,综合整理材料由一名副科长分管。
第三条办理程序严格按正常办文规则要求进行登记、批办、转递、承办、催办、反馈、归档手续。
{办理人大提案工作方案}.
(一)来文统一由人秘科保密收发员登记后,送科室分管处理办文副科长提出呈送意见后呈局领导批处,在5个工作日内转递相关业务科室处理,涉及重大问题的,做到急事急办。
(二)局承办科室、事业单位从接受之日起办理,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局人秘科反馈办理结果,经人秘科综合整理由科室负责人审核,送责任人审签后,以局的名义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反馈,人秘科负责将原始材料归档。
如有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人秘科通知具体负责的业务科室按上述程序重新进行办理。
(三)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建议、提案,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回。
第四条办理要求
(一)对人大代表的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无论涉及哪个科室、事业单位,部
门负责人、经办人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在指定的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因情况复杂或其他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限内答复的,要详细说明原因。
(二)人秘科负责跟踪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
篇五:
《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三级承办制度,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由局长统一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各科室根据主管领导批办意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科室负责人对办理和答复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由局办公室负责议案、建议和提案的签收、清点、登记工作。
对认为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按有关程序退回区委、区政府办。
三、对于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区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区政协重要提案,在一个月内,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会同会办单位(或主办单位)共同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并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定。
四、对于本单位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由局办公室制订办理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提出批办意见,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五、办理过程中,应注意调查研究,要加强与议案、建议和提案提出代表与委员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对议案、建议和提案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应抓紧解决;应该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解决;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或不可行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解释清楚。
六、对区人大代表议案、区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和区政协重要提案,其答复意见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后由本局答复。
七、答复应做到内容有针对性,态度诚恳,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按照《深圳某南山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细则》要求的格式打印,并以我局正式函件印发。
八、时限要求。
篇六: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下载)》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试行)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1、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对政府工作的提案;
2、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视察工作时或以其他方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办理程序
1、承办。
(1)本办收到市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后由综合处统一负责签收、核对、登记,如发现确实不属于本办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在交办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市政府秘三处协商调整承办单位,不得搁置不报或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2)由综合处初步提出承办处室,逐级报经分管副主任审定后予以布置落实。
(3)承办处室拟出答复件后,报经分管副主任审签,重要答复件需送经主任签发。
(4)承办处室按复文要求统一格式行文、填写反馈意见表后,将办理材料整体移交综合处,由综合处寄送各代表、委员和有关单位,并按
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5)如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承办处室和分管副主任应再次征求代表或委员的意见,必要时请主任出面协商。
2、主办、分办和会办。
由本办主办的建议、提案,如有会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会办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并将意见汇总后及时答复。
由本办分办的建议、提案,由本办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分别办理并分别答复。
由本办会办的建议、提案,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主动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
3、办理时限。
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要在市政府规定期限内办复;两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办复。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的,应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
{办理人大提案工作方案}.
三、复文要求
1、复文应使用本办公函纸,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行文,文字简洁,用语谦逊,格式规范,注明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集体建议、提案,复文抬头应写明单位名称,个人(包括联名)建议、提案,复文抬头直接写代表或委员姓名。
2、规范类别标记。
根据类别在答复件首页右上角给建议和提案作出标记。
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
记;所提的问题正在解决或已经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记;所提的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用“C”标记。
3、复文的寄送。
寄送复文时应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或《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应将答复寄送联名的每一位代表;政协委员联名提出提案,应将答复寄送前三位提案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内容相同的,应分别行文答复;有会办单位的,应同时抄送会办单位1份;所有复文均需抄送市政府办、市人大常委会联络机构、市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各2份。
四、办理要求{办理人大提案工作方案}.
1、承办处室办理建议、提案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保证质量,讲求实效。
凡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
2、在办理过程中,应积极登门走访代表和委员,或通过电话与他们取得联系,也可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考查、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直接与代表、委员见面,介绍情况,
认真听取意见,并注意加强与市人大办、市政协办的联系,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3、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
在接到建议、提案后,单位要及时研究分析,认真筛选确定本部门承办的重点建议和提案,办理意见应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再行答复。
4、实行领导负责制。
各承办处室负责人要负责本处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分管副主任要参与办理。
对涉及其他处室业务的建议、提案处室间要相互主动进行协商。
5、办理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管理,作为年终各处室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篇七: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控制程序》
篇八:
《人大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2月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建议意见办理基本情况
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及各专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转变政府职能、发展社会经济、稳定社会大局出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围绕改进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共提出建议意见100件。
这些建议意见涉及到全县经济建设、道路交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做好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做到了一案一答复、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答复率达100%。
建议意见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有86件(A类22件,B类64件),占承办总数的86%;正在按照程序解决当中的11件(C类),占总数的11%;因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3件(D类),占总数的3%。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各承办单位按照人大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以提高建议意见解决率和解决质量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办理措施,注重工作实效,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各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深,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为落实工作的具体手段。
对一些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建议,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办理,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
(二)落实责任,完善机制。
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是一项时效性很强的工作。
为全面抓好代表建议办理,我们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及时交办。
认真梳理,根据建议内容统一安排部署,确定了承办部门、责任领导、办复时间,防止在办理过程中的敷衍推脱。
二是强化督办。
政府办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等形式,定期通报办理进度和情况,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期答复。
三是加强沟通。
政府办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突出重点,增强实效。
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四)强化措施,提高质量。
按照意见建议的办理要求,{办理人大提案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通过电话沟通、约见面谈、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措施,狠抓细节,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经过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措施实施还不到位。
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不到位,答复不及时、不规范。
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
二是个别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答复与落实之间伸缩空间较大。
三是少数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既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又不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强调困难多,出现“主办难办,协办不办”的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整改。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各承办单位在向代表书面答复前,都要经过本单位具体负责人审阅和签批,从答复的时效和答复的质量上下工夫,做到“按时效、有规范、保质量”。
二是言行一致,狠抓落实。
将各承办单位对意见建议的答复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争取做到言行一致,做到“承诺多少,落实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