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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国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国外建筑工程造价的构成

我国对外建筑工程承包中的投标报价工程项目费用构成(简称标价)其名称和分类方法不尽相同,具体组成应随投标的工程项目内容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划分。

通常是由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汇总的单项工程造价、开办费、分包工程造价、暂定(项目)金额和不可预见费(包括风险系数)等项组成。

1.分项工程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分摊费)和利润等。

直接费为直接用于工程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周转材料费等。

间接费指组织管理施工生产而产生的费用,不能直接计入分部分项工程中,只能间接分摊。

利润指承包商的税前利润,亦应分摊到分项工程中去。

2.开办费是在《建筑工程量计算原则(国际通用)》(SMM)明确规定的项目,应属国际惯例,一般包括施工用水、用电;施工机械费;脚手架费;临时设施费;业主工程师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费;现场材料试验室及设备费;工人现场福利及安全费;职工交通费;日常气象报表费;现场道路及进出口通道修筑及维持费;工程保护措施费;现场保安设施费;环境保护措施费等等。

该项费用或以独立费用组成,也可作工程项目费用中报价项目计算。

3.分包工程造价包括分包工程合同价,对其应收取的总包管理费、其他服务费和利润等。

4.暂定项目金额是指在合同内和承包清单内,标明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与材料、或提供相关服务、或应付意外情况的暂定数量的一笔金额、亦称备用金。

暂定金额应包括不可预见费用。

我国对外建筑工程投标(报价)工程项目费用构成详见图32-16~图32-23。

图32-16我国对外建筑工程承包费用的组成

图32-17单项工程造价的组成

图32-18开办费的组成

图32-19分包工程造价的组成

图32-20人工费的组成

图32-21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费的组成

图32-22施工机械费的组成

图32-23管理费的组成

世界银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曾对工程项目的总建设成本作过统一规定,其详细内容如下:

1.项目直接成本

(1)土地征购费;

(2)特殊的场外设施费用,如道路、码头、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设施费用;

(3)场地费用,指用于场地准备、厂区道路、铁路、围栏、场内设施等的费用;

(4)工艺设备费,指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及零配件的购置费用,包括海运包装费用、交货港离岸价,但不包括税金;

(5)设备安装费,指设备供应商的监理费用,本国劳务及工资费用,辅助材料、施工设备、消耗品和工具等费用,以及安装承包商的管理费和利润等;

(6)管道系统费用,指与系统的材料及劳务相关的全部费用;

(7)电气设备费,其内容与第4项相似;

(8)电气安装费,指设备供应商的监理费用,本国劳务与工资费用,辅助材料、电缆、管道和工具费用,以及营造承包商的管理费和利润;

(9)仪器仪表费,指所有自动仪表、控制板、配线和辅助材料的费用以及供应商的监理费用、外国或本国劳务及工资费用、承包商的管理费和利润;

(10)机械的绝缘和油漆费,指与机械及管道的绝缘和油漆相关的全部费用;

(11)工艺建筑费,指原材料、劳务费以及与基础、建筑结构、屋顶、内外装修、公共设施有关的全部费用;

(12)服务性建筑费用,其内容与(11)项相似;

(13)工厂普通公共设施费,包括材料和劳务费以及与供水、燃料供应、通风、蒸汽发生及分配、下水道、污物处理等公共设施有关的费用;

(14)车辆费,指工艺操作必需的机动设备零件费用,包括海运包装费用以及交货港的离岸价,但不包括税金。

(15)其他当地费用,是指那些不能归类于以上任何一个项目,不能计入项目间接成本,但在建设期间又是必不可少的当地费用。

例如:

临时设备、临时公共设施及场地的维持费,营地设施及其管理、建筑保险和债券、杂项开支等等费用。

2.项目间接成本

(1)项目管理费,包括:

1)总部人员的薪金和福利费,以及用于初步和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时间和成本控制,行政和其他一般管理的费用;

2)施工管理现场人员的薪金、福利费和用于施工现场监督、质量保证、现场采购、时间及成本控制、行政及其他施工管理机构的费用;

3)零星杂项费用,例如返工、旅行、生活津贴、业务支出等;

4)各种酬金。

(2)开工试车费,指工厂投料试车必需的劳务和材料费用(项目直接成本包括项目完工后的试车和空运转费用)。

(3)业主的行政性费用,指业主的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及支出(其中某些费用必须排除在外,并在“估算基础”中详细说明)。

(4)生产前费用,指前期研究、勘测、建矿、采矿等费用(其中一些费用必须排除在外,并在“估算基础”中详细说明)。

(5)运费和保险费,指海运、国内运输、许可证及佣金、海洋保险、综合保险等费用。

(6)地方税,指地方关税、地方税及对特殊项目征收的税金。

3.应急费:

(1)未明确项目的准备金。

此项准备金用于在估算时不可能明确的潜在项目。

在每一个组成部分中均单独以一定的百分比确定,并作为概算的一个项目单独列出。

它包括那些在做成本估算时因为缺乏完整、准确和详细的资料而不能完全预见和不能注明的项目,并且这些项目是必须完成的,或它们的费用是必定要发生的,尽管这些项目毫无疑问应包括在估算所确定的工作范围内。

应急费的目的不是为了支付工作范围以外可能增加的项目,不是用以应付天灾、非正常经济情况及罢工等情况,也不是用来补偿估算的任何误差,而是用来支付那些几乎可以肯定要发生的费用,因此它是估算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2)不可预见准备金。

这项准备金(在未明确项目准备金之外)反映了物质、社会和经济的变化。

这些变化预计会增加已经做好的成本估算,尽管这一估算是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完整性和符合所考虑的项目种类的技术标准的。

它是一个逆向行动或条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未明确项目准备金”代表了在项目执行中将要发生的一项不可少的费用,而“不可预见准备金”只是一种储备,可能不动用。

4.成本上升费

通常,估算中使用的构成工资率、材料和设备价格基础的截止日期就是“估算日期”。

必须对该日期或已知成本基础进行调整,以补偿直至工程结束时的未知价格增长。

工程的各个主要组成部分(国内劳务和相关成本、本国材料、外国材料、本国设备、外国设备、项目管理机构)的细目划分决定以后,便可确定每一个主要组成部分的增长率。

这个增长率是一项判断因素。

它以已发表的国内和国际成本指数、公司记录等为依据,并与实际供应商进行核对,然后根据确定的增长率和从工程进度表中获得的每项活动的中点值,计算出每项主要组成部分的成本上升值。

从所举世行实例可以看出,当世行和国际组织贷款或援助或投资进行工程项目采购招标时,其工程造价构成及计算内容同我国对外工程承包报价构成及计算内容有差异,有时差异较大,对此应慎之又慎,仔细研讨定夺。

32-6-2我国对外建筑工程造价费用的组成形式及其分摊比例

对外工程承包费用的组成项目以及分类方法和名称较多,基本上均可参见图32-16~图32-23,以下介绍主要费用的计算方法、分摊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分摊比例。

1.人工费计算

就目前而言,英、美、德、日等发达国家,人工工资均在1000美元/人·月以上,中国在对外工程承包中,劳动工资较低,一般都控制在400~500美元/人·月之间。

发达国家就建筑安装工程而言,人工费占工程直接费比例见表32-27。

表32-27

序号

费用名称

占直接费%

一般取费%

备注

1

建筑工程

40~60

55

2

设备安装

20~30

25

包括工艺管道

3

电气工程

40~50

43

一般情况下,人工费计算程序是:

第一步,确定综合工日单价;第二步,工程总用工量计算;第三步,用综合工日单价乘以总用工量得到总人工费。

其计算式如下:

M=Q·A(32-23)

式中Q——工程总用工量;

A——综合工日单价。

考虑工效后的平均工资单价LP为:

LP=LC×国内工人工日占总工日的百分数+C1×当地工人工日占总工日的百分数×1/工效比(32-24)

式中LC——国内派出工人工资单价;

C1——当地雇佣工人工资单价。

A=每名工人出国期间的全部费用/每名工人参加施工年限×年工作日(32-25)

这里要注意的是:

(1)在计算报价时,一般都直接按工程所在地各类工人的日工资标准的平均值计算:

国外雇佣工人工资是根据所在国有关法规计取;

(2)人工工日量大都是采用指标法或定额分析法计算的。

人工费占工程总价的20%~30%左右。

2.材料费计算

对外工程承包材料费计算按供应渠道分国内采购、当地采购和向第三国转国采购。

国内采购材料=原价+全程运杂费(32-26)

全程运杂费=国内段运杂费+海运段运保费+当地段运杂费(32-27)

国内段运杂费=全程运输费+港口仓储费(32-28)

全程运输费可按材料原价10%~12%计取;港口仓储费可按材料原价3%~5%。

海运段运保费=基本运价+附加费+保险费(32-29)

其比率详见中国远洋运输集团现行价格。

当地运输费=上岸费+运距×运价+装卸费(32-30)

其比率应按当地政府及运输部门规定计算。

当地采购材料(即材料预算价)=批发价+运杂费(32-31)

第三国采购材料可按到岸价(CIF)加至现场的运杂费计。

工程材料费=国内采购材料费+当地采购材料费+第三国采购材料费(32-32)

材料费加设备费要占工程项目总价的60%~70%左右。

3.设备费计算

对外工程承包设备分国内采购、当地采购和向第三国转口采购。

其计价式为:

国内采购设备预算价=原价+全程运杂费(32-33)

原价尚需考虑出口设备或材料的管理费和手续费等,因此,设备原价应按下式调整:

M=Mi·K1/P·K2(32-34)

式中M——国内设备出口原价;

Mi——国内设备出厂价;

K1——出口设备质量加成系数,一般情况下K1=1.3~1.35;

P——中国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汇率;

K2——国内设备价与国外设备价平衡系数,一般为2~2.5。

设备全程运杂费=国内段全程运杂费+海洋段运保费+当地运杂费(32-35)

国内段全程运杂费=全程运输费+港口仓储费(32-36)

海洋段运保费=基本运价+附加费+保险费(32-37)

全程运输费一般按设备原价的5%~8%计;

港口仓储费一般为3%~5%;

保险费可按到岸价0.3%~0.5%;

当地运杂费=上岸费+运距×运价+装卸费(32-38)

当地采购设备价=厂家价+运杂费(按出厂价5%~8%计)(32-39)

第三国采购设备价=CIF(即到岸价)+运杂费(按CIF3%~5%)(32-40)

4.施工机械使用费计算

该费用通常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种是按施工机械台班成本组成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另一种是机械台班定额计价法。

按机械台班成本组成计算时,一般将成本组成分解为基本折旧费、运杂费、安装拆卸费、修理维护费、动力消耗费。

新设备基本折旧费=(机械总值-余值)×折旧率(32-41)

国内运去的机械折旧费=

国内原价+国内外运杂费+国际运保费

60月

×实际使用月数(32-42)

余值约占设备价的5%左右;

折旧率国外按5年计算;

国内运杂费按设备原价5%~8%;

国际运保费可采用下式计:

运保费=设备价×1.062×2.924‰(32-43)

其中1.062为运杂费系数,2.924‰为保险费定额。

对外工程承包所用机械设备按安装拆卸的次数逐项进行计算,每次安装拆卸费一般为设备原价的2%~3%计。

运杂费=国内运杂费+海运费+保险费+国外运杂费(32-44)

国内运杂费按施工机械原价的5%~8%计算;如提不出原价时,可按工程费用的1%~2%计;

海运费和保险费均采取中国远洋运输集团规定的费率计;

国外运杂费可按工程所在国法规计算。

维护修理费=修理费+替换设备和工具附件费+润滑和擦拭材料费+辅助设施费(32-45)

一般情况下,可考虑国内定额一次大修费的1/3计或按国外具体情况计算。

动力、燃料消耗费=动力、燃料消耗量×动力、燃料预算价格(32-46)

消耗量可按国内定额或国外实际消耗数据。

国外租赁施工机械台班费按下式计算:

F=ΣGa·Ea(32-47)

式中F——租赁施工机械台班总费用;

Ga——各种机械的台班数量;

Ea——各种机械台班的租赁费用。

按施工机械台班成本组成计算机械使用费的另一种表达式为:

施工机械使用费=折旧费+轮胎磨耗费+维修费+燃油费+司机工资+管理费+投资费+其他费(32-48)

式中维修费=(0.5~1.0)×折旧费;

管理费=(折旧+轮胎磨耗+维修十燃油+司机工资)×10%~15%;

投资费=(保险、税金、利息)占设备平均量投资额2%~3%;

轮胎磨耗费=

施工机械原值×(0.10~0.15)

轮胎使用寿命

其他费可据实考虑计取。

机械台班定额计价法可用两种方法:

(1)按国内定额国外价格计算出机械台班使用费,然后再乘以3~3.6的系数,即是该工程的机械台班使用费;

(2)按国外租赁公司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酌情采用。

目前对外工程承包作价时,根据工程项目周期及施工机械运作情况,有的折旧费按1000d计;大修费按折旧费的25%计;维修费取折旧费的70%;燃料动力费取实耗数;操机费按人工费单价计算。

其他小型机械按总价的3%~5%计。

5.对外工程承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允许单列外,一般都包含在折算单价之内,这是国际惯例。

为了对各项费用心中有数,有利于成本考核,分清各项应取费用,在编标时应将一切费用逐项列出,作为待摊项目汇总。

各项费用的计算内容应包括:

投标费用;保险费;税金;保函手续费;业务费;工程辅助设施费;临时设施工程费;专用施工机械费;贷款利息;意外风险费;勘察设计费;物价上涨调整费;利润等。

(1)投标费用应包括购买招标文件费、投标期内国内外差旅费、编制标书费、礼品费等均可据票证按发生实情列入。

(2)保险费的计算是按工程承包中发生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四类划分计算的。

在财产保险中可保工程保险、施工机械保险、工程和设备缺陷索赔保险;人寿保险中只保人身意外险,必要时可保疾病险;责任保险中可保第三者责任险;关于保证保险将在保函手续中另述。

工程保险费=工程总标价×保险费率×加成系数(32-49)

式中建筑工程保险可按工程费总额2‰~4‰计;

安装工程保险可按工程费总额3‰~5‰计;

财产保险加保机械损坏险按财产值的2‰~3‰计;

加成系数考虑灾害情况,取1.1~1.2之间。

专用施工机械保险指精密机械、贵重机械、大型专用机械等,可考虑投保,按设备价格10.5‰~25‰费率计,一般情况下不必投保。

工程和设备缺陷索赔保险指为保护业主权益设置的,防止工程和设备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而要求承包商保险,在标书中一般明确规定期限和金额,年费率为0.15%~2.5%。

人身意外保险=施工年平均人数×施工年限×投保金额×年费率(1%左右)

(32-50)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以及环境引发的伤害等,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中有规定,如有的标书规定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等。

大都是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约在2.5%~3.5%间。

工程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必须要投保的。

(3)税金:

对外工程承包中所发生的税金项目和参考税率如下:

①合同税:

按合同金额征税,税率为1%~10%不等。

②所得税:

一般为利润的30%~35%;个人所得税约为工资的5%。

③销售税(营业税):

对工程承包公司,一般为5%-20%左右。

④产业税:

按公司拥有动产或不动产金额征税,一般为5%~10%。

⑤社会福利税:

(退休工程师基金税)为个人所得税的10%上下。

⑥社会安全税:

按个人月工资所得的5%~8.4%计税。

⑦养路及车辆牌照税:

按各国规定缴纳,无统一标准。

⑧地方政府开征的特种税:

如市政税为利润的1%~3%;战争义务税按利润的1%~4%;沙特伊斯兰税为营业利润的2.5%等等。

⑨印花税:

按凭证费缴纳,约为0.1%~1.0%左右。

⑩其他税:

尚有其他几种税,宜列入其他项目内容较好,如关税、转口税、过境税等可列人设备及器材价格内。

(4)保函手续费:

是承包商为业主按招标文件要求开具的银行保函,包括中国银行和业主指定的银行同时缴纳的手续费。

当地银行手续费均大于中国银行的,年费率约为2%~5%左右。

各种保函手续费的通用计算公式为:

保函手续费=计价金额×保证金费率(%)×手续费年费率(%)×投保期(年)

(32-51)

各种保函的计价金额、常见的保证金费率、手续费年费率和投保期限见表32-8。

表32-8

保函名称

计价金额

保证金费率

手续费年费率

投保期限

1

投标保函

投标标价

2%~5%以下

0.1%~0.5%

3~6个月

2

履约保函

合同金额

10%

同上

合同期

3

预付款保函

合同规定值

10%~15%

同上

同上

4

工程维修保函

竣工价格

5%以下

同上

12个月

5

临时进口物资税保函

进口物资价格

当地政府规定

同上

合同期

(5)经营业务费:

包括为业主工程师在现场支付的工作和生活费用;为力争工程项目中标或疏通各种环节、通道等应支付的代理人佣金;承包商聘请的法律顾问费;需支付国内为工程承包花费的人力物力等营业费,一般为合同价的4%左右;还包括为业主人员的培训费(生活费+培训费+招待费+管理费),培训期为3~6个月,培训费大体在500~1000美元/人·月

(6)工程辅助设施费:

指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在未验收签发最终证书前,承包商必须负担维修、整理和试运转等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移交前维修费按合同价的1.1%~1.2%计列;

竣工整理费可按合同价的0.2%计列;

试运转费一般为合同价的0.4%~0.8%左右。

(7)贷款利息:

包括国内人民币的贷款利息和外汇贷款的利息,国际上贷款利息往往交达10%~20%上下。

(8)临时设施工程费用包括生活用房、生产用房和室外工程等临时房屋的建设费(或租房费),水、电、暖、卫及通讯设施费等。

(1)生活用房:

包括宿舍、食堂、厨房、生活物资仓库、办公室、浴室、厕所以及其他生活用房等;

(2)生产用房:

包括材料、工具库、工作棚、附属企业(如预制构件厂)等。

(3)室外工程:

包括临时道路、停车场、围墙、给排水管道(沟)、输电线路等。

临时设施面积参考指标如图32-24所示。

图32-24临时设施面积参考指标

如承包工程过大、过小或属于成片宅区,大型土石方工程、特殊构筑物等,使用图32-24所示指标不合适时,可按实际需要计算。

该项应争取业主同意将该项费用列入开办费,独立报价。

(9)勘察设计费:

在交钥匙工程中或EPC、BOT等总承包一类工程项目中经常出现规划、设计项目,有时可单独列项报价。

根据现行资料,对外承包工程中,国际上最高收费额要占工程总造价的8%~10%以上;中国公司的勘察设计费其费率为4%~6%,包括工资、社会福利、国外国内发生的费用、管理费和利润等。

(10)意外风险费:

指在对外工程承包实施合同中,因业主、工程师、环境以及承包商自身等缘由而引发的意外或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工程类型、合同类型、技术难易、设计深度、报价深度、材料设备供应等综合因素,一般取5%~9%为宜。

(11)物价调整费:

指在合同实施期内,物价上涨所需调价费,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动态分析与主要工程承包国历年价格指数,一般正常情况下,人工费年增长率为5%~10%;材料和设备上涨率为7%~10%左右,也可以采用公式法来计算或估算该项费用。

其调价公式为:

(32-52)

式中M——为物价上涨费用;

d——为标价中各类费用价格(值);

i——为标价中各类费用使用期的1/2;

R——为标价中各类费用年平均上涨率。

式中未考虑施工管理费的因素。

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采购项目的调价公式为:

(32-53)

式中p——调价系数;

x——固定系数,一般取0.15~0.35;

a、b、c、…、k——可变系数,根据土方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类别不同而变化,世界银行推荐的有可变系数表,x+a+b+c+…+k=1;

EL——外来工人的调价时工资;

EL0——外来工人的投标报价时工资;

LL、PL、FU、BI、CE、RS、SS、TI、MT、MI——当地工人、施工设备、燃料、沥青、水泥、预应力钢筋、建筑钢筋、木材、海运及其他调整项目的调价时价格;

LL0,…,MI0——各项投标报价时价格;

调整后的合同价为:

P=P0·P(32-54)

式中P0——签约时的原始价。

(12)上级单位管理费:

即上级管理部门或公司总部对现场施工项目经理部收取的管理费,一般为工程总直接费的3%~5%。

综合管理费:

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业务经营费、文体宣教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国外生活设施使用费、劳动保护费、交通差旅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其他费用等,其费率如下:

(如以综合管理费率总值为100),则

①管理人员工资21%~25%;

②办公费3%~5%;

③业务经营费35%~45%;

④文体宣教费1%~2%;

⑤固定资产使用费3%~4%;

⑥国外生活设施使用费2%~4%;

⑦劳动保护费2%~3%;

⑧工具用具使用费3%~5%;

⑨交通差旅费3%~5%;

⑩检验试验费1%~2%;

⑪生产工人辅助工资8%~10%;

⑫工资附加费6%~8%;

⑬其他费用3%~5%。

综合管理费的费率或按本公司近年内统计的测定值计算或采用直接费的2%~4%计算,或二者综合考虑。

(13)利润。

对外工程承包的利润正常情况下约为10%~20%之间,亦有管理费加利润合取直接费的30%左右的,近年来,因国际工程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利润率普遍下降,根据不同工程类型一般定为8%~15%比较适当。

(14)开办费的估算:

①施工用水、用电费。

如工程用水用电可利用原有系统,则可按实际用量和工期另酌加损耗5%~10%和必需的线路设施即可。

否则,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应把采水、运水、贮水等设施费和买水费统统包括。

②脚手架费。

包括砌墙、浇筑混凝土、装饰工程所需内外脚手等(实际用量+损耗+周转次数)。

也可按工程造价的0.5%~1%比率计。

③临时设施费。

④工程师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费。

按标书中规定的标准计费。

⑤现场材料试验室及设备费。

按要求的面积、设备清单和工作人员数量等逐项计算。

⑥工人现场福利及安全费。

包括安全设备、劳保用品、防暑、防寒、保健营养、医疗卫生等劳动保护费。

⑦职工交通费。

即上下班汽车接送费用。

⑧日常气象报表费。

包括仪器设备费、文具纸张费和专职人员工资等。

⑨现场道路及进出场通道修筑及维护费。

应包括修筑费、养路费、养护人员工资等。

⑩工程保护措施费。

应考虑冬季施工、高温施工、雨季施工等气候条件,估计一笔适当金额即可。

⑪现场保护措施费即现场保卫设施和场地清理费。

包括围墙、出入口、警卫室、夜间照明设施等工料费,酌情估算。

场地清理费指施工期间保持场地整洁、处理垃圾及竣工清理场地费用,或按单位面积估算或按直接费的比率估计。

⑫施工机械费。

该项可根据工期长短和投标策略等需要,或一次性摊销或按折旧费加经常费的计算方法。

国外施工机械费通常情况下占工程总价的5%~10%。

⑬环境保护措施费。

包括防尘、防噪声、防污染等系列保护及赔偿费用。

可按工程总价比率计。

在估算开办费时注意避免与分项工程单价、总包管理费所含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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