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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移民搬迁十二五规划

 

灞政函〔2011〕111号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灞桥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的函

市扶贫办:

根据省、市《关于编报新十年渭北旱腰带和秦岭北麓扶贫移民搬迁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结合区情实际,经过调研摸底、走村入户,核实搬迁户数人数、审核汇总,形成了《灞桥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20年)》,计划2011—2015年搬迁309户1500人,未来十年共搬迁807户3366人。

现随文上报《西安市灞桥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20年)》请审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民政规划函

灞桥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

(2011—2020年)

根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新十年渭北旱腰带和秦岭北麓扶贫移民搬迁规划的通知》陕扶办发〔2011〕112号文件及市扶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搞好我区贫困地区扶贫移民搬迁工程,促进贫困群众持续较快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结合我区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扶贫移民搬迁2011-2015五年规划。

一、基本状况

灞桥区位于西安市中心城区东部,全区总面积332平方公里,人口约50万,辖9个街道办事处,30个社区,53个居民委员会,229个行政村。

区内东有骊山丘陵,南有狄寨台塬,浐、灞、渭三河穿境而过,形成了以渭河冲积平原为主,山、坡、川、滩、塬俱有的多样性地貌特征。

洪庆山区位于西安市灞桥区东北隅,灞水北岸,骊山西麓。

地区地貌独特,山、坡、塬、川齐全。

总面积57.05平方公里,辖29个行政村,3个社区,人口7.5万,其中农业人口3.2万,城市人口4.3万。

洪庆山区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群众居住条件差,发展空间狭小,人均耕地不足1亩。

长期以来,群众脱贫致富愿望迫切,但受自然条件限制,增收步伐缓慢。

“十一五”末,16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仍有2155人,占该地区农业总人口的7%。

黄土台塬地区位于席王街道办事处和狄寨街道办事处,席王街道办事处位于西安市东郊城乡结合部,东与蓝田接壤,西临浐河,南依白鹿塬,北靠灞水,总面积50.54平方公里,人口6.3万,其中非农业人2.7万。

辖区有54个行政村,139个村民小组。

狄寨街道办事处位于西安市灞桥区东南部的白鹿原上,距市中心15公里。

全办辖27个村委会,44个自然村,101个村民小组,总面积47.5平方公里,耕地3.9万亩,总人口1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万人。

该地区自然条件恶劣,水土流失严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群众增收缓慢。

“十一五”末,16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6731万人,占该地区农业总人口的10%。

二、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发展,落实参与式扶贫要求,以贫困群众为主要对象,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为突破口,将移民搬迁与发展现代农业、旅游业、农民就业创业相结合,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考虑小城镇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移民搬迁、基础设施、产业开发、贫困人口素质、生态环境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步推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实现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上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发展。

以提升城区承载能力,扩大城镇规模,聚集集镇(园区、社区、中心村)人气,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目标,结合有条件农民进城和重点镇建设,创建幸福美好新家园,实现搬迁户宜居乐业,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2.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各街办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移民搬迁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动。

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积极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环境等因素,尊重传统民俗文化特点,房屋规划要科学合理、适度超前、风格多样、设施完善。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重点镇建设规划,按照“适度集聚、节约用地、统筹兼顾、体现特色”的原则,合理确定安置规模和类型,以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统建与自建相结合,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实施。

4.坚持资源整合,联合共建。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实施部门联合共建,完善中心村配套设施,缩小城乡差距。

三、规划范围及目标任务

(一)规划范围

1.洪庆山区(13个村)

街办

村组

洪庆街办

栗沟村、上鲁峪村、下鲁峪村、阴坡村、丁张胡村、野鸡胡村、水泉子村、常王村、吴肖亚村、郭李村、安庄村、新兴村、唐刘村

2.黄土台塬地区(49个)

街办

村组

 

狄寨街办

迷村、杨沟村、狄村、东车村、西车村、塘村、南寨村、姚沟村、牛角尖村、金星村、杜陵村、张李村、江村、北大康村、新华村、庞村、狄寨村、鲍旗寨村、南魏村、南枝白村、五坊村、张洪寨村、潘村、夏寨村、寨子村、小康村、南大康村(27个)

 

席王街办

高沟村、肖家寨村、任家坡村、西李村、东李村、寇家村、马渡王村、马什字村、塘坪村、东张村、西张村、陈坡村、王坡村、杨疙瘩村、毛窑院村、三杨村、龙湾村、毛西村、毛东村、西蒋村、苏家营村、东蒋村(22个)

(二)目标任务

洪庆山区和黄土台塬地区2011-2020年计划搬迁安置807户3366人。

十二五期间,计划搬迁安置3366人。

平均每年搬迁安置336人,其中洪庆山区125户516人,黄土台塬区722户2850人。

1.洪庆山区(13个村)

街办

村组

搬迁户数(户)

搬迁人数(人)

 

洪庆街办

栗沟村

13

45

上鲁峪村

10

39

下鲁峪村

6

23

阴坡村

10

40

丁张胡村

11

48

野鸡胡村

10

38

水泉子村

10

38

常王村

10

42

吴肖亚村

10

44

郭李村

10

46

安庄村

10

45

新兴村

10

48

唐刘

5

20

合计

13个村

125

516

2.黄土台塬地区(49个)

街办

村组

搬迁户数(户)

搬迁人数(人)

 

狄寨街办

 

迷村

10

48

杨沟村

13

50

狄村

10

47

东车村

11

45

西车村

12

48

塘村

11

49

南寨村

11

41

姚沟村

11

42

牛角尖村

10

42

金星村

11

40

杜陵村

12

48

张李村

10

40

江村

12

48

北大康村

10

42

新华村

11

42

庞村

12

43

狄寨村

12

49

鲍旗寨村

12

47

南魏村

10

44

南枝白村

10

45

五坊村

12

42

潘村

10

40

夏寨村

9

37

寨子村

8

41

小康村

9

32

南大康村

9

29

小计

27个村

286

1154

 

席王街办

 

席王街办

高沟村

10

50

肖家寨村

15

90

任家坡村

50

260

西李村

10

48

东李村

11

39

寇家村

9

34

马渡王村

22

85

马什字村

15

58

塘坪村

14

57

东张村

11

49

西张村

20

78

陈坡村

10

42

王坡村

13

51

杨疙瘩村

7

29

毛窑院村

8

32

三杨坡

3

11

龙湾村

11

43

毛西村

31

101

毛东村

25

78

西蒋村

16

73

苏家营

65

278

东蒋村

20

110

高沟村

10

50

小计

22个村

396

1696

合计

49个村

682

2850

(三)具体目标

通过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努力实现洪庆山区和黄土台塬地区贫困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环境有改善。

1.贫困户有安全、实用、经济住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0平方米左右。

2.每个中心村有1—2项主导产业;每户有1—2人掌握实用技术;樱桃主产区人均樱桃种植面积达到2亩以上,农场安置的群众人均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2亩,现代农业园区安置的群众,户均1.5—2亩高标准设施大棚,果区户均2亩以上果园;工业园区和进城落户群众做到有业安置。

3.安置区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完善,达到当地城镇水平。

4.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与城市均等化。

5.群众收入水平大幅提高,搬迁到工业园区和城镇的群众收入达到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搬迁到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农场或农业园区群众的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

6.项目区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林草覆盖率稳步提高。

四、安置方式及安置地选址

(一)安置方式(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集中安置)

选择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公路或川道地区的村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集中安置。

十年计划安置3366人,占安置总数的100%。

(二)安置地选址

安置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比较完善,教育、医疗条件较好,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好的资源条件和开发前景,能为搬迁户提供可开发的立地条件;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地下采空区、自然保护区、河流溢洪区、滑坡体、崩塌等灾害易发区和地方病多发区。

五、建设内容

扶贫移民搬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产业开发、贫困户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六部分,各项目建设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一)房屋建设项目

房屋建设项目包括在城镇、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农场、工农业园区建设房屋以及危旧房改造等。

县城及小城镇集中安置的群众建房面积为60、80、100平方米三个档次,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农场及现代农业园区、旅游景区安置的群众建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采取统一规划,统建与自建相结合的方式建设。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

巷道硬化28.4公里;通村道路21.6公里;村组道路16.4公里;新打机井4眼,蓄水池4座,铺设管网20千米。

(三)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

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包括:

修建公厕5个,垃圾台80座;建设村两委阵地5个(含卫生室、警务室、图书室、等);村容村貌治理、因地制宜设置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

(四)产业开发项目

产业开发项目包括:

发展以优质核桃、樱桃、桃等为主的杂果5000亩,建50吨的冷库1座,优质杂果基地2个;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搬得出、住的稳”。

(五)贫困户能力建设项目

贫困户能力建设项目包括:

开展农民创业及实用技术培训130期。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规划(2011-2020年)概算总投资10462.52万元,其中房屋建设项目投资9468.92万元,占总投资的90.5%,其它项目投资993.6万元,占总投资的9.5%。

(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等其它项目投资400万元,占3.8%;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配建设投资200万元,占2%;产业开发投资200万元,占2%;贫困户能力建设投资193.6万元,占1.7%)。

(二)补助标准

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农场及现代农业园区、旅游景区安置的群众每户建房政府补助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标准为每人3800元,每户宅基地平整费1000元,不足部分由市县负担。

特困户省上每户再补助1万元,比例控制在搬迁总户数的10%以内。

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资金,省上每人补助2300元,市县每人配套2300元,其余资金由区人民政府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解决。

(三)资金筹措

其中申请省财政扶贫资金2311.96万元;市县财政共投入2133.96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1600万元;群众自筹4035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洪庆山区和黄土台塬地区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建设任务重,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项目规划和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工程第一负责人。

由区政府组织成立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的制定,相关部门捆绑投资及重大事项的协调,并对搬迁工程方案的落实、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严格考核。

灞桥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贠笑冬区长

副组长:

李军考副区长

成员:

刘建利区农林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由刘建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区农林局副局长朱克为同志担任。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搞好产业开发,加快搬迁户增收步伐。

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培育发展主导产业,通过移民搬迁推动农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要优先将信贷资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等用于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提高搬迁户自我发展能力。

加大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推动搬迁户多渠道就业创业。

盘活房屋、宅基地等资产,积极引导农民依法流转土地,实现集中规模经营,增加搬迁户收入。

(三)完善配套政策,促进项目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和要研究制定土地权属置换、宅基地审批、新村规划、房屋设计、子女上学、户口迁移、社会保障和农民就业创业相关配套政策,减免有关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要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健全部门项目整合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积极研究制订扶贫移民搬迁户享受国家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有关政策。

要加大对搬迁户和迁入地群众的扶持力度,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年度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工作,加强项目检查、督促和指导,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与审计工作,积极推行公告、公示和县级报账制,到户补助资金由区上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助到户,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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