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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韶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韶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韶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韶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韶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概况

1、部门职责:

我校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主要职能是教育教学工作,为国家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二、机构设置:

韶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二级会计单位,下设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团委会、办公室等五部分。

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韶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本级

第二部分韶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我单位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支总表(3张)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决算Z01表)

 2、收入决算表(部门决算Z03表)

  3、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Z04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决算Z01-1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Z07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表Z08-1)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CS05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Z09表)

第三部分韶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37.22万元,收、支总计2906.4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2001.5万元比较增加45.2%,其中收入合计1298.77万元,比上年1230.47万元增加68.3万元,增加5.55%,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支出合计1607.69万元,比上年771.03万元增加836.66万元,原因是运动场等基本建设和实训宾馆礼堂等专用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增加。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1.7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万元。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129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29万元占总收入的66.32%,事业收入437.48万元占总收入的33.68%。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1607.6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664.56万元占本年支出41.34%,商品和服务支出159.57万元占本年支出9.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4万元占本年支出1.19%,资本性支出764.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55%。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9.7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233.06万元比较增加45.96%。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61.29万元,比上年609.91万元比较增加251.38万元,增加41.22%。

2、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3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8.38%,比上年623.15万元比较增加315.35万元,增加50.61%,原因是教育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938.5万元按支出性质:

基本支出938.5万元及占100%;按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573.43占本年支出61.1%,商品和服务支出33.43万元占本年支出3.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万元占本年支出1.65%,资本性支出316.14万元占本年支出33.69%。

3、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

财政拨款支出938.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578.15万元作对比增加62.33%,原因是年初预算保障不足,后追加。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3.43占本年支出61.1%,商品和服务支出33.43万元占本年支出3.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万元占本年支出1.65%,资本性支出316.14万元占本年支出33.69%。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0.3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较增加0.37万元,增加37%。

与上年决算0万元比较增加0.37万元,增加3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0.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3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37万元,增加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0元减少0万元,减少0%;因公出国(境)费开支0元,上年同期开支0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九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韶山市公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与年初预算比,严格按韶山市下达的控制数执行,未超标。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3万元,比2017年的13.94万元增加19.49万元,增加139.81%。

主要是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4.4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8.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决算情况说明

流动资产230.98万元,固定资产1471.98万元,教育教学用房10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为0万元。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018年度中央和省下达我校财政专项资金如下:

中职免学费资金126.12万元,提前下达2018年改善中职办学条件中央资金预计数52万元,提前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8年中央专项资金2.55万元,下达2018年中职教育发展专项经费60万元,下达2018年改善中职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合计740.67万元。

1、项目总资金740.67万元,实际到位496.67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中职免学费资金126.12万元,该专项资金用于维持学校运行基本资金31万元;改进学校办公条件22万元,基础设施、维修维护12万元,改善教工福利待遇59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2)提前下达2018年改善中职办学条件中央资金预计数52万元,该专项资金用于教学综合楼前坪等基础设施建设13.34万元,用于学校维修维护6.53万元,用于礼堂会议桌椅、投影音响设备、电脑、心理宣泄室设备等专用和通用设备购置32.13万元。

(3)提前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8年中央专项资金2.55万元,该专项资金用于校长培训0.7万元,用于其他教师业务培训1.85万元。

(4)下达2018年中职教育发展专项经费60万元,该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实训基地实训宾馆建设26万元,用于财会模拟室实习实训设备购置6万元,余28万元。

(5)下达2018年改善中职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该专项资金支付田径和足球运动场工程款50万元,支付教学综合楼工程款110万元,用于运动场看台及两侧路面硬化建设、配电房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58万元,用于学校维修维护4万元,用于校园广播采购、学校机房电脑更新等专用和通用设备购置28万元,余250万元,其中尚有244万元财政未拨付下来。

3、我校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资金到位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制订了相关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项目建设计划,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根据工程进度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资金拨付到我校。

4、项目管理情况

我校专项经费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具体要求和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专项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

按照《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韶政办发[2017]21号《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山市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韶政办发[2017]35号及教育局制订的《韶山市中小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物资采购10万元以内、工程项目20万元以内的项目由建设学校以报告的形式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经教育局分管计财的副局长及局长同意后由学校确定实施并报计财股备案。

物质采购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教育局批准后、再至政府采购办备案、咨询公司预算、财政评审中心最后审定招标上限价,按政府采购的程序执行。

投资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报政府常务会批准后,才能按程序组织公开招投标。

各建设项目履行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程序。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较为到位,从而保证了项目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我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财经制度纪律,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检查,做到精打细算、合理支配、科学理财,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坚决杜绝了贪污、浪废、乱用、挤占、挪用的现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5、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2018年度资金运转很好,通过项目的实施,很好地加强了学校的基本建设,改进了学校办学条件,在去年使用有了大幅度改善,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支教单位、社会各界的支持,保障了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足额发放并有所增长,教师住房公积金全额到位,确保了教师绩效考核工资的发放,基本保障了教师福利待遇,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员工生活的正常进行提供了保障。

学校面貌、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等都得到了很好地改善。

学校生源稳步增加,学生学习兴趣、动手能力、适应社会需求等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基本稳定,学校社会影响日益扩大。

(2)规范财务管理,坚持勤俭办学

①、进一步规范了各项规费的收缴工作,实行了刷卡交费电子票据,坚决杜绝了乱收费行为,同时也杜绝了漏收、少收现象;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强了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及校园文化建设,校园面貌焕然一新。

②日常后勤保障,教育教学、办公、生活用品的维护、维修、采购、保管、供应及时到位。

③、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精细、账物相符,制定制度;按时完成的财政局要求的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了学校的接待工作,节省接待开支。

④、加强了财务管理,实行了预算公开,并进一步落实相关财务管理和收费制度,学校进行财务公开,继续坚持民主理财制度,使学校重大财务开支更加民主、科学、透明,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我校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在学校全体班子成员的努力下,通过全体教职工齐心协力,已经办出了自己特色,学校的各项管理已形成的一定的模式,我们相信,韶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会越办越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韶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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